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经济学,作为一门具有鲜明导向性质的学科,以经济发展问题作为研究主题。它缘起于亚非拉等欠发达国家的贫困和发展问题,又扩展到国家转型发展领域。尽管贫困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贫困问题依然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将从贫困与发展的角度出发,探讨缓解贫困的政策。
一、发展经济学概述
发展经济学,可以说是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一个最新、最激动人心、最富于挑战性的分支,是一个正在迅速形成自己分析特点和方法论特色的研究领域。发展经济学不同于传统的西方经济学及社会主义经济学。它是有着不同意识形态导向、多样化文化背景,诉诸新思想和新方法来解决当代贫困和欠发达国家发展问题的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致力于帮助改善占全球人口绝大部分的贫困人口的物质生活水平。除了关注先有稀缺(或闲置)生产性资源的有效配置及长远的可持续发展之外,发展经济学还考察改进生活水平所必须的经济、社会、政治和制度机制,包括公共机制和个人机制。为了以最有效的方式尽可能地在人群中最大化经济发展果实的受益群体,实现整个社会的结构和制度转型,发展经济学必须在更大程度上关注经济、文化和政治的诉求。它必须深入关注使家庭、地区和国家陷于贫困陷阱的机制,关注突破这些陷阱最为有效的战略。随着新理论和新数据的不断涌现,发展经济学正处于巅峰时刻。
二、贫困定义及现状
随着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政治和社会机制的明显提高,贫困问题有了很大改善,但是贫困现象依然广泛存在。据统计,全球依然有12亿人口每天生活费不足1美元,28亿人口每天生活费不足2美元。这些贫困人口生活在贫民区,没有政治言论权。1994年在开罗举行的关于人口和发展的国际会议称:“尽管人们为消除贫困现象付出了几十年的努力,但是贫富国家的差距和国家之间的不平等仍在加大。”
1、贫困的定义。由于不同国家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差异,很难对贫困得出一个公认的定义。对贫困的传统认知,主要集中在贫困者生活必需品的缺乏,认为贫困是指在物质资源方面处于匮乏或遭受剥夺的一种情况,其典型特征是不能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通常包括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两层含义。绝对贫困,是指个人或家庭缺乏能够维持最低生活需求的基本资源。相对贫困,则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之下,个人或家庭所拥有的资源,虽然可以达到或维持基本的生存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达到社会的平均生活水平,相比较而言仍处于较低的生活水准。
2、绝对贫困。绝对贫困也称为生存贫困,是指收入难以维持最低限度生活水准的状况。绝对贫困有两个基本假定:第一,贫困线位于这样一个水平,仅能满足人们生存需要的东西外,其他物品和服务不得消费,即使是必需品也要用经济实惠的。
第二,绝对贫困不与社会整体收入的发展水平相关,只进行客观的衡量比较,不受外界生活水准变化的影响。
3、相对贫困。相对贫困,是指当一个人或家庭的收入比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低到一定程度时所维持的那种生活状况。也就是说,相对贫困不是根据低于维持生存水平的固定标准来定义贫困,而是根据低收入者与社会其他成员收入的差距来定义贫困。因此,相对贫困也是通过社会收入的比较来确定生活质量差距的一种方法。相对贫困包括四个要素:第一,确定相对贫困,要与其他社会成员进行比较,它是由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国民收入分配不均匀引起的,是根据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来确定的。第二,相对贫困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其标准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收入水平的变化以及社会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第三,相对贫困反映的是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差距,是社会不同成员之间的不平等。第四,它是根据一定的价值判断来定义的,具有明显的主观偏好。相对贫困理论假设主要有两个:
(1)人的需要不仅限于物质需要,也包括文化精神需要。(2)生活必需品的数量和质量标准是不断变化的。相对贫困的减轻从而达到适度不平等,有益于社会的稳定,相对贫困加重造成过度不平等,则会带来严重损害。
4、发展中国家的贫困状况。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特征可以归结为六大类:(1)生活水平低下,保险为低收入、不平等、医疗水平低下以及受教育程度低;(2)劳动生产率低下;(3)人口增长率高,劳动人口赡养比例高;(4)严重依赖农产品的初级产品的出口;(5)普遍存在不完全市场和不完全信息;(6)国际关系中的劣势地位、依附性和脆弱性。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富国和穷国之间的收入差距迅速拉大,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1960年,世界上20%最富裕人口收入水平与20%最贫困人口收入水平的比例是30:1,到了2000年,两者的比例达到70:1。一个国家的贫困程度和贫困范围取决于两个要素:国民收入平均水平和分配不平等程度。给定人均国民收入水平,分配越不平等,国家贫困人口就越多。测度收入分配主要使用3 种方式:最贫困40%的人口收入比例,最富有20%人口与最贫困20%人口收入比例,基尼系数。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2002年人均国民收入数据,人均国民收入和测度的不平等存在一定的非线性关系,发展中国家的不平等现象尤为严重。
三、解决贫困问题的基本思考
为减少贫困和收入分配不平等,应从总体上稳定收入分配规模,着重提高底层40%人口的收入水平。需要政府适当干预。
(一)改进功能性收入分配。由于制度约束及政府政策不完善,劳动力的相对价格高于供求力量自由作用所决定的价格,因此校正价格不仅会增加产出和效率,也会通过为失业或非充分就业的非熟练或半熟练工人提供更多工作机会,减少不平等。纠正价格扭曲现象有助于减少贫困和改善收入分配,其改善程度的大小,取决于相对劳动力价格的下降,资本相对价格的提高幅度。
(二)修正分配规模。高度集中的资产所有权形式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个人收入分配不平等的根本原因。20%的人口可能控制着超过90%的生产要素,特别是有形资本和土地,那么这20%的人口拥有超过50%的国民总收入就不足为奇了。因此,政府必须降低资产所有权的集中程度、减少权力分配的不均,消除教育和工资收入机会的不平等。除了现有生产性资产的再分配政策之外,动态再分配政策也可以逐步加以推行。例如,欠发达国家政府可以将储蓄和投资的一部分转移给低收入群体,形成渐进的、政治上易于接受的资产再分配形式。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资产会不断地得到积累。
(三)调整累进所得税结构。旨在提高底层40%人口生活水平的政策,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收入和财产的直接累进税。该税负主要由高收入群体承担。但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设想的累进税结构与不同收入群体实际支付结构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累进税结构在实践中常常被证明是累退税。比起高收入群体,低收入及中等收入群体所支付的税额所占比例更大。因为富人的绝大部分收入来源于实物及金融资本的收益,这些收入往往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而且,富人往往也拥有逃避支付税款的工具和能力。如何严格落实收入和财富的直接累进税政策,是再分配活动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转移支付及公共供给。为贫困人口提供直接的公共消费品和服务,是消除贫困综合性政策的重要工具。直接的资金转移、为农村与城市贫困人口提供食物补贴项目、政府制定生活必需品价格水平,则是公共消费品补贴的其他形式。一旦确定贫困人群的消费品补贴政策,目标就应该锁定贫困人口的居住区域,并且严格控制使用该消费品的人群条件。这有助于节约资源,并且减少非贫困人口从中获利。例如,可以为任何带着孩子来到贫困项目中心的妇女提供营养补给。这些贫困项目中心位于绝对贫困高发区的村子及其周边地区。另外,还可以开展适当的农业发展计划,亦是抵制贫困的重要政策,因为大部分贫困人口居住在农村地区并且从事农业生产活动。
尽管完全消除极端贫困的任务很艰难,但是只要我们能够真正掌握其要领,贫困就不是不可避免的。目前有预测认为,到21世纪末,贫困人口有望永远消失。如果经济增长是可持续的,而且投入贫困项目的资源水平和这些项目的质量水平可以保证,那么这个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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