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为全身性疾病 , 具有较高诊治难度 , 由于儿童自身免疫功能较差 , 患病率较高[1]。本研究对82 例患儿治疗方法进行分析 , 探讨了更昔洛韦治疗效果及安全性 , 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 1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 2012 年 6 月 ~2014 年 3 月收治的小儿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儿 82 例为观察对象 , 其中男53 例 , 女 29 例 , 年龄 3 个月 ~11 岁 , 平均年龄 (2.8±1.2) 岁 ,均出现发热、肝、脾、淋巴结肿大、咽峡炎等临床表现 , 且出现不同并发症 , 其中 4 例合并血小板减少 ;19 例合并支气管炎 ;48 例合并肝炎 ;3 例合并营养性贫血。诊断参考《诸福棠实用儿科学》[2]中诊断标准 , 经血象检查及 EB 病毒抗体检查后全部确诊 , 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 , 每组 41 例。两组患儿性别、年龄、症状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具有可比性。
1. 2方法 对照组行利巴韦林治疗 , 15 mg/(kg·d), 配入150 ml 浓度为 5% 葡萄糖注射液后静脉滴注 , 2 次 /d, 7 d 为1 个疗程 , 2 个疗程后停药观察 ;观察组行更昔洛韦治疗 ,10 mg/(kg·d), 150 ml 浓度为 5% 葡萄糖注射液后静脉滴注 ,作者单位 :473000 河南省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儿二科2 次 /d, 7 d 为 1 个疗程 , 2 个疗程后停药观察。
1. 3观察指标 对两组患儿症状改善时间 , 血象变化进行观察 , 同时记录两组患儿治疗总有效率及不良反应情况 , 作对比分析。
1. 4疗效判定标准 显效 :患儿临床症状及体征基本消除 ,肿大组织缩小 >50% ;有效 :患儿临床症状及体征明显好转 ,肿大组织缩小 >30% ;无效 :症状无变化甚至加重。总有效率 =( 显效 + 有效 )/ 总例数 ×100%。
1. 5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9.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 ± 标准差 (x-±s) 表示 , 采用t检验 ;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 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 1两组患儿治疗效果对比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为92.68%,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为 70.73%, 观察组治疗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 ,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见表 1。
2. 2两组患儿不良反应情况对比 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 7.32%, 对照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 29.27%, 观察组不良反应明显低于对照组 ,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见表 2。
3讨论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是由 EB 病毒感染所致的急性感染性疾病 , 为儿童时期常见病。临床表现多为发热、咽峡炎、皮疹、淋巴结及肝脾肿大。在婴幼儿期主要表现为血清中变异淋巴细胞增多及特异抗体的增加 , 但年长儿临床症状较重 ,有时发生严重并发症 , 造成多系统损害 , 表现为肝大、肝功能损害、心肌损害、支气管肺炎及贫血、血小板减少等 , 其他尚有血尿、肾炎、脑炎及呕血、便血、眼睑水肿等 , 易被误诊为血液病、恶性肿瘤、结核或结蹄组织病。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在临床中尚未发现特效治疗方法 , 通常采取药物治疗。更昔洛韦为抗病毒药物 , 通过特异性胸腺嘧啶核苷激酶磷酸化而选择性抑制病毒 DNA 合成 , 终止病毒 DNA 延长 ,从而抑制病毒复制。临床观察发现[3], 其对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治疗具有较好效果。有学者认为[4], 更昔洛韦存在一定副作用 , 用药后会出现轻微不良反应 , 停药后消失 , 安全性同利巴韦林等药物相比较好。本研究中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 , 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 (P<0.05),结果同相关文献报道一致[5]。
综上所述 , 更昔洛韦治疗效果显着 , 安全性较好 , 可在小儿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治疗中广泛应用。
参 考 文 献
[1] 李广金 , 巩桂丽 . 干扰素联合更昔洛韦治疗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 . 中国基层医药 , 2011, 18(23):3214-3216.
[2] 胡亚美 , 江载芳 . 渚福堂实有儿科学 . 第 7 版 .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 2005:2034.
[3] 朱美华 , 梁敏 , 王志坚 , 等 . 抗病毒治疗对儿童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的价值探讨 . 中国当代儿科杂志 , 2012, 14(3):198-201.
[4] 芦珊珊 , 吴静 , 王丽娜 , 等 . 更昔洛韦联合热毒宁治疗小儿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疗效及安全性 . 河北医科大学学报 , 2012,33(9):1077-1078.
[5] 谭启蓉 , 移梅 , 李卫 , 等 . 更昔洛韦治疗小儿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的疗效及其对 EB 病毒特异性抗体的影响 . 国际病毒学杂志 , 2014, 21(2):8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