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以上海市居民小区游泳场馆为研究对象,采取文献分析法、实地调查法,从制度执行、设施设备、人员管理、泳客管理、事故处置五个方面进行风险识别,提出风险管控措施,以增强游泳场馆管理能力,规避事故风险,提升上海市居民小区游泳场馆安全水平,更好为居民提供游泳健身服务,亦为游泳场馆的安全管理及相关研究提供借鉴。
关键词: 居民小区; 游泳场馆; 安全管理; 风险管控;
Abstract: Taking the swimming venues in Shanghai residential districts as the research object,this paper identifies the risks from five aspects: system implementation,facilities and equipment,personnel management,swimmer management and accident disposal,and puts forward risk control measures to enhance the management ability of swimming venues,avoid accident risks and improve the safety level. The aim of the study is to provide better swimming services and offer references for the safety management of swimming venues and related research.
Keyword: residential areas; swimming venues; safety management; risk control;
前言
作为一项兼具运动健身与救生技能为一体的运动,游泳既可锻炼心肺功能、塑形健美、缓解压力,又能增强身体体质,已逐渐成为上海人民提高生活品质,追求健康品质生活的方式之一。鉴于水环境会将人们赖以呼吸生存的空气隔绝的特殊性,游泳运动具有极大的危险性,作为为居民提供无差别健身服务的小区游泳场所,提供健身场所的同时必定要承担游泳者在游泳场馆中的可能发生的溺水、传染病、卫生以及其他突发事故等各项安全事故的风险,因此,从居民小区游泳场馆的管理视角进行安全风险的管控与规避分析,更好地为小区居民的安全保驾护航,至关重要。
1、 上海市居民小区游泳馆现状分析
上海,作为中国的的经济中心,人们的生活消费水平相对较高,消费观念相对超前,在满足吃、穿、用等基本需求之后,上海市居民对于健康生活的追求愈加凸显。对人体健康益处颇多的游泳为越来越多的上海人们所钟爱,各类游泳场馆也因此得以较快发展。
上海市应急管理网站官方统计,截至2018年7月,上海共有737处游泳场所“持证上岗”,居民小区游泳馆197处,占上海市游泳场馆的26.73%,其中浦东新区中小区游泳场馆最多,有29处之多。小区游泳场馆在所在区游泳场馆中所占比例较高的分别为青浦区47.06%、长宁区46.27%、虹口区42.31%、普陀区35.90%以及闵行区35.00%,均达到三成以上,甚至接近半数,由此可见,在部分区县,乃至整个上海市中,居民小区游泳场馆已经逐渐成为人们进行游泳运动的重要选择。
另一方面,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来,上海市游泳场馆及水上乐园等场地突发重大事故12起,其中居民小区游泳场馆3起,所占比例高达25.00%。事故一旦发生,居民小区游泳场馆的运营损失及事后处置造成巨大损失,加强对上海居民小区游泳场馆的安全风险管控,保障泳客的人身安全,维护居民小区游泳场馆的安全运营,刻不容缓。
表1 上海各区县游泳场馆数量
2、 上海市居民小区游泳场馆安全风险识别
2.1、 制度执行方面:侥幸心理作祟,规章制度阳奉阴违
居民小区游泳场馆的宗旨是优先为小区居民服务,但是小区游泳场馆的管理经营者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基于“经济人”的考虑,在利益驱动下,部分管理者在尚未遭遇过安全事故的情况下,片面关心自己的投入成本,看不到执行规章制度的产出收益,致使其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抱有极大的侥幸心理。据笔者调查了解,个别游泳场馆工作人员甚至负责人认为,某些规章制度的制定纯属政策制定者“过于小心”,现实中根本没有必要严格执行。例如在游泳救生员的配置上,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为:“在250平方米以内的水域必须配有至少2名救生员,每增加250平方米就要增设一名救生员。”部分管理者却认为即便游泳救生员人数配置不足也并无太大影响,反而可以减少用人成本,以致游泳场馆中未严格按照规定数量要求配置游泳救生员。只有在夏季游泳者高峰期,或者上级单位检查的时候才突击加人,应付检查,阳奉阴违。更有甚者,在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尚未齐全的情况下便提前开放经营,一旦发生事故,有理也说不清,徒增经营风险。
