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教育法》是美国冷战后颁布的第一部高等教育法案。该法案对冷战后美国高等教育发展“国家安全化”产生了重大影响,在美国高等教育立法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然而,我国学术界对该教育法案的研究还是空白①.鉴于此,本文试对美国《国家安全教育法》的出台原因、主要内容及其重要影响进行探析,以期为我国制定《国家安全教育法》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国家安全教育法》的立法原因
1991 年 7 月,美国参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大卫·博伦( David Boren) 向国会提交了《国家安全教育法案》。经过两院的激烈讨论,1991 年 11 月 4 日,美国国会正式通过了《国家安全教育法》,由布什总统签署并于 1992 年生效。在冷战终结、世界格局进入新时期时,美国迅速出台《国家安全教育法》有着其特殊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原因。
( 一) 地缘政治原因
美国全球地缘战略调整一直是我们分析美国出台一系列教育法案原因的钥匙。二战后,美国成为世界头号强国,为了确保其世界霸主地位,在全球范围推行“扩张主义”政策,并与苏联展开了近半个世纪的“冷战”.20 世纪 80 年代末 90 年代初,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美国成为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赢得冷战的胜利”,使得美国单独控制世界的野心更加膨胀,宣称要建立美国领导的“世界新秩序”.正如《国家安全教育法》开篇中宣示: “国家安全现在以及未来都决定于美国实现国际领导的能力。”[1]然而,两极格局崩溃后,地区冲突、恐怖主义活动却风起云涌,一些地区大国对美国的“领导者地位”构成了新挑战。美国为了实现“世界新秩序”的目标,其全球战略重心开始从遏制苏联转向防范东亚、中东等“关键地区”.因此,美国急需“关键地区”的情报资源及研究人才,以加强对这些地区的渗透和控制。
( 二) 经济危机原因
二战后很长一段时间,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注意力一直集中于政治、军事安全。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经济全球化和多极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竞争更加激烈,美国丧失了战后初期的绝对优势,因此不得不应对来自日本、西欧国家的经济威胁,与西方盟国的贸易战趋于白热化。与此同时,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发展为新兴的市场经济体,并成为影响美国外贸经济的重要力量。1991 年,美国经济进入了战后第 8次经济危机的萧条阶段,国民经济出现了 0. 5% 的负增长。为了尽快摆脱经济危机,打败竞争对手,美国工商界急需能够拓展海外市场特别是新兴市场的语言文化人才。正如《国家安全教育法》指出: “未来国家安全与美国经济的繁荣从根本上取决于国民的交往与竞争力,而这些能力又建立在了解他国语言和文化的基础之上。”[1]因此,美国政府认为,必须加强语言文化、国际研究人才的培养,以扩大美国的经济外交能力,维护美国的经济安全。
( 三) 军事安全原因
《国家安全教育法》强调: “美国实现国际领导能力,现在和未来都决定于美国在全球范围的军事力量发展。”[1]冷战末期,苏联走向解体,美国凭借其超强军事实力充当“世界警察”的决心大为增强。美国在全球140 多个国家建立了上千个军事基地,海外驻军 30 万人以上。但是,美国的教育报告指出,美国教育部门并没有为美军培养出足够多的具有国际意识、理解当地语言文化的官兵[2].1991 年 1 月,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对伊拉克发动了“沙漠风暴”军事行动,尽管美军在海湾战争中取得了巨大胜利,但是美国国会在举行的一系列听证会上批评指出,由于极缺关键语言文化、国际研究人才,美军在该地区与联军协同作战能力、情报能力严重不足,以至于极大地影响了美军的行动效果。因此,美国国会强烈要求美军加强语言文化、国际研究人才的培养和训练[3].
( 四) 文化输出原因
二战后,美国通过颁布《富布赖特法》《和平法令》《国际教育法》等诸多教育法案,积极开展文化外交,竭力向全世界推销美国的文化价值观。20 世纪 80 年代末 90 年代初,美国大力推行“和平演变”战略,最终促成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美国人认为,“冷战的胜利是美国文化的胜利”“美国的自由民主制度必将是世界历史的终结点”.20 世纪 90 年代初,以约瑟夫·奈的“软权力论”、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为代表的国际关系新理论的迅速兴起,使得美国更加重视文化输出战略,并把中国作为“和平演变”的头号目标,旨在通过新的教育手段来增强美国的文化霸权。由此可见,《国家安全教育法》的出台是基于多重原因、服务于冷战后美国国家安全战略调整的产物。
二、《国家安全教育法》的主要内容
《国家安全教育法》共 11 款( 801-811) ,分别是法案的简称、必要性和目标; 奖助学金和拨款项目; 国家安全教育委员会; 国家安全教育信托基金; 管理细则; 年度报告; 财务总审计; 术语界定; 1992 财年经费使用;1993-1996 财年经费使用; 补充的年度授权拨款。其中,《国家安全教育法》的核心内容是对“国家安全教育计划”“国家安全教育委员会”和“国家安全教育信托基金”等内容作出详细的规定。
( 一) 实施“国家安全教育计划”
《国家安全教育法》802 款授权国防部1992 年起实施“国家安全教育计划”.该教育计划包括3 个项目:博伦奖学金( Boren Scholarships) 、博伦助学金( Boren Fellowships) 、高等教育机构拨款( Grants to Institutions ofHigher Education) .博伦奖学金、助学金项目分别为到关键地区完成海外学习的本科生提供一个海外学术年 6 000 ~20 000 美元的奖学金; 为从事关键语言文化学习、地区研究、反扩散化、国际问题研究以及相关学科的研究生提供国内研究 12 000 美元、一个海外学术年 20 000 美元的助学金。其中,“关键地区”根据 803款( d) ( 4) 确定,申请者要求是具有美国国籍并有志于到政府部门特别是国家安全部门工作的优秀学生。作为补偿,受资助学生需要签订合同,到政府部门完成 1 ~3 倍于受资助时间的服务。如果违约,受资助学生须返还奖助学金的本金和利息。高等教育机构拨款项目是资助美国大学加强阿拉伯语、汉语等关键语言教学、开展地区研究和国际问题研究,资助美国大学参加“国家语言旗舰计划”( National Language FlagshipInitiative) .
( 二) 成立“国家安全教育委员会”
《国家安全教育法》803 款授权国防部长牵头成立一个高级别的跨部门协调机构---国家安全教育委员会。该委员会由 13 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 7 位联邦政府部门负责人: 国防部长( 担任该委员会主席) 、国务卿、教育部长、能源部长、商务部长、中央情报局局长、国家慈善委员会主席和美国总统亲自任命的 6 名国际问题专家。803 款( d) 对“国家安全教育委员会”的职能作了详细阐述: ( 1) 制定本科生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的资助标准; ( 2) 制定申请者的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关信息; ( 3) 确定哪些是美国学生学习很少却对美国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关键国家、语言和学科,并向总统和国会提交年度报告( 806 款对年度报告的提交时间和主要内容作出了规定) ; ( 4) 帮助受资助学生到政府部门的国家安全岗位完成服务工作; ( 5) 对国家安全教育进行评估。805 款还对“国家安全教育委员会主席”( 即国防部长) 的权限作出了规定,包括制定相关制度( 实施前须通过参、众议院情报委员会的审议) 、接受和使用国家安全教育的捐赠、志愿服务以及法律规定的必要开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