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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李有才板话》中的“清官情结”探究
【绪论】赵树理小说中“清官情结”的书写绪论
【第一章】清官和清官情结概述
【第二章】 《李有才板话》及其中的“清官”
【3.1】 “清官情结”文学书写的根源
【3.2】 “清官情结”文学书写的法学价值
【第四章】 “清官情结”存在的问题和现实意义
【第五章】从“清官”到当代合格官员
【结论/参考文献】 “清官情结”对官员品德的启示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四章 文学照进现实--“清官情结”存在的问题和现实意义
第一节 “清官情结”存在的问题及对法治建设的不良影响
一、存在的问题
(一)官员权力易被放大导致越权
在具体事件、案件的办理当中,“清官”会被百姓寄予极大的期望,会被期许发挥出决定性的作用。也就是说,在百姓心中,“清官”的权力几乎是没有边界的,只要出于维护自己权利、维护公平正义的目的,“清官”就有权从事某个行为,这些行为也会得到百姓的认同甚至赞扬。这一影响下,“清官”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越权的现象,虽然那些越权行为的出发点是好的,达到的目的也是符合实体正义的,但越权行为本身还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在小说《李有才板话》中,杨主席的几处行为值得商榷,如:老杨同志道:“你不懂只说你不懂,什么粗人不粗人?农救会根本没有收过一个细人入会!连组织也不懂,不只不能当主席,也没有资格当会员,今天把你这主席资格会员资格一同取消了吧!以后农救会的事不与你相干!”①杨主席取消张德贵村农会主席身份的做法是符合槐树底村民期望并受大家拥护的,但具体看杨主席的这一做法,也会有所疑惑,杨主席是县农会的主席,虽是上级,但在取消下级的领导职务时,是否仅凭自己的一句话就能取消,是否无需履行程序,是否相对人无任何申诉机会就被最终裁断?虽由于资料有限,没有查到当时农救会的具体组织状况,但小说中提到了《会员手册》和会员的权利、义务、入会资格、组织章程,这说明农救会在组织管理、在人员任用选拔上是有一定规定的。杨主席在尚未知晓村里的农救会根本不正规之前,就取消了德贵资格,也没有任何召集村农会成员开会讨论、听取意见的想法,这种做法其实是超出权限的,是权力的扩大行使,虽然村民拥护,符合村民利益,但仍然违反章程。
所以,“清官情结”下,基于百姓愿望,基于“清官”对正义的急切追求,基于社会的各种具体情形,“清官”在匡扶正义、矫正不公的过程中,权力会出现扩大化,而且这种扩大化由于针对的是非正义,目的是矫正不公,是为各方所接受的,会被作出肯定评价。这种现象要引起注意,越权行为本身的违法性不能被行为主体和行为目的所掩盖,“清官”也应严格控制自己的行为,不能意气用事,因为没有人能保证“清官”的每次越权都是正确的,而且越权行为会侵犯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即便相对人罪大恶极。所以,对“清官”权利的扩大化要用法律进行同样严格的规制和管控,这符合法治的平等性和程序要求,符合当代社会的法律正义。
(二)情感偏向易导致无意识的非正义
“清官情结”体现的是百姓对于“清官”的崇敬、盼望和依赖,这种心理情感的最初发生是由于作为弱者的百姓在遭遇不公时没有任何有效的保障,而公正清廉、体恤百姓的“清官”却能为民做主、保护百姓利益。“清官情结”最深厚的群体不论何时都是普通百姓,而“清官”是百姓权利的维护者。虽然“清官”最重要的特征是公正,但其在情感上是偏向弱者、偏向普通百姓的。在这种情感偏向下,有可能导致官员无意识的、非正义的结果。
在小说《李有才板话》中,杨主席就始终是站在槐树底村民的立场上,这种对村民感情上的偏向使他的具体工作也出现了一些偏颇。如在群众大会前搜集材料的准备阶段,杨主席一边告诉村民主要斗争哪些人、安抚说服哪些人,一边又让人“布置几个能说会道的人,预备在第二天的大会上提意见”①。杨主席的这些行为是在全心全意地帮助百姓翻身,但深入来看,这些行为也使他几乎从一个上级管理者、裁决者身份变成相对人中的一方,这对另一方是不公平的,即使另一方是作恶者。而且,像“布置能说会道的人”,这种对加害一方主体行为的渲染,会使其陷入非常不利的境地,最终受到比同行为相适应的更重的处罚。这些情感上对弱者的偏向,引发了正义实现过程中对“强者”“恶者”一方的非正义,而且是易被忽视的、官员在情感影响下意识不到的非正义。
