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际、国内生态旅游发展背景
生态旅游兴起的时代是人类工业文明后期。作为可持续旅游的实现形式,生态旅游一经提出就迅速引起了旅游学界、生态学界和相关学科的极大关注。生态旅游 (ecotourism) 是由国际自然保护联盟 (IUCN) 特别顾问谢贝洛斯·拉斯喀瑞 (Ce-ballas - Lascurain) 于 1983 年首次提出。1990 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 (The International Ecotourism Soci-ety) 把其定义为: 在一定的自然区域中保护环境并提高当地居民福利的一种旅游行为。1993 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把其定义为: 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
国际上普遍认同生态旅游是游客到自然地区的一种负责任旅行的观点,这种旅行不仅要求保护生态环境与地方文化的完整性,而且必须维持并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生态旅游其主要的特征之一就是自然性,这种自然性包括两个层面,第一旅行的地点一般都是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自然遗产地等自然地区,第二旅游的对象是自然景观,而非人工景观,旅游对象还涉及与自然景观相联系的传统地域或民族文化。保护地往往拥有丰富的自然生态景观资源,因而生态旅游更多的是在这些保护地开展。二十几年来,生态旅游从提出到广泛开展,有了长足的进步: 形式多种多样; 发达国家的生态旅游有了较为科学系统的方法; 在某些发展中国家,生态旅游也被提到了一个较高的高度。各国根据本国的资源特色和实际情况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生态旅游活动,如美国的国家公园游,英国、德国等欧洲国家的乡村可持续旅游,肯尼亚的野生动物生态游,哥斯达黎加的热带雨林之旅等。
美国经过多年发展生态旅游的实践,逐渐有了自己独有的特色: ①管理体制上,保护地的管理权与生态旅游的经营权分离,相互独立; ②尤为重视自然环境,严格防范旅游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实行科学的生态监测、环境监测; ③关于生态旅游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日本是世界上生态旅游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日本生态旅游的特点是:①制定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并且严格执法,以有效保护生态旅游地良好的生态环境; ②在体制上,保护地的管理是宏观的,旅游经营是微观的,经营必须服从宏观管理; ③重视当地居民的利益,提倡社区参与。
生态旅游这一概念是经由国外传入我国并逐渐被接受的。1993 年 9 月,在北京召开了 “第一届东亚地区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会议”,会议通过了 《东亚保护区行动计划概要》,标志着生态旅游概念在中国第一次以文件形式得到确认。目前,在国内,开放的生态旅游区主要有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我国生态旅游形式也从原生的自然景观发展到半人工生态景观,旅游对象包括原野、冰川、自然保护区、农村田园景观等,生态旅游形式包括游览、观赏、科考、探险、狩猎、垂钓、田园采摘及生态农业主体活动等,呈现出多样化的格局。2009 年,环境保护部下发了 《关于开展生态旅游发展现状调查与评估的通知》 (环办[2009]93 号) ,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旅游局联合开展了全国生态旅游发展现状调查与评估。调查显示: 我国由于幅员辽阔,地貌、气候类型复杂,区域特征差异明显,为保护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根据不同资源的特点,建立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和水利风景区等多类型保护地体系,并且根据重要程度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甚至县级。在这些区域开展生态旅游,有其先天优势,一是可以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的价值,培养人们的环境意识; 二是能够体现经济价值,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群众的收入; 三是能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起到辐射作用。我国大多数保护地都开展了生态旅游,现状特征主要是: ①有一定的生态旅游市场规模,生态旅游产品趋于多样化; ②旅游基础设施相对滞后,设施的生态化不足; ③环境解说系统普遍建立,但专业化程度较低; ④生态环境状况良好,但环境管理体系仍需完善; ⑤社区参与经济效益好,但参与深度有限; ⑥我国保护地生态旅游从业人员数量不足,且导游在生态旅游方面的专业素养亟待提高; ⑦生态旅游管理受到重视,但相关措施有待完善; ⑧资金投入不够、管理体制未理顺是阻碍我国保护地生态旅游发展较为普通的问题。
