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很多国家能很快由低等收入跃至中等收入,但多数国家在进入中等收入阶段之后就很难实现由中等收入向高等收入的跨越,这就是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例如:拉美一些国家在 20 世纪 70 年代就已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时至今日仍有部分国家徘徊在人均 GDP3 500~6 000 美元的发展水平上。所以,“中等收入陷阱”又常被称为“拉美陷阱”。2006 年世界银行在《东亚经济发展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是指当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水平后,由于不能顺利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导致新的增长动力不足,最终出现经济停滞徘徊的一种状态。2010年中国人均国民收入达到 4 260 美元,标志着中国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处于从中低收入水平国家向中高收入水平国家过渡阶段。中国正处于国家转型发展关键的十字路口:一种可能性是顺利实现现代化,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另一种可能性就是落入“中等收入陷阱”。
一、问题的提出和研究视角
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涉及经济增长所需各个生产要素与资源优化配置,供需理论可以说为研究“中等收入陷阱”提供了良好理论基础。早期“供给自动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曾是资本主义时期实施自由放任政策的理论依据之一,认为普遍意义的生产过剩危机不会发生,该定律被随即兴起的凯恩斯理论批判,凯恩斯理论核心是有效需求原理,认为国民收入取决于有效需求,把消费倾向、资本边际效率、流动偏好和货币数量决定的有效需求不足归结为经济危机和失业的原因。而 20 世纪 70 年代初,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造成了通货膨胀与经济滞涨,以拉弗、乔治﹒吉尔德为代表的供给学派兴起,强调供给居于首要的决定性地位,认为需求会自动适应供给的变化,经济增长源自供给者的创造能力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从历史演进看,供给与需求在调节经济增长的关系上应是共同作用协同演进的,过分的强调有效需求或潜在供给,都不利于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
国内外对中等收入陷阱研究普遍是从总供给或总需求角度入手的,而从总供给和总需求相结合的角度却鲜有研究。供给方面,在赶超工业化的过程中要经历吸收 FDI 发展制造业、实现产业集聚、技术吸收、自我创新的阶段,在技术吸收向创新升级时无法提升人力资本,就会遇到“玻璃天花板”即中等收入陷阱(Kenichi Ohno,2009)。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遭遇了低端价格与高端科技双重竞争的窘境,由利用“后发优势”和“对外开放优势”的工业发展向以知识为中心的创新发展转变是克服陷阱 的 关 键(Kovacic,2007;Hamed,2011)。由于促进人均收入提高的因素有不可持续性,其他制约因素将会把收入水平拉回原来水平,依靠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才能使经济发展具有可持续性(蔡昉,2008;速水佑次郎,2000)。诺顿(2007)认为存在一个从简单的制度体系向复杂精致的制度体系发展的过程,为应对各种经济问题,必须依靠高品质的制度体系的不断发展与完备。需求方面,实证研究表明中等收入国家大多存在过度投资和消费不足的问题(Eichengreen,2011),如果国内市场得不到有效合理的发展和扩大,对外贸易并不能成为经济增长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撑,因此过度依赖发达国家的需求将会把中等收入国家推入陷阱(Prebisch,1962;Nurkse,1966)。能否顺利实现由“中等收入”国家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关键是要看其经济结构特别是需求结构、产业结构能否顺利实现调整和升级(郑秉文,2011)。库兹涅茨(1955)指出扭转收入分配不均的状况是中等收入阶段经济成功转型的关键。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需要依靠长期、可持续地经济增长,而经济增长还需要依靠需求动力与供给能力的共同作用,需求结构由投资主导型逐步调整为消费主导型,直接带动产业结构向知识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的高端化升级,这个过程既要消费特别是国内民间消费和投资、出口需求释放的增长动力,又离不开资本要素、技术要素、劳动力要素以及创新等生产要素对潜在生产能力的供给。
从国际上看,20 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亚洲四小龙”等地区是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典范,而拉美多数国家则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不能自拔。如图 1 所示,拉美地区的墨西哥、秘鲁和巴西等国达到中等收入水平的时间虽早于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但之后人均国民收入的增长却非常缓慢(除巴西、智利和乌拉圭在 2011 年成功跨越“陷阱”成为高收入国家外,拉美绝大多数国家仍陷在增长与回落的恶性循环之中),而日本、韩国等国则后来居上一跃步入高等收入国家行列。
导致一个国家或经济体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很多,从总需求和总供给角度来看:一是收入差距过大到一定程度,就会由于私人消费不足,进一步导致严重的有效总需求不足,最终使得经济增长失去动力,这一因素在拉美国家尤为普遍(智利、巴西、阿根廷和秘鲁等);二是资本、劳动力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结构调整无法实现,政策体制限制导致劳动力转移困难,人力资本积累缓慢,增长模式转型不成功。现代经济增长理论指出,当物资资本增长到一定程度之后,由于资本的边际产量递减效应,经济增长必然放缓。这时技术进步(或者说人力资本的积累)就成为维持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生产要素供给不足导致潜在生产能力滞后,进而产业结构升级不能成功。
