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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组织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及其发展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1-19 共4896字
摘要

  一、公民社会组织内涵

  公民社会组织 (organizations) 是相对独立于政治国家的民间公共领域,其基础和主体是各种各样的民间组织。政治学意义上的公民社会是改革开放后对 civil society 的译名,强调公民的公共参与和公民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对于公民社会的含义西方学者认为包括两点:一区别于与对立国家干预的社会生活经济领域,二意味着国家权力的一种法律上的界限。黑格尔曾在他的《法哲学原理》 中论述过:市民社会是区别于家庭和国家,是其内部成员得以保护并且市场得以运作的机构和制度是介于自然社会 (家庭) 和政治社会 (国家) 之间的地带。而马克思则认为:随着社会发展到有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阶段,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是社会的进一步分化。

  在国内对于市民社会或公民社会的定义,主要有政治学和社会学两种意义,民间组织是两种定义的共同主体界定,政治学意义强调公民社会“公民性”,社会学意义强调的是介于国家和企业之间的中间领域。综合以上对于公民社会的论述,我们可以将公民社会概括为国家、政府、企业经济领域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或民间关系总和,是官方政治领域和市场经济领域之外的民间公共领域。

  二、公民社会组织特征

  1.民间性。民间性是指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促进社会发展需要而自发产生并通过为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来维持自身存在,是一种源于社会、面向社会、服务社会的存在。民间性是衡量公民社会组织是否正真起到桥梁中介作用的标准,虽然其分离于政府部门或是在政府部门的协助下成立,但它是不带有政府行为特征的,是一种带有自发性的社会组织。

  2. 官民双重性。官民双重性的特征的存在有其现实根源,首先由于目前不充分的经济发展和正处于转型期的政治体质改革,国家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中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其次由于一部分的民间组织是在政府的领导和协助下成立,并且在活动经费上受到政府的资助,其形成的路径具有官方性。按照政策规定,民间组织的成立、发展的经费在原则上,是由组织自行筹集,但实际情况有一部分民间组织在经济上依赖于政府,这就使得民间组织在成员上来源于民间社会,但实际的运作却没能脱离政府的作用。

  3. 非盈利性。公民社会组织的成立目的不是追求权力和利益最大化,而是为其成员和社会提供不同于政府所提供的一定的公共服务。但非营利性并不是表示民间组织的活动是没有收益,但必须清楚的是这种收益不是其存在和活动的最终目的。公民社会组织是一种产生于市场经济时期的社会组织,其存在和运行都必须遵从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公民社会组织作为一种服务性的组织在社会发展中属于第三产业,其发展也必须同第一、第二产业一样,同样以市场经济的原则为运作标准。

  4. 服务性。公民社会组织的成立目的在于服务,服务性是公民社会组织的基本特性。公民社会组织没有公共权力,但却为社会、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即为政府、企业、社会利益团体、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技术等公共产品,以提供公共服务获得社会对自身存在的认可。这些服务包括:沟通、协调、咨询、监督与规范市场、政策监督与导向等。沟通主要存在于为政府与企业、社会、各行业、地区、公众个体相互之间,为其起到桥梁作用,传递信息;协调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减少摩擦,促进利益主体和谐共进;为各利益主体提供信息、政策、法律时事咨询和进行人员培训;以社会团体的力量监督规范市场主体的活动;依据政策规定对政府活动进行监督,并在一定程度上对政府行为活动起到一定的导向作用。

  5. 自愿性。公民社会组织成员来自于社会公众,社会公众依据各自所关注的问题自愿加入不同的社会组织,在一个社会单位内,不止于只有一个社会组织,而是多个社会组织共存,它们之间可能是有不同利益主张或不同的利益冲突,这也是公民社会组织多元性的表现。公民社会组织成员的自愿参与源于他们关注的是公共问题而不是私人问题,可能是关系到多数人的大的公共问题,也可能是只关系到部分人的小的公共问题,但绝不是私人问题。

  6. 过渡性。中国公民社会与西方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不够成熟,其典型的特征如自助性、自愿性、非政府性等还不十分明显。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政府职能也正处于转变期,而中国的公民社会组织大多成长于上世纪 80 年代时期,由于历史性原因无形中决定了中国公民社会组织缺乏自主性、自愿性、非政府性。按照公民社会组织自身的性质和成立的原则,公民社会组织需要加快自身转型,脱钩于国家政府、党政机关,而是在国家政府、党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之下进行活动,政府主要通过民间组织的主管业务单位对民间组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市场经济与公民社会组织关系

  1. 市场经济营造了公民社会。首先,市场经济运行与发展改变了人们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人们所了解的事物增多了,自主意识得以发展。同时,市场经济本身所具有的平等意识更促进了人们对于自主权利的认识和追求,自主意识之下促使人们对于自身合法利益的诉求,同时市场经济的发展运行促使人们之间出现利益分化,对于不同利益的追求,促使了公民社会的发展和壮大,在市场经济时期的社会治理中,公民社会的发展为社会治理提供了力量之源。

  其次,市场经济体制使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发生变化。市场经济前,国家对社会是一种全面控制和管辖,而在市场经济时期,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逐渐由原有的被管辖控制转变为国家与社会之间双向互动的局面。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组织的发展具有相互影响的作用,国家发展有利于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大环境,而社会组织的发展则为国家的发展提供后援力量,社会组织通过对国家建设、发展政策的理解和实施,从而促进国家社会良好发展,社会组织也会代表自己所代表的社会阶层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和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帮助国家社会解决社会问题,解决社会问题、缓解社会发展中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矛盾。

