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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沃斯莫尔学院与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学习权保障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07-18 共4039字
论文摘要

  美国的文理学院相当于中国普通地方本科院校。斯沃斯莫尔学院是美国文理学院的典型代表,其地方性、普通性和民办性,与浙江树人大学十分相近,本文以这两所学校为范本进行对比分析。

  一、两所高校人才培养四个维度的对比
  
  (一)人才培养定位立足点不同
  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可以直观反映其保障学生学习权的出发点。斯沃斯莫尔学院人才培养定位有着鲜明的 “通识教育”色彩。该校认为,应用性知识虽然受到市场的欢迎,但社会变化比以往更快了,如果将学生置于一个狭窄的范围,当目标变化时,学生就会错失很多机会。因此,斯沃斯莫尔学院注重实施通识教育,无论什么专业,学生既需要学习艺术、历史、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同时也需要学习数学、计算机等自然科学课程。

  浙江树人大学作为教学型本科院校,在教学方面秉持 “注重应用、服务需求”的思想,提出了培养 “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人格健全、适应能力强,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的教育目标。

  (二)专业课程制度差异明显
  要保障大学生的学习权,需要高校能提供众多的专业课程。在美国本科阶段,专业概念淡化。斯沃斯莫尔学院有38个学系,600门课程,可以组合成很多的专业方向,主要通过 “主副修”专业制度实现。主副修专业课程按照难度水平设计,为不同基础的学生提供不同层次的需求。

  我国除了少数重点大学实行 “大类招生”及较为灵活的转专业等制度外,一般高校都是在高考录取时就基本确定专业。浙江树人大学目前有34个本科专业,近2000门课程,主要分为必修主干课程 (约占学分比重的60%)、选修课程 (约占学分比重的20%)、实践环节课程 (约占学分比重的20%)。课程设置专业间差别较大。

  (三)教学管理模式灵活度不同
  教学管理模式是保障学生学习权的制度基石。斯沃斯莫尔学院实施 “学分制下的院系二级教学管理模式”,是以导师和导生制为核心的全面学分制。

  学院在每个学系都设立主副修专业,使学习课程模块化,并根据学分制度制定教学计划,修完规定学分就可以毕业。为了防止出现学分制下功利性、盲目性冒进行为,学院设置了导师和导生制度,师生相互制约、相互检验,确保了教学与学习行为的规范。

  浙江树人大学按照我国高校的常规管理模式,实施 “校 (教务处)———学院”二级管理,实行学年学分制。树人大学构建了 “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在低年级以基础教育为主。作为 “中国化”的学分制,学年学分制既保留了学年制计划性强的特点,又发挥了学分制可以弹性修课的长处。

  (四)人才培养效果各有千秋
  由于前述培养定位、专业课程制度、教学管理模式的差异,两所高校在人才培养效果方面呈现出较大不同。美国斯沃斯莫尔学院得益于其构建了完备的教学体系,学生素质比较高,大都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和独立学习能力,学习方面十分主动,学习氛围浓厚。毕业生中人才辈出,作为一所小型的普通地方高校,迄今为止该校校友中已经有4名诺贝尔奖得主。

  浙江树人大学作为第三批本科高校,生源质量虽属一般,但得益于学校对内涵建设的强化,学校通过 “教学质量工程”、“优秀课堂”等系列教学活动的开展,构建了健全的、坚实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毕业生总体质量较高,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输送了大批上手快、用得住的应用型人才。

  二、学习权方面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
  
  通过前文比较,可以看到两校在培养理念、专业课程制度、管理模式、培养效果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那么其差异的根源是什么?从保障学生学习权角度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保障理念不同
  作为典型的美国高校,斯沃斯莫尔学院对学生学习权的保障,主要是出于对 “个人自由”、“学术自由”的尊重,因而其培养人才的理念可以理解为“学生要学什么,学校就提供什么”。基于这种理念,该校强调构建通识教育体系,在确保提供充足的课程资源的基础上,设计出了较为合理的学分制框架,同时给学生较大的选择权,通过建立确保学分制规范运行的学术支持系统,确保了较高的教育质量。

  浙江树人大学则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集权体制色彩。由于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运行,逐渐形成了高强度的中央集聚资源并负责分配资源的教育体制,高校在提供教育服务时仍然体现的是校方的“计划性思维”,即由校方统一调配全校资源,为学生编制并实施贯穿四年的 “培养计划”。其可概括为 “学校安排什么,学生就学什么”。因此,直接导致了高校基于教师群体的学术垄断,造成学校在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设置、考试难度系数调整以及授课形式等方面独断专行,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自由选择权等多方面存在不同程度受损的现象。

  (二)保障条件不同
  由于美国在和平的环境中平稳发展了200多年,积累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其高等教育整体实力雄踞世界第一。以斯沃斯莫尔学院为例,该校建于1864年,位于距离费城西南部11英里的地方,校园占地399英亩 (1.61平方公里),学生人数约为1 500人,教师为165人 ,生师比近似为8∶1。学院有3个图书馆、7个专门的馆藏室和若干个科学研究室。充足的师资、完备的教学设施、宽松的场地保障了其能够建设灵活多样的专业门类,开设更多的课程。