本文从供给和需求角度入手,认为长期、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是在有效总需求与潜在总供给的耦合作用下实现的。耦合的物理学意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统或运动方式之间通过各种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以至联合起来的现象,是在各子系统间的良性互动下,相互依赖、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动态关联关系。系统之间相互作用和彼此影响的现象十分普遍,耦合概念因而被广泛应用于经济、交通、地理等学科。
在长期、可持续经济增长的要素资源配置中,耦合表现在消费、投资、出口与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在时间轴上一致或近似一致:有效总需求的拉动力和潜在总供给的支撑能力,将充裕的资金、劳动力和技术要素供给与消费、投资和出口需求相契合,共同支持经济的持续增长。在这种状态下经济增长的稳定性与可靠性才得以保证。本文所提出的“供需耦合”,是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供给与需求要素相互关系彼此影响与联合演化的过程,也指在长期内供给与需求资源复合配置状态。本文以日本与韩国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经验进行论证,以此为参照系剖析中国面临的“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提出针对性建议。
二、日韩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总供求分析
回顾日本和韩国的发展历程,两国都曾面临一系列问题:经济高速增长一段时期后,出现放缓,进入经济发展的瓶颈阶段;产能过剩、内需不足、失业压力增大的困境;人均GDP 达到了 3 000 美元左右,处于向消费型社会转型的关键时刻。这些问题与中国经济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相似,深入分析日韩两国在“中等收入陷阱”时的社会经济结构变化情况,特别是需求结构、收入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应对政策与战略,这为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战后经济受创的日本在经历了 10 年恢复期后,经济高速持续增长,人均国民收入实现了从 1950 年的 113 美元到 1988 年 23 570 美元的飞跃,达到同期美国人均 GDP 的75%;日本 GDP 增长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特别是 1970—1980 年 GDP 年均增长率高达 11.6%;韩国人均 GDP 从 1980年 1 674 美元增长至 1988 年的 4 466 美元,成为中高等收入国家,并用之后 7 年时间成功跨进了高收入国家行列,1995年的韩国人均 GDP 达到 11 468 美元,是同期美国人均收入的 50%。
日本与韩国在中等收入陷阱阶段虽然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措施,但从总供求角度来看,其背后的经济原理与实施效果却存在着共性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需求结构与产业结构同步互动升级
产业结构与需求结构的变动是密切相关的,需求结构由投资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结构转换,直接释放的是对社会生活服务与知识消费的强大购买潜力,产业发展要调整为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与服务业为主的高级产业形态才能提高与国民消费需求相适应的潜在生产能力,在有效需求与潜在供给的充分耦合作用下,经济长期可持续的增长才有可能实现。
从需求角度来看,消费、投资和出口是拉动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的直接动力。20 世纪 50 年代以来,日本的民间消费虽有小幅波动,但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居于首位,远远超出投资和出口对经济的拉动力(见图 2),20 世纪70 年代日本进入中高等收入国家后,投资率扭转增长的趋势,不断下降,而消费率的变化趋势逐渐由降转升。有实证研究表明,1955—1972 年日本内需扩大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 85.4%,出口扩张的贡献率仅为 13.9%。这一变化趋势与日本工业化进程相一致:工业化初期,日本劳动人口占比保持在 70%左右,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比重在 40%左右,劳动力供给比较充裕,而到了六七十年代,日本进入劳动力成本上升阶段,劳动人口比例逐渐下降到 60%左右,这正是日本面临中等收入陷阱的时期,日本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农业比重不断下降,工业结构重心由轻工业转化为钢铁、机械、石化等重化工业,1965 年日本第一、二、三产业占GDP 比为9.5∶40.2∶50.3,随后汽车工业、电子产业等成为出口主导产业,1975 年三产占比为 5.3∶38.8∶55.9。同时,日本政府通过税收和社会保障等再分配政策调整国民收入分配,使得劳动报酬占比增长到 55%左右,劳动人口占比维持在 60%的相对稳定状态(如图 3),劳动力供给得以延续。到 80 年代初,产业结构调整为 3.6∶37.7∶58.7,具备明显的后工业化时期产业结构特征,第三产业发展为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与服务业为主导。
韩国经济转型晚于日本,但在韩国面临“中等收入陷阱”的前后时期,消费率与投资率也经历了与日本类似的变化。
1970 年至 20 世纪 90 年代初,韩国投资率连续上升,由24.97%升至 38.9%(1991 年),消费率连续下降,从 90%左右降到 63%(1990 年),20 世纪 90 年代末在进入上中等收入国家之后,投资率出现连续下降,消费率持续上升,同时产业结构调整,在钢铁和造船等重化工资本密集型产业发展基础上,快速发展半导体产业、电子产业和汽车产业等高附加值的技术密集型产业,成为韩国出口导向型发展战略的支柱产业,直接推进了产业结构的高级化,最终步入高等收入国家。
