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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意大利的禁奢法令和服饰时尚探究
【绪论】意大利法律对时尚的限制与促进绪论
【第一章】中世纪晚期意大利的禁奢法令
【2.1】中世纪晚期意大利时尚的状况
【2.2】法律对时尚的禁止
【2.3】服饰禁令的目的
【3.1】对女性身体的管理和妇女的反应
【3.2 3.3】对“其他”社会群体身体的管理
【第四章】禁奢法令的执行和最终的失败
【结论/参考文献】法律与时尚之间的关系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三章 禁奢法令对人们身体的管理
在意大利中世纪的纱幕最先烟消云散,由于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人成了精神的个体,并且也这样来认识自己”,正如布克哈特所说,“在十三世纪末,意大利开始充满具有个性的人物;施加于人类性格上的符咒被解除了;上千的人物各自以其特别的形态和服装出现在人们面前”.①在中世纪向文艺复兴时期转变的过程中,意大利的社会是充满变化和动荡的。新经济的发展、新阶级的形成和人文主义思想的兴起,使原有的社会秩序遭到破坏,然而新的社会秩序尚未建立。社会的变动和人们思想的变化,一目了然地反映在人们日常的着装上,时尚在这一时期开始发展,并且频繁地更新。欧文·休斯关于时尚是这样说的,“在时尚的规则下,服装失去了它的实际功用和象征意义。鞋子,妨碍了走路;长袍和装饰物,混淆和隐藏了而不是表达了身份--这是一个社会极度无秩序的标志。”
②文艺复兴时期的人们通过着装来表达个性和欲望,而强调个性是对秩序的反叛。然而,无论是政府还是教会都想维持一个有秩序的社会。按照塞科拉(1977)的说法,限制个人消费的法令反映了上层社会的一种恐惧的心理,他们害怕一旦底层阶级的消费超过了他们的基本需要或社会地位,会导致经济秩序或道德准则的崩溃。
③而且神职人员和道德家们通过先前的布道和宗教思想的影响,对秩序崩溃的担忧对于禁奢法令的颁布和强制推行起了重要的作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身体与社会的冲突通过时尚第一次明显而激烈的表现。在一个充满变动的社会中,统治者通过禁奢法令对人们的身体加以管理和规训,以维护社会秩序或是建立新的秩序。
在前一章,笔者分析了意大利城邦为控制他们居民的服装而颁布的禁奢法令及其动机。然而,政府颁布服装禁令更为重要的企图是在一个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时期,通过管理人们的衣着形式,确保人们的身体处于被规训和管理的状态,以维护社会秩序。在中世纪向文艺复兴时期的宫廷社会的转变过程中,身体越来越成为社会价值的载体,传达着一个人社会地位的信息。正如艾利亚斯所指出的:“一个人必须穿一定质量的衣服,一定款式的鞋子,他的一举手一投足都必须符合宫廷社会人士的身份,甚至他的笑容也必须按照宫廷的礼节来绽放。”在宫廷和城邦中,外表越来越成为“分门别类的工具”,即显示阶级差异的手段,其中衣服的作用尤为重要。
④服装是阶级区分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中不同群体之间竞争的形式。正如乔安妮所指出的,时尚和社会等级之间的关系:时尚不仅出现于那些社会结构相对松散的社会,而且时尚本身就代表了不同阶级之间的冲突。
①统治者通过禁奢法令规定不同群体间人们的着装,以明确区分不同的社会群体。妇女成为被管理和规训的首要目标,着装被严格的监管,原因为何?妇女有怎样的反应?政府是如何通过法律限制不同社会群体的人们的着装、管理他们的身体的?各种限制又是怎样强加于人们的身体?及原因为何?
