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 “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由此可见,诚信问题已成为市场经济视阈中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日益凸显的理论和实践的议题。在传统义利观的影响下,诚信伦理属性与经济属性是相互分离的,国内学者有关诚信学术研究及其视角多半是从伦理学、社会学角度层面去展开,且取得十分丰硕的成果。
然而,对于诚信的经济价值分析及其解读存在相对缺失的现状。因此,笔者认为,对诚信经济价值研究是学界必须引起重视和值得关注的问题。因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诚信作为一种无形的经济资源、一种社会资本,它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社会经济运行效率,且作为一个要内生变量能够直接地带来经济增长; 诚信也是市场主体———企业、个人、政府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自我价值的增殖 “倍增器”; 同时诚信表现为市场经济与伦理经济双重经济特征,使其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和手段统一的内在要素。
可以说,诚信不仅仅是伦理学、社会学的范畴,更是经济学的一个核心范畴,对其经济学意义的诠释是当然是十分必要的。基于此,从诚信的经济资源属性、价值增值功能、经济双重特征这三重维度对诚信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价值进行透视,并对相关理论做出进一步的探究,切实为社会经济领域的诚信建设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
一、经济资源属性:诚信是社会物质财富增长的内在参量
在市场经济活动的中,无论是通过定量还是定性的分析,首先,我们知道 “诚信”可以作为一种经济资源,是一种无形的、不能耗尽的资源,且与有形的自然物质资源一样可以作为一种要素、一种社会资本投入到经济活动中,并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作为一个内生变量来处理,且诚信与经济增长关系是正相关的,所以能促进经济增长。其次,在传统的经济学假设信息的透明性与对称性,以及交易的瞬间性,认为交易是没有成本的。但是,我们知道完全信息的市场客观上是不存在的,正因为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市场主体才有大量的动态选择可能、使具有信息优势的一方有可能通过不诚信的手段去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增加了交易成本,这种成本其实质相当于消耗了一定量的有形物质资源的成本,根据成本与收益模型分析我们知道,不诚信的交易最终必然会大大降低市场运行的效率。因此,市场主体之间只有诚信的交易才能降低交易成本,从而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可见,诚信是社会物质财富增长的一个内在的变量。
(一) 诚信是经济增长的一个内生变量
所谓的内生变量,指由经济模型内部结构决定的变量具体地说诚信的内生性主要体现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也即市场主体之间交易的要求,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易产生了市场诚信。如果市场主体交换是以诚信为基础,整个社会普遍信任度提高,那么就会减少社会交易成本,经济增长加快,社会物质财富会不断增加。因此,要衡量诚信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就要把诚信作为一种经济资源,一种要素,且这种经济资源不同于劳动力和土地这些有形的物质资源,因为物质资源是有限的,是不可再生的。而诚信这种无形资源是不会因使用而逐渐消耗它。相反,诚信在不断投入的过程中,也会不断自我增值。因此,我们不难看出,诚信可作为一种社会资本,即社会经济增长的一个内生变量来处理。因此可知,社会经济增长与社会诚信水平即诚信度是正相关的。当社会诚信度越高社会经济增长的越快。反之,社会缺乏诚信,社会经济增长就慢或呈负增长。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借助索洛 ( R. Solow,1957) 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 (即 Q = A ( t) f ( K,L)) 对诚信作为一个内生变量加以研究,自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起,西方经济理论界兴起了研究经济增长理论模型的热潮,并出现了难以计数的新的经济增长理论模型,人们通常把它们统称为 “新经济增长理论”或 “内生经济增长理论”。
A 为因诚信问题而引起的交易成本的函数,0 < A < l。一个社会诚信程度降低,会体现为 A 的数值变小,因而在总生产函数中表现为既定投入下产量的减少。本文有关模型的数据实证分析可以参阅李普、林江鹏等所写的 《社会资本、诚信与经济发展》一文。该文中通过计量模型研究分析证明: “一个省的诚信上升 1%,则该省人均 GDP 上升 0. 14%。人均 GDP 上升的幅度远不及诚信上升的幅度。因此,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不过加多年,与之相关的诚信建设还处于一个刚起步的阶段,起初增长速度是很快的,故而单位时间内,诚信变动的百分比应该是大于 GDP 变动的百分比。”
(二) 诚信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内在变量