2 在保护地生态旅游中进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我国生态旅游实践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令人担忧。①保护地内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保护地虽然生态旅游资源丰富,但保护地内往往社区众多,社会经济条件差,社区的发展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之间矛盾尖锐。②传统文化面临冲击。许多保护地民族文化存在 “汉化”、 “异化”问题,比如有的地区民族建筑形式虽然至今还有部分保留,但“异化”已经开始,传统习俗虽然仍有部分保留,但是着装都已 “汉化”.③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挑战。生态旅游开发对于自然环境的破坏主要集中在: 由于规划开发不当造成的生态系统破坏; 游客过度进入超过环境承载力造成破坏; 游客进入以后产生的垃圾等污染物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置而造成的破坏。综观我国生态旅游实践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目前我国经济水平不高、环保意识较差、国内旅游市场大多处于大众观光、度假旅游阶段,尚不完全具备开发生态旅游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盲目引导旅游者进入生态系统较为脆弱的地区必然引发一系列问题。二是生态旅游的发展在我国还不成熟,人们对生态旅游的内涵认识不清,生态旅游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不完善,基础设施滞后,监测监控体系不健全,专业人才缺乏。
因此,在保护地开展生态旅游应关注存在的风险。运用项目管理中的风险管理理论,探讨如何在保护地生态旅游中做好风险防范,协调好保护与开发的矛盾,是目前保护地生态旅游中面临的急迫问题。项目风险管理是指对项目风险从识别到分析乃至采取应对措施等一系列过程,它包括将积极因素所产生的影响最大化和使消极因素产生的影响最小化两方面内容。主要包括: 风险识别、风险量化、风险对策。要避免和减少损失,将威胁化为机会,项目主体就必须了解和掌握项目风险的来源、性质和发生规律,进而施行有效的管理。实际工作中,带来风险的因素多种多样,比如政策的变动、技术的不成熟、经营管理不善、市场竞争力、资金周转、合同签订、团队合作等等,应牢固树立风险意识,鉴别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切实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
3 保护地生态旅游的风险识别与对策
3. 1 管理风险
保护地生态旅游面临的管理风险主要有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体制不顺、经营合作模式不合理、人才培训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力等,在此重点关注管理体制、经营模式和人力资源管理三方面。
3. 1. 1 理顺保护地生态旅游管理体制
首先要理顺保护地的生态旅游管理体制,保护地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建立在政府、企业、社区居民合理分工和有效整合的基础之上。政府负责制定旅游开发总体规划,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宣传促销,建设基础及公共设施,吸纳社会资金,确保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企业负责旅游产品项目的开发建设,执行景区管理制度,创造社区居民就业机会,其任务是开发和经营旅游景区,既要保护资源,又要使社区受益。社区负责保护自然环境和传统文化旅游资源,参与旅游经营并获益,其目的就是保护资源,同时提高自身素质和增加收入。通过实施这种资源配置和管理制度,实现生态旅游业和保护地的持续发展,体现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
3. 1. 2 制定合理的生态旅游经营合作模式
保护地管理局在确保旅游业开发管理权限的前提下,可引进专业的生态旅游经营公司,采用特许或委托的经营方式,对保护地旅游活动进行市场化运作。对于区域内及周边有大量村寨的保护地,生态旅游的开发可引入社区参与机制,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生态旅游中来,一方面对参与生态旅游的社区在科技、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另一方面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保护地生态旅游的开发可与科研机构及大专院校进行合作,开展科考活动,建立科普、教学、实验基地。
3. 1. 3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要培养一支素质高、业务熟、服务好、数量充足而又相对稳定的旅游从业队伍。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采取岗前培训、在职培训、短期培训、实地考察等方式实现对从业人员的定期持续培训。建立顾问制度,加强与国内外学术机构的沟通,争取技能培训方面的支持。适当增加对旅游培训的资金投入。对导游、解说及其他服务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种岗位培训、资格认证、技能考核、岗位考核、级别认证等制度。对旅游管理者进行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市场研究、公共关系、旅游规划开发和管理、标准制定、法律法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
