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诸葛亮挥泪斩马谡的故事家喻户晓。然而对马谡到底是怎么死的这一历史事实,一直存有争议。主流观点认为诸葛亮斩了马谡,也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认为马谡是病死或自杀。
笔者注意到,双方争论的焦点是“物故”一词。《三国志》里的《马谡本传》提到马谡的结局:“亮进无所据,退军还汉中。谡下狱物故,亮为之流涕。良死时三十六,谡年三十九。”关键是“谡下狱物故”这句,这里的“物故”是什么意思?笼统地讲,“物故”有“死”的意思,客观上表示人生命的终结。双方对此没有异议。但是,就“物故”这个词本身而言,死的方式和性质、感情色彩等是多样的。反对方正是由此提出异议。笔者将对“物故”一词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指出反对方观点的偏颇之处。
二、“物故”一词探析
“物故”一词,在战国时候已经出现。如《墨子·号令》:“即有物故,鼓,吏至而止,夜以火指。”又如《荀子·君道》:“人主不能不有游观安燕之时,则不能不有疾病物故之变焉。”可见,至少在战国时,“物故”已定型,开始通用。目前大型语文辞书中主要收录了“物故”两个意思。
(一)事故,世事
《墨子·号令》:“即有物故,鼓,吏至而止,夜以火指。”《南史·任昉传》:“郡有蜜岭及杨梅,旧为太守所采,昉以冒险多物故,即令停絶,吏人咸以百餘年未之有也。”
(二)死亡
《汉书·苏武传》:“前以降及物故,凡随武还者九人。”《荀子·君道》:“人主不能不有游观安燕之时,则不能不有疾病物故之变焉。”
那么物故为何有死亡义呢?诸家有多种解释。“物故”一词,由“物”和“故”两个字组成。“物”本义万物,“故”本义原因,引申为旧的、死亡等义。颜师古注:“物故谓死也,言其同於鬼物而故也。一説,不欲斥言,但云其所服用之物皆已故耳。”这里,颜师古很明确地说,“物故”是死亡的意思。并且他提出了两种解释,第一种说法是那些人跟鬼魂一样,已经远去了,也就是说死亡了;另一种说法,说他们平时的衣物等日常用品已经旧了,没有了,委婉地说他们已死亡。“‘物’当作‘歹勿’,音‘没’。”(宋·宋祁)“释名,汉以来谓‘死’为‘物故’,言其诸物皆就朽故也。”(清·王念孙)清代的王念孙在解释物故为何有死亡义时,基本和颜师古的第二种说法吻合,认为是说事物都腐朽、没了,所以有死亡的意思。而宋代的宋祁从通假的角度,提出自己的解释。他认为“物”通“歹勿”。三国时的高堂隆也曾做出过解释:“闻之先师:物,无也;故,事也;言无复所能于事也。”高堂隆认为“物故”即无事,事情已经不能再有作为了。引申为死亡的意思。总结而言,各家对“物故”为何有死亡义的解释是多样的,但是,他们对“物故”具备死亡义这一点,是没有争议的。进一步讲,“物故”不仅具备死亡的意思,而且死的方式和性质是多样的。笔者查阅古汉语语料库,列举如下:
(1)概括性的死亡。《汉书·苏武传》:“前以降及物故,凡随武还者九人。”
(2)病死。《荀子·君道》:“人主不能不有游观安燕之时,则不能不有疾病物故之变焉。”
(3)被杀。《汉书》:“初,汉两将大出围单于,所杀虏八九万,而汉士物故者亦万数,汉马死者十余万匹。”
(4)自杀。《汉书》:“光敕左右:“谨宿卫,卒有物故自裁,令我负天下,有杀主名。”
总结而言,“物故”就死的方式,有比较概括性的死亡、病死、被杀、自杀四种。所以笔者认为可以下一个结论,即从死亡方式这一角度,确切地讲,“物故”和“病死”、“自杀”是包含与被包含的从属关系。
到这里,笔者还运用排比归纳法,搜索了《三国志》全书“物故”这个词的所有出处。这一步工作,是为了搞清一点,就是《三国志》作者陈寿在运用“物故”一词时,有没有默认地侧重使用某一死亡方式。如果说,全书所有的“物故”都可以解释为病死,或者都可以解释为自杀,那么我们说,马谡病死或自杀这种说法的可靠性会有所增加。
经过检索,《三国志》正文除去“谡下狱物故”这处外,还出现5例。原句和“物故”解释如下。
(1)“中坚头,应时脑出物故。”死亡方式:被杀。
(2)“辰仕宦至州主簿、部从事,太康之初物故。”
死亡方式:概括性的死亡。
(3)“瑁狂疾物故。”死亡方式:病死。
(4)“歆弟苗帅众攻府,毒矢射萌,萌至物故。”死亡方式:被杀。
(5)“蜀王娶以为妻,不习水土,疾病欲归国,蜀王留之,无几物故。”死亡方式:病死。
以上五例中,死亡方式包括概括性的死亡、被杀、病死。所以我们基本可以认为,陈寿在使用“物故”一词时,并没有偏重地使用某一方面。总结而言,断然认为“物故”是病死或自杀义,是偏颇的。
参考文献:
[1]李兴斌.马谡之死辨疑[J].聊城大学学报,1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