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范围的特殊问题
(1)科研支出是否计入高校教育成本。对于科研支出是否计入以及如何计入高校教育成本的问题,学术界尚无定论。为了方便核算,本文统一按照《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中第三十条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即将科研费用的30%计入成本。对于能够计入具体成本项目的,可在具体项目中直接核减;对于无法直接计入具体成本项目的,按照科研费用占学校教育总支出比例的70%对教育培养成本各项支出进行核减。
(2)不计入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支出:后勤服务相关费用,校办产业费用,离退休人员费用,捐赠、赔偿以及与高等教育无关的附属单位支出费用。高校后勤部门所提供的服务与教育没有直接关系,且现阶段很多高校的后勤工作已经实现社会化,成为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许多高校的校办产业已完全按照企业模式运作经营,其实质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独立核算实体,其成本支出与高校教育质量提高无直接关系,因此不将其纳入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范畴;目前我国高校离退休员工的经费支出主要由财政拨款承担,部分由高校自主承担,但其与高校教育成本无直接关系。因此,以上五项重大支出不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
(3)奖助学金纳入教育成本核算范畴。随着国家对高校学生资助力度的不断增加,国家财政拨款的相当一部分归入到学生的奖助学金系统中。奖助学金的成本成为高校教育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本文认为在教育成本核算中应将其全部计入教育成本。
3.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1)折旧范围。计入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应为与教育服务相关的在用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应将后勤部门、校办产业等与教学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剔除后,再计提折旧。与教育服务相关且需计提折旧的高校固定资产主要有四类,即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其他设备。
(2)折旧方法。新制度提出高校固定资产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按月计提折旧。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为了统一计提方法,本文采用年限平均法对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3)折旧年限。新制度没有统一规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但规定了图书、档案不计提折旧。因此,本文参照国家发改委2005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中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执行。
(三)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方法。目前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方法主要有三种,即统计分析法、会计核算法、会计调整法。本文选择会计核算法对高等学校教育成本进行核算。会计核算法是按照新制度的要求,结合高等学校的特点,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计算出教育成本信息的一套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方法。在此方法下高校在进行教育成本核算的过程中应遵循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以“事业支出明细”和固定资产的相关会计核算科目为基础,首先确定计入高校教育成本的支出范围与项目,然后设置成本核算账户和相应会计科目,连续而完整地对高校教育成本进行确认、记录、计量和报告,为高校的教育成本核算提供支持。
(四)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科目设置。根据高校教育成本的特点以及前文对核算范围和方法的界定,除使用新制度中已有的“预付账款”、“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外,考虑到成本核算科目设置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在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科目体系中,本文还设置了“教育成本”和“间接成本”两个一级科目和其下设的明细科目。各科目的具体核算内容如下:
1.“教育成本”科目。该科目是教育成本核算的主要会计科目,主要用于核算高校提供的全部教育服务的成本。其可按不同的教育成本核算对象(如某学院、某专业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在二级科目下按照教育成本核算对象设置人员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公用费用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四个三级明细科目。支出发生时,借方登记教育成本的直接支出加上由“间接成本”科目转入至本科目的间接支出,贷方登记本期应结转的教育成本。
2.“间接成本”科目。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提供教育服务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该科目的明细科目设置参照“教育成本”科目设置。该科目主要用于核算通过预付账款科目转入的成本和固定资产折旧所产生的成本。支出发生时,借方登记以上相关间接成本,贷方登记本期应转出至“教育成本”科目的金额,因此至会计期末该账户余额应该为零。
3.“预付账款”.本科目核算高校购买商品和服务时预付的款项和未转入固定资产或其他长期资产的资本性支出,如零星的维修费用。这类支出的受益期限实际上跨越了几个会计期间,需要通过本科目进行核算。本科目借方登记高校预付的各项支出,贷方登记摊销的各项支出,借方余额反映高校尚未摊销的支出。
4.“固定资产”科目。本科目用于核算高校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该账户下可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类别分别设置二级、三级明细科目。借方登记本期新增固定资产,贷方登记本期应减少固定资产,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当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5.“累计折旧”科目。本科目核算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该账户下仍可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类别分别设置二级、三级明细科目。借方登记转出的折旧额,贷方登记当期计提的折旧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固定资产的累计计提折旧额。
6.“在建工程”科目。本科目核算在建的尚未转入验完工的各项基本建设支出。该账户按照建设项目设置明细账,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当期尚未完成的基本建设支出金额。
(五)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具体流程
1.收集、整理相关资料。高校在进行教育成本核算之前应将教育成本核算所需的相关资料收集并整理好。相关资料主要来自于学校财务部门日常核算中所产生的财务数据,主要包括:
(1)支出明细表。高校的支出明细表主要有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资本性支出四大明细项目。在这四个支出项目下又分别设有三级明细项目:人员支出包括支付给教学科研人员、行政后勤人员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助等;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表1已列示的各项费用;资本性支出包括房屋和建筑物的购建支出、设备购置支出和大型修缮支出等。
(2)非财务资料。其主要指从设备、基建、人事、教务等部门获得的相关资料,主要有固定资产的相关明细资料、高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基数表等。
2.归集计入教育成本的支出项目。根据前文的研究说明,本文对高校事业支出明细表中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的支出项目和计入比例进行说明,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对于人员支出、公用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分别按照上表中的比例计入高校教育成本。而对于高校支出明细表中的资本性支出这一项目,应先将其转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账户,然后视固定资产是否与教学相关而定,对其计提折旧后将折旧费用计入高校教育成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