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公办养老机构的基本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注重基建财务分析, 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也随着公办养老机构基本建设工程提上了日程。文章结合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 从公办养老机构资金不足、预算不全面、会计核算不规范、缺乏专业知识监管不到位、竣工决算不及时等方面分析了公办养老机构基本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并就新形势下如何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公办养老机构; 基建项目; 财务管理;
1 引 言
民政部“十三五”规划指出:加大财政投入, 加强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建设, 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广西民政“十三五”规划也指出:“1521”养老示范中心建设工程包括建设100个养老服务示范中心。财政部2017年10月24日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指出: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不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制度。
以上政策表明, 事业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面临着重大变革, 公办养老机构将迎来建设的黄金时期。公办养老机构财务如何在改革中发挥基建财务预算、核算、监督的作用, 从而有效控制基本建设成本, 节约财政资金已显得尤为重要。
2 公办养老机构基本建设现行状况
2.1 资金不足, 小打小闹
大多公办养老机构投资来自政府, 渠道单一。政府部门因财力有限, 往往不能一次性满足公办养老机构改造需要的资金。财政在平衡各方面的基础上, 只能拨付少量的资金。加上近年来强化绩效管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进度, 公办养老机构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 在建筑的改造上只能小打小闹, 没有一个统一的长期规划, 造成建筑格局不能适应现代养老的需求。这就是目前大多公办养老机构所面临的境地。
2.2 设计方案不全面与预算执行时间过速矛盾突出
实际工作中, 一方面, 公办养老机构基建项目的设计工作, 由于没有专业人才, 往往委托建筑设计公司或者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专业机构承担基建工程的设计。而这些设计公司缺乏养老方面的专业知识, 只能依照《养老设施基本建筑设计规范》 (GB 50867—2013) 和《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 (GB 50340—2016) 设计 (从2018年10月1日起, 执行《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 将其中要求的功能进行简单的糅合, 而没有充分考虑到养老工作的专业流程, 因此造成设计上的缺陷。另一方面, 兴建养老设施前期工作费用, 对公办养老机构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公办养老机构没有基建工程的设计费用, 通常做法是往往在收到拨付的资金后才开始基建工程的前期工作。近两年来, 各级政府强调绩效管理, 对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进度要求较严, 尤其是中央预算投资资金, 必须在资金下达后一两年内使用完 (预算执行的考核时间过速) , 故基建工程设计方案的时间较少。在设计公司与养老机构的沟通不是很充分的情况下, 造成基建设计图纸存在缺陷。在交付使用过程中, 当出现与实际工作不匹配时, 便会做小范围乃至较大范围的二次修改, 比如门窗等的改造, 造成时间及财政资金等资源的浪费, 也造成了超预算超概算的情况。
2.3 会计核算不规范
现行工作中, 公办养老机构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由于公办养老机构的基建工程不经常发生, 财务人员对基建业务不熟悉, 做账时往往只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在其他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科目下笼统核算基建工程, 而没有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同时对基建工程的所有支出进行分类记录, 造成基建工程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不明确。有的公办养老机构甚至只做支出科目, 没有同时增加在建工程科目, 导致资产少记, 也不符合及时性原则。
2.4 缺乏专业知识, 监管不到位
公办养老机构基建工程多数采用外包方式, 与承包方的沟通一般由行政部门或后勤部门承担, 主要负责基建工程的立项、报批、建设过程中的监管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财务部门则负责建设资金的运营、监督及竣工财务结算。此二者, 分工虽明确, 但就建设工程来说都不是专业人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由于对基建工程流程不熟悉, 对施工中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质量问题不能做到很好的监督。财务人员对基建工程的监管也只限于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 对于基建工程的合理性、合规性的监管则很不到位。
2.5 竣工结算不及时, 资产统计有遗漏
大多公办养老机构基建工程完工后, 没有及时进行竣工结算, 也没有及时将基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有的养老机构基建工程在交付使用多年后仍挂在建工程科目。一些养老机构往往凭基建工程结算评审报告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而忽略了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费、设计费、监理费等可计入固定资产的待摊费用, 从而造成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不真实。
3 改善公办养老机构基建财务管理的建议
3.1 整体规划, 集中资金先解决急需项目
俗话说:“预则立, 不预则废。”公办养老机构应做好战略规划, 把本机构的发展方向想到十几年后, 对本机构的发展做一个几十年的预想预判预设, 这是应对各种变化的基础。在此基础上, 对目前本机构做一个整体规划, 抓住国家对养老机构的扶持, 集中资金做好一个项目。
3.2 合理编制预算, 加强预算审核
磨刀不误砍柴工, 在工程设计及预算上多花点时间, 把预算尽量细化, 则可避免后期不必要的多余的支出。建议在进行基建工程设计、预算时, 组成预算工作小组。该小组成员应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基建管理的工作人员、财务人员以及基建工程完工后的实际使用人共同组成。预算工作小组与外聘设计方应反复沟通, 甚至多出去走走, 参观考察先进的养老机构的设计理念, 尽可能使设计、预算效果达到预计使用状态。强化预算的指导作用, 加强预算审核。
3.3 合理设置科目, 规范基建工程核算
财政部2017年10月颁布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将《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公办养老机构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 在财务会计科目类“在建工程”科目下,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有关要求, 设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等明细科目以及按工程项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同时, 在预算会计科目类“事业支出”科目下, 设置“项目支出——××项目”明细科目。这样, 就能很好地解决旧制度下的弊端, 及时快速地提供各种基建数据, 满足不同财务报表使用者的要求。
3.4 加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 提高业务能力
“三百六十行, 行行出状元”, 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特点, 每个行业的会计核算也都有不同于其他行业的方面。在遵守国家统一的财经法律法规的同时, 财务人员只有熟悉本行业的业务流程, 才能发挥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的作用。公办养老机构财务人员在做好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的同时, 应加强对新出台的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政策学习, 及时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处理账务。用专业的理论知识指导实际工作, 提升业务能力, 发挥财务的监管与预判作用。
3.5 及时进行竣工结算, 及时记录固定资产
及时准确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全面反映基本建设财务状况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在项目竣工后, 财务人员应认真核对账目, 按照规定将待摊投资支出按合理比例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转出投资价值和待核销基建支出。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并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复, 根据批复及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4 结 论
除了做好整体规划集中资金先解决急需项目、合理编制预算加强预算审核、合理设置科目规范基建工程核算、加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和记录固定资产等, 对项目建设成本、工程造价等相关内容还应设置具体绩效评价指标, 对基建工程进行绩效评价。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 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对基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总之, 只有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 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才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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