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7-2011 年度保险业发展现状
(一)保费收入快速增长
近年来,海南省保险业务快速增长,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保费收入从 2007 年的 22.64 亿元增加到 2011 年的 53.75 亿元,增长 1.37 倍;保险机构承保金额由 2007 年的 12 269.88亿元,逐步发展到 2010 年的 21 727.19 亿元;各项赔款和给付金额由 2007 年的 6.4 亿元,增加至 2011 年的 15.88 亿元,为投保人提供的风险保障越来越充分。保险业务年均增速达24.54%。其中,2009 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保费较上年仅增长 9.98%;而 2010 年由于国际旅游岛政策的出台,带动了保险业增加值快速增长,使得2010 年的保费增加量近15亿元,已相当于“十五”期末的保费规模,保费增长率高达 45%,居全国第一。
(二)保险机构不断增加
1. 保险市场体系不断完善
保险公司主体从2006年的12家,增加到2011年的21家。
其中,产险公司于 2007 年增加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2010 年增加鼎和财险海南分公司;寿险公司于 2008 年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2010 年增加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11 年,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进驻海南。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有所增加。其中,银行、车行、航空类机构由于在依托主业开展保险中介业务上有着其他机构不可比拟的优势。其网点分布广、从业人员数量多、客户资源优质丰富、为投保人提供便利服务,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申请兼业代理资格的机构数量增长迅猛。
2. 结构分布不断改善
保险机构在各市县的网点布局以实现广覆盖,截至 2011年底,全省 19 个市县(含洋浦经济开发区)均有 4 家以上保险经营主体,改变了长期以来部分市县仅有人保股份和国寿股份两家主体的历史。市场主体齐备、既相互竞争又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基本形成。
(三)保险密度及保险深度持续增加
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业发达程度的两个重要指标。其中,保险深度反映的是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保险密度则反映的是保险的普及程度和保险业的发展水平。从 2007-2011 年,海南省保险深度由1.8% 提高到 2.14%,保险密度由 266.6 元提高到 594.5 元,体现出海南省保险业在这五年内的迅速发展,民众参保程度提高,保险意识有所增强。
(四)农业险种日趋丰富
海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自 2007 年开办以来,始终遵循低费率、广覆盖、先试点、后推广、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政府扶持与保险公司市场化运作相结合,财政补贴逐年增加,覆盖面积逐年扩大。目前,试点采用共保体的方式承保,分别成立了种养业、渔民、渔船 3 个共保体。其中种养业共保体主承保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渔船、渔民共保体主承保人同为中国渔业互保协会。
截止 2011 年,农业保险在海南省试点五年来已有 14 个险种,除香蕉风灾保险、罗非鱼养殖保险、深水网箱养殖保险 3 个险种外,其余 11 个险种均对全省农户、渔民全面放开。其中,种养业的能繁母猪保险、水稻种植保险、橡胶树风灾保险为中央险种,保费补贴力度达到 70%-80%;其余的为地方险种,保费的补贴力度只是 20%-30%。
(五)旅游保险发挥重要作用
在海南旅游保险的产品链条中,旅行社责任保险是其中发展较为成熟的险种,并且已经在海南的国际旅游岛建设中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自 2010-2011 年 6 月底,全省保险业累计为 458 家旅行社提供旅行社责任保险保障,处理旅游安全事故 523 件,赔付金额 115.99 万元,有效化解了旅行社经营风险,对保障和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海南省保险业还积极发展游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拓展酒店、娱乐、餐饮等与旅游密切相关产业的公众责任保险。2008-2009 年,海南旅游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保费 799.1 万元,赔付金额 173.1 万元;公众责任保险保费收入达 1 003 万元,已决赔款和未决赔款达 343.8 万元。