在中等收入阶段向高等收入阶段迈进过程中,无论日本还是韩国,需求结构均实现由投资主导向消费主导的升级,产业结构也经历了以轻纺工业产品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到以重化工业为主的资本密集型产业,再到以新兴技术产业为主的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的传统产业结构升级之路。
(二)制度红利供给刺激有效需求
20 世纪 60 年代初,日本制定了“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并建立了完善的增加国民收入和扩大内需消费的政策体系,以应对萧条时期过度依赖投资带动增长、人口红利即将耗尽、私人消费不足等问题,目标旨在 10 年内实现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为 7.8%,人均国民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为 6.9%。主要通过农地改革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农产品价格,相继制定《农业基本法》《主要粮食供求价格稳定法》(“新粮食法”)等法律,推行“农户收入补偿制度”,使日本农村家庭的可支配收入从 1960 年的 46.59 万日元增加到 1970年的 144.88 万日元,增幅达 210.97%;确立了公共福利制度,相继出台“福利八法”等法律保障社会福利,同时社保支出占国民收入比重逐年提高,特别是养老金和医疗的增长(如图 4)。这期间的一系列激励措施使得日本再分配后基尼系数保持在 0.3 的稳定水平(如图 5),居民敢于消费,最大化释放出内需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带动力量,再加上适度规模的投资和出口释放出的拉动力,日本在 7 年内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的实际年平均增长率就已经达到 11.6%和 11.5%,实现了国民收入增长翻番。
韩国为改善国民收入结构,也针对收入分配与社会福利进行了一系列制度改革。20 世纪 70 年代,为解决城乡发展失调,韩国政府发起了“新农村运动”:改善农村公路、水利设施、电网、住宅等基础设施,在全国推广水稻新产品使得粮食增产、引导农户种植经济作物等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兴办农民协会和村民会馆等组织形式来促进农业增产与流通。80年代末,为保障居民收入,韩国政府出台了《最低工资法》。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方面,1980 年在宪法修订时新增“政府应全力改善社会福利,为无力维持正常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保障”这一条款之后,社会福利制度改革开始,最具代表性的制度改革是推行全国医保制度与养老金制度,相继于1989 年和 1999 年实现了国民医疗与养老全覆盖。这些举措使得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韩国基尼系数逐渐由 1980 年0.39 下降至 1995 年 0.31,直到 2011 年基尼系数仍保持在0.32 的低位。这同时也是韩国向高等收入国家迈进时期,消费率保持连续上升的重要原因。
(三)技术进步与全要素生产率提高
中等收入国家要保持经济长期可持续的增长,需要依靠生产率的持续提升,特别是全要素生产率的快速增长,而不再是依赖大规模的投资活动。20 世纪 80 年代韩国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为 3.4%,1980—2000 年技术进步对日本经济增长贡献率为 70.6%,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时期,日本与韩国的投资率稳定在较低水平(30%左右)。
韩国在向高收入国家迈进的阶段,技术进步作为提高生产率的主要动因起到了关键作用:高科技出口占制成品出口的百分比快速增长,由 1989 年 18%增长到 1995 年 26%,2004 年达到 33%。R&D 支出占比也增长快速,由 80 年代初的 0.5%左右增长为 1996 年 2.42%,随后逐年增长,2010 年达到 3.74%。由此可见,R&D 支出增长、高科技出口等方式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日本把技术进步上升到法律与制度高度,确立“技术立国”战略作为基本国策,制定“科学技术基本法”,进一步提出“技术创造立国”战略,并通过实行税制优惠措施、补足金、委托费低息融资等政策优惠和“产官学”相结合模式,扶植企业和民间研究开发活动,同时以创新型科技园区为载体,培育自主创新能力。日本与韩国注重不同生产要素的潜在供给能力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充裕的要素供给潜力释放出促进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推动经济长期、可持续的增长。
综上分析,日本与韩国的成功经验均体现出有效总需求与潜在总供给的耦合增长:长期内供给与需求资源复合配置状态保障了经济增长的可持续,这为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了重要参考。
四、中国应对“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
一般而言,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经济体会经历经济增长的长期低迷,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发达经济体,在经历一番较高的经济增长之后也会出现增速的自然回落,而中国作为正在崛起的新兴经济体,经济高速稳定增长、市场潜力巨大(见图 6),2003—2011 年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实际增长 10.7%,在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最严重的 2009 年依然实现了 9.2%的增速,这一时期的年均增速不仅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 3.9%的年均增速,而且高于改革开放以来 9.9%的年均增速,我国还将保持平稳增速。