2.2 、设施设备方面:救生器材不全,硬件设施亦存隐患
救生器材是救生员在泳池内对溺水者采用间接赴救的重要工具,常用的救生器材包括:救生竿、救生圈、救生球、救生浮标。在游泳事故中,救生器材的配备齐全与否对于救生工作能否顺利开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实际操作中,单一的救生器材无法妥善应对各种类型的游泳事故,救生器材的缺位,会严重影响游泳救生员的救生操作。事故一旦发生,救生的黄金时间一分一秒都关乎生命。但据观察,上海市部分居民小区游泳馆仅简单配备救生竿、救生圈,仅少数小区游泳场馆按规定完整配备救生球和救生浮标,安全隐患极大。
硬件设施方面,个别小区为节省成本,在装修之初采用的地面材料防滑能力不足,泳客存在摔伤风险。此外,泳池的回水口也是游泳事故高发的元凶之一,我国《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2-2008中规定为:“回水口数量应满足循环水流量的要求,不得少于2个;”、“建议使用防吸入的排水口,以保证游泳者的安全。”但个别小区游泳池设计之初便存在缺陷,属于历史遗留隐患。其三,游泳场馆内各类电器设备的漏电检测是否在每日营业前进行,规避漏电事故的风险,对泳客人身安全至关重要。最后,居民小区游泳场馆中,最普遍的问题是泳池内的瓷砖问题,在笔者的实地调查所涉及的小区游泳场馆中,均不同程度存在泳池内瓷砖松动,边角凸起的现象。
2.3、 人员管理方面:人员资质不足,救生能力难以保证
救生员的资质问题,是居民小区游泳场馆安全的根本性问题。游泳场馆中,岸上不间断观察的救生员是游泳运动者的保护伞,是其人身安全的根本保障。上海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具有达到规定数量、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明确要求游泳救生员必须持有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救生协会颁发的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上岗。但是在实际管理中,部分小区游泳场馆所雇佣救生人员并没有取得相应救生证书,他们也许游泳经验丰富,但没有经过专门的学习培训的救生人员,资质不够,对游泳中的安全隐患警惕性不足,面对突发事件时没有专门的救生技能,一旦遭遇事故凭借本能救人,救生效果微乎其微,极可能错失对溺水者的黄金救援时间,甚至将会出现小事故演变成大事故的情况。
2.4、 泳客管理方面:安全意识薄弱,泳客行为函待规范
游泳者安全意识薄弱是导致事故突发的重要因素。许多居民不清楚禁止游泳的条件有哪些,而现在适用的“上海市游泳健身卡”的发放极为随意,几乎没有门槛,且无需审核,对游泳者起不到丝毫的约束作用。大部分居民对入馆须知视而不见,不清楚哪些行为属于游泳中的不文明,游泳馆中出现很多隐患较大的行为,家长对孩子的监护过于随意,儿童在水中打闹的行为时有发生。此外,对警示牌视而不见、跳水、逞强去深水区等游客无知行为,是突发事故的重要原因。
2.5、 事故处置方面:舆情处理不预,负面影响迅速传播
作为居民小区游泳场馆的管理者,初衷是尽可能地将事故扼杀在苗头之中,全力保障游泳者的身体生命健康。但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从宏观角度来讲,事故的发生是必然的。一旦事故真的发生,事故本身便已不重要,彼时,小区游泳场馆管理者的关注重点应瞬间转移至事故所引发的舆情管控上。游泳场馆管理者对舆情的公关处理方式不得当会使事故的负面影响急剧扩大化,小事故可以发酵出大影响,对居民小区游泳场馆甚至所在小区均会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对游泳馆的运营管理造成灾难性的恶劣影响。然而大部分游泳场馆的管理者都没有“即使预防了事故仍真的会发生”的觉悟,在事故的舆情处理方面没有预案,一旦发生事故便完全处于被动,任凭受害一方摆布,而且面对在网络时代下呈病毒式扩散的舆情信息没有丝毫准备,最终付出远大于事故本身所带来的代价。
3 、上海市居民小区游泳馆安全风险预防及规避措施
3.1 、执行规章制度,减少事故风险
规章制度的缺位,对规章制度的阳奉阴违不仅加大了事故发生的风险,更加大了事故发生后的损失。小区游泳场馆游泳救生员配置不合规,证件不齐全甚至无证经营,出现事故后的责任划分是不言而喻的。无证开放的泳池出现溺水事故最终导致人员死亡的案例中,赔偿金额往往堪称天价,所以为管控与规避居民小区游泳馆的管理和运营风险,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轻视断不可取的,每条规章制度的背后都有着血与泪的教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即使发生了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也会大大减轻,且所需成本并不高,何乐不为呢?
