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 《李有才板话》中的“清官情结”探究
【绪论】赵树理小说中“清官情结”的书写绪论
【第一章】清官和清官情结概述
【第二章】 《李有才板话》及其中的“清官”
【3.1】 “清官情结”文学书写的根源
【3.2】 “清官情结”文学书写的法学价值
【第四章】 “清官情结”存在的问题和现实意义
【第五章】从“清官”到当代合格官员
【结论/参考文献】 “清官情结”对官员品德的启示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一章 清官和清官情结概述
第一节 “清官”的基本概念
一、“清官”探源
(一)“清官”的词源
根据典籍文字记录,“清官”一词最早出现是在三国、两晋时期。《三国志》卷 57《虞翻传》在注释中记载:“耸字世龙,翻第六子也。清虚无欲,进退以礼,在吴历清官。”①《晋书》卷 33《何遵传》中记载:“嵩,字泰基。宽弘爱士,博观坟籍,尤善《史》《汉》,少历清官,领着作郎。”②这时的“清官”是指政事清简的官职,常指典司图籍一类的官。 ③“清官”由于政事轻要、待遇丰厚,因此被一些世家大族所垄断,其与政事繁杂、待遇低下的“浊官”相对。可以看出,这里的“清官”是一种官职分类,与之后常用的“清官”涵义完全不同。
同样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典籍中出现“清吏”一词。由于古代“吏”就是“官”的意思,“清吏”可以理解为“清官”.《三国志》卷 9《夏侯玄传》在注释中记载:“帝前取事视之,乃释遣出。望其衣败,曰:‘清吏也。’赐之。”④《南齐书》卷 53《刘怀慰传》中记载:“明帝即位,谓仆射徐孝嗣曰:‘刘怀慰若在,朝廷不忧无清吏也。’”⑤这里的“清吏”就有了公正清廉的意思。可以说,从魏晋开始,“清官”就有两种意思,一种是官职分类,一种是清廉公正的官吏。
到了南宋晚期至金、元两代,官方和民间越来越少使用“清官”是地位显贵但所从事的政务、政事并不繁杂的一类官员的这种含义,⑥绝大部分情况下“清官”被用来专门指称公正清廉的官员。如元好问《遗山先生文集》中有诗《薛明府去思口号七首》曰:“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只从明府到,人信有清官。”
(二)“清官”的历史渊源
“清官”的前身可以追溯到“循吏”.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在《史记》当中专设《循吏列传》篇章,从核心含义上看,“循吏”指奉职循理的官员,含有公正清廉、奉公守法的意味,“清官”指公正廉洁的官员,二者表达的意思大体一致。也有学者指出“历代正史中的循吏就是清官”①。作为正史典籍的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并没有“清官”的类别,只有《循吏》《良吏》列传,包拯在正史中也未被称为“清官”,而是“直臣”,列于《宋史》大臣列传中。“循吏”“良吏”的奉职循理、政绩突出和亲善爱民的标准虽有同“清官”特点相合之处,但由于官民视角不同,之间还是有区别。
以清廉、清明、清正为内涵的“清官”“清官意识”最早来自民间,很可能是受民间文学影响而由民间用语转而被吸纳至官方法律文书。②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海晏河清是太平盛世的象征,没有乌云的青天是公平正义的标志,因此,人们将能实现公平正义的能吏称为“清官”.深受百姓欢迎的包公文学通过“一代清官包青天”的人物形象更是将“清官”一词广泛传播,并且丰富了“清官”的含义,将“清官”代表的公正清廉、刚正不阿、奉公守法、体恤百姓的好官、能臣形象深深烙入百姓心中。
当“清官”在民间被越来越广泛的使用后,官方对此作出了回应,“清官”也开始为官方使用,出现在正式法律文书中。特别是宋代以后、明清时期,“清官”成为民间和官方均使用和认可的常态化词语,关于清官的小说、话本、戏曲、传记以及官方的文书、奏折、表彰牌匾等就更多了,出现了许多深入人心的清官,如海瑞、于成龙。
二、“清官”的含义
“清官”自出现以来就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或标准,它产生于民间,风靡于文学作品当中,“包青天”等形象又赋予了这一词汇更丰富的内涵。从字面意思看,“清”有“清正”“清廉”的意思,即“清官”是指公正廉洁的官员,但从其实际使用上看,古代社会对“清官”的理解已经远远超出了“公正廉洁”.从官方来看,在正式典籍中,官方很少使用“清官”一词,更多是使用“循吏”“廉吏”等,官方和民间在判断好官时所处视角虽然不同,但最终呈现出的结果在表现上有相似性,所以,可以借鉴官方对好官、廉吏的表彰资料来理解“清官”.其中《金文最西京副留守李公德政碑》中有文字曰:“吏有不为利回,不为义疾,世称曰廉。才足以经济,智足以决断,世称曰能。奉法遵职,履正奉公,世称曰循。明国家之大体,通古今之时务,世称曰良。”