“情感偏向”会导致非正义并不是说拒绝对弱者的同情,这是不可能的;也不是拒绝对弱者的帮助,对弱者的帮助在合法范围内都是应当的。只是当官员处在一个中立裁决者、评判者位置时,不能被情感左右,不能提供超出法律和理性的关怀。因为对一方理由多一次听取,另一方就失去一次辩驳的机会;对弱者一方情感上的强烈认同,就会使另一方辩解的效力在一定程度上打了折扣,即使官员并不想这样。“清官”基于体恤百姓、为民做主的特点本身就具有强烈的情感偏向,而且这种偏向是为伦理道德和社会大众所认同和赞扬的,更易引发具体行为对另一方在某方面的不公正,而且这些不公之处还因发生在被批判者身上而不被在意。这些在“清官”思想下导致的非正义之处需要注意。
二、对法治建设的不良影响
(一)同法治理念的冲突
起源和形成于封建社会时期的“清官情结”同现代法治理念存在一些冲突之处,主要体现在:“清官情结”含有人治思想,法治则强调法律至上;“清官情结”具有感性色彩,法治强调理性;“清官情结”追求的是实体正义,法律强调程序正义;“清官情结”中含有对官员的仰视意味,法治则强调法律之下人人平等。
具体分析。第一,在“清官情结”中,“清官”的作用被放到非常高的位置,如百姓在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最终往往想到的是寻求“清官”的帮助,“清官”在一些疑难问题的处理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百姓将“清官”视为实现自身权利、实现公平正义的保障。“清官”的作用力在百姓心中、有时也在现实社会中已经超过了法律,这种“人高于法”的思想观念含有人治的色彩,与法治相冲突。
第二,“清官情结”中含有百姓对“清官”的崇拜,含有“清官”对百姓的体恤,含有“清官”对特定事件的关注和介入,含有“清官”的嫉恶如仇,在“清官断案”的整个过程中夹杂很多感性因素、情感因素,这些因素往往会对事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产生影响。而法治强调的则是理性,排除任何不相关因素的影响,包括不相关的德行、情感、阶层等,聚焦事件本身,理性公正地作出决断。第三,“清官情结”中,百姓想通过“清官”寻求的以及“清官”所保障实现的是符合百姓期待的实体上的正义,因此往往不会考虑程序上的问题;而法治则将程序正义放在重要位置,当程序正义同实体正义冲突时,往往维护的是程序正义。第四,“清官情结”的内涵可以体现出百姓对于“清官”的崇拜、仰视心理,百姓认为“清官”高于自身,是实现正义的“青天”,这是一种不平等的思想;法治彰显的是人人平等的理念,官员也是社会中平等一员,同百姓无尊卑高下的差别。
(二)对正当程序的干扰
“清官”在具体工作当中,由于被百姓放大和认可的权力,由于对于百姓情感上的偏向,他的行为往往会呈现出一定的主观任意性,这些任意性就表现在对办事程序的违背上。对正当程序的严格要求是法治的特点之一,法律所实现的正义是一种程序正义基础上的正义,而“清官”首先追求的是实体正义。虽然“清官”对某些程序的违背一般没有影响最终实体正义的实现,但违反法定程序本身就是非正义的,会侵犯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而且,“清官”对程序的违反会形成错误的示范,造成百姓对正当程序的不重视。
小说《李有才板话》里,“清官”杨主席在带领槐树底村民实现正义的过程中,其一些行为在对程序的遵守上有待探讨。如,在吸收会员、组织农救会时,老杨指出了问题:“既然叫大家来报名,像与恒元有关系那些人想报上名给恒元打听消息,可该收呀不收?”又提出了解决的办法:“把‘入了农救会能怎样怎样’编成个歌传出去,凡是真正受压迫的人听了,一定有许多人愿意入会,然后咱们出去几个人跟他们每个人背地谈谈,愿意入会的就介绍他入会。”①小说中曾明确提到农救会的《会员手册》,也提到了手册里有关于会员权利、义务、入会资格、组织章程的内容,那说明对于农救会的发起、成立和组织是有明确规定的,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照《会员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在吸纳会员时,应当将会员资格公开,做到对符合资格者平等的对待和接收。杨主席的行为虽然体现了其工作技巧,将动机不纯者隔离在农救会之外,易于受压迫百姓进行斗争活动,但是,杨主席的行为同时也违背了公开、平等对待等正当程序性要求,影响了一部分百姓加入农救会的权利。这种对正当程序的违反也会对百姓以后的行为产生影响,出于对不合程序做法的认可,百姓会轻视程序性要求,在其他事项上采取类似的违背程序的做法,对程序的普遍违反会导致混乱,更会引发对实体权利的侵犯。
