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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论文(名师推荐6篇)

来源:未知 作者:万老师
发布于:2021-11-24 共10787字

  旅游安全是指旅游活动中各相关主体的一切安全现象的总称。它包括旅游活动各环节的相关现象,也包括旅游活动中涉及的人、设备、环境等相关主体的安全现象,既包括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观念、意识培育、思想建设与安全理论等"上层建筑",也包括旅游活动中安全的防控、保障与管理等"物质基础".下面我们就为大家介绍一些关于旅游安全论文范文,供给大家作为一个参考。

  旅游安全论文范文第一篇:旅游安全事故中的责任竞合问题

  作者:林柔嘉 杨俭波

  作者单位: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摘要:本文从旅游安全事故中民事责任的理论发展、竞合的司法实践困境展开分析,进而论述当前旅游安全事故责任竞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基于理论延伸和司法实践的双重视角,讨论了解决旅游安全事故责任竞合难题的途径和方法。以期为中国特色的旅游安全事故中的民事责任确认问题,提供一家之言。本文的基础立论是:旅游安全事故责任竞合中,应充分认识到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对旅游者人身、财产损害的严重性,从受害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加强对责任人的索赔和处罚,以期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旅游安全事故;责任竞合;侵权责任;违约责任;

  作者简介:林柔嘉,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研究方向:旅游管理;;杨俭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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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安全事故责任通常包含跟安全事故有关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大类,它们也是民事法律关系中最为常见的两类基本责任,该类事故责任通常都具有错综复杂性和多样化的违法行为特征,这两类责任时常发生竞合,对该类竞合问题的处理,我国民法采取的是在充分许可竞合之下同时允许适当选择请求权的制度设计方案,即在法律适用上,现行合同法及侵权法既广泛适用于通常情境下的各种典型违约行为和责任侵权,也共同适用于两者同时施加影响的双重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根据受害情形,自由选择发起合同之诉或侵权之诉。现实环境中,对安全事故的处理,除了合理规避安全事故发生一途外,更多在于如何合理对待和行使责任竞合请求权,因此,如何选择请求权来解决责任竞合,以期更好和充分地保护旅游安全事故中受害方权利,消减安全事故责任重叠造成新的、可能导致的不公平,便成为旅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中必须重点考量的问题。本文讨论的重心也即在于此。

  一、旅游安全事故责任竞合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依民法通则,违约责任[1]通常是指违反合同而须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必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侵权责任[2]则是指责任人的有关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行政法规相关规定,对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应当承担的有关法律责任。该责任一般以财产侵害导致损失产生为核心内容,表现为通过适当的金钱对价补偿促进受害方损失的合理维护和保障。但在旅游活动中,旅游安全责任事故中的侵权责任,较多表现为人身责任的特征。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是指由于某种违反了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其在法律上同时符合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情形,并导致多种民事权利义务及其相关责任并存且相互冲突的现象。从责任内涵而言,侵权责任则更多表现为一种维护底线权益,它更多的规定和强调了责任当事人必须忠于现行法律与社会共同体约定的规范。而违约责任重在强调当事人须自始忠于自己的意志,是基于法律强制执行要求而设定的义务,其义务边界相对清晰;因此在实体法上,他们的责任成立、责任承担皆存有差异,在程序法上,相关的诉讼管辖权、举证责任确定等方面也存有较大差异[3].对当事人来说,违约重在调整特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侵权则侧重于调整"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权利义务关系[4].由于合同制度发展和对人身权保护日益重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问题也不断增加。

  从法律发展史视角来看,责任竞合问题是随着合同法与侵权法在历史发展中的逐步分离,使两部法律的调整对象、立法重心相互独立情况下而出现的,责任竞合问题的产生和成立,既表征了现实环境中违法行为的复杂多样性,又反映了司法实践中,这两部法律呈现的既相互独立又相互渗透的基本特征。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法定构成要件决定其竞合范围的宽窄。由于合同制度发展和对人身权保护日益重视,该类问题也不断增加。

  二、旅游安全事故责任竞合问题

  旅游安全事故体现于旅游活动中多种安全问题之中,具体来说,其既包括广泛存在于旅游活动相关主体的人身、财产损害,也包括旅游活动各环节暴露出来的具体安全事件或安全事故。目前旅游安全事故责任竞合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责任竞合乏力,权益保护不充分