第一节 对女性身体的管理和妇女的反应
一 对女性身体的管理
大多数的禁奢法令主要关注妇女的服饰。禁奢法令详细的规定妇女被禁止穿着的服装的面料、毛皮和颜色,有些法令还限制礼服布料的花费。1290年佛罗伦萨的法令,1413年锡耶纳的法令,佩鲁贾1445的法令都要求女性在市政当局登记她们的服装。
②法律还禁止女性戴珍珠项链、金银王冠、昂贵的胸针,并监管她们戴戒指的数量。佛罗伦萨1322年的法规非常详细,禁止妇女穿着有树木、鲜花或鸟类装饰图案的服装,并且限制妇女一次性拥有可上街穿着的服装不超过四件。③威尼斯1430年的法规限制妇女高底鞋的高度。④(文中已经多处提到对女性服装的规定,在此不再赘述。)专门针对女性服装的法规非常多,然而,对于男性服装的禁令却很少。在简·布伦戴奇的研究中,托迪省是唯一的一个专门针对男性服装的裁剪制定特别法规的省。托迪省的男性服装法,规定了男性兜帽的最大尺寸,并禁止男性的外衣上使用金银布料或装饰物。值得注意的是,在托迪省男性违反服装禁令的行为被认为比女性违反服装禁令的行为严重。然而,在别处男性的时尚很少受到限制。法令主要处理妇女的服饰,男性的服饰只是偶尔被附带着指出。显然,意大利的男性市民,通常可以随心所欲的穿着。
⑤这就说明,在一个充满变动的社会中意大利政府主要通过管理女性的着装,减少妇女在服装方面同男性的竞争,使女性的身体处于被管理和规训的状态。
妇女是禁奢法令规定和执行的首要的目标。这一时期的社会非常关注对妇女身体的管理和限制。原因是什么呢?
在基督教文化中,人的原罪与肉体欲望相联,因而身体是有罪的。亚当和夏娃的故事,尤其与服装相联系,在伊甸园中原本不需要服装,自从人类犯下原罪开始,人对于裸露身体便有了羞耻感,需要用衣物遮蔽。然而,女性被认为是罪魁祸首,是卑贱的、不洁的。
所以在中世纪早期和中期,意大利女性服装的款式和穿着方式直接或间接的表现了社会观念对女性的禁锢。女性服饰的基本式样为长筒型的衣裙。这种衣裙通常是衣长及脚踝、袖口收的很紧。有时妇女常常披一件长及脚踝的斗篷在衣服的外层,头上戴着长到膝盖的面纱或是包着头巾,从头到脚的包裹起来,像是装在套子里的人。这样僵硬保守、封闭束缚的穿着打扮是因为基督教思想中对女性地位及社会作用的诋毁。
①中世纪后期和文艺复兴时期,由于社会的发展和人文主义思想的传播,女性的地位与生活状态也随之发生微妙的变化。女性的服饰不再是死板、僵硬、保守的,而是体现个人身份地位和审美观念的载体。
因而服装样式向开放裸露和豪华奢侈的方向发展,关于这一时期女性服装的风格,在前文“意大利时尚的状况”中已经讨论,不再赘述。然而,这一时期虽然相对脱离了中世纪思想对女性的摧残和鄙夷,但是中世纪盛行的“厌女”传统依然有所保留,大量针对女性的禁奢法令说明了这一时期的社会通过法律对女性的身体进行规训和管理。凯瑟琳·科维希分析意大利政府 1200-1500 年间颁布的禁奢法令,并制作的图表中,(图表一)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到法令针对的内容和颁布的数量,其中最为一目了然的就是妇女的服装受到最多的管制,15 世纪后期绝大多数的禁奢法令是针对妇女的服装。在欧文·休斯研究博洛尼亚、锡耶纳和威尼斯 13 到 15 世纪的禁奢法令制作的图表中,(图表二)我们也能清晰的看到针对妇女服装的法律成为重点,特别是 14 世纪以后。那么,这是为什么呢?在前面的章节中,我们看到了妇女服装的开支与经济的不稳定、婚姻率和出生率之间建立的联系。这是一个男性和女性都穿着奢华的时代,男性讲究的服装被认为是为了维护城市的荣誉,奢华的服装被认为是正当的。然而,接受男性的服装而密切管制女性,部分原因是由社会结构和其理论基础决定的。
①中世纪晚期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男权社会, 女性在强大的父权社会中受到很多强加于她们的限制。使她们必然与公共生活相分离,在这个歧视妇女的社会中,妇女占有极少的空间,她们的服装剥削和遮蔽她们的身体形态。
