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摘要
绪言
0.1 问题的提出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0.2.1 国内研究现状
0.2.2 国外研究现状
0.3 研究的意义和目的
0.4 研究的方法
1 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概述
1.1 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概念
1.2 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类型
1.2.1 公民个人
1.2.2 环保团体
1.2.3 检察机关或检察官
1.2.4 政府机关
1.2.5 后代人
1.2.6 自然物种
2 环境公益俯公起诉主体的域外四国考察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1 国外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历史变迁及发展趋势
2.1.1 英美法系国家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历史变迁及其发展趋势
2.1.2 大陆法系国家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历史变迁及其发展趋势
2.2 国外经验的总结及启示
2.2.1 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2.2.2 扩大并明确起诉主体的范围
2.2.3 积极扶植环保团体发展壮大
3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主体制度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3.1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现状
3.1.1 立法现状
3.1.2 司法现状
3.2 存在的问题
3.2.1 立法方面不规范
3.2.2 地方政府的不当干预
3.2.3 公民个人和环保团体力量单薄
4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范围的学理之争及我见
4.1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范围的学理之争
4.1.1 “一元说”
4.1.2 “二元说”
4.1.3 “三元说”
4.1.4 “四元说”
4.1.5 “五元说”
4.1.6 泛广义说
4.2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范围之我见
4.2.1 检察机关
4.2.2 环保团体
4.2.3 公民个人
5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序位安排的学理之争及我见
5.1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序位安排的学理之争
5.1.1 “案件性质说”
5.1.2 “原告身份说”
5.1.3 “有机互补说”
5.2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序位安排之我见
5.2.1 环保团体为主
5.2.2 检察机关为辅
5.2.3 公民个人为补充
结 语
参考文献
致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