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护与支持商标专用权、保障消费者权益是《商标法》的主要目的,《商标法》的目的还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包括促进有效竞争、保护合法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商标法》中,商标的保护使得一个商标与其特定商品之间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促使企业通过商标建立信誉来促进商品销售,提高经济效益。因此,《商标法》也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功能,是规范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的法律机制。本篇论文主要对商标法的立法宗旨进行了分析与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商标法,立法宗旨,消费者利益,商标专用权,有效竞争
《商标法》是一种法律制度,其得以建立的基础便是知识产权,但是商标保护的原理与着作权、专利权却有着非常大的不同。分析其主要原因在于《商标法》的保护基础不同,其是以商标为基础而建立的一种规则,涉及到了营销努力。下文中,笔者就商标法的立法宗旨进行了分析:
1基于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宗旨
在《商标法》中,商标专用权保护的目的,具体体现在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原则、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制度这两个方面。《商标法》立法的核心、基础就是商标专用权保护。有关商标的立法活动、执法活动、司法活动以及守法活动均是围绕着一个中心———“商标专用权”而展开的。在《商标法》立法中,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原则,指的是国家通过利用法律手段、遵循法定程序,确认商标专用权,并在管理以及使用等方面上,给予切实保护的法律、法规基本准则。从一定角度来看,商标专用权保护在促进我国市场经济持续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存在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是必不可少的。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商标专用权保护,有利于推动我国商品生产的健康、持续发展。从形式上来看,商标所体现出来的是商品的信誉,但是从实质上来看,商标所体现出来的是企业的信誉。基于此,商标专用权保护就可以在法律层面上承认企业凝结在商标信誉里的劳动差别。而在法律层面上承认这种差别之后,再运用鞭策后进、奖励先进的奖惩措施,从而能够促进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的生产、经营以及管理水平,也可以促使企业不断加强名牌战略的建设与实施,最终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
其次,商标专用权保护,符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要求。由于商标专用权保护,消费者就可以通过利用商标,对商品的质量进行监督,从而能够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而只有在商标受法律保护的前提下,才能实现这种等价交换。
最后,商标专用权保护,是商品生产与交换关系调整的一般手段,也是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则[1] 。若是商标专用权没有得到确认和保护,那么各种损害他人商标标识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例如假冒、仿冒等,势必会变得十分猖獗,消费者无法区分经营者、生产者的服务或商品,从而会导致市场秩序出现严重混乱,因此,为保障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需要商标专用权保护。
总之,我国《商标法》在商标专用权方面,作出了一系列的保护规定,充分体现出了《商标法》商标专用权保护的主要目的。
2基于消费者利益保护的宗旨
在《商标法》中,消费者利益保护的目的,具体体现在《商标法》立法中消费者利益保护的具体规定以及原则上。保护一般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也是商标关系调整的基本准则之一,其具体表现在《商标法》、实务中,不可以对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上。《商标法》立法中的重要原则———保护消费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2] 。
对于《商标法》来说,其之所以把消费者利益保护当作一项重要的目的,原因在于消费者、商标之间存在着的联系非常密切,商标的一项最主要的功能便是帮助消费者识别商品来源,刺激消费者消费该商品,充分利用商标所具有的识别作用,能够帮助商标权人直接和消费者建立联系。基于此,只有保障消费者没有受到欺骗或者是混淆,才能谈得上《商标法》其他的价值目标,若非如此,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宗旨就会变得毫无意义,《商标法》促进市场有效竞争的作用也就无从谈起,从另一角度而言,我们甚至可以认为《商标法》建立的基础就是消费者行为。
近年来,有相关的研究学者指出,在所有商标侵权案件之中,作为消费者的公众仅仅是一个第三方当事人,没有任何名义。当商标权人对商标侵权者进行起诉的时候,商标权人至少要完成如下两个目标:第一个目标是要保护消费者免于被欺骗、混淆;第二个目标是通过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自己合法的特殊利益。从一定的角度上来看,商标专用权保护是建立在消费者利益保护的基础之上的,这是一个非常牢固的、重要的法律原则。19世纪80年代,美国最高法院在这一方面有所解释:在法律层面上商标权人有权得到相应的保护,这不仅对商标权人来说是非常公正,对消费者也是如此。长时间以来,保护公众的意识与理念一直都在发展,例如在美国某案件之中,法官指出,在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之中,基本的考虑之一便是对公众的保护。以商标为媒介,强调对作为购买者、消费者的公众提供保护,《商标法》与消费者保护的主张具有一致性,基于此,深入领会《商标法》中消费者与商标保护之间的关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此外,《商标法》的目的还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包括促进有效竞争、保护合法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我国《商标法》中,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等进行制裁,就充分体现了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合法竞争以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目的。从性质角度来看,《商标法》主要表现为以确认权利、加以保护的形式,形成了制止不正当竞争方式的、静态模式的法律规范。
结语
综上所述,《商标法》是一种法律制度,其立法宗旨主要包括保护商标专用权以及保障消费者权益等。《商标法》立法的核心、基础就是商标专用权保护,在《商标法》立法中,保护一般消费者的权益是商标关系调整的基本准则。
参考文献
[1]沈昕怡.混淆理论在中国商标法中的“转正”——从立法宗旨谈起[J].社科纵横(新理论版),2