与自身相比,海南省保险业近年来有了明显的进步,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保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保险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在保险业务高速发展的同时,经营效益大幅提高,各经营主体在止损减亏、实现利润方面都取得了显着成绩。二是保险企业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平安等公司以股改上市为契机,转变观念,进行市场化改革,经营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内控机制得到加强,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业务渠道和经营领域不断扩展。三是较好地发挥了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在经济补偿方面,2011年全省保险业累计支付赔款和给付 15.88 亿元,比上年增长40.4%。在一些突发灾难事件发生后,保险公司及时进行赔付,充分发挥了保险在经济保障方面的功能。
二、海南保险业存在的问题
(一)保险经营理念不到位
首先,市场营销观念淡薄,缺乏总体规划。特别是在财产保险方面,受传统展业方式和经营观念的影响,目前保险公司实施的营销策略,大多是为了全面扩充业务规模和应付市场不规范竞争的需要进行的,具有明显的短期性、急功近利特征,缺乏积极主动、富有成效的长远性市场营销与开发整体规划。其次,展业方式单一,经营意识不强。长期以来形成的以扩张业务规模为主导的经营策略和以是否完成保费任务为重点甚至唯一的考核机制,使保险企业走入重展业、轻理赔、重保费、轻效益,重规模、轻管理,重形式、轻服务的怪圈。
(二)业务险种单一
海南省保险业基本是传统业务一统天下,业务总量中,传统的机动车辆险、企财险、货运险所占比例高达 90% 以上,占据整个保费收入的绝对份额,而以责任险、农业险为代表的新型业务,只是近几年才逐步推向市场,致使业务结构比例失调,保险产品有效供给不足,风险相对集中,经营成果稳定性差。营销险种近乎空白,随着保险中介市场的发育和成熟,以及各公司代理人队伍的不断壮大,给分散性营销业务的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但是,当前财产险业务营销险种的匮乏,给人力和保险资源造成了巨大浪费的同时,也使业务发展新的增长点不多,后劲明显不足。
(三)兼业代理机构行为不规范
近年来,通过兼业代理机构销售的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总量超过 50%,这对保险业尤其是人身保险业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对银行等兼业代理机构增加中间业务、丰富产品体系也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由于代理保险业务不是兼业代理机构的主业,大部分兼业代理机构存在对保险业务重视不够、保险专业知识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违规现象屡见不鲜。部分代理机构不按代理合同约定及时向保险公司结算保费,甚至挪用、拖欠保费时间长达一年多;部分保险公司和银行盲目追求规模,对销售人员培训不到位,对销售过程和业务品质管理粗放。这些风险性苗头对尚处幼年期的海南保险业极具危害性。如:不及时遏制,不仅影响了兼业代理队伍的健康发展,还将影响到专业代理公司、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规范经营,导致保险市场秩序混乱,经营环境恶化。
(四)保险营销员整体素质不高
人才问题一直是制约海南省保险业快速发展的瓶颈。目前,海南是保险行业从业人员数量少,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保险从业人员比例较低,保险公司对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性人员的需求一直得不到满足。对于保险营销人员而言,由于保险业务的特殊性,新员工难以在短期内打开营销局面。
因此,大部分保险营销人员收入较低,部分营销人员长期没有业务及佣金收入,导致保险行业吸引力较低,很少有高素质人才愿意加入到代理人队伍。
(五)农业保险规模较小
目前,海南省农业保险框架已经初步建立,农业保险试点险种、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试点开始实行保费补贴标准。但是,海南农业保险规模仍然较小,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总额比重不足 5%,而我省农业产值占全省 GDP 总额近三成。因此,农业保险试点规模有待进一步扩大。另外,海南农业保险发展的初期主要依靠政策的支持,农业保险赔款支出涨幅比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涨幅高出近八倍,如何提高农业保险质量以及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逐步将其实现市场化运作,仍有待于进一步的发展。
(六)旅游保险体系不健全
近年来,海南省旅游保险在财政大力支持下发展迅速,但离成熟市场还有很大距离,具体来说主要存在如下不足:
一是产品体系亟待完善。目前,海南旅游市场上急需的险种。
