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囊卵巢综合征是一种常见的妇科疾病 , 是育龄期妇女不孕的主要原因 , 发病率可达 10%.该病的病因尚未明确 ,其主要临床特征为持续无排卵及高雄激素。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常存在卵巢过度反应的情况 , 因此如何安全地促排卵治疗是生殖科医生的难题。长期以来 , 氯米芬是临床治疗多囊卵巢综合征的一线用药 , 然而部分患者存在氯米芬抵抗等问题导致疗效不理想 , 需要配合其他药物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1].因此为探讨来曲唑与氯米芬治疗多囊卵巢综合征不孕的疗效 , 本研究选取来本院不孕门诊治疗的多囊卵巢综合征不孕患者 , 分别采用来曲唑和氯米芬治疗 , 取得不错成果 , 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一般资料 选取 2013 年 4 月 ~2015 年 4 月来本院不孕门诊治疗的多囊卵巢综合征不孕患者 162 例 , 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 , 每组 81 例。实验组年龄 23~32 岁 , 平均年龄(27.4±3.42) 岁 , 不孕年限 1~6 年 , 平均不孕年限 (3.14±2.34)年 ;对照组年龄 22~33 岁 , 平均年龄 (26.7±3.26) 岁 , 不孕年限 1~7 年 , 平均不孕年限 (3.32±2.16) 年。两组患者的年龄、不孕年限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P>0.05), 具有可比性。
1. 2治疗方法 实验组患者采用来曲唑治疗 , 在月经的第 3天口服 5 mg 来曲唑 , 1 次 /d, 连续服用 5 d.对照组患者采用氯米芬治疗 , 在月经第 3 天口服 100 mg 氯米芬 , 1 次 /d, 连续服用 5 d.
1. 3观察指标 观察记录两组患者的治疗时间、治疗效果 ,并比较两组患者的排卵率、周期妊娠率、子宫内膜厚度等情况。
1. 4统计学方法 采用 SPSS18.0 统计学软件对实验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计量资料以均数 ± 标准差 (x-±s) 表示 , 采用t检验 ;计数资料以率 (%) 表示 , 采用χ2检验。P<0.05 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经过治疗 , 实验组排卵 59 例 , 排卵率为 72.84%, 对照组排卵 47 例 , 排卵率为 58.02%, 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实验组的周期妊娠率为 21.0%(17/81), 对照组的周期妊娠率为 8.6%(7/81), 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前 , 实验组子宫内膜厚度为 (5.36±0.85)mm,对照组子宫内膜厚度为 (5.42±0.92)mm, 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 实验组子宫内膜厚度为(10.74±2.32)mm,对照组子宫内膜厚度为 (7.83±1.73)mm, 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3 讨论
多囊卵巢综合征为一种常见的妇科疾病 , 也是常见的不孕症。目前促排卵治疗是多囊卵巢综合征的主要治疗方法 ,临床常用的促排卵药物为来曲唑和氯米芬。氯米芬具有较强的抗雌激素和较弱的雌激素活性 , 能够通过刺激内源性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 (GnRH) 的分泌 , 引起卵泡发育 , 成熟并排卵[2].然而氯米芬不利于子宫内膜生长 , 从而阻碍精子与卵细胞的结合 , 导致妊娠率下降。氯米芬的副作用主要表现为抗雌激素 , 对宫颈黏液具有一定的影响 , 导致精子生存环境改变 , 穿透能力减弱。同时还会对输卵管蠕动和子宫内膜的发育有一定的影响 , 使子宫内膜逐渐变薄。在用药时 , 配合雌激素能够改善该状况 , 但是效果不是十分理想。其中 , 氯米芬和细胞核内的雌激素受体长时间结合是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 , 患者用药后虽然可以正常排卵 , 但是却无法妊娠。
来曲唑的应用能够解除雌激素对下丘脑的反馈抑制作用 , 使Gn 分泌增多 , 诱导卵泡生长。但是来曲唑不减少子宫内膜上的受体数目 , 且可以促进雌激素的分泌 , 使宫颈黏液性状良好 , 有利于精子快速通过 , 并促进子宫内膜生长 , 有利于胚胎着床[3].本研究结果显示 , 实验组的排卵率、周期妊娠率、子宫内膜厚度等均明显优于对照组 ,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综上所述 , 对于多囊卵巢综合征不孕患者 , 采用来曲唑治疗相比较氯米芬具有明显改善排卵率 , 提高子宫内膜厚度的优点 , 且其安全性较高 , 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 考 文 献
[1] 陈千里 , 陈万里 . 来曲唑与克罗氯米芬应用于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促排卵效果的比较研究 . 中国妇幼保健 , 2010, 25(29):4273.
[2] 孙永琴 , 李蓉 , 杨硕 , 等 . 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的临床特征与生化改变相关性研究 . 中国妇幼保健 , 2011, 26(9):1360.
[3] 何军 , 杨琳 . 来曲唑治疗氯米芬抵抗的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临床疗效观察 . 中国实用医药 , 2012, 7(36):174-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