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发展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包括高校在内的事业单位也正在经历着一次较大的改革,高校的管理体制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下面由学术堂为大家整理出一篇题目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优化分析”的成本会计论文,供大家参考。
原标题: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困境研究
摘要: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发展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包括高校在内的事业单位也正在经历着一次较大的改革,高校的管理体制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目前高校数量越来越多,在市场竞争愈益激烈的情况下,高校必须降低成本、合理利用已有的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办学质量,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而教育成本的核算对于提高高校资源利用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高校;成本核算;困境及对策
一直以来,我国高校都是事业单位的典型代表之一,作为非盈利组织提供教育这一公共产品。国家财政对高校经费实行供给制,直接拨款,高校无须自负盈亏,所以高校内部对成本的管理也比较松懈。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依靠“全额拨款”来维持经营的高校模式已经无法再存立下去,为了在竞争中获得优势,提高对现有教育资源效益的管理迫在眉睫,成本核算管理就是极其重要的一环。
一、概述
1、高校教育成本概述
所谓高校教育成本,笼统地说就是指高校作为提供教育服务的主体,其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消耗的活劳动和物质资料的价值总和。高校教育成本具体指的是要培养一个学生,学校需要消耗的教育资源以货币形式体现出来的价值,高等教育成本一般包括学生费用支出、活劳动报酬、管理费用、物化支出、其它费用等五个主要部分。
2、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概述
(1)下列项目不应计入核算范围
校办企业开支成本不纳入教育成本核算范围。校办企业是学校为了盈利而专门设立的,是独立的法人,所以校办企业发展的开支应该进行独立核算,不计入教育成本。高校在日常的运营过程中发生的一些意外灾害事故等造成的赔偿支出以及捐赠支出,与培养学生没有关联,所以不应列入教育成本的核算范围。高校对离退休人员等支付的福利支出,也不是为培养学生而发生的,不应作为教育成本。提供社会服务产生的支出,比如银行、邮局、商店等社会服务机构在学校所占用的房屋资源等。学校设立的与教学没有关系的一些附属单位发生的支出,主要是指这些附属单位占用的设备、房屋等资源等。
(2)下列项目应差额计入核算范围
学校后勤工作产生的支出,目前高校后勤工作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学校与后勤之间的核算方式从拨款制变为了收费制,所以学校后勤服务中有偿提供服务发生的费用不应计入教育成本核算范围,无偿提供部分应计入教育成本核算范围。部分科研经费,高校的教学与科研是相辅相成的,科研往往是高校的最主要教学内容,所以科研支出中的非项目专款专用部分应该列入作为高校教育成本,通常情况下,目前高校可以按照科研支出中 20%左右的比例列入教育成本,而重点大学则可以按照 30%作用的比例将发生的科研经费列入教育成本。
(3)下列项目应全额计入核算范围
高校人员工资中,从事教学有关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班级辅导员等的工资、福利费、津贴、社保费等应全额列支为教育成本。直接给予学生的费用,主要是指给学生提供的奖学金、助学金、补助费、项目科研费、实训费等应全额列支为教育成本。高校用来修缮和改善教学设施发生的一系列费用应当全额列支为教育成本,也就是说高校在进行成本核算过程中,应当正确评估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剩余年限,将折旧成本在相应的核算期间内合理分摊,包括对学校内的建筑物的大修理,其发生的费用也需要在成本核算的期间内进行合理分摊。要注意的是,就建筑物等的修理费用等,应当要剔除掉产权已经全部归教职工所有的房屋建筑物的修理费,这部分不包含在高校教育成本范围内。高校日常的用于教学或者管理的公用支出例如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项目的支出,以及为发展教育业务而产生的图书资料费用、零星的维护与修理费用、校园绿化费用、国际交流费用等都应全额列入教育成本的核算范围。
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存在的困境及相应的对策
1、高校不以盈利为经营目的
作为事业单位,高校的日常经营具有社会公益性质,不以盈利为目的,为此出资者不会对高校的财务核算有很高的要求,高校自身不存在成本核算的外在压力和内在的管理驱动力。对于一般企业而言,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必须要进行利润分配这一财务活动,所以成本核算与计量就是这些财务活动的基础前提,只有在对成本进行准确核算的基础上,企业才能够确定产品合理的销售价格确保能够盈利,满足利益相关者的投资回报要求。但是高校作为事业单位,不受盈利这一根本目的的制约,所以其对利润方面没有考核意识,自然也不会想到要严格核算成本。在高校内部,往往管理者能够按照国家制度规定,按照要求报告并说明经费的使用情况,其资金管理的任务即算完成,且高效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没有税务机关等第三方约束机构来制定相应的法律与法规来进行约束,高校就更加没有外在压力来对教育成本进项核算。
2、内部人控制较为严重
高校的治理结构与一般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有着本质的不同,高校作为社会组织的形式存在,内部有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构成,并没有统一的盈利目标,所以在高校的治理结构中更容易出现管理层机会主义的现象,管理层从自身利益出发来实施管理,缺乏对教育成本进项核算与管理的内在动力。高校中的内部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学校管理者、出资人、教职工、学生等,例如管理者或者教职工出于个人利益的诉求,往往会争取更加优越的办公环境、争取更多的在职消费,这些都会使高校的经营成本产生虚增。所以这些高校内部的私人利益诉求者会构成高校实施教育成本核算的阻力。
以上两个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困境是由高校特殊的事业单位性质造成的,我们无法从根本上来提出解决的思路,只能从以下几个困境来加强改善。
3、高校内部管理能力普遍偏低
这里所指的高校内部管理能力主要是指财务方面的管理能力,高校的内部审计管理往往较为薄弱,且在日常的运营中管理层的经验主义、教条主义现象较为明显,这使得高校经费使用效率低下,人事管理、资产管理上往往表现出较为严重的矛盾。高校缺乏有效及时的财务分析能力,在管理上高校不能够借助于财务分析的结果来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把握与了解;在预算编制方面,部分高校甚至没有设立专门的编制机构,所编预算缺乏合理性与适用性,无法发挥预算应有的作用;高校在财务管理上信息公开的力度不足,反映出来就是对资金的使用监督不到位,容易造成资金成本虚增的情况,高校内部员工使用国家拨付的教育经费来进行个人利益的创收。这些方面的管理欠缺,都会给高校带来利用资金增加个人收益的机会与时机,所以成本核算的实行会受到他们的阻碍与推诿,较难得到全面的推广与严格的实行。
就对策而言,针对高校内部管理能力低下这一困境,政府有关部门应该修订或制定与高校运行体制相符合的成本核算制度。目前我国高校还没有建立明确的成本核算制度,投资者往往不要求高校进行详细的成本核算工作并出具有关报表结果,所以在我国高校内部尚没有固定可以沿用的较为完善的成本核算方法,但是随着高校的改革,成本核算的需求将越来越严格,越早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越有利于成本核算的实行。
我国高校需要加快建立适应高校制度的具有针对性的成本核算会计制度和准则,必须要在制度层面保证高校成本核算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要明确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范围与核算内容,以此来作为高校教育资源投资的最主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