罗纳德·科斯 (Ronald Harry Coarse) 在 1937 年发表的 《企业的性质》 首 次 提 出 了 交 易 成 本 ( TransactionCosts) 的概念,初步创立了交易费用理论。他认为市场机制的运行是有成本的,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是有成本的,这种成本是市场交易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结果。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会产生市场交易主体的 “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此外,市场运行效率的高低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要取决于交易成本,且交易成本与市场效率呈负相关的关系。那么如何才能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翻开经济史我们就可以看到不同的经济学派给出相同的答案。英国古典经济学家约翰·穆勒在 《经济学原理》一书中认为,如果没有信用,即使有资本,他们也不能从资本中获得任何利益; 他们所有的资本将歇着无用。信息经济学认为,如果市场的资源要达到合理的配置,市场处于帕累托最优状态,那么,其前提条件一定是交易双方要诚信交易,双方交易的信息是对称的。新制度经济学派道格拉斯·诺思 (Dou - glass North) 认为,市场的本身是 “失灵”的,要保证市场有效率,必须具备两个前提: 一是产权制度的明晰和法律制度的规制; 二是市场中的 “经济人”要具备诚实、守信、正直等良好道德行为规范。博弈理论 (Game theory) 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分析可知,在市场主体双方的博弈中,其诚信或不诚信的行为选择,主要取决于市场主体自身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如果是一次简单的博弈,那一定是一种 “零和”博弈,博弈的双方都可能采取不诚信的策略,达到优势策略均衡;如果是在重复博弈中,那一定是一种 “非零和”博弈,因为博弈的双方都很清楚地知道,如果采用欺诈的策略只能获得近期利益,那么不如实行诚信交易达到双方共赢,获取长期的利益。
因此,通过上述理论分析我们知道交易主体的诚信不仅能有效提升市场交易主体的诚实守信的德性和人格品质,使得交易主体双方相互信任,自觉遵守交易规则,这样就减少了交易双方的 “摩擦”成本,就会大大降低利用信息不对称牟利的 “机会主义”。那么政府 “非必要性”支出将会减少,企业 “病态”费用会趋向于零。如果整个社会能有效建立市场主体之间的普遍信任,那么交易秩序的有序和交易成本的降低以及社会经济运行效率的提高将成为可能。
二、价值增值功能:诚信是市场主体自我价值增值的 “倍增器”
在市场经济活动的微观层面,个人、企业、政府是市场经济活动中三个主要的微观主体。个人的经济活动构成是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最基本的元素,是社会经济活动中一个最小的单元; 企业是组成社会经济活动的细胞,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元素; 政府既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个主体,又是管理、协调社会经济运行的权力机构。在市场经济视域中,诚信是一种经济运行基本原则; 是经济内在的本质要求; 是经济主体的自我约束机制; 更是调节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的最基本道德准则。因此,市场主体只有恪守诚信才能使自己的活动遵循市场规则,才能使自己的逐利行为保持合理性、合法性,使得市场主体在诚信交易过程中,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可以说,诚信是市场主体的自我价值增值的一种 “倍增器”,并体现诚信经济价值增值的功能,推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
(一) 诚信是个人取之不尽的财富源泉
作为市场微观主体: 个人是构成社会经济活动中最基本的单元,一般指的是消费者,消费者的诚信具有能作用于整个诚信体系,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所以,诚信首先是个人的一种行为,一种履约的能力。中国古语云: “童叟无欺”。由此可知,在古代的交易中,诚信就作为一种道德准则,来调节交易的行为规范。因为只有诚信交易才得以顺利进行,获取一定的利益。因此,诚信不仅是双方交易的纽带,也是谋取个人利益和取之不尽财富的源泉。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认为,“一个人如果常常和别人做生意上的往来,他就不盼望从一件交易契约来图非分的利润,而宁可在各次交易中诚实守约。”
这是因为,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行为主体必备的 “德性”品质。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必须考虑他人的利益,在实现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实现自身的利益。德国现代着名经济学家、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 (Max Weber)在其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揭示了诚实守信对于市场交易行为的重要意义。他反复强调的一个信条即为“信用就是金钱”。个人作为市场主体的一个基本单元,如果能够遵守诚信这一市场经济中的基本准则,参与到市场经济活动当中去,那么就会获得更多的利益,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这是因为,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人格,可以获得更多人的信任; 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本; 可以利用更多的社会资源。因此,可以说诚信是个人取之不尽的财富源泉。反之,如果个人不能恪守诚信,其财富成为无源之水。
