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世纪 70 年代后,美国连续发生了几起重大舞弊案,AICPA 被迫作出反应,于 1977 年 1 月发布 SAS16 和 SAS 17,明确指出注册会计师对舞弊负有审计责任,对整个审计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自此财务报告舞弊审计成为世界范围内关注和研究的一个难题。此后美国审计准则又经过 3 次制度变迁。2001 年前后发生了世界着名公司如安然、世通等的财务欺诈及审计失败案件,为了恢复公众对会计师职业的信心,AICPA颁布了 SAS 99“财务报告中对舞弊的关注”,这是从注册会计师审计程序入手解决舞弊问题迈出的重要一步。为了与国际趋同,2006 年我国发布了《独立审计准则第 1141 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2010 年修订的审计准则中增加了“增强识别舞弊风险的有效性”.与此同时,我国的资本市场也出现了银广夏、蓝田股份、科龙等重大舞弊案例,引起了学者们的高度关注和广泛研究。本文拟以回顾和评述这十年来我国财务报告舞弊审计研究成果为基础,对我国未来的财务报告舞弊审计研究提出一些建议。
一、我国舞弊审计研究成果
从现有文献分析,这十年来,我国会计理论与实务界围绕财务报告舞弊审计问题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主要体现在四大方面:
(一)财务报告舞弊审计准则及财务报告舞弊审计责任的理论研究
在 2006 年之前对财务报告舞弊审计准则的相关研究中,多数学者(李爽,2002;张龙平等,2003;蒋卫平等,2003;李若山等,2004;辛金国等,2004;连宏彬 2004 等)借鉴国际和美国审计准则,提出修订和完善我国审计准则的建议,指出应从明确财务报告舞弊审计责任和加强财务报告舞弊审计的可操作性两方面进行修订和完善。叶雪芳(2006)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分析我国 CPA 不能有效揭示会计舞弊的原因,提出应将 CPA 审计和政府审计相结合,共同揭示企业会计舞弊。2006 年我国发布了《独立审计准则第 1141 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之后,一些学者(王春兰,2006;杨阳,2008;王临川,2008;陈毓圭,2010 等)分析了新修订的财务报告舞弊审计准则,认为这次修订适合我国国情,对于缓解财务报表舞弊严重的现状具有重要意义,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实务有一定的启示作用,还有些学者(聂江武等,2007;刘明辉,2007;朱萍,2008 等)从理论上分析了财务报告舞弊审计中注册会计师责任问题及职业怀疑的合理边界问题。武恒光(2010)基于一个舞弊博弈模型分析,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审计风险并非随着审计证据的引入而降低,在特定条件下审计师的法律责任、职业谨慎对重大错报风险、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之间的不规则关系具有“放大效应”.张慧(2011)在进行财务报告舞弊审计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认为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只有在成本与风险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
(二)财务报告舞弊审计技术的规范性研究
完善财务报告舞弊审计技术,提高注册会计师财务报告舞弊审计能力,是财务报告舞弊审计准则和财务报告舞弊审计实务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世界性难题。邓菁晖等(2002)认为在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的审计实务中,应格外关注分析性复核、函证、存货监盘和询问等重要审计技术的应用,以有效揭露舞弊。章立军 (2006) 和柏春 华等(2008)主张采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以战略系统观对企业风险进行分析、测评、评价和决策,并综合运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审计思路一步步推导和落实审计范围和重点,确定相关的审计目标和审计程序。王泽霞等(2003)从履行职业谨慎、“红旗”标志法的舞弊预警能力、影响独立审计师评估舞弊风险的因素及辅导独立审计师评估审计风险工具的有效性四个方面回顾和总结了美国独立审计师有效揭露财务报告舞弊的研究成果,并说明对我国财务报告舞弊审计的借鉴意义。王泽霞(2004)深入剖析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及揭露管理舞弊的缺陷,探索提高审计管理舞弊的有效途径,发展创立管理导向舞弊审计。辛金国等(2004)根据美国反舞弊审计的成功经验,提出四方面来完善我国的舞弊审计程序:深入了解企业、正确评价内部控制、对管理当局进行舞弊风险评估和拓展询问。王建新(2004)针对我国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常用的方法,提出财务报告舞弊审计的主要方法: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充分运用分析性复核、现场调研及利用专业机构帮助、仔细寻求关联方及其甲乙、关注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邵汝军 (2009) 介绍了西方战略推理法在舞弊风险评估、审计计划制定及审计计划实施这三个环节的具体应用,认为我国可将战略推理法应用于财务报告舞弊审计、运用舞弊三角理论指导财务报告舞弊审计、利用小组讨论发挥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怀疑能力。杨明增(2011)总结了相关研究文献发现:舞弊审计适合使用开放式头脑风暴法、循环头脑风暴法和电子头脑风暴法。张东宁(2011)探讨了数据挖掘技术在诊断会计舞弊中的应用。
(三)财务报告舞弊审计的案例研究