符合百姓“清官情结”的“清官”化行为,在很多时候都体现出一种官员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这些行为中含有的任意性会违反程序性要求,而行为的被认同更会干扰百姓对于正当程序理念的认知和重视。正当程序几乎是法治的代名词,正当程序的保证是维护公民权利、实现正义的保障。“清官”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程序,不过在实体正义上没有大的过失,但无法保证人人都是“清官”,只能通过对程序的强制要求、严格要求来保证实体正义的普遍实现。
第二节 “清官情结”的现代价值及对法治建设的积极意义
一、现代价值
(一)对官员品德的重视
“清官情结”是中国社会的一种独特文化想象,是百姓对具有清廉、公正、明法、爱民等优良品质的官员的强烈期盼,是对政治清明、社会公正、生活太平的向往。“清官”中已经含有伦理价值和道德评判的因素,成为全社会认同的一种价值取向。“清官”具有的优秀品质以及“清官情结”体现出的对这些品质的向往在当前仍有意义。
“清官”体现出的清正守法、克己奉公、亲善爱民、体恤百姓等品德特征对当代官员来说仍是非常必要和优秀的品质,也是社会所需要的品质。清正守法是官员必须要做到的,只有清廉履职、依法办事才能正常行使官员职能;克己奉公强调官员的自我约束,官员严格的自我约束在任何社会和时代都非常重要,可以从最源头上杜绝违法和不公行为的出现 ;亲善爱民、体恤百姓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一致,只有以人为本、为百姓着想,官员才能更好地服务百姓、实现百姓权益。在小说《李有才板话》中,杨主席就具有这些优秀品质,他不接受村长“请吃”是清正守法,不被不良分子拉拢是克己奉公,深入百姓、与民同吃同住是亲善爱民。在这些优秀品质下,杨主席掌握了阎家山村的真实情况,非常有效地开展了工作,帮助百姓实现了公平正义。
“清官情结”体现出的对官员品德的强调、尊敬和追寻,能够促使官员用这些优秀品德来要求自己。在“清官情结”文化现象下,全社会对“清官”的认同感是一样的,百姓认同,官员群体同样认同。官员会在这种文化氛围感染下自觉地用“清官”的品质来要求自己,努力成为“清官”,如果有违反,也会在心底产生罪责感。“清官情结”影响下,有助于官员品德的自我修养和社会培养。
(二)对清廉的强调
清廉是中国百姓从古至今对官员的基本要求和期望。“清官情结”的很大一部分含义表达的就是百姓对官员清廉、官场清明的愿望。只有官员做到不贪污、不受贿、清廉履职,才有可能在裁决的过程中不受任何一方影响,保持中立,公正地作出处理。历朝历代,只有吏治清明、官员清廉,才会出现太平盛世;而当吏治黑暗,贪腐成风,则意味着政权的坍塌、王朝的覆灭。清廉既关系到国家的存续,又关系到百姓基本权利的实现,因而得到官方和民间的一致重视,成为“清官情结”中的主要内涵。在小说《李有才板话》中,从杨主席严格按纪律兑米去村民家吃饭、不搞特殊化、不占任何便宜的行为上,可以看到杨主席的清廉,因为这种清廉,杨主席不会“吃人嘴短,拿人手软”,能够做到严格依法办事,公正履职,打击不良分子。
在当前,清廉仍然是对官员的基本要求。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一方面,发展带来的业绩和成果以及经济情况的飞速提升会使官员面临更多的诱惑,易出现贪腐现象,另一方面,我国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深化改革时期,各方面都面临一定的矛盾,贪污腐败会激化矛盾,影响国家经济社会的整体稳定。所以,在当前,保证官员的清廉非常重要,关系到人民的福祉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三)对智慧、明察与办案技巧的重视