(二) 诚信是企业的无形资产
企业作为经济运行过程中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市场主体,企业诚信蕴藏着多元化的内涵: 诚信不仅是企业的行为准则,也是企业信守承诺的社会责任,更为重要的是诚信表现为企业自身的一种无形资产。着名管理学家克拉伦斯·沃尔顿曾说: “企业经理人应该用一种全局观念来看待企业的责任。因为在这种观点之下,企业被看成是讲诚信、讲声誉、讲道德的组织而不是赚钱的机器。”德国的学者霍尔斯特·施泰因曼、阿尔伯特·勒尔在其 《企业伦理学基础》中指出企业的诚信包括经济的、社会的和环境的内在责任。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作为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一部分,离开社会这个环境,企业自身的目标就无法实现。因此,衡量一个企业的价值,不仅是其自身的价值,而且还要有企业对社会的价值,这两种价值其实质不仅包括企业的有形资产,而且还要包括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在经营活动过程中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一定的社会责任。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不再仅仅是看得见的传统的有形产品的生产,企业的经济价值不再是报表上利润的数字反映,而且还要包括企业诚信等这种无形产品的生产,这种无形产品是企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无形资产之所在,也是衡量一个现代企业经济价值的重要指标。
由此可知,对于一个现代企业来说,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诚信应居于核心地位,诚信是企业的标杆,是进入世界市场的 “通行证”。因为,坚守诚信会给企业带来良好的信誉; 为企业赢得顾客; 赢得市场,获得更多的利益。如企业与消费者博弈的过程中,能使消费者一次购买行为变为多次或者长期的购买行为,企业必须坚守诚信理念,始终如一的以诚实守信的态度面对消费者,企业在与消费者无数次诚信的互动中使得消费者对企业品牌的认同感。
反之,如果企业缺失了诚信这个无形资产的核心,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将大打折扣。
(三) 诚信是政府的实在或潜在的资本集中
政府诚信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居于核心的、主导的地位。市场经济中,政府是一种 “在行使暴力上有比较利益的组织”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出现的。政府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微观主体,其主要经济活动是,调控市场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 弥补市场自身的不足; 引导市场经济有序发展。其主要的调节方式有: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以及法律手段。因此,政府的诚信才能保证经济政策和法律手段有效的实施; 才能维护市场规则的权威; 维护政府自身的权威。所以,政府诚信可作为一种社会资本,而这种社会资本的经济价值可以与有形的经济资本其效率是等值的。
“诚信是无形资产中最重要的一种。它没有外形,没有内质,但却指挥着我们的行动,而且其存在与否将统治我们的行为,仿佛它是一种有形的力量。”可以说,政府的诚信其实质是实际和潜在的资本集中。事实说明,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政府只有恪守诚信,才能提高宏观调控的有效性,才能确保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运行。因此,政府的诚信不断投入,也即社会资本的不断投入,这样就会带来更多的社会经济收益,创造社会更多的财富。换言之,一个政府如果是个诚信的政府,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就会产生一种规模效应,又称 “规模经济”。
同时,另一方面,政府如果恪守诚信,增加政府的公信力,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减少了摩擦成本,这样能够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同时提高政府在经济活动中诚信的经济价值,其实质当然是政府的实在或潜在的资本集中的一种表现形式。反之,如果政府是 “无信”的运行,整个社会的诚信度将会降低,社会成本将急剧上升进而导致整个社会交易的无序以及社会资本衰减。可以说,政府诚信资本下降由此带来了政府实在资本或者潜在资本的减少。
三、双重经济特征:诚信是经济发展手段和目的统一内在要素