3. 2 融资风险
3. 2. 1 有针对性地分析设计融资结构
以保护地生态旅游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做好融资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一份较具有权威性并且详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将十分有利于对融资的风险进行识别并有效地对融资进行组织。评估的范围包括政治、技术、人力资源、与其他项目的相关风险、服务和产品的需求状况,以及当地的政府信用、当地的拟建项目以及投资环境情况等。一方面要充分拓展投融资渠道,包括政府拨款、银行贷款、企业投资、国际资金、群众集资等。另一方面要处理好政府、企业及社会捐助等多个投资主体的关系。对于旅游业是支柱产业的地区,要积极争取政府扶持和投资,保护地内道路交通、水利、环保、通讯等方面的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可由政府投入,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企业负责按保护地旅游规划进行投资建设和经营。争取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和国外民间团体等对保护地内科研项目、扶贫脱贫项目、社区居民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资助。
3. 2. 2 构建合理的生态旅游收益分配机制
生态旅游的开发管理应充分考虑到各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使各利益主体均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生态旅游的发展并从中公平受益。从资源、知识、资金等方面考虑构建合理的生态旅游收益分配机制。首先,承认资源有价,生态旅游收益中要有一部分资金用来保护环境及支持社区发展。其次,重视知识的软投资,包括重视旅游规划设计中的特色挖掘、主题创意和宣传促销,以及对保护地的科研投入等。再者,保护地生态旅游项目的融资方要承担开发项目中的风险,因此对于项目资金的回报也有一定的要求。
3. 3 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风险
随着旅游的开发,大量游客的涌入必将给保护地的生态环境带来沉重的压力,使得景区面临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的危险。在旅游开发过程中,一定要严格落实范围、规模和经营方式,确定景点和旅游线路,加大环境监控力度,严格执行环保制度,实行控制性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的原则。
3. 3. 1 界定开发范围,分析环境容量
保护地生态旅游活动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不得影响保护管理工作。比如自然保护区的旅游开发只能在实验区和保护区周边地区进行,在缓冲区和核心区不得开展。旅游环境容量是指在保证旅游资源质量不下降和生态环境不退化的前提下满足游客舒适、安全、卫生、方便等需求,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允许容纳游客的最大承载能力。环境容量是衡量保护地旅游功能的重要指标之一,环境容量的测算要满足自然生态环境长期较好保持,维持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要求。应科学确定游客环境容量,控制旅游人数,合理设计保护地内接待设施的数量及规模,严格按照指定旅游路线开展活动。加强对旅游环境容量的监测,制定合理的价格调节机制,建立信息网络系统。
3. 3. 2 积极开展资源保护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详尽、切实可行的保护地生态旅游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保护地管理局与旅游开发企业的责任,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职责,以及对旅游者的管理 (包括对旅游者活动、规模、承载力及行为的控制) 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生物多样性评价指标体系。生物多样性评价指标体系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生物多样性评价是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合理利用其资源、保证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制定保护决策和保护技术方法的科学依据。在生态旅游活动中,要重视动植物生境的保护,开展生态监测工作,从气象学、水文学、物候学、群落学、生态学等方面,通过定位、定时的采样分析和调查,对原生生态系统进行动态监测。
3. 3. 3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设立环境管理目标,近期实现在景区改造和建设过程中,不引发生态环境破坏事件,保持景区建设和生态环境协调的目标; 中远期实现在不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环的同时,逐步恢复和改善已退化的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发展的目标。
