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质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而开展一系列法律管理和调控的法律体系的整体。经济法的功能研究是我国经济法学领域中的重要问题,也是开展经济法立法、司法活动的重要理论基础。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关于经济法的研究工作日渐深入,对于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研究,存在着不同的分型,但是究其根本,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协调与动力两个基本的条件相辅相成,这也决定了经济法应当具备的社会经济功能。
一、权利义务分配功能
法律对于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功能是其基本的功能之一,通过对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与协调,可以有效的促进是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权利和义务的分配贯穿于法律体系,也是实现法律价值的重要途径,因此有很多专家认为,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与协调,是经济法的基本社会经济功能。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二者之间既存在着对立关系,又存在着必然的联系,正是这种辩证的存在构成了经济法的基本运行机制,同时,这种运行机制对于权利主体的利益分配有着重要的影响。社会经济的分配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层次,第一是资格与资源的配置,其主要是针对经济主体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使得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获得相应的资源以及资源的使用权,这这种资格与资源的使用导致的利益分配结果也是有所不同的;第二是资本和资源的干预分配,国家对于经济主体的资源使用行为进行干预,保证经济利益的平衡性,不会造成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
二、经济信息传递功能
在开展一项经济活动之前,需要对从事的经济活动以及从事的主体进行性质确定,同样也需要对经济行为和后果进行预测,所以在进行决定之前,需要对预期行为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经济主体的行为。在决策的过程中,影响评估结果的主要因素分为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只有具有足够的经济信息为依据,才能充分发挥经济法的作用,为人们从事经济活动开展必要的信息传递,根据各种优惠政策和限制条件确定经济活动的开展。通过这些规定,可以使经济主体对其所开展的经济活动和行为有客观而全面的认识,也可以借助经济法的信息传递功能,帮助经济主体确定自己的行为方向,以此来获取更多的信息。
三、激励功能
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追求的是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在经济主体的活动中大多存在着自立性、理性以及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典型特征。人在追求利益时,其动力来自于对利益的追求,同时人也存在着理性的约束,在约束条件下追求利益,才能保证其行为的可靠性;另外,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在经济利益的分析活动中,始终处在核心地位,这也是经济法激励功能的直接体现。人是经济行为的主体,对利益的追求使得人们在参与经济活动时形成鼓励和促进的正面效应,提倡任何经济行为的开展都要努力实现经济活动的信息表达,也需要通过经济活动的结果实施相应的赏罚。经济法的激励功能对于经济主体的行为方向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不断修正人们的偏好,并且严格规范经济活动的选择,以此来实现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经济法的激励功能是较为明显的,而且对于利益主体也会产生重要影响,在经济活动和行为中具有显着的激励效果。
四、节约交易费用功能
交易费用,即交易成本,经济活动的开展必然会产生相应的费用,而在交易的过程中,首先需要确定的是交易的伙伴以及交易的产品,然后再确定交易的费用,交易费用中包括谈判费用、缔约费用、监督履约费用等等,需要将这些费用进行详细的核算,才能得到准确的交易成本数据。节约交易费用功能的体现,在于遵循经济法和有针对性的经济法的创建,二者均是节约交易费用的功能体现。遵循经济法主要是在参与经济互动的过程中,人与人、人与经济之间关系的协调处理,同时也可以通过必要的人际关系降低交易成本。从创建有针对性的经济法的角度来说,需要根据经济活动的变化,依靠权益保护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通过法律手段对自身的经济行为给予保障,再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该信息属于真实可靠的经济信息,便可以节约大量的交易费用,在保障经济主体的利益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结束语:
本文主要对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其功能体现不仅反映了经济法的价值和本质,同时也体现了经济法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济法的功能界定,是当前社会研究领域中重要的理论基础,因此,加强对经济法社会功能的研究,对于加强经济法的执法和理论研究力度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崔心觉。论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J].环球人文地理,2014-07-28.
[2]刘水林。经济法基本范畴的整体主义解释[D].西南政法大学,2005-03-30 .
[3]刘水林,雷兴虎。论经济法的功能[J].经济法论坛,200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