这可以理解为清官的一个含义或标准,符合百姓对“清官”的期望。当然,这一标准是非常严格的,现实当中,一些官员并不具备全部,仅具备其中几个也会被称作清官。从民间看,“清官”的含义在很大程度上受清官文学作品的影响。从流传广泛的《三侠五义》《龙图公案》《施公案》《彭公案》《海公案》等着名公案小说中,可以总结出深受百姓爱戴的“清官”有以下特质:刚正不阿,廉洁奉公,不畏强暴,执法严明,明察秋毫,才智过人,翻理冤案,为民做主,等等。当然,并非需要完全具备这些特质,具备其中某几项就可被称为“清官”.贺卫方也曾在研究中指出:“假如我们能够在中国古人中间进行一次民意测验的话,关于司法者职业道德的项目大抵上会有这样一些品质组成,即刚直不阿、铁面无私、清正廉洁、忠于君主、体恤民情。这类品质要求由于历代史籍对于‘清官’事迹的记载,尤其是公案小说、戏剧、民间传说等而形象化并得到强化。”
综上,“清官”是古代社会对一类官员的称谓,这类官员具有以下特质,包括且不固定于公正廉洁、奉公守法、为民做主、刚正不阿、明察秋毫等方面。“清官”
存在于百姓心中,每个人都有自己内心的期许,因而每个人也都有自己对于“清官”的定义。总结大多数人的理解和“清官”含义的最大公约数,笔者认为“清官”是以公正廉洁为基本要求,并在此基础上依据评判主体的不同而含义不断扩大化的一个概念,是百姓使用的一个评价性称谓,指称下层百姓心目中理想化的官员或好官。
三、“清官”的本质
(一)百姓话语权缺失的民间回应
从“清官”的使用上来看,它是一个自下而上的概念,更多地被下层百姓使用和期望。在封建社会不平等的社会制度下,处于社会最底层的百姓是数量最大而权力又最微弱的群体。百姓完全处于被统治的状态,其权利经常遭到侵犯而又无法得到救济和保护,没有哪个权力阶层或群体是百姓权利的代言人,百姓自身又缺失话语权。在这种状态下,弱势百姓为自己创造了一个代言人,即“清官”.
“清官”在百姓心中像守护神一样庇佑一方百姓,惩奸除恶,公正廉明,维护百姓利益。当然百姓这种话语权的表达基本上存在于文学作品和口口相传中。
(二)社会对公平正义的召唤
百姓最需要“清官”的时候,莫过于自己置身案件而又不知官员能否认真公正审理的时候。官员贪污就会在办案时有所偏倚,官员昏庸就会在判断时是非不分,作为无钱无权无势更无时间精力长久耗于案件、官司的小民百姓,仅有的希望就是能遇到一个清官,对案件进行公正的审理。无论处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哪个时期,人对公正的追求都是与生俱来的。如果说当代社会将对公正的追求诉诸于“法治”,那么在中国古代社会,占社会绝大多数的百姓就将对公正的追求诉诸于“清官”.“清官”在一定程度上也真正实现了公平和正义,切实维护了百姓的权利。
(三)中国社会对德行的重视
“清官”是与公正、清廉、爱民、刚正等优秀品德联系在一起的,百姓对“清官”的崇拜与尊重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对“清官”高尚德行的尊重。整个社会从官方到民间对“清官”的高度评价彰显了优秀品德在中国社会具有的重要价值和地位,也表现出中国人对优秀品德的自我修养和追求。
(四)维护百姓与维护皇权的冲突历史现实中,封建制度背景下,“清官”凭其个人能力和道德修养,克己奉公,公正清廉,认真行使权力,切实维护了百姓的利益,值得赞扬和尊重。但是,历史现实中的清官毕竟是处于封建官僚体制当中,其无法抹去皇权维护者的本质,被动地具有封建社会的不平等性质。
四、“清官”的现代含义
上文已经论述,“清官”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产物,随着封建制度的消灭,“清官”这一群体也不再实际存在了。但是,由于“清官”在历史中的长期存在以及对百姓的重要作用,其已深深烙入百姓心中,融入文化传统,并流传下来。
在当代,“清官”仍然是一个活跃的词汇,经常被人们使用。而“清官”的含义也被百姓投射到现代官员身上,被用来继续形容当代的官员或对当代官员的期望。具体含义类似古代“清官”,指具有公正清廉、体恤百姓等优秀品质的官员,是一个评价性、开放性概念,是百姓心目中好官的代表,是社会对官员清明的期盼。这种对“清官”的继续使用是清官文化延续至今的独特表现,是传统文化对当代百姓心理、行为等现实影响的体现,本文研究的“清官情结”也立足于此。
第二节 “清官情结”的基本概念
一、“清官情结”词义辨析
“情结”是一个心理学术语,指的是一群重要的无意识组合,或是一种藏在一个人神秘的心理状态中强烈而无意识的冲动。“情结”最初由瑞士心理学家荣格使用,他认为“情结”是有关观念、情感、意象的综合体,可以将“情结”想成一群无意识感觉与信念形成的结。①之后弗洛伊德继续使用这一名词,并认为“情结”是一种受意识压抑而持续在无意识中活动的、以本能冲动为核心的欲望。《现代汉语词典》对情结的解释为“心中的感情纠葛;深藏心底的感情”②。总结上述含义,可以这样理解“情结”:指人在某方面的欲望或心理倾向,这种欲望和倾向是无意识、不受控制、自然而然发生的。
基于“情结”上述含义可以发现,“情结”能够有效地形容中国百姓对 “清官”的一种心理情感状态。在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清官”是百姓唯一的救命稻草,是百姓追求公正、获得安宁的希望。百姓殷切盼望处理自己事务的官员是清官,在遇到不公对待时首先想到的是找清官“伸冤”,对“清官”有一种超乎寻常的崇拜,形成了一种期盼、崇敬、信任与依赖的复杂情感,并且这种情感的发生与流露是本能的、无意识的。同时,从社会整体而言,百姓表现出对政治清明、官员清正、正义彰显的强烈期盼。这就是百姓的“清官情结”.
