分工理论在马克思的思想理论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随着马克思自身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不断深化,他对分工的理解也在不断深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马克思陷在斯密的分工理论中,以分工为线索贯穿了他的整个理论。直到《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以下简称《61-63年手稿》)和《资本论》中,马克思才真正认清斯密的分工理论是适用于斯密那个工场手工业时代的,而现在已经是机器大工业时代,斯密的分工理论不再适用于机器大工业。通过对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的准确分析,马克思分清了社会分工与生产内部的分工的不同、工场手工业中的分工与机器大工业中的分工的不同,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成熟的分工理论。马克思的分工理论不断深入的过程就是其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不断深化的过程。
一
在《形态》中,马克思站在斯密的理论基石上分析机器大工业,用斯密的分工理论来贯穿他的理论的始终。分工理论在斯密的理论体系中确实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不得不肯定,斯密的分工理论是非常重要的。约瑟夫·熊彼特这样评论道:“无论在斯密以前还是在斯密以后,都没有人想到要如此重视分工。”[1]“第一篇前三章讨论的是分工。这是整座建筑物中最古老的一部分”,“是《国富论》全书中最精炼的部分”[1].但是,斯密的分工理论中存在着一个缺陷,就是他混淆了两种分工,即社会分工和生产过程的内部分工。
在《国富论》的开篇,斯密用一个扣针制造业的事例来说明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一个人抽铁线,一个人拉直,一个人切截,一个人削尖线的一端,一个人磨另一端,以便装上圆头。要做圆头,就需要有二三种不同的操作。装圆头,涂白色,乃至包装,都是专门的职业。这样,扣针的制造分为十八种操作。”[2]
斯密以扣针制造业为例,分析了一个完整的制造扣针的工作是如何被分成了十八种操作。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斯密这里的分工指的是生产过程中的分工。接着,他话锋一转就转向了各个行业的分工,也就是社会分工,“各个行业之所以各个分立,似乎也是由于分工有这种好处。”[3]
从这里可以看到,在斯密那里,生产内部的分工和社会分工没有本质的区别,社会分工只是在更广层面上的分工。
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就已经意识到这两者是有区别的,并且尝试着区分了这两种分工,但是囿于他当时的经济学理论水平还不够成熟,他并没有能够真正分清这二者。在《61-63手稿》和《资本论》中,马克思对这一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分析了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马克思厘清了斯密在分工理论上的错误,“亚·斯密经常混淆这些极不相同、虽然互相补充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互相对立的分工。英国后来的着作家为了避免混乱,把第一类分工称为divisionoflabour(分工),把第二类分工称之为subdivisionoflabour(细分工),然而这并没有表明概念上的区别。”[4]
马克思明确指出斯密混淆了两种分工,他认为生产内部的分工与社会分工是两种有本质区别的分工。于是,马克思详细地说明了两种分工的区别,“第一类分工表现为:某个特殊劳动部门的产品作为特殊的商品,与其他一切劳动部门的作为不同于这种特殊商品的独立商品的产品相对立。相反,第二类分工发生在一个特殊的使用价值当做特殊的、独立的商品进入市场或进入流通之前的生产中。在第一种情况下,各种不同的劳动通过商品交换互相补充。在第二种情况下,各种特殊劳动在资本指挥下通过直接的、不以商品交换为中介的协作生产同一种使用价值。在第一类分工中,生产者作为独立的商品所有者和特殊劳动部门的代表互相对立。相反,在第二类分工中,他们表现为不独立的,因为他们只有通过协作才能生产出一个完整的商品,即一般商品,其中每一个人不是代表一种特殊劳动,而只代表联合、汇集在一种特殊劳动中的个别操作,而整个商品的所有者即生产者,作为资本家与他们--不独立的工人--相对立。”[5]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社会分工与生产内部分工是两种不同的分工,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具体体现在以下两点:
第一,社会分工与工场内部分工存在的基础不同。社会分工是从产品向商品的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存在的基础是交换。“社会内部的分工以及个人被相应地限制在特殊职业范围内的现象,同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一样,是从相反的两个起点发展起来的。不同的共同体在各自的自然环境中,找到不同的生产资料和不同的生活资料。因此,它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产品,也就各不相同。这种自然的差别,在共同体互相接触时引起了产品的互相交换,从而使这些产品逐渐转化为商品。交换没有造成生产领域之间的差别,而是使不同的生产领域发生关系,从而使它们转化为社会总生产的多少互相依赖的部门。在这里,社会分工是由原来不同而又互不依赖的生产领域之间的交换产生的。”[6]
当个人只是生产使用价值、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是没有社会分工的。当个人生产不能满足自己所需,需要从别人那里获得的时候,就出现了交换,是因为交换的扩大才产生了社会分工。社会分工指的是不同的生产部门生产不同的商品,不同的商品所有者之间进行交换,互通有无。社会分工的基础是商品交换,社会分工的理论视域是流通过程。
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是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在生产商品的劳动过程中,个人作为生产者相互协作生产出完整的商品,个人完成的劳动只是整体劳动的一部分,各个个人在资本的统治之下。生产内部的分工存在的基础是商品的生产过程。作为个人的生产者不能离开生产过程,“但是,使牧人、皮匠和鞋匠的独立劳动发生联系的是什么呢?那就是他们各自的产品都是作为商品而存在。反过来,工场手工业分工的特点是什么呢?那就是局部工人不生产商品。”[1]所以,在工场手工业中,因为分工,工人无法作为完整的商品生产者而存在,从而也就无法独立存在。
马克思之所以能够区分这两种分工是因为他的经济学水平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在他的理论视域中已经能够将流通过程和生产过程区分开。实际上,只有将流通过程和生产过程区分开才能区分两种分工。理论视域在流通过程中,看到的就是社会分工;理论视域在生产过程中,看到的就是生产内部分工。
第二,社会分工与工场内部分工所处的历史时期不同。马克思指出,斯密混淆两种分工是因为他的理论的非历史性,他不知道分工是工场手工业特有的存在方式。“可见,亚·斯密没有把分工理解为特殊的、别具一格的、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的形式。”[2]
工场内部分工是工场手工业特有的产物。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从历史的视角区分了两种分工,“整个社会内部的分工,不论是否以商品交换为中介,是各种经济的社会形态所共有的,而工场手工业分工却完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独特创造。”[3]这里,马克思是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来分析两种分工的区别。
工场手工业分工与社会分工虽然本质不同,但又有其内在的联系。一方面,先有广泛的社会分工,而后有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实际上,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是在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生产过程从产品生产走向商品生产才出现的。“因此,如果产品互相作为商品存在,因而个人作为商品所有者存在,并在进一步的发展中作为卖者和买着存在,这本身要以社会分工为前提,--因为没有分工,个人就不会生产商品,而是直接生产使用价值、自身的生活资料,--那么,它进一步就会以一定的社会分工为前提,即以这样一种分工为前提,这种分工在形式上是绝对偶然的,取决于商品生产者的自由意志和行动。”[4]
社会分工产生之后,才有了工场手工业的分工,社会分工是生产内部分工的基础,工场手工业分工是在社会分工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以产品作为商品的存在和商品交换的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分工,与我们现在所考察的分工有本质的区别。后一类分工以第一类分工为自己的出发点和基础。”[5]
另一方面,工场手工业分工和社会内部分工又是相互促进的。社会内部分工达到一定程度出现工场手工业分工,工场手工业的分工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内部分工。“因为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前提,所以工场手工业的分工要求社会内部的分工已经达到一定的发展程度。相反地,工场手工业分工又会发生反作用,发展并增加社会分工。”[6]在工场手工业这一生产方式下,社会内部的分工在不断扩大和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