参考上述日韩经验,虽然中国保持增长有着稳定经济基础,我们仍要清醒地认识中国应对“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中国正处于消费结构升级带动产业结构升级阶段和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可能导致中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和问题已经出现,应当高度警惕,并及时解决。
第一,居民消费需求不足导致经济缺乏内生增长动力 2007—2012 年最终消费支出拉动 GDP 增长的百分点出现下滑:5.6、4.2、4.6、4.5、5.2 和 4.2,就我国而言,三大需求中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是消费不足,而我国的消费不足主要是指居民消费不足。据世界银行统计,2000—2007 年,低收入国家居民消费率平均为 75%,中等收入国家居民消费率平均为57.5%,高收入国家居民消费率平均为 62%。
1990 年我国居民消费率为 46.7%,之后基本上呈现逐年降低的趋势,从2005 年起下降到 38.1%,2007、2008、2009、2010 与 2011 年分别为 36.0%、35.5%、36.8%、35.3%与 34.9%;其中,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与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比例呈下降趋势,由 1990年的 0.98 下降到 2005 年的 0.36,2009 年仅为 0.31;在 1990、2005、2008 年城镇居民消费水平分别为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2.9、3.7、3.6 倍。所以说,我国居民消费不足,尤其是农村居民消费还远远不足。
第二,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导致收入差距过大。在我国现阶段,收入差距过大主要体现在城乡收入差距,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年均增长率虽然略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率,但是总量上仅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1/3 左右(如图 7 示),此外东西部地区收入差距、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与低工资行业工资差距也在拉大。分配制度不合理体现在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下降,二次分配的收入调节效果不够明显。1990—2007 年,在我国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结构中,劳动者报酬从 53.4%降低到 39.74%,而基尼系数一直在 0.47 左右的高位,这说明初次分配劳动者报酬比重低,而二次分配既没有在总量上改善居民的收入状况,也没有在结构上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只是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差距拉大的速度。
第三,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严重不足,导致人口非农化严重滞后于市民化。2011 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 51.27%,但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却只有约 38%,这意味着 1.8亿生活在城镇里的人没有城镇户口,没有享有城镇居民的公共福利和服务待遇,他们大多数是从农村来到城镇打工的农民,农民工是当代中国社会的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工问题产生于我国城市化政策的不彻底,产生只允许农民工进城打工就业、不允许农民进城定居的“半城市化”政策。
第四,人口红利减弱,制约了劳动力要素的供给。人口红利在过去我国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1982—2000 年我国人口红利对人均 GDP 增长率的贡献约为 26.8%(蔡昉,王德文,2005),但伴随老龄化问题加剧和劳动力成本上升,人口红利在快速消退。
第五,科技创新不足阻碍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从我国科技发展现状看,我国 R&D 经费内部支出占 GDP 的比重虽然在逐年上升,但仍远远低于发达国家:2011 年我国 R&D 经费内部支出占 GDP 的比重为 1.84%,在国际上通常认为投入强度(R&D/GDP)参数小于 2%是缺乏创新能力的,而 2009 年美国这一数字为 2.90%,日本为 3.36%。我国科研人力资本积累缓慢,2009 年我国每百万人中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数量为 863.2 人,远远低于日本的 5179.9 人。
此外,高房价等社会问题增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供求关系不平衡、商品房和保障房之间存在着不平衡、居住需求和投机需求的不平衡、住房交易市场和租赁市场之间的不平衡、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不平衡、城市化与土地资源供给的不平衡等多种原因导致我国房价过高。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合理房价应为居民家庭年均收入的 3~6 倍,而中国很多城市的数据达到 10~20 倍,房价过高已经是我国一个非常显而易见的问题,尽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调控,但收效甚微。一方面是高房价;另一方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低收入。我国目前的房产市场存在大量的投资和投机需求,已经严重威胁我国的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发展。由于住房的特殊性,过高的房价往往会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如果处理不好会导致社会的动荡,甚至成为我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诱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只涨不跌的股市和房市,过高的房价导致泡沫越积越多,给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带来巨大的隐患,若不加重视,泡沫一旦破灭,将难以控制。