二、“清官情结”的形成
(一)传统社会体制背景
传统社会整体体制背景是“清官情结”形成的实质原因。传统社会在政体上采取的是君主专制制度,“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③。在这种政治体制下,衍生出的是等级森严的社会层级制度,崇尚的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种以维护君权为最终目的的儒家思想。社会上层包括官员拥有较大的权力和特权,百姓则处于社会的底层,无任何权势,且在儒家思想熏陶之下有着强烈的服从和依附心理。不平等的社会地位、较大特权和权力的存在,直接导致了封建社会吏治的整体黑暗和小民百姓的孤立无援。这个时候,如果百姓的权利受到侵犯,或者身涉案件遭遇不公正的审判,他们反抗的力量极其微弱,特权阶级或官员的一句话轻则让百姓损失钱财、遭受牢狱之灾,重则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所以,百姓若要生活安定、权利得到基本保障,在遇到不公时能投诉有门,就完全仰仗于管辖官员的个人素质和表现,若能遇到公正廉洁、刚正不阿的“清官”,无疑是百姓的福祉。在这种社会现实下,百姓对“清官”带来的益处自然深有体会,贪官污吏会致民不聊生,“清官”在世,则保一方太平。“清官”成为百姓的保护伞,成为正义的象征,成为百姓心中自身“权利”的代言人,百姓对“清官”自是无比的期盼、信赖、仰仗和崇敬,这种情感已深深根植于百姓心中,代代相传,成为对“清官”的一种“情结”.
(二)文学作品的反复塑造加强
民间故事、文学作品最广大的受众是百姓,其创作者大部分也是百姓中的一员或有意识地按照百姓的心理倾向进行创作。如果一个时期社会上某一个群体处于弱势,权力微弱,没有强有力的话语权,那么这个群体就会自我找寻诉说的渠道,而文学作品则成为表达诉求的重要方式。百姓对自身生活凄苦状况的无奈,对贪官污吏的仇恨,对“清官”为民做主的盼望与崇敬,均在相关文学作品中有全面表达,这些文学作品包括直接描写“清官”的“清官文学”,也包括涉及“清官”内容的其他文学作品。换句话说,百姓对“清官”主持公道、维护自身利益的强烈期盼这一社会状况使得大量“清官”和涉及“清官”的文学作品产生并流传,特别是明清公案小说,同时广泛存在和流传的“清官”和涉及“清官”的文学作品又反复加深了百姓对“清官”的感情。
另一方面,大量存在并广泛传播的“清官”和涉及“清官”的文学作品又将“清官”形象塑造到一个新的高度,更加理想化和符合百姓期许,更使百姓对其产生盼望之情。这种文学作品中理想化的、无所不能的“清官”通过普遍流传后又进一步激发了百姓对 “清官”的信赖、期盼和崇敬之情,既盼望能有小说戏剧作品中那样的“清官”作为自己的管理者,又对现实中的官员有了更多的依赖和期许。由于“清官戏”在古代的广受欢迎和普遍传播,作品对“清官”以及人们对“清官”情感的重塑不容小觑。
所以,百姓对“清官”具有强烈期盼、依赖情感的社会现实影响了文学作品的创作,使文学作品中充斥着“清官”形象,并表露出对“清官”的各种复杂感情;而大量涉及“清官”的文学作品,在将“清官”进行文学重构、理想化表达的基础上,通过广泛传播,又加深了现实中百姓对 “清官”的依赖、盼望、崇敬等复杂感情。二者不断互相影响,相互塑造。
三、“清官情结”含义的现代延续
“清官情结”产生于封建社会,属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范畴,作为一种文化,一种观念,一种思想在中国百姓心中根深蒂固,至今仍然存在。当然,古代意义上的“清官”在现代社会已经不存在,不过对于“清官”的“情结”却延续到了现代,百姓仍然期盼着、感怀着“清官”.并且这种“情结”会投射到现代官员身上,自发地找寻并匹配出符合个人期许的现代“清官”,对之表达情感和诉求。
所以,“清官情结”在现代并未消失,其传统内涵得以延续,是指百姓对于具有公正廉洁等品质、符合自己判断标准的优秀官员的依赖、信任、尊崇的情感状态,用现代语境可以总结概括为百姓对于好官的盼望、依赖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