做好水体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噪音污染防治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加强保护地内环境监测和环境科学研究。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强化环境管理,建立旅游收益反馈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要贯彻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政策,定期检查,强化管理。
3. 4 社会风险
3. 4. 1 突出社区受益原则,加大社区共建和共管力度
社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是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动力。生态旅游首先要解决社区发展问题,强调社区利益和社区能力建设,在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社区参与、社区受益原则,改变并逐步摒弃以资源耗损型为主的生计方式,弱化和消除保护和发展之间的矛盾。保护地的一些日常管理、示范基地的建设,尽量让当地村民参与,提高他们作为自然资源的主人及资源拥有者的意识,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报酬。采取技术培训、试验示范和扶持农村专业户的办法,提高当地村民利用自然资源的科技含量和水平,增加传统农业产品的附加值。
3. 4. 2 充分尊重和合理利用原住民的地方性知识
地方性知识是原住民适应生态环境的产物,具有值得借鉴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当地世居民族不仅是生物多样性的直接受益者而且还是积极有效的保护者,他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民族生态学知识。因此,保护地在发展生态旅游业的同时,要充分尊重和利用原住民的地方性知识,这不仅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要求,也是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必然要求。
3. 4. 3 加强传统文化保护
保护民族传统建筑和民间文物,加强对民族民间文学艺术的抢救保护和民族民间手工艺的保护,继承和弘扬民族民间音乐、舞蹈艺术等,扶持和挖掘民族节日活动,重视传统文化传承人的保护。
4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保护地生态旅游普遍存在一定的人身安全风险和财产安全风险,如野生动物肇事引发伤人、损毁旅游设施及破坏农作物的情况,森林火灾的发生,突降暴雨引起山洪暴发、滑坡、泥石流等。因此,建立补偿机制、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三大风险防范机制十分必要。
4. 1 补偿机制
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可分为对人身伤害的补偿和对财产损失的补偿。对人的补偿包括游客、原住民、景区工作人员的伤害补偿。对物的赔偿包括游客的财产、原住民的财产、景区财产的赔偿。可以采取政府补偿和商业保险补偿的方式。一是由保护地统一购买保险,纳入门票费中收取,二是由个人自行购买保险。对于野生动物肇事导致的损失,可由当地政府适当提高补偿标准。树立资源有价的观念,从旅游收益中提取 “生态环境补偿费”,用于保护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质量的改善。
4. 2 预警机制
与国土、气象、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建立预警机制,出现问题时可以相互反馈,降低风险。建立森林防火瞭望台,配备望远镜、手持机和罗盘等,进行观察、通信与定位,守望员实行 24h 轮换值班制度。加强教学实习、科研考察人员的入区检查工作,建立检查站,堵截非法入区人员。扎实开展日常巡护工作,完善安全巡视制度,全天候巡视和监督。
4. 3 应急处理机制
对各类突发事件,自然的、人为的、野生动物肇事等进行应急处理。一是紧急医疗救护。为了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及时对受伤的游客实施救护和应付游客突发病情,保护地景区内应设立为游客和景区员工服务的医疗救护中心,并配备医务人员、急救箱和常备药品。医疗救护中心位置和求救电话应在服务指南中标明。要求景区工作人员掌握一定的救护知识,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进行适当救护,以确保游客的安全。二是建立齐备有效的救援系统防护设施。设立医疗救护站,成立由管理人员、森林警察、专业向导和具有急救经验的医务人员组成的救助小组,完善巡护、防火管理与补救措施。
参考文献:
[1] 余年生。 高技术与风险投资 [M]. 昆明: 云南大学出版社,2003.
[2]万本太。 走向实践的生态补偿---案例分析与探索 [M]. 北京: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
[3]杨桂华,钟林生,明庆忠。 生态旅游 (第二版) [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4]贺昭和,秦卫华,王智,等。 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发展的存在问题及对策 [J]. 生态环境,2007,16 (1) : 253 -256.
[5]郭进辉,孙玉军。 武夷山自然保护区社区居民对生态旅游影响感知分析 [J]. 西北林学院学报,2009,24 (2) : 185 -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