3.2 、配备救生器材,确保硬件安全
设施器材方面:为了增强事故处理能力,规避安全风险,减少游泳场馆管理者责任,小区游泳场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配置救生器材,放至指定位置,在旁边添加醒目标识并定期检查,发现救生器材不在指定位置时需立即复位。除此之外,游泳救生工作还须配备急救箱,急救箱须配备氧气瓶、消毒酒精棉、人工呼吸隔离面罩、医用消毒纱布、绷带、防水创可贴、伤口消毒药水、人丹、速效救心丸等急救用品。救生员须会合理使用各类救生器材,以提高应急反应效果,增强生命挽救能力。
硬件设施方面:(1)游泳场馆开放经营前,必须进行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时进行更换,杜绝游泳者因地面过于光滑而滑倒受伤;(2)居民小区游泳场馆的泳池,尤其是儿童区的回水口必须加装防吸入设施,且每日检查,确保设施无松动隐患;(3)制定每日开放场馆前进行漏电检测的安全制度,对场馆内水循环设备、照明设备等进行充分检查,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阶段;(4)定期对泳池内瓷砖进行维护,并对台阶处的锋利凸起进行磨平或包扎,确保泳客的人身安全。
3.3、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救生水平
小区游泳池要成为居民的“安全岛”,救生员的救生能力是核心保障。在管理中,每一位游泳救生员的资质都必须严格审查,确保持证上岗;加强救生员的能力素质训练,使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设置联络信号,确保事故发生时救生员可以在第一时间响应;定期对救生员通过实际演练的形式进行泳池培训及溺水事故演练,不仅可以巩固救生员的救生能力,还起到训练他们敏锐度和救生速度的效果,提升团队救生处置能力。同时,严格救生员等级制度,加强队伍培养,以提高救生员的责任心和救生能力,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可以起到稳定队伍,激发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3.4、 积极教育引导,严格泳客管理
游泳者自身的安全意识不足也是游泳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为加强游泳者的教育和管理,引导泳客树立“对自己承诺,对他人负责”的观念,上海市自2019年6月1日起全面推行“泳客健康承诺卡”,在承诺卡中,标注了游泳禁忌症状的提示,如严重心脏病、严重高血压、严重皮肤病等,泳客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承诺、预留紧急联系方式,并签字确认;二是在重要告知中列出了各类不适宜游泳的疾病,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并明确严禁患有相关疾病的人员和酗酒者禁入游泳池。对于居民小区游泳场馆而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制定适合自己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入场醒目处设立须知牌,严格管理泳客行为,如强制穿泳衣、戴泳帽;游泳场馆内严禁嬉戏打闹;严禁跳水等等。在泳池内醒目处,还应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标识牌,“深水区”、“禁游标识”、“小心地滑”、“泳池安全管理规定”等等,减少泳客的无知所带来的安全隐患。
3.5、 制定舆情预案,减轻事故损失
小区游泳场馆的管理者要有未雨绸缪的准备和如履薄冰的危机意识,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预料的,事故所导致的影响却必须是可控的,从某种程度来讲,事故所造成负面影响比事故本身更关键。在游泳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启动舆情预案,及时将事故受难者带离人群实施抢救,封锁消息源,快速与受害者一方联系人取得联系并提出解决方案。舆情处理在于一个“快”字,尽快解决,减少事故发酵时间,避免消息的传播所带来的“二次事故”,缩小影响范围。其次,将强监控设施建设,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安全风险的管控,确保游泳场馆的公共场所无监控盲区,做到对突发事件有据可查,利于事故责任的追究与划分。最后,通过购买相应商业保险的手段,可以将不可控因素的风险转移至保险公司,降低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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