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制约湖南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4.1 森林资源整体结构不合理
湖南是我国森林植物资源最为丰富的省市之一。然而,由于长期以来经济活动不合理的举措,致使本地区的自然环境和森林植物资源受到了严重的破坏。特别是近些年来,由于对自然资源掠夺式的破坏,造成植物资源的消耗速度远远大于新增速度,从而造成经济发展与资源短缺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
4.1.1 林种树种和林龄结构尚待优化
由于历史的原因,为切实改善全省的生态效益,湖南省从 1970 年开始大力实施人工林工程,到上个世纪最后十年又开始了高效林业的发展,造成了全省林种结构中,防护林和用材林两项的比例之和高达 93.8%,林种结构比例严重失调,与可持续发展林业的观点是不相符合的。
如图 4-1 所示,近年来,湖南省在调整林种结构方面确实在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林种结构比例也在逐步优化,但还是有待于通过政策进一步调整。【1】
从树种结构来看,杉木、马尾松和阔叶树是优势树种,其中杉木占 40%,马尾松占9%,油茶占 16%,杨树占 8%,湿地松占 11%,桉树占 1%,毛竹占 2%,其他树种占 12%.
长期以来,一直存在针叶林多、阔叶林少的状况,而且更新造林的树种也较单调,阔叶树种所占比例还在日趋减少。而对于针叶林而言,它的地被物很难进行分解,容易对土壤结构进行破坏,从而引起地肥减少,破坏生态系统结构平衡性。而针叶林占绝大多数的树种结构,不利于森林的可持续性发展。
就全国范围内而言,湖南省的森林覆盖率和绿化率水平还处在较高层次,但还存在林业用地利用率较低的情况;境内活立木总蓄积量较大,但从用材林林径比较,小径级占 53%,中径级占 38%,大径级别占 7%,特大径级别占 2%;从林龄结构来看,如表 4-1所示,可以利用的过熟林蓄积仅占 2.42%,可采伐的资源极其有限,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经营整治力度。【2】
4.1.2 林地产出、利用及产品商品化率较低
4.1.2.1 林地利用率林地利用率是有林地占林地总面积的比例,是反映林地利用程度的一个指标[37].加拿大、意大利、芬兰等国家几乎消灭了荒山、荒地和灌木丛。世界发达国家的林地利用率一般在 90%以上,据第四次全国森林资源调查,我省林地利用率为 78.91%,与发达国家相比低十几个百分点。
4.1.2.2 林地产出率林地的产出率是衡量森林资源经营水平的重要指标。湖南省目前有 350 多万公顷的中幼龄林需要抚育间伐,240 多万公顷低产低效林需要改造,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不论是与国际平均比,还是与全国平均比,都有较大差距。全省林地生产力还处在较低水平,少数地方远看一片绿,近看没有林,需要进一步加大经营整治力度。
4.1.2.3 林木综合利用率由于湖南省林木加工产业的主体仍然处于低端水平,对林木的处理仍然停留在粗加工阶段,导致林木利用率平均只能达到 70%左右,而森林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就更低了,只能达到 35%-40%.通过粗加工后被废弃的材料,不仅给产品增加了生产成本,而且是对林业资源的极大浪费。林木综合利用率是衡量林木生产力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
4.1.2.4 林木产品商品化率商品化率是反映一个产品的商品化程度的指标,它和产品的产业化程度是成正比的。
对于林产业的商品化率,通常情况下,达到 50%以上,可以认定为商品化率程度较高,产业发展状况较为发达。但目前来讲,湖南省林产品的商品化率平均程度只能达到 40%左右,其中森林资源消耗的商品率为 35.5%,烧材的商品化率达到 43.2%.这与发达国家和其他林产业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4.2 林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湖南省于 1989 年颁布了《湖南省林政管理办法》,其中的林政管理政策是在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38].运行多年来,随着全国和全省林业形势的不断变化,有些指标和政策已经很难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需要切实进行改革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