女性服装道德问题的监管,与基督教的思想密不可分。伊甸园的故事说明了服装与妇女之间复杂的关系,妇女道德的脆弱,服装说明了妇女有罪的身体和本性需要被隐藏。这些联系,反过来促使严格的监管妇女及其着装。为了管理妇女的身体,意大利政府特别关心服装的道德问题,强调谦逊的外表,并且避免穿着导致和鼓励不道德行为的任何服装。
法令通常限制妇女服装的剪裁、面料、高底鞋的高度、低胸装的深度、或者是她们衣柜中皮毛斗篷的数量等,这些措施将抑制轻浮、促进节俭和鼓励道德。
①然而,当时的社会对女性规范的本质内涵还是集中于“优雅且适合”,这种“优雅且适合”的服饰究其根本不过是为了强调女性的脆弱和软弱,借此限制女性的身体自由。
②基督教从一开始就不赞成奢侈的穿着和生活方式。圣保罗特别关注女性的服装。他指示,基督教的妇女应该穿着安静而谦逊,她们不应该编织自己的头发、戴黄金首饰、或炫耀昂贵的礼服。甜美的性格和温和的虔诚应该是神圣的女性所珍视的装饰品,而不是珠宝、手镯、光鲜的礼服。基督教的道德学家对奢侈、欲望和社会秩序的关系表示担忧。宗教规诫警告已婚的基督徒不要试图使自己吸引非法的伴侣,以免刺激肉体的欲望,从而引发罪恶的思想和行为。教会的神父应严厉告诫妇女不要模仿妓女具有挑衅性的服装,或者以奢侈的方式装饰自己,这可能会诱使她们与丈夫以外的男人调情。
③然而,13世纪之前教会主要关注的是神职人员的服装,而不是女性的时尚。中世纪晚期人们对奢侈品的需求和消费大量的增加,教会开始注重阐明对奢侈品的态度。对于神学家而言,个人过度的装饰物是否有罪,如果有罪,罪的程度是轻微的还是严重的。
④中世纪的神学集大成者阿奎纳在《神学大全》中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对于他来说,确定华丽的服饰和化妆的道德关键,不在于服装的本质,而在于人的本质:“不是使用外在事物本身的人,导致的有罪,而是无节制地使用它们的人。”对于女性的服饰,他认为如果妇女装饰自己的目的是为了取悦她的丈夫,从而防止他落入通奸罪,则没有罪。未婚的女性不装饰自己是没有罪的。然而,如果她们装饰自己的目的是诱发他人的欲望,那么罪恶深重;如果她们这么做是“来自于轻浮或为了虚荣的炫耀”,她们的罪恶并不是严重的,是可原谅的。
⑤关于化妆,阿奎那认为作为取悦于感性的愉悦伪造或者藐视上帝的创造是有罪的。化装的目的是用来隐藏疾病或掩饰缺陷,那么它是完全合法的。
⑥阿奎纳的立场对于我们理解为什么宗教会议在世俗装饰物事情上的沉默,是很重要的。从13世纪早期,世俗的政府越来越关注奢侈的问题,并在禁奢法令中起主导作用。然而,在禁奢法令的颁布和执行过程中,政府与教会密切合作,教会作为精神领袖支持政府。最常见的实例是,除了对违法者实施货币惩罚外,增加逐出教会的惩罚。通过牧师的布道,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政府颁布法令,防止个人过多的装饰物,穿着谦逊得体的服装是布道的一个常见的主题。因此,在一个男权社会中,世俗政府在基督教思想的配合下,对女性的身体严加管理,以维护男权统治的社会秩序。
然而,对女性施加严格监管的动机有很多。1433年佛罗伦萨的执政官出版了一个注解为禁奢法令辩护,在注解中他们为这些法律注入了社会的基本理论:他们意识到执政官在限制妇女野蛮的和难以征服的兽性方面伟大的愿望,妇女不仅被认为本性软弱,而且她们邪恶和堕落的本性迫使她们的丈夫喝下她们亲昵的毒药,从而听从于她们。
①这个文本是关于女性社会的假想,尤其明显的威胁是通过她们的性欲或不适宜妇女的行为举止构成。
这就不奇怪意大利的执政官希望尽可能多的限制女性公民。这个文献还强调女性的职责是“补充城市”,而不是花费金钱在服装和珠宝上,也反应出对道德和经济问题的关注。
②上层阶级的妇女因服装的过度开支受到指责,但同时家族的财富和威望需要通过她们的服装得到展现。因此,上层社会的妇女与服装有一个特别复杂的关系。博洛尼亚和威尼斯的禁奢法令甚至责备女性高昂的开支加重了丈夫的负担,并且提出“由于难以承受妇女的开支,男人回避婚姻?”.