如:旅游饭店责任险、旅游景区责任险、特种旅游保险等严重欠缺,旅游保险保障范围、覆盖面相对狭窄;二是旅游保险投向分散、保额低,旅游安全事故“索赔难、理赔慢”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没有得到切实的保护;三是宣传推广工作力度不够,公众对旅游保险产品认知度较低。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构建完善的旅游保险体系,更严重阻碍海南省国际旅游岛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对海南保险业的对策建议
(一)改变经营理念
要树立效益成本的经营思想,建立适应未来保险市场的内控机制,特别对承保质量、管理效率、防范风险能力、规范操作的程序等,都要实行严格管理。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苦练内功,提高风险管理及技术水平。要转变单一的经营模式为多种形式的营销模式,以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探索多种形式的营销手段。要学习和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经验,侧重培育中介机构和利用中介机构展业。以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为手段,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
(二)保险险种创新
改造传统保险产品和经营管理技术,积极引进国外保险新产品和先进的经营管理技术,不断提高保险业的科技含量。
要不断优化险种结构。一方面,要不断巩固效益好的老险种,千方百计使之上规模。另一方面,还必须大力开展有效益的新险种,建立一整套有效的保险产品开发机制。三是建立新险种推广激励机制,对确定全面推广的新险种保费任务,要纳入经营责任目标考核之列,从而增加基层公司的展业动力,不断实现险种结构优化升级。
(三)对兼业代理机构加强监管
针对兼业代理业务乱象,监管部门一是要强化许可证管理,发放许可证是整个兼业代理管理的前提与基础,是整个监管体系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必须严把准入关,选择合格的机构进入市场;二是要做到分类监管、各有分工,保监会负责经营规模较大、保费来源集中的全国性大机构,如银行、邮储类兼业代理机构;各地保监局负责规模较小、管理松散的机构,如车行、航空售票点等;三是对从事兼业代理业务的人员明确资格要求,如学历要求或通过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从而达到督促从业人员加强保险专业和法律法规的学习。
(四)建设高素质保险从业人员队伍
各保险公司首先应切实加强在职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激励员工参加各类与保险业务发展相关的证书和学历教育,提升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其次要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推进员工队伍结构的合理调整,引导新人充实保险营销队伍;第三是各有关监管部门应督促保险机构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考核激励机制。
(五)挖掘农村保险潜力
海南省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 85%以上,但 80%的保险业务集中在海口、三亚两个大城市,农村保险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针对我省农业保险市场发展处于初级阶段的情况:首先,应继续加大对农业保险政策支持的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保障到位,建立扶持保障体系;其次,要对农村保险市场的发展进行政策性指导,提高农业保险的发展质量,在加大政策性扶持力度的同时,尝试农业保险市场运行的市场化改革和创新;最后,要提高农户参保意识,农业保险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宣传动员是关键。
(六)加快发展旅游保险,助力国际旅游岛建设
为配合海南省政府加快推进海南岛国际旅游岛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建设国际旅游岛中的作用,首先,要开发以旅游综合险为重点的旅游保险产品,辅以保障额度有区别的保险产品,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要;其次,着力提高旅游保险服务水平和质量,进行销售创新,充分利用电话、电子商务平台等渠道销售旅游保险,简化投保手续的同时,建立旅游保险理赔绿色通道,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理赔服务;最后,要加大旅游保险宣传力度的同时,针对不同层次的消费者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
【参考文献】:
[1] 李荣 . 加强知识管理,提升中国保险业核心竞争力 [J]. 中国保险报,2011(12).
[2] 田晨晨,罗隐轩 . 保险营销员市场发展研究分析 [J]. 海南金融,2011(1):56-58.
[3] 赵国新 . 有效保险监管研究 [J]. 保险研究,2008(8).
[4] 孙文菁 . 海南扩大农险试点范围 [J]. 中国保险报,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