  根据《合同法》第122条,其法理思想所揭示的要点,完整指出了责任竞合问题的实质在于,一旦竞合的受损害方选择将违约责任作为维权主张,他就必须放弃侵权责任主张,并丧失该权利上应得的法律权利,反之亦然。由此导致司法实践中,往往存在的受害方当事人主张违约责任后,其在侵权责任领域中的各种伤害,如人身损害等得不到赔偿和保障,比如死亡补偿金、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无法得到合理赔偿。由此可见,现行法律虽赋予当事人以选择权,但却存在使当事人因为作出某种选择的能力缺乏(比如知识匮乏导致的判断无力等)而出现必要和合理的法律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的情形,尤其是作为旅游者的弱势特征,使其在合同竞合时可能会遭受不公正对待。在很多旅游安全事故情形中,这种两难选择制度设计使当事人面临选择难题,因为无论其作何选择维权,都难以获得救济周全:以违约发起诉讼可能就难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之类的侵权损害保障;而以侵权为由进行诉讼,则会使合同受损而应该得到的赔偿权丧失。现实情境中,尤其是交通客运事故中,这种因同一违约行为使多个债权人受损的情形,往往会出现不同债权人因其诉由不同,其受到的救济产生较大差别表现。另一方面,就程序法来说,它要求当事人在行使权利保障时,是以能合理判定损害行为在事实上同时符合侵权和违约的构成要件为前提,进而选择诉由。但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当事人可能会缺乏相关的必备知识以完成这个工作,同时,法院现行的做法中,也不鼓励单以损害事实进行起诉的行为。这不仅使旅游安全事故当事人被迫做出本应属于司法权决断才能合理判定的选择,这无疑提升了当事人决断的难度(事实上也很难做到,一般当事人是较少会具有丰富的判断知识和能力的),而且还会衍生无休止的议论。更重要的是,若旅游安全事故当事人出现判断和选择失(错)误,可能一无所获。这显然是不太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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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概念、构成要件及其竞合时的关系

  (二)缺乏考虑例外情形,致使保护不完整

  责任竞合不能选择例外情形进行处理,在一定意义上阻碍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主张。由于现行法律对两类责任竞合也作出了例外情形的规定,具体包括:(1)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应以侵权责任进行追责和处理。(2)在责任竞合中,当事人存有事先特别约定情形,规定合同双当事人仅只须承担合同责任而不用承担侵权相关责任时,则原则上要依照事先约定处理,受害方不得行使侵权诉讼请求权。但当合同执行以后,一方故意作为、或者重大过失致使另一方当事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致其死亡,则侵害人必须承担侵权诉讼责任。(3)对事先存有的合同协议,侵害方当事人与第三方恶意通谋,侵害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则构成共同侵权,应按侵权诉讼处理,有关行为人需负侵权责任。(4)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则应依法合理确定过错责任。这些例外情形在安全事故责任竞合的司法实践中,较少得到兼顾和考量,致使保护不完整。

  (三)完全自由原则限制了竞合责任追溯

  旅游安全事故在责任竞合时,依据意思自治原则,现行法律赋予了受害当事人以充分的自由选择权,这对受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就形成了有效保护,且为受害当事人提供便利行使相关诉权也创造了同样的机遇。同时,在当前以被告和原告两相博弈为特征的诉讼机制之下,以安全事故责任保障为设定前提的责任竞合模式设定,确实也为被告实施积极诉讼防御策略提供了相对灵活的回旋空间。在责任竞合传统模式下,受害人选择请求权方式,加害人选择责任承担的方法、方式,都存在相对可回旋的空间和余地,控辩双方以基于各自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追求,也始终处于一种对立统一且相互冲突的持续运动之中,这就使诉辩程序具有某种潜在的非刚性和不稳定性,表现在司法实践中,则集中体现为控辩双方围绕诉辩事由,可能会不断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导致案件审理推进出现难题和不可预测性。这增加了控辩双方在时间、精力和财力等方面的投入,也使法院不断重复投入和浪费司法资源。