  第三,市场经济成为了公民社会经济生活的一种模式。“公民社会的标志是私人商业公司的自主以及私人社团与机构的自主。”市场经济的自由、自主、竞争特点,促进各公民社会的自主性,有利于公民社会组织发展成员,更有利于公民社会组织为了公共事务开展活动。同时由于市场经济自身的特点,市场经济塑造了公民社会意识形态,公民意识形态是指公民的公共责任意识在行为上的一种体现,体现在公民在处理与国家、社会、政府、公共事务、公民社会以及与其他公民关系之中,公民意识形态的激发有利于公民政治参与意识的提升和增强,公民会在逐渐增强的公民意识支配之下,寻求相应的政治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的良好发展发挥自己的力量。

  2. 公民社会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市场经济追求利润的特征决定了单纯的市场经济必然导致社会的不和谐,在市场经济原则的支配之下对利润的追求会促使社会贫富差距拉大,随之而来的社会问题便会影响社会的整体发展。而公民社会的发展则会对市场经济的这种缺陷给以弥补,“公民社会可以承担为经济领域培育市场,发展经济机制的任务,减少了许多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阻力。另一方面,中国的社会经济改革也在另一方向度上展开,即社会自上而下地推动经济现代化的发展。在国家政府活动之外,社会成员自发或资源的创新活动形成了各种新的结构性因素和制度性因素,如农村经济改革中,农民自主发起的经济合作组织、个体经济协会、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慈善基金会等各种民间组织的出现并积极开展活动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将极大的弥补市场经济缺陷。”公民社会源于市场经济,并且一经产生就以自身的存在和发展推动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需要一个自由、平等、竞争有序、开放的环境和社会秩序,为此,公民社会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为政府与市场经济之间架起互通桥梁,一定程度上从社会角度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3. 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合作互补。市场经济激活了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并为个人和团体对于物质利益的追求提供了条件和空间,同时加速了整体同质性社会解体,使得公民社会发育、发展有了条件,使得社会民主目标实现有了基础。市场经济塑造了由主体、自主、平等、自由、竞争意识的个人和团体,促进了公民社会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自身的发展,为自身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市场经济一竞争机制促进社会发展,社会财富增加,而公民社会则从社会整体发展层面防止社会阶层分化,社会差距扩大,减少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出现,为社会发展提供一个更加和谐的环境,形成一个公平和效率同时兼顾的社会大环境。

  四、市场经济中公民社会组织发展

  1. 公民社会组织发展的政治环境。十八大三中全会报告提出“要实施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引导它们依法开展活动。”从这段论述可以看出,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组织的发展的政治保障,社会组织的发展被列入社会整体治理体系之中,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基金会管理条例》 等若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架构的登记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以 《企业所得税法》 及实施条例、 《公益事业捐赠法》 等一批法律和相关政策法规为框架的社会组织配套政策不断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的发展在逐步步入制度化的进程中,国家政策也同时对社会组织发展提出了政治协助和政治引导。

  2. 公民社会组织发展的经济环境。市场经济以利益最大化为发展动力,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深化,社会物质得到了极大地丰富,社会物质资源的丰富,使人民生活水平得以提高,从而人们有了丰富的物质基础和生活自主空间追求新时期的利益诉求,人民的自由、民主、自立、自主意识得意激发和提升,逐渐从关注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到物质生活水平、政治参与权利、精神文化齐头并进的阶段。同时,社会经济大环境的整体推进,以及政治体制和政府体制的改革,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社会组织的大量存在并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承担政府转变职能之后转让出来的一部分职能,起到在政府和经济组织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和联系纽带作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同时由于市场经济自身追求利益最大化特点,在市场经济环境之下,生产资料的占有不同,多种分配原则的共存,容易出现贫富差距扩大问题,公民社会组织的出现和发挥作用在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同时兼顾的问题可以发挥必不可少的作用。

  3. 公民社会组织发展的社会环境。随着社会发展进入新的转型期,社会政治制度、政府体制、经济体制、社会整体发展都成为这一转型期中举足轻重的一部分,社会的整体发展推进需要政治制度改革、政府体制的转型、政府职能的转变、经济体制建立、社会整体有序的配合,市场经济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阶段,为了适应这种发展进程并提供科学有效的社会协助,公民社会组织的发展成为重要的力量来源。社会组织非政府、非盈利性质决定了其在社会大环境中存在的地位。公民社会组织代表自身所代表阶层、团体和人群开展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获得社会认同和社会存在地位。社会的发展中会有各种不同性质的问题,部分社会问题的出现和解决不是政府和经济组织可以处理的,公民社会组织的出现和运作所提供的一种非政府、非经济的公共服务适应社会需要,容易获得社会的认同,同时也容易扩大自身建设。如前所述社会组织可以通过自身活动获得社会认同、社会发展也需要社会组织的存在和发展,而通过社会组织在社会会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以及社会组织的逐渐发展壮大可以看出,政府、经济组织、公民社会共存,共同推进社会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势。

  参考文献:

  [1] 俞可平,等。 中国公民社会的制度环境[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 张勤。 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发展研究[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3]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R]. 2013-11-12.

  [4] 王秋波。 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N]. 学习时报,201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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