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学者的学习和研究成果是通过学术论文体现的,随着国内高校在读博士的增多,高校竞争加剧推高了期刊的整体水平,导致期刊发文章很难,对论文质量要求很高。下面以“法律专科论文发表”为例,给大家带来相关知识阅读,欢迎指正。
一、法律专科论文发表
法律专科论文发表和其他论文发表流程一样,都要经历:准备稿件→投稿→审核→答复通过(不通过)→办理版面费(修改稿件或换文章)→安排版面→出刊→邮递样刊这个流程,但在论文选题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选那些同现实关系紧密一些的问题;
2.选那些自己比较熟悉和有较多体会的问题;
3.选那些社会上或学术界争论较多、亟待解决而自己又有一定认识的问题;
4.选那些自己积累资料较多,而且具有一定见解的问题;
5.选那些与本学科建设关系密切的问题 。
我认为,选题本身也要有准备。选题要有选题的根据。首先必须广泛射猎和浏览有关的资料。这是选题的根据。这就是博观约取的意思。就一般而言,这种宏大叙事式的题目往往有点脱离实际,愿望虽好,但条件不具备,还是达不到目的的;那么,不妨慢慢来,一步一个脚印,从小到大,由近及远,逐步积累,一旦条件成熟,便水到渠成了 。这就叫做小题大做。
二、法律专科论文发表需要多长时间?
1.一般的省级、国家级论文审稿需要1~2天,出刊需要1~3个月。个别快的0.5个月,还有个别慢的需要4~7个月。
2.质量水平高一些的期刊,还有一些大学学报,投稿的出刊需要6个月左右,快一些的3~4个月。
3.科技核心期刊审稿需要1~3个月,出刊另需要6~10个月左右,总的算起来大约是1年~1年半。
4.北核、南核审稿需要3~4个月,出刊另需6~15个月左右,跨度较大总的算起来1年~2年。
5.SCI、EI等与北核南核周期相仿。
三、法律专科论文发表的4大禁忌
1.一稿多投
“一稿多投”是指将同一稿件同时投给多个期刊。这样做虽然会节省你的时间,但会浪费编辑的时间,一旦被发现你的论文会被拒稿,而且有可能被禁止投稿。期刊编辑之间会就可疑稿件进行互相交流,另外,不同的期刊可能把你的稿件送到同一名审稿人审读,这样你的一稿多投行为就会被发现。所以,在收到一个期刊的最终决定之前不应投到下一个期刊。
2.重复发表
“重复发表”是指论文中包含之前已发表过的结果。期刊编辑要求论文具有原创性内容,并已于1969年形成政策:“仅考虑发表满足以下条件的稿件:其实质性内容没有在他处发表过,也没有同时投稿到其他地方”。这被称为Ingelfinger规则。以《新英格兰医学》当时的编辑Franz Ingelfinger命名。该规则旨在避免期刊发表之前已发表过从而已失去原创性的材料。ICMJE指南(III.D.2重复发表)重申了该规则,申明:期刊编辑不愿收到此类稿件: 其内容大部分已发表过,或包含在另一已投出或已录用的论文中。
这个规定有一些值得注意的例外,其中包括科技会议演讲及其摘要(尽管是例外,在投稿时还是需要公开说明此情况),以及研究者由于政府的考虑或公共健康的关系而必须发布的数据。
3.学术不端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把剽窃、捏造和篡改数据列为学术不端的鉴戒。剽窃是指“擅用他人的思想、方法、结果、或语言而未申明出处。这包括通过评阅他人论文或经费申请书所获取的信息”(出自 Federal 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1999)。恰当的转述则可以接受,但其方式要恰当。如果要进行直接转述就要用引号表明,不然就需要变换说法,始终要说明来源出处。
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地制造并报道数据,篡改则是指对试验进行操纵,或更改已获得的数据,导致所报道文献不能准确反映真实的研究状况。
学术不端的后果包括:从拒稿、退稿、解雇到取消资助,以及可能被付诸法律诉讼。
4.署名不当
署名不当问题出版社很想消灭,但现在仍常可见到。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 (ICMJE) 已经就署名资格制订了指南。
署名资格必须基于:
1)对研究的构思/设计或数据的获取/分析/解释具有实质性贡献
2)参与撰写论文,或对重要知识部分进行关键性修改
3)同意终稿发表
4)对研究的所有部分负责,确保所有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是经得住推敲的
这四条必须全部满足才能具备署名资格。相对次要的贡献者可在“致谢”部分列出。一些期刊有自己的署名规定,通常含在《稿约》中。
以上就是关于法律专科论文发表的分享,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