五、结论与对策
通过以上对“中等收入陷阱”的国际经验研究和中国现状分析,本文认为从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来看,任何生产要素的供给都要满足消费等有效需求,而需求能力反过来促进着生产能力的提高,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增长在供给能力和需求能力的耦合作用下实现,对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而言,中国正处于消费结构升级带动产业结构升级阶段和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新一轮的经济增长离不开资本、劳动力和技术等供给条件和消费、投资等需求条件的有效耦合。在有效总需求和潜在总供给的耦合作用下,我国才能真正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经济长期、可持续性的增长。根据前文的分析,本文认为主要对策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研究制定并实施积极的初次分配改革政策,以初次分配改革为重点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初次分配是市场基础性调节的结果,二次分配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进行,然而基于我国现阶段难以形成真正由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资源配置作用的均衡条件下的工资率,因此改革的重点一定要放在初次分配上。在形成生产要素供给方与需求方公平竞争环境方面,要打破行业垄断,按照社会平均水平调控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的工资水平,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利润和国有股权转让收入上缴制度以及垄断行业资源占用税等制度,缩小低工资行业与高工资行业工资水平差距。此外,农民的初次分配收入调节方面,需要赋予农民清晰的产权,明确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
其次,继续健全完善积极的再分配政策。一方面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加大向“三农”、中西部贫困地区和城镇低收入居民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向社会保障基金的投入力度。此外要进行税收制度改革,减少间接税,增加直接税,平衡社会财富收入体系。
再次,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农民工市民化,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改革户籍制度,吸纳农民工成为城镇户籍,并针对尚不能纳入城镇户籍体系的农民工和家属,努力提供与市民同等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全覆盖。新型城镇化建设是通过农村人口权益市民化以及配套公共服务条件和基础设施完善化,将充裕的资金、劳动力和技术要素供给与农村消费、投资需求潜力相契合,实现城镇有效总需求和总供给能力的耦合,不断提高城镇需求能力和生产能力,形成新一轮经济增长点的过程。新型城镇化建设所释放出的有效需求能力和潜在供给能力,产生相互依赖和紧密配合的耦合效应:要素的生产与供给立足城镇发展需求,而需求能力扩张刺激城镇生产能力的攀升。这种耦合作用遵循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保证着经济的长期、可持续性增长,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创造有效的需求条件和供给条件(冯华,陈亚琦,2014)。通过户籍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障覆盖率,保障其收入稳定性,将显著提高消费需求,扩大消费水平。
同时,提高劳动参与率应当把适度延长退休年龄与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相结合,进而增加劳动力供给。对人力资本要求较高的就业岗位,很多高龄劳动者缺乏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优势,难以适应岗位的新要求,因此应在尊重劳动者自我意愿的原则上,针对适当行业、适当职业、适当人群,适度延长退休年龄;与此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在改革期间我国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中,接近一半来自于劳动力从低生产率的农业向高生产率的非农产业转移,即资源重新配置效率,一旦可以保持劳动力转移的继续进行,就能保持资源重新配置效率从而全要素生产率的持续提高,进而支撑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蔡昉,2013)。这不仅需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以适应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的需求,还需要消除制度壁垒打通劳动力要素流动通道,挖掘制度潜力提高潜在生产率增加劳动力供给需要。
最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打通科技资源与经济增长之间的通道,从模仿要素投入支撑转变到全要素生产率支撑的增长。一方面,加强科技研发服务体系即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很大程度上需要解决研发者、投资者、消费者之间信息高度不对称问题。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孵化器等不同的研发服务组织要完善社会化和市场化服务功能。另一方面,推动研发环节产业化发展,支持企业建立自己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机构,同时面向中小企业,通过研发服务组织的完善,为中小企业研发活动提供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