  而中国自近代以来,屡遭外侵,经济文化积贫积弱,新中国成立后经济社会发展仍不乏挫折。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虽然经过近30年的快速发展,但是 “穷国办大教育”的现状仍未根本改观,规模、数量的膨胀难以掩盖内涵的不足与质量的薄弱。以浙江树人大学为例,该校建校于1984年,地处杭州,学生人数1.5万,占地面积仅为500亩(约0.3平方公里),学校图书馆仅有1个。学校有700名教师,生师比约为22∶1。与前者相比,浙江树人大学建校时间晚120年,学生数是其10倍,面积为其1/5,图书馆数量为其1/3,生师比为其1/3,数字上的明显差距反映了两国高校发展模式的巨大差距。

  (三)保障的制度环境不同
  完善的保障制度是学习权得以实现的基础。在美国,联邦及州政府对高校事务很少干预,各高校独立发展,因地制宜地制定自己的各项教育教学制度。在斯沃斯莫尔学院,基于 “通识教育”的理念,保障学生学习自由权,它建立了以完善的学术支持系统为依托的完全学分制,并通过学院注册办公室、学系等机构进行行政管理。同时该校与其他高校横向联系紧密,既有大量的跨校跨系选修与学分转换等制度,也有课程增选与旁听制度。

  相比之下,中国的高校与政府的纵向联系较多,与其他高校的横向联系较少,各高校在机构设置、制度建设等方面非常接近,呈现出 “千校一面”的特点。浙江树人大学以学年学分制为基础,通过教务处、学院教务办公室进行行政管理和质量保障。由于缺乏跨校、跨专业课程,没有学分转换及增选、旁听等配套制度,学生的学习选择权较为有限。这一方面反映出我国地方高校目前教学资源不够充裕、调整能力较为有限的现状,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地方高校缺乏开放的管理理念和互通有无的制度现实。

  (四)保障的文化背景不同
  两所高校学生学习权力方面所反映出来的差异追根溯源还是文化的差异。美国高校立足于西方文化,从西方文化中汲取了有益的营养,形成了自己的制度特色,彰显了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本的文化传统。美国的私立高校发展了二百多年,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教育文化,各高校都较为注重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注重学生学习权益的保护。

  中国几千年的 “官学”文化深深地影响了今天的高等教育,加之近代的历史遭遇和国家体制特点的影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着 “官本位”和 “行政化”现象,缺乏真正的 “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很多高校认为,学生报考院校、选读专业是学生自愿、自主选择的结果,因而学习选择权已经实现,所以在专业与课程设置等方面对学生群体的诉求较为忽视。

  三、进一步保障地方高校学生学习权的建议
  
  (一)真正树立 “以生为本”理念
  首先,树立该理念要有迫切性。根据教育经济学的观点,学生缴费上大学是一种教育消费行为,如果可以自由选择高校,学生 “会用脚投票”,在我国适龄学生人数逐步减少、生源逐步紧张背景下,高校将会优胜劣汰,而地方高校必然首当其冲。其次,树立该理念有正当性。深究我国高校学生学习选择权未能充分实现的根源,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大学形成过程中本身缺少 “学术自治、学术自由”的传统影响,客观上导致教师群体对学生选择能力心存顾虑,另一方面也和我们过去传统教育伦理中忽视学生权利平等的观念根深蒂固有很大关系,再加之由于高校学生数量膨胀、教育资源不足、教学管理难度大等原因,很多高校的管理者担心过度给予学生学习自由权会给高校带来无法控制的局面。其实,在地方高校内,很多教师都已经感受到学生权利意识兴起的气息,高校只有真正树立 “以生为本”的理念,以此理念内化、改造各项制度,知行合一,才能够做到还教育主体和主动于学生。

  (二)进一步加大资源投入
  我国地方本科高校教育资源总体上虽然已经告别极度匮乏的时代,但并不意味着教育投入可以减少。恰恰相反,由于近10年来大规模的扩招,我国高校在校生人数激增,教学硬件、软件等方面有限的投入已经被庞大的消费群体摊薄。我国高校和西方发达国家高校相比,高等教育在人均投资、生均资源占有比例等方面仍然明显偏低。因此,我国高等教育仍需要进一步加大资源投入,确保学生学习权的资源性保障。

  (三)改革现有专业课程制度
  扩大学生的课程选择权要从两方面着手:其一,扩大选修课比例,在高校真正推行选课制和学分制,把课程的自主选择权还给学生。我国地方高校必修课与选修课的比例一般为8:2,过多的必修课不利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此种比例亟需改变。其二,切实关注学生自身的需求,重视大学生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鼓励个性发展。学校、老师应当强化对大学生自身成才的指导,极力激发、保护好他们的特长、兴趣,构建一种能够促进学生获得独立性、自信心和创新活力的教育模式。

  (四)重塑新型的大学文化
  客观而言,我国大部分地方本科高校的文化建设距离真正意义上的 “化人”、“育人”目标仍有较大距离。大学文化建设应从 “一破一立”两个方面进行。首先,尽可能破除高校 “行政化”文化,从制度层面完善教师、学生参与高校各项管理的机制,构建起 “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校、学生自主”的高校文化。其次,高校应从 “以生为本”的理念出发,构建起一种重视学生权益保护、注重学生成长的 “人本性”文化。

  参考文献:

  [1]洪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四次国际成人教育会议宣言 [J].成人教育,1986,(2).
  [2]刘小枫,陈少明.古典传统与自由教育 [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
  [3]薛涌.在美国读大学选专业未必一朝定乾坤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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