  三、旅游安全事故责任竞合问题的解决路径

  (一)分别诉讼,总额限定

  旅游安全事故和安全纠纷影响旅游业发展,因此要以最大的努力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在事故发生后,对安全事故的竞合,既要遵循民法关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基本逻辑,又要基于保护旅游者立场,建立更加清晰、严格的旅游安全事故责任竞合机制。而如何合理均衡旅游安全事故责任当事人的权益,有以下思路:其一是允许受害人就两种责任中的一种提起基于适当补偿性赔偿(可以追求的倍数赔偿)的诉讼。其二是主张受害人可以通过惩罚性赔偿方式来弥补基于其中一种责任提出赔偿带来的补偿不足问题。

  (二)同时适用,共同诉讼

  旅游安全事故责任的适用,可以采用同时适用共同诉讼的方式,其又表现为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可以同时适用。第二种方式,责任竞合应有条件同时适用。具体来说就是,如果当事人诉讼一种请求权就能保障全部受害得到赔偿,则另一请求消灭;如果一种诉讼请求权全部实现尚不能全部和合理弥补受害人所遭受损失,则应当允许再部分行使另一种请求权,以使损害后果能够兼顾并弥补[5].

  (三)均衡保护,合理适用

  目前,对旅游安全事故责任的责任竞合设定上,主流竞合理论大都以保护债权人为导向,这在事实上也与侵权法和合同法的现代扩张目的一致。相关的制度设定情境中,立法者想象的潜在受害人其实是自我保护能力差的、表现为弱者的自然人。使立法追求上体现出从"契约到身份"的特征。这也与旅游者的身份及其主体特性相一致。对违约责任的确定,在内容主要立足于合同的实质内容及其效力。对法定适用侵权法的情形,依照现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参考文献

  [1]谢怀試,等。合同法原理[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67-72.

  [2]杨立新。侵权法论(第二_版)[M] .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124- 128.

  [3]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理论的再构成[J] .环球法律评论,2014, 13(06):5-25.

  [4]张新宝。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研究[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212-220.

  [5]魏振瀛主编。民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74-80.

  文献来源:林柔嘉,杨俭波。旅游安全事故中的责任竞合问题[J].法制与社会,2021(14):30-31.

  旅游安全论文范文第二篇:三亚市旅游安全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李涛 盛颐

  作者单位: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旅游学院MTA教育中心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旅游学院

  摘要:伴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改善,旅游已成为人民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三亚的旅游业进入国际化和智慧化发展的新阶段,促进了三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然而,三亚旅游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受到旅游安全问题的影响和制约。本文对三亚市旅游现状和旅游安全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展开分析,并针对如何解决旅游安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旅游,安全,游客,

  作者简介:李涛,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旅游学院MTA教育中心,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休闲度假旅游。;*盛颐,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旅游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旅游开发与市场研究。;

  一、三亚市旅游现状分析

  三亚市位于我国海南省,是我国唯一一个同时具有海洋风格和热带雨林的城市,具有"东方夏威夷"之称,典型的热带季风性气候,无论是地理位置、人文环境,还是旅游资源,都非常优越,是我国游客都喜爱的旅游城市之一。在"国际旅游岛"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发展战略支持下,三亚市凭借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丰富的海洋资源、温暖宜人的居住环境和完善的旅游配套设施,旅游业迅速发展,呈现以下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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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旅游接待规模不断扩大

  近年来,在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带动下,我国国民的收入水平逐渐提高,经济的自由促使人们对休闲旅游度假的需求量增高。三亚市作为人们向往的旅游城市之一,旅游业不断发展,旅游接待规模也伴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不断扩大。根据统计数据来看,三亚市不论是在接待旅游过夜人数,还是旅游收入上均保持快速增长,且占海南省比重都有大幅度提高[1].2014年~2019年,三亚市接待旅游过夜人数由1352.76万人次增长到2396.33万人次,年均增长率超过15.0%,2019年旅游过夜游客人数占海南省过夜接待人数的28.8%;在旅游收入上,2014年~2019年也产生了巨大变化,旅游总收入从2014年的233.3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633.2亿元,年均增长率为34.3%,占全省旅游总收入的比重由46.1%提高到60.3%.