③然而,妇女反驳的情况非常的不同(后文将讨论)。1437年,威尼斯在与米兰的战役中失败,颁布禁奢法令请求上帝的援助以净化城市的罪恶。目标仅是女性,对违背法律者实施严厉的逐出教会的惩罚。有趣的是,法律不是成功的清理城市中虚荣和奢侈的恶习,而是导致了大量的人逐出教会。④
二 妇女的反应
大部分的禁奢法令是针对妇女及其奢侈的服装。禁奢法令最有效的检举案例,也是关于妇女违反服装法规被起诉,而没有发现一个起诉是针对男性的。
⑤那么,针对这种情况,妇女是如何反应的呢?
妇女为了得到豁免,通常的做法是向政府请愿。1467 年菲拉拉市,乔迪奇·代·萨维(Giudici dei Savi)收到大量请求,要求取缔1460 年通过的禁奢法令,该法令禁止服装中使用丝绸和貂皮。结果萨维发表一份声明,允许妇女穿戴任何颜色丝绸镶边的衣服,并允许领口和宽大的袖口使用貂皮,但不超过一个大拇指的宽度。另外萨维还制定了其它有关金、银和丝绸方面的限制法令。但似乎这一让步并不足以回应每个人的请求,因为在接下来颁布的法令中允许大量贵族和富裕的妇女穿着丝绸制作的服装。
⑥1291 年12月,锡耶纳的妇女向新上任的执行官阿拉斯的罗伯特伯爵发出了一份委托函,恳求其要求执政团解除在金银王冠和花冠上镶嵌珍珠和宝石的限制。罗伯特为此反复请求,最后法令延期执行。但是到下个月的第一天,王冠和花冠再次被禁止镶嵌珍珠和宝石。这项审议在12月13日通过,妇女仅有几天的时间可以配戴她们的头饰。
①佛罗伦萨的女性也向贵族呼吁废除禁奢法令。1325 年,佛罗伦萨政府批准了到目前为止最全面的限制费用的法律。然而,据乔瓦尼·维拉尼记录,1326年佛罗伦萨的一些妇女请求暂时接管佛罗伦萨执政团工作的卡拉布利亚的查理斯公爵夫人,允许她们配戴法令中禁止的各种各样的假发。公爵夫人为此请求她的丈夫并得到了同意。
②1452 年同样在锡耶纳,一名妇女获得了禁奢法令的赦免权。因为她为新婚的国王夫妇背诵了一首拉丁语诗,得到国王的奖赏,她请求免除对全市妇女的禁奢法令,然而该赦令仅被批准了一天。
③妇女无法向城市政府请愿的时候,就采取更为巧妙的方式躲避惩罚。例如,如果银纽扣是非法的,那么她们就选用银钩代替,从而规避法律。弗朗哥·萨切蒂(Franco Sacchetti)根据真实故事创作的小说生动地描述了妇女在减轻法律限制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也强调了针对时尚进行立法的困难)。执行官向政府官员解释道:我听从您的命令,出去查找穿戴被禁止物品的妇女,她们与我争辩在任何法律文书中都没有被发现的东西;其中一些说法我将会复述给您。有一个妇女,高高的帽子上装饰有流苏,我的公证员走向前说,“ 你叫什么名字?你戴有一个高帽顶与边缘装饰”,这位优雅的女人将帽子从头上取下来拿在手里,帽舌是用别针固定起来的,她宣称那只是一个花环。我们继续往前走,公证人又发现一名妇女衣服的前排有许多钮扣,就对她说,“您不能使用那些钮扣。”但是她回答,“是吗?先生,但我想可以,因为这些不是钮扣而是大头钉,如果你不信的话,请看,它们没有带圈而且也没有扣眼。”然后公证员走向另一名穿貂皮的女人,心想:“看她现在怎么说?”他准备把她的名字记下来,妇女说:“不要把我的名字记下来,这不是貂皮,是幼崽(lattizzi)的皮毛。”公证人员说:“什么幼崽(lattizzo)?”妇女回答:“是一种动物”.④禁奢法令不经意的结果加速了时尚的变化,威尼斯政府在 1495年颁布法律禁止穿戴有垂饰的腰带,于是妇女开始把水晶、玛瑙、青金石等珍贵的宝石镶在腰带上。
⑤如果对时尚稍作调整作为逃避法律的手段不起作用,还有另一种方法,从执政官的面前逃跑到教堂(尽管穿着高底鞋也尽可能快的逃跑)。因为教堂作为圣所,违规者不能在教堂里被检举。①因此,用这种方式逃避法律也成为一种非常有用的抵抗技巧。
