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人力资源就业困境、原因及建议(2)
来源:学术堂 作者:朱老师
发布于:2016-09-06 共4344字
四、对策及建议
1.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针对女性就业与人力资源开发的问题,建立女性就业的国家干预机制。其一是建立男女平等监督机构,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和社会对话机制,一旦发现男女存在不平等现象,一定要确保有依法纠正的机制。其二是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尤其多为女性求职者提供就业机会。其三是开展对全社会公民大力普及社会性别意识法律知识的活动,多宣传男女平等的思想,力争消除性别差异的现状。其四是构建公平的就业环境,设立反就业性别歧视专门机构,尽力避免就业中性别歧视现象的发生。
2.对女性的平等就业权给予法律保护。从立法上保障女性的权利是消除就业中性别歧视的根本途径。对相关法律的修订和强制实施保障女性平等就业的权利和平等的待遇,立法方面,一定要有性别平等意识;执法方面,一定要严格有效。确保女性平等就业权不受侵犯,其一应继续完善劳动法。原有的法律不够全面,存在漏洞让用人单位有空子可钻,因此要尽快对其进行补充与完善。其二应加强现有法律实施的强制性。大多数时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这些东西形同虚设,执法人员应严格执法,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实施力度。其三应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劳动争议处理,鼓励女性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法律的程序来解决。改变就业中性别歧视的现象,不管是立法方面还是执法方面都要加大惩罚力度。
3.女性自身增强职业意识。其实在实际生活中,对女性存在一些歧视与偏见的除了外界的客观因素外,主要原因还是来自于女性自身。由于扮演的社会角色不同,女性的情况更为复杂,她们在生理及心理上要经历的更多,有些女性碍于自身角色的原因,常常难以平衡工作与生活,大多数女性可能会以家庭为重,为家庭而放弃工作当家庭主妇的女性不在少数。与社会脱轨,迟早会被社会淘汰,所以新经济形势下,女性应该觉醒,家庭不应该是自己的全部,为家庭而放弃事业的选择是极其不明智的,改变观念,增强女性自身的职业意识。
4.更新传统观念。以前的“老一套”传统观念早已不再适合现今社会的发展,新形势下,我们应该摒弃“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观念。男女生来都是平等的,不论是智力、能力、创造力还是开拓力,女性都不亚于男性,女性也理应获得与男性同等的工作机会。因此,不论是社会、用人单位还是女性自身,都应该与时俱进,进行观念更新。女性人力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在国家经济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谁说女子不如男,女性也能撑起半边天。
五、结语
马克思说:“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的社会地位来精确地衡量。”由此可见,女性人力资源在整个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多么至关重要。因此,必须加快开发女性人力资源的脚步,全社会都应该认识到开发女性人力资源的重要性并为女性发挥其自身作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让新时代的女性在工作中充分实现自我价值。坚持男女平等,反对任何歧视,使其共同发展,共同受益,促进女性人力资源充分发挥在经济发展中“半边天”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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