市场经济总是以利益作为内驱力的,伦理经济是人们的经济行为的规律性、目的性。许崇正先生认为: “伦理经济包括三个内容: 第一,指直接产生于人们的经济生活和经济行为中的道德观念。第二,是指人们对这种指导经济行为的道德观念的认识和评价系统。第三,是指人们如何应用这种符合经济行为规律、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伦理,去指导经济行为,指导经济生活。”实际上道德伦理只有作为利益增长的特殊诱因契入社会经济行为主体的活动中,方能发挥其对社会经济主体的强大作用。由此可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既具有市场经济的特征,也具有伦理经济特征,其经济特征表现为双重性。
(一) 诚信是促进经济发展的质和量的内在统一
在市场经济中,经济发展 (Economic development) 的内容相当丰富,大致包括三层含义: 一是经济 “量”上的增长; 二是经济发展方式的优化; 三是经济 “质”上有所突破。由此可知,经济发展不同于经济增长,经济增长是一个单纯的 “量”的概念,经济发展不仅是量上的增长,同时还有比较复杂 “质”的概念。诚信既是市场经济的一种道德伦理的要求,也是作为经济增长的一个内生变量,同时也是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中自我形塑的过程。因此,对于诚信与经济价值关系的研究是诚信自身具有经济和伦理双重属性的本质要求和基本归宿。世界着名学者弗朗西斯·福山在 《信任: 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一文中,逐一分析了西方发达国家美、英、法、德、意以及亚洲发展中国国家文化传统及其经济活动特点,详尽地考察社会信任度与各国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关系,他认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增长度取决于三种资本: 经济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以社会诚信为基石的社会资本是人们在一个组织中为了共同的目的去合作的能力。
当诚信这种无形的资源与物质资源同等重要时,社会诚信度不断地增长,经济必定 “又好又快”发展。然而,如果离开诚信作为市场主体的道德准则,那么这种经济一定是一种畸形经济。
因此,“经济中心论”或 “经济至上论”这种经济增长方式其实质就是一种宏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所谓 “GDP 中心主义”,即只关注经济上量的增长,市场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因此,这种量的增长方式到企业就是追求 “利润最大化”的价值导向和经营模式,推至个人市场行为选择和价值选择中就是追求 “个人效用最大化”; 及推至政府一定会产生极大的 “负外部性”和公信力的缺失。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会经济发展理念上的道德缺失。
(二) 诚信是推动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内在统一
“诚信作为一种经济、文化、社会理念,现在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社会中核心理念之一。”由此可知,诚信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的中一个内在因素,同时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内在统一要素。着名的经济学家史蒂芬·奈克(Stephen Knack) 和菲利浦·基弗( PhilipKeefer,1997 )运用经济学中的主流研究方法,在社会资本框架下对诚信、标准性协作及相互配合这三方面与经济行为及经济发展间的对应关系开展了具体实例的研究与分析。他们通过 “世界价值取向调查系统”(WVS) 取得了 29 个市场经济国家的信息数据资料,将这些信息数据资料与事先制定好的测算诚信及标准性协作的参照性指标进行对比,开展了回归性研究分析指出: 诚信、标准性协作推动了经济的发展。
因此,在经济生活领域中,以诚信作为一个经济参量来考量市场主体经济利益、可持续、社会责任、社会信任等指标已成为当今经济生活中的主要价值观。其实质就是诚信自身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内在统一,也是经济发展的目的之所在。因此,经济发展是市场主体的诚信度不断提高过程,社会信任度不断增长的过程,也是社会发展、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因此,诚信不仅是人类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 也是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
当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在探索、寻找一种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的发展的内在力量。在市场经济视域中诚信具有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双重特征,决定了它能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同时能够使得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自我形塑,进而推动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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