还有一种类型的抗议是直接针对教会的禁令,所有针对教会禁令作出的反应都采取请愿的形式。1437 年,威尼斯在与米兰的战役中受到严重的打击,于是,政府请求教会颁布禁奢法令以请求上帝的帮助。有意思的是,教会特别针对妇女的奢侈颁布了禁令。违反法律的惩罚是逐出教会。于是,贵族妇女克里斯缇娜·康纳向教皇请愿指出,“她拥有很多精美的服装而无法穿着,她,克里斯蒂娜·康纳,恳请圣洁的教皇。因为她出生于贵族家庭,为了她父母的荣誉请求允许穿着被禁止的物品;还因为她非常的美丽;也因为这样的服装在这项法律之前就已经是城市里通常的服装。”克里斯蒂娜最终豁免于禁奢法令,允许使用被禁物品三年,是通过向教皇支付 4 达克特和 1 格罗索实现的。
②另外的五位威尼斯妇女也向教皇请愿,她们也强调了贵族的身份,但没有提出个人美丽的理由。然而,她们指出,威尼斯在所有意大利的城市中是最着名的,因为它视觉上卓越的印象,不仅因为它的才能,而且因为妇女们惯常的装饰物。同样,在支付了同克里斯蒂娜·康纳相同的金额后她们也得到了许可。
③1471 年,一位男性安德烈·古利提代表与她有血缘或婚姻关系的十二位妇女向教皇席斯特六世(Sixtus IV)请愿。他恳请教皇允许她们穿着长裙、高底鞋、戴假发,因为已婚妇女想取悦她们的丈夫,单身的妇女穿着这样的服装是出于礼节而不是虚荣--换句话说,为了吸引到丈夫。因此,许可再一次被授予。
④克里斯蒂娜·康娜和其他五位妇女请愿都强调一件事情:荣誉。意识到奢华在展示城市的权利和威望方面发挥着一定作用。奢华能够赋予荣誉,同时这种“高贵”的功能也得到文艺复兴时期教皇的认同。安德烈·古利提提出理由表明,妇女觉得穿着奢华的服装有助于吸引丈夫而不是妨碍丈夫,并且有助于他们保持对婚姻的忠诚。他强调的--已婚妇女想阻止丈夫误入通奸,而未婚妇女希望吸引到丈夫,阿奎纳认为这样的意图是轻微可原谅的而不是罪不可恕的。当这些理由放在他面前,教皇不得不承认这些妇女使用被禁物品而不能受到逐出教会的惩罚。
当 1453 年,教皇尼古拉斯五世任职的第七年,教皇的使节博洛尼亚的红衣主教贝萨里翁颁布了严格限制博洛尼亚妇女服装的法令。这个法令明显的是按照阶级界限划分的。
骑士、医生、律师和贵族的妻子和女儿,可以拥有三件丝绸或深红色的丝绸、天鹅绒的服装,和一块绯红色的布。公证人、银行家、羊毛和丝绸商的妻子和女儿,可以拥有两件深红色的丝绸服装。农村妇女被禁止使用任何丝绸或红色的布料,甚至印花图案和发辫上戴装饰也被禁止,①等等。该法律针对每个阶层的妇女所制定的一切限制都相对温和,但一旦违反就被逐出教会。然而,该法律引起了一位来自博洛尼亚的贵族妇女美丽的尼古拉沙·萨奴迪(Nicolosa Sanuti)最为强烈和冗长的反应。她发给主教贝萨里翁一封请愿书,请求他废除该法律。这是当时反对禁奢法令最长的,并且是唯一一个质疑禁奢法令的思想基础的请愿书。萨奴迪作为一名贵族妇女只受到贝萨里翁的第一类禁奢法令的轻微限制,几乎不足以挑起如此漫长和激烈的抗议。然而,不是这些具体的限制条令困扰着她,而是她认为这部法律剥夺了妇女使用装饰品的权利,尤其是像她这样有地位、有教养和美德的妇女。不像威尼斯的妇女们完全是为了自身的利益,萨奴迪是为了整个博洛尼亚的妇女呼吁豁免。②令人遗憾的是,萨奴迪的请愿并未获得任何的成功,甚至连暂缓执行都未能得到。
在大量的躲避禁奢法令的案例中,我们了解到,法律禁止时尚是很困难的。而妇女对禁奢法令的请愿充分说明:在男权社会中,妇女是没有多少政治权利的,她们希望通过身体展示自己的愿望被社会所压制。她们想要获得认可,只能以相对积极的请愿的方式来反对禁令,以获得政府或教会对她们服装的认可,而她们始终是处于男性统治的社会秩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