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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莫言《蛙》对我国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研究
【绪论】小说《蛙》中的计划生育主题探析绪论
【第一章】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
【第二章】 《蛙》对农村计生政策执行问题的文学表现
【第三章】计生政策文学表现的法学审视
【第四章】 《蛙》和法治背景下计生之路的思考
【结论/参考文献】莫言小说中计生政策研究结论及参考文献
结 论
莫言是一位生命意识很强的作家,在他的小说中,从《红高粱》中在充满野性与生机的高粱地里相爱的“我爷爷”“我奶奶”,到《丰乳肥臀》中凭一己之力养育九个同母异父孩子的上官鲁氏,再到《生死疲劳》中带着委屈与不甘生生世世轮回的西门闹,对“生命”的凝望与探讨从未缺席。《蛙》更是如此,其所要展现的更多的是人性的挣扎与生命的异化,计划生育是《蛙》的创作动机与叙事背景,但并不是《蛙》的精神归宿。仅以描写计划生育来理解《蛙》显然是不够的,但是《蛙》对计划生育的描写的虽有不尽之处,却足有引人深思,为我们从文学发现法律、探讨法律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本。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①。文学不仅能够给人以审美享受,更是一扇心灵的窗户,透过它,人们可以进入他人的精神与情感世界,可以深刻认识生存其中的现实社会,亦能在反思与批判中走向至真至善的理想之国。艺术的本质是真实,文学故事可以想象、可以虚构、可以魔幻,但其追求的永远是真理的表达。关注社会是文学应有之意,而法律是支撑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则,无论从古至今还是从中到外,文学对法律的观照从未缺席。文学阅读所培养的情感与正义观包含了一种朴素但却强大的社会公正概念,能够为立法提供人文情怀,启发我们主动扞卫社会正义,这对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法治意识的培养来说意义重大。然而令人痛心的是,中国当代文坛对法律的关注还远远不够。其原因之一,在当代中国知识分子中,敢于直面历史、勇于讲真话的并不多,这使得中国当代文学缺少了一种直指人心、激励社会的力量,文学的社会教化功能弱化。之二,但凡优秀的涉法文学作家都有很深的法学造诣,如狄更斯、卡夫卡、村上春树等,而中国目前整体法治思维的缺失导致文学对法学的讨论缺乏应有的深度。
对于当代涉法文学的创作来说,小说《蛙》是一部不错的典范。以《蛙》为材料来进行法律与文学交叉领域的研究,是笔者致力于自身专业所做的一种尝试,虽然成效有限,但也期望达到抛砖引玉的效果,启发更多的人来思考“法律与文学”的内容与进程。
参 考 文 献
一、着作类:
[1] 马寅初:《新人口论》,北京出版社 1979 年版。
[2] 舒国滢等:《法理学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
[3] 苏力:《法律与文学--以中国传统戏剧为材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 年版。
[4] 姜玉梅:《中国生育权制度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
[5] 费孝通:《生育制度》,商务印书馆 2008 年版。
[6] 莫言:《蛙》,作家出版社 2009 年版。
[7] 李银河:《生育与村落文化》,内蒙古大学出版社 2009 年版。
[8] 周平:《生育与法律:生育权制度解读及冲突配置》,人民出版社 2009 年版。
[9] 樊明:《生育行为与生育政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0 年版。
[10]湛中乐:《公民生育权与社会抚养费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 2011 年版。
[11]湛中乐:《生育自由与人权保障》,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3 年版。
[12]易富贤:《大国空巢:反思中国计划生育政策》,中国发展出版社 2013 年版。
[13]【丹麦】卡塔琳娜·托马瑟夫斯基:《人口政策中的人权问题》,毕小青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 年版。
[14]【美】理查德·波斯纳:《法律与文学》,李国庆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
[15]【美】玛莎·努斯鲍姆:《诗性正义--文学想象与公共生活》,丁晓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 年版。
二、论文类:
[1] 张文显、于宁:《当代中国法哲学研究范式的转换》,载《中国法学》2001 年第 1 期。
[2] 宁立标:《法治视野下的农村计划生育问题-兼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意义》,载重庆邮电学院学报 2003 年第 4 期。
[3] 吴义勤:《原罪与救赎--读莫言长篇小说<蛙>》,载《南方文坛》,2010 年第3 期。
[4] 张勐:《生命在民间──莫言<蛙>剖析》载《南方文坛》,2010 年第 3 期。
[5] 周新民:《蛙:罪与赎罪》,载《文学教育》,2010 年第 6 期。
[6] 李松睿:《“生命政治”与历史书写--论莫言的小说<蛙>》,载《东吴学术》,2011 年第 1 期。
[7] 管笑笑:《发展的悲剧和未完成的救赎--论莫言<蛙>》,载《南方文坛》,2011年第 1 期。
[8] 周德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障的弱势地位与对策研究---来自山东农村的调查》,载《人口学刊》,2011 年第 5 期。
[9] 陈泽曼:《生育史下的生命凝视--评莫言<蛙>的思想内涵》,载《语文学刊》,2012 年第 12 期。
[10]李衍柱:《生命的文学与文学的生命---读莫言<蛙>感言》,载《时代文学》,2012年第5期。
[11]张灵:《<蛙>中的“姑姑”和她的“一厘米的自主权”》,载《新文学评论》2013年第 1 期。
[12]张辰琛:《时代的忏悔与思考--评莫言<蛙>对孕育与生命的探索》,载《山花》,2014年第1期。
[13]汪习根:《论法治中国的科学含义》,载《中国法学》2014 年第 2 期。
[14]原华荣:“论‘计划生育’的‘善’与‘恶'--《大国空巢》批判”,载《西北人口》2014 年第 3 期。
[15]杨发祥:《中国当代计划生育史研究》,浙江大学 2003 届博士学位论文。
[16]夏珑:《农村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研究》,郑州大学 2004 届硕士学位论文。
[17]黎露涵:《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与法律的变迁研究》,2011 年长春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8]张倩:《我国农村计划生育执法困境研究》,长春理工大学 2011 届硕士学位论文。
[19]刘星显:《基于关系视角的法律与文学研究》,2012 年吉林大学博士论文。
[20]左秀:《制度困境下的生命追思--以莫言<蛙>为中心》,西南大学 2013 届硕士学位论文。
[21]郑阿波罗:《计划生育政策对出生性别比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厦门大学2014 年硕士学位论文。
三、政策、法规、数据统计及其他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 年 9 月 10 日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 年 12 月 4 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 年 12 月 29 日九届全国人常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4]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修订),2004 年 12 月 10 日国务院修订。
[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 年 1 月 19 日国务院第 141 次常务会议通过。
[6] 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 号)。
[7]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 11 月 15 日发布。
[8] 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 年 10 月 23 日发布。
[9]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史》,中国人口出版社2007 年版。
[10]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1]国家人口统计局历年人口出生率统计数据
[12]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国家人口战略研究报告》
[13]新华网载:《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