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国内P2P网络贷款的监管问题研析
【第一章】P2P网络贷款基础概述
【第二章】我国P2P网贷的监管现状和问题
【第三章】国外P2P网络贷款监管经验的借鉴
【第四章】我国P2P平台法律监管机制的建构
【结论/参考文献】P2P网络贷款法律监管机制的完善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摘 要
P2P 网络贷款肇始于英国,因其具有网络化、快捷化、平民化的特点,网贷行业在十余年的时间内风靡全球。由我国工商部门批准经营金融信息服务的首家网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于 2007 年,在不到十年时间里,我国网贷行业遍地开花并形成了"上海模式"、"北京模式"、"青岛模式"等别具特色的商业模式,其年交易量呈现次方倍增长。但由于我国长期对网络贷款行业的真空监管局面,很多网络贷款平台出现了因限制贷款人提现、经营不善而倒闭、平台经营者卷款逃跑、安全防范缺陷而被黑客攻击导致网络贷款网站经营举步维艰甚至停止运营等问题。P2P网络贷款是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其活跃民间借贷市场、提高公民生活质量作用的发挥,有赖于从法律层面进行规制。本文在介绍网络贷款概况的基础上,阐述我国网络贷款的监管现状、存在问题进而折射出监管的迫切性,通过描述国际上先进的监管理念和具体措施,提出对我国网络贷款监管制度的设想。
文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P2P 网络贷款的概述。从网络贷款的交易模式中抽象出网络贷款的概念,指出网络贷款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产物。在剖析网络贷款的基础上,将其与传统金融模式进行比较,主要包括营业主体法律地位、营业方式、营业范围、法律适用四个方面。
第二部分,现阶段国内 P2P 网络贷款的监管状况以及所存在问题。我国网络贷款实行银监会、工商行政部门、工信部多个机构联合监管模式,但由于立法的缺失和民间借贷长期以来的身份模糊性,造成网络贷款监管无法可依,监管模式重叠错位。由于市场的自发性,这种监管现状隐藏着导致网络平台破产、损害投资者利益和泄露交易双方个人信息的巨大风险。由实践中网贷行业问题层出不穷的现状,得出我国网络贷款法律规制迫切性的结论。
第三部分,国外发达国家 P2P 网络贷款监管经验的借鉴。根据立法模式不同,先后描述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网络贷款平台的定性以及在立法和配套措施方面的规制。从国外监管经验中得出值得我国借鉴的精华,如适度监管的原则、完善金融创新相关立法、外部监管与行业自律补充、实现信息披露与交易人信息保护的平衡等立法思路和规制措施。
第四部分,我国 P2P 网络贷款法律监管制度的整体建构。借鉴第三部分发达国家的监管理念和具体监管举措,提出以下规制建构:第一,坚持松弛有度的监管原则和立法思路,避免因过度监管引起限制行业发展;第二,健全网络贷款法律框架,为有效监管提供法律支持,制定专门法律明确网络贷款的合法地位和利率标准,修改不适应实践需要的原有相关立法;第三,明确监管主体,法律层面形成银监会与工信部联合监管机制;第四,明确监管方式,从准入机制、日常运营、退出机制三个维度论述;第五,加强和鼓励行业自律监管,为法律规制提供必要补充。
关键词:P2P 网络贷款;国际借鉴;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