郑朝晖(2001)通过对我国十大管理舞弊案例的分析,认为会计师可以实施五大方法来侦查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深入了解客户经营现状、分析性复核、专业怀疑、现场调研及利用专家工作、管理舞弊侦查策略。葛家澍(2002)通过安然事件财务舞弊和审计失败的经典案例分析,从审计和公司治理的角度得到一些启示,从审计角度得到的启示是独立审计在证券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是有限的,完全依赖市场力量和民间自律进行会计审计规范是不切实际的。黄世忠等(2003)深入剖析了萨班斯 法 案 颁 布 后 美 国 司 法 部 亲 自 督 办 的 第 一 要案---南方保健公司财务舞弊案例,从独立审计和公司治理角度提出了若干警示,从审计角度的启示是:恪守应有的执业审慎是防范审计失败的关键、警惕谙熟审计流程的舞弊分析对重要性水平的规避、重视控制环境的审查、警惕“独裁者”现象、内部治理机制的失衡是财务舞弊的重要现实信号。李铁群(2004)通过一些公司的财务数据分析了收入舞弊的一般财务特征,提出收入舞弊审计的关键审计技术:分析性复核方法(比如财务比率分析和现金流量表分析)和常用审计程序要执行到位。李三喜等(2010)通过五个舞弊审计分析说明了在舞弊审计实务中可用到基本、常用的审计方法:
可通过“红旗”标志法发现舞弊嫌疑(贪污组织资财)、可通过内查外调相结合的方法确定转移收入的舞弊;舞弊审计的基本流程是:发现舞弊迹象、舞弊的检查、舞弊审计的评价、出具舞弊审计报告;收受贿赂和回扣舞弊具有高度隐蔽性,取证难度大,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解决取证难题。郝玉贵等(2012)以紫鑫药业 2010 年涉嫌虚假财务报告为例进行分析,发现该案例反映出舞弊审计失败的原因有:风险导向审计准则实施不到位、舞弊风险识别不到位、分析性复核程序不到位等。
(四)财务报告舞弊审计的实证研究
张苏彤等(2007)在介绍奔福德定律的基础上,利用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资料对奔福德定律进行实证测试,提出以奔福德定律为信息时代舞弊审计新工具查找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征兆的新思路。韦琳等(2011)选取 2000-2009 年发生财务报告舞弊的 A 股上市公司及其配对的非舞弊公司为研究对象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压力越大、机会越多,舞弊的可能性越大,其建立的舞弊审计识别模型的正确识别率达到 93.7%.
洪荭等(2012)基于 GONE 理论,选取 2006-2009 年因财务舞弊受处罚的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实证研究发现:管理层风险偏好和剩余索取权引发的个体贪婪程度越高,治理结构不完善制造的舞弊机会越多;增发配股引发组织需要程度越高,舞弊的可能性越大;审计意见类型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代表的发现机制越完善,舞弊的可能性越小。
二、回顾与展望
根据前述的简要回顾与分析可以看出,近十年来我国舞弊审计研究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特点,笔者基于这些特点对未来的舞弊审计研究作一展望。
第一,研究的内容涉及范围比较全面。从前面检索到的相关文章信息可以看到,在财务报告舞弊审计的研究内容中,既涉及到国外介绍的内容,也有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探讨财务报告舞弊审计准则的修订、财务报告舞弊审计责任的界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怀疑的合理边界问题,还有大量研究涉及到舞弊审计技术方面的问题,这就为财务报告舞弊审计的全面研究确立了一个基本范围和框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如何明确财务报告舞弊审计责任和如何加强财务报告舞弊审计的可操作性。研究过程中注重充分吸收国外相关研究的成果和实践经验。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起步比较晚,财务报告舞弊审计准则的制定和舞弊审计实务相对滞后,借鉴国外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对完善我国的舞弊审计有重要意义,未来研究中借鉴他国或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和理论依然是一大趋势;对财务报告舞弊审计责任则要结合我国的经济发展环境及制度环境进行研究;对舞弊审计技术的研究也是未来的一大趋势。
第二,研究人员的对象构成不够广泛。从所取得研究成果的对象分析,致力于财务报告舞弊审计研究的主要是理论学术界的专家和学者,而作为审计实务一线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研究成果相对少。从所搜集的文献看,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比如李三喜等) 的研究主要从一个具体案例来分析舞弊审计技术,对审计实务相对具有更多的实践指导性。因此,在以后的研究中,如果有更多的从事审计实务的会计师参与到舞弊审计的研究中,对我国财务报告舞弊审计准则的建立和舞弊审计技术的完善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另外,从技术领域来看,由于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提高信息系统审计技术在舞弊审计中的应用也是必须的,还有政府及监管部门对财务报告舞弊审计从制度上关注和研究也对财务报告舞弊审计的完善有重要意义。
第三,从研究方法上看,我国财务报告舞弊审计实证和案例文章相对较少。从目前有关财务报告舞弊审计的研究内容来看,多数学者较为注重国外理论、准则、经验、案例等的介绍和研究,而对我国财务报告舞弊审计失败的制度环境研究、审计责任界定和审计技术方法研究相对较少,而且这些研究主要是规范性的研究,实证和案例研究相对较少,使得研究成果欠缺实践指导性。因此在未来的研究中,需要学者和实务界的审计人员更多结合我国资本市场财务报告舞弊审计失败案例和资本市场其他相关数据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为财务报告舞弊审计准则的修订和舞弊审计实务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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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泽霞,张龙平。美国独立审计师揭露舞弊财务报告的研究成果及启迪[J].审计研究,2003(3):24-29.
[3]张龙平,王泽霞。美国舞弊审计准则的制度变迁及其启示[J].会计研究,2003(4):61-64.
[4] 韦琳,徐立文,刘佳。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识别:基于三角形理论的实证研究[J]. 审计研究,2011(2):9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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