  (二)旅游供给市场开发力度加大

  人们享受生活的方式越来越丰富,在闲暇时间选择旅游越来越成为人们放松身心的生活方式之一。因此,三亚市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独一无二的人文环境,打造了14个A级旅游景区,包括3个5A级景区和6个4A级景区。三亚酒店市场十分可观,酒店供给量持续增长,2020年,全市列入统计的旅游宾馆(酒店)262家,其中,五星级酒店14家,四星级酒店16家,三星级酒店6家。拥有客房61427间,比上年增加2553间;拥有床位100977张,比上年增加3958张。海棠湾"国家海岸"持续发展和建设中,国家海岸的形象将持续改善。依托生态农业、四季果园、民俗人文等特色资源建设"美丽乡村"的推进,乡村旅游得到巨大发展[2].依托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滨海度假、邮轮、游艇、潜水、水上娱乐活动为代表的海洋旅游产品迅速发展。

  (三)对外曝光程度不断加强

  近年来,三亚市作为多种国际活动和体育赛事的举办地,与其他国家地区的合作交流不断加强,同时也是我国展现旅游城市、发展国际旅游的重要环节。如举办沙滩排球赛、端午节龙舟赛、环岛自行车赛等国内传统赛事活动,全面提升吸引力,同时为沃尔沃环球帆船赛、司南杯大帆船赛、"阿罗哈杯"环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世界选美小姐大赛等国际性赛事活动的举办提供良好的服务,成为国际赛事活动在中国赛段的固定赛点[3];持续举办环海南岛帆船大赛、国际沙滩排球赛、中华龙舟大赛和万宁国际冲浪赛4个体育赛事[4];国际财经论坛、国际能源论坛、三亚-泰国旅游文化交流座谈会等国际论坛的举办,推动了三亚同国际的接轨和交流,为提升三亚市的美誉度和知名度提供了契机和条件。

  图1 2014年~2019年三亚市接待过夜游客人数(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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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 2014年~2019年三亚市旅游收入统计情况(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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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2014年~2019年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旅游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5].旅游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问题,均是旅游活动中所有安全现象的具体表现形式。它一方面包括了游客的安全思想和意识,另一方面,旅游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具体的安全事件以及事故,都属于旅游安全的范畴。旅游业的行业属性决定了该行业是一个极易受到其他外部因素影响的敏感产业。旅游行业的特性以及它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它的重要性。如果旅游活动不是以安全作为前提,那么旅游无异于"空中楼阁",失去安全,就失去了发展的基础;而旅游业作为重要产业带动着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如果没有旅游,那么一方经济和效益,必将受到损害。

  因此,旅游安全不仅是旅游活动良性进行和发展的保障条件,而且是旅游业得以有序发展的出发点。加强旅游行业的安全管理,这不单单已经成为国家层面对于旅游行业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旅游企业自身管理过程中务必要解决的问题。

  三、三亚市旅游安全问题

  (一)自然灾害

  三亚拥有特殊的生态环境和热带气候。自然灾害是游客损失生命和财产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包括台风、雷电、山体滑坡和海水暗流等自然因素。根据中国天气网的统计数据,2019年有9个热带气旋影响海南,其中3个台风在海南岛登录,全省的主要河流和中小河站超警报6次。台风在150多个城镇和街道中造成影响,33500人被迫转移,10个房屋倒塌,20千公顷的作物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超过7000万元。然而,当地一些渔民和部分游客,缺乏对自然的敬畏,低估其危害性,更有甚者,专门聚集在海边去感受台风,经过海边安检员百般劝说并告知台风的实时动态和可能对人们造成的人身安全危害后,才将游客全部劝离海边。

  (二)旅游景区安全事故

  旅游景区的安全涉及景区管理的各个方面。从整体上讲,发生的主要安全事故是由于景区管理人员能力不足、管理不当、制度落实不到位、景区的安全宣传不足,相关安全标识不够醒目,安全设施和设备质量不合格以及游客的不文明的旅游行为引起的安全事故。

  1.部分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人员缺乏足够的管理能力,其能力还不能达到高标准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相关要求。比如:在对安全要求较高的旅游项目或者极限运动中,还没有全面完善安全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不能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管理措施。

  2.三亚市部分景区未按制度和规定进行彻底落地执行,这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比如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关于禁止非法经营和无证上岗等规范化条令条例,但潜水、飞艇等海上娱乐项目经营仍然存在教练员与安全员资格审查不到位,无证上岗的情况。