百姓对“清官”的认知更多的是来源于“清官文学”作品中的书写,在文学作品中,清官还有一部分品质和能力为百姓所看重,那就是“清官”在断案中表现出来的个人智慧、明察秋毫以及善用技巧等方面。具体的案件有时很复杂,案件事实、法律事实、证据等往往不会像法律条文规定的那样易于寻找并一一对应,对案件事实的调查、对法律事实的分析需要官员的智慧,需要官员能做到明察秋毫,并能够运用一定的技巧去解决疑难、脱离困境。这些能力无论是对于办案的司法官员,还是处理具体行政事务、进行管理的行政官员,都很重要。在小说《李有才板话》中,杨主席就在工作当中充分发挥了个人智慧和能力。如,当杨主席在场子里和村民谈话时,村长刘广聚来了,杨主席就发现在广聚面前村民不敢说话,就把广聚给撵走了,这是杨主席对细节的善于发现。还有当杨主席认识到快板在村里的流传和被接受程度,就让人将工作方式和内容编成农民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快板,在村里传唱,这是杨主席的工作智慧和技巧。另外,在“斗争”时,杨主席善于抓主要矛盾,首先将力量集中起来打击真正的、最大的恶霸,这是工作上的技巧。所以,在杨主席明智的引导下,推翻恶霸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当前,官员在工作当中的智慧、明察、技巧等依然很重要,这直接决定官员能否很好地履行自身职责。在公务员考察标准中提到了德、能、勤、绩、廉五项,其中“能”处于第二位,智慧、明察、技巧等均属于“能”的范畴。官员只有拥有这些方面的能力,才能认清事实、发现问题、理顺思路、定分止争,才能正确行使职权、公正处理问题,给弱者以保障,给恶者以惩处。当今的官员应当重视培养和锻炼个人的工作智慧、工作技巧和工作能力。
二、对法治建设的积极意义
(一)有助于法律的普及
基于“清官情结”,百姓对“清官”是从心底产生尊敬,并且信赖“清官”的行为,相信和认可“清官”的指引。因为在百姓心中,“清官”是百姓权利的维护者,代表着公平和正义,“清官”的作为是利于自身权利的。因此,社会中那些具有公正清廉、体恤百姓等品质、被百姓认可为“清官”的官员就会在百姓当中具有很强的指引能力。当这些“清官”去向公众宣传、普及法律理念和知识时,一方面是公权力权威的保证,一方面是“清官”品德上的保证,会取得非常好的效果。小说《李有才板话》中,作者描绘的场景是 40 年代初的革命抗日根据地,当时根据地政权已经颁布了一部分法律、法令和政策,但由于颁布、实施时间不长,再加上百姓法律理念薄弱,法律没有得到很好的普及。就像小说描述的,故事发生的社会存在明确的土地改革法令和政策,存在关于保护农民土地权利的永佃权的法令,存在关于基层民主权利实施和组织的制度等等,但是村民均不了解,也不懂得依靠法律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杨主席在获得村民认可和信任后,就向村民讲述了上述制度、法令和政策,村民对于“清官”杨主席说出的话非常信任,对那些法律、法令、政策也从心底接受并信赖和放心服从。
在当前法治建设过程中,法律条文、法律知识以及法治理念的普及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官员可以通过自己身份的权威性和自己在百姓心中的良好“清官”形象,在工作的同时进行相关的法律普及工作。这样的普及工作能得到百姓更多的信服,可以说事半功倍。而且,相关法律的普及不仅能促进社会的法治建设,还会对官员之后的工作产生积极作用。
(二)有助于预防腐败
腐败是法治建设进程中的拦路虎,由官员贪腐造成的对公民合法权利的践踏、对公共权益的任意掠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破坏、对政府权威性和公信力的影响,会严重阻碍法治建设的进程。在努力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代社会,预防和打击腐败已成为政府重要议题,被放到重要位置。“清官情结”对于官员腐败的预防有一定积极作用。
前文已经论述,“清廉”是“清官”最重要的品质之一,这一品质被放在“清官”名称中强调,足以体现社会、百姓对于官员清廉品质的看重和期盼,这也是“清官情结”的重要组成部分。“清官情结”所体现出的百姓对于“清官”的普遍期盼和赞扬,已经形成一种文化现象和文化心理,并作为一种价值评判因素,能够引发官员的“清官”意识,并自发地向“清官”靠拢。在这种氛围下,接受“清官”理念的官员会从心底接受并践行清廉品质,不去从事贪腐行为。同时,“清官情结”文化现象下,社会对“清官”的推崇以及虚拟的或现实存在的各种模范“清官”会对官员产生教育和引导作用,培育官员的清廉品质。对腐败行为的惩罚是使用外部力量对已经发生的腐败行为进行打击,而在“清官情结”影响下,“清官”文化对官员的感染和教育,对官员清廉品质的塑造和培育,是从根本上、在事前就杜绝腐败行为。所以,“清官情结”对预防腐败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实现官员清廉、政府清正、社会清明,维护社会的基本准则和公平正义,使法治建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