  3.安全宣传与安全标识也影响着景区旅游安全。如2015年8月15日,四川温江的易勇刚及妻子杨春梅一家七口到三亚大东海游玩时,其两个外甥和下海救人的易勇刚被暗流卷没,该事件是大东海溺亡史上最严重的一次安全事故。究其原因,除了大东海公司疏忽管理,存在管理瑕疵外,该景区旅游标识缺少整体衔接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大东海景区,逆流、暗坑多发,在涉水区域,除了设立"风大浪急,请勿游泳""危险"的警示牌外,有必要配合更务实的阻碍式安全体系,在有暗流或漩涡的地方设置相应的障碍物阻止游客下水,切实起到安全保障作用[6].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对景区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需要全面、细致的进行查找工作,并且采取有效的管理方式,对景区的安全设施不断进行完善,加强景区的旅游安全。

  (三)火灾险情等消防问题

  据相关统计,全世界范围内,每年在酒店内大约有400例一次性造成5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因此,旅游经营者必须要正视消防问题。随着三亚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新型旅游服务设施--家庭酒店产生。然而,家庭旅馆一般都有非法运营、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难以建立消防设施、缺乏消防安全管理,以及消防监督执法的困难等问题,这大大加深了火灾危险。近年来因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事件频频发生,如2019年3月20日三亚市天涯区文明路的椰风酒店的电动车起火事故造成18人被困。

  (四)社会治安问题

  社会治安问题是旅游安全问题中必须考虑的因素,游客的行程和个人财产安全也将直接受到恐怖袭击,政治风波和刑事案件的影响。

  三亚市旅游安全管理的关键问题在于社会治安问题的解决。在旅游旺季,部分窃贼专程到人流聚集地进行盗窃犯罪。游客玩的尽兴时,往往会倾向于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安全防范,因此游客下海游玩时,物品被"顺手牵羊"时有发生。如2017年2月4日,广州朱姓游客到三亚大东海游泳时,宝马车内20万财物遭洗劫。无独有偶,一对四川情侣在海边游玩时,也遭遇背包被窃,且作案人员是多次作案。如果偷盗者选择在海棠湾、亚龙湾等地专门对外国游客实施作案,由于每年都会有许多国外政界的相关人员或者是商业界的名流到亚龙湾等旅游度假去进行休闲放松,这很有可能造成恶劣的国际影响。

  (五)公共卫生旅游安全问题

  由于三亚市游客逐年增多,并且老年游客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比重,需要多方共同协作,防范突发性疾病和季节性传染病。特别是目前新冠疫情没有完全解决,三亚的温度长年温暖,旅游行业已经复苏,但是决不可掉以轻心。

  旅游者在食品安全方面发生的问题亦比较多,主要表现为食物中毒,究其原因,大多是由饮食不卫生、水土不服或误食用有毒食品所引起的。例如2021年2月19日,山西的吕先生一家十口人驾车来到三亚旅游,其家属在亚龙湾某酒店居住时饮用酒店供应的矿泉水后中毒。

  四、提升三亚旅游安全管理的举措

  近年来,三亚市的旅游业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最成功的旅游战略成果之一。但是在目前国家大力建设自由贸易港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前提下,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安全管理的力度,帮助更加完善建设国际一流的旅游宜居城市的目标。

  (一)完善旅游安全法规制度

  旅游安全法规为旅游过程中的出现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为规范和约束从业人员和旅游者的不当行为提供了权威色彩和强制性。如今,旅游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国家和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并出台了相关法规,但旅游方面的法律体制仍不够完善,对新领域(如游艇、海上运动)安全问题只作出了原则性的指导和规定,需要不断完善旅游安全法规,在国家现有法律规章制度上,结合三亚旅游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台具体法规,各旅游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出台相应制度,为保障旅游业平稳发展提供保障。

  (二)加强旅游安全救援系统建设

  救援系统是保障游客安全重要的一环,同时也是旅游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7].旅游安全救援是指在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旅游从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发生旅游安全问题时,为旅游安全当事人所提供的紧急救护和援助[8].旅游安全救援包括医疗救援和非医疗救援两大类。医疗救援包括:(1)建立医疗呼救系统,及时将伤员送往和安排到医疗单位,担保住院押金,垫付医疗费、住院费;(2)完善医疗追踪服务,运送紧急药品,提供医疗翻译,医疗遣返转运,安排亲友探访,尸体火化或者转运等。非医疗救援包括:(1)旅游咨询,查找丢失行李、证件,紧急信息传递,信用卡挂失;(2)代办登记,代订酒店床位、机船车票,代垫保释金,代聘律师,贷款及诉讼帮助等[9].目前三亚市的安全救援建设中仍然存在不足。例如在劫持飞行设备,化学突袭等事件上,还没有相对专业的处理队伍。但是随着建设三亚市红塘湾机场,可以逐渐考虑组建相应的机场突发事件专业救援队伍,提高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应对和保障能力。有完备的救援系统的存在,在旅游事故发生时,旅游者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拯救。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也能迅速启动预案以确保游客的安全。

  (三)提升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规范

  旅游业作为劳动密集的产业,与其他产品相比之下,旅游产品是没有具体的形式,具有生产和消费的同时性、不可储存性,变异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游客的旅游质量和安全意识都是受旅游从业人员直接影响的。旅游从业人员所体现出来服务水平的高低以及服务态度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旅游产品质量的优劣。如果旅游从业者无法清楚的掌握基本的旅游安全知识,或是因为重视度不够或者其他原因,忽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带来旅游不安全因素大大增加,发生风险的概率被大大提高。一旦发生旅游安全问题,后果不可逆,不单给游客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还会给旅游企业、旅游地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旅游从业者要重视旅游安全问题,加强培训,设立旅游从业的准入标准和基准线,以此增加旅游从业者的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四)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增强旅游安全意识

  公共安全宣传是最直接给游客传输安全信息方式,也是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方式。与其他城市相比,广阔绵长的海岸线,纵横交错的河流,造成了三亚市更多的安全隐患。而游客个人的认知程度与行为能力上存在巨大的差异性,来到三亚旅游的游客大多对海滩、雨林存在的危险因素辨识度不够,安全常识不足,以至于无法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应对发生的危险。针对多年来发生的诸多安全事故,总结经验,需要相关部分加强三亚市旅游安全问题的宣传力度和游客旅游安全教育,特别是在后疫情时代,对疫情切不可掉以轻心,政府应该加大公共卫生教育,并且持续开展旅游安全讲座、投放公益广告、在公共交通工具中发布安全提醒等宣传活动,强化每个公民的视觉记忆和听觉接收,增加人们对旅游过程中潜在的危险进行了解,加大防范力度,不断提高市民以及游客的疫情安全防范等自我保护意识。

  (五)借助旅游大数据,构建旅游预警系统

  随着游客旅游需求的不断增长,由于旅游的季节性和异地性特点,导致节假日旅游热点目的地游客往往扎堆前往,增加安全隐患,需要建立预警系统,对主要景区、商圈、交通枢纽、集散中心等重要区域利用LBS定位及手机信号定位等进行实时的数据采集,对客流情况、交通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和直观显示,提高监测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升风险防控预案,有效防范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比游览空间科学评估最大游客容量,规划超过承载量时的分流方案,以便游客及时调整行程,使其游玩得更加舒适、有序。

  大众选择旅游进行休闲活动,需要安全作为保障,这也是旅游活动得以开展的基础条件,缺失这一保障,大众的参与信心必将大打折扣,旅游业发展亦会受到影响。三亚市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环境,造就了旅游发展的有利基础和良好趋势,但同时其复杂的环境,也增加了旅游安全的不确定性,加之旅游企业管理不到位,游客安全意识不足等因素,造成旅游安全事故多发,一旦出现旅游安全问题,轻则损失钱财,重则危及人身安全,同时也会对旅游企业的运作带来经济影响,给旅游行业发展带来风险,甚至影响整个地区乃至国家的旅游形象[10].需要从源头做起,防范于未然,注重细节,从个人意识的提升,企业管理的精进,国家政策的落实多方面重视旅游安全问题,这样才能有效解决旅游业面临的安全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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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三亚市海洋旅游发展规划(2012-2022)[EB/OL].百度文库, 2014-05-25.https : //wenku. baidu.com/view/06f48cbdf90f76c66137 1a6a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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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孙春燕,陈水雄,范武波景区安全标识系统的构建与设置--海 南国际旅游岛旅游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研究[J].中国农垦, 2014(07) : 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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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郑向敏:旅游安全学[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 2003.

  [9]王兴斌旅游产业规划指南[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 2000.

  [10]袁鹏。事故防范意识对旅游安全管理模式创新及实践价值研究一-评 《旅游安全事故防范与应对》[J].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20 , 30(10): 193.

  文献来源:李涛,盛颐。三亚市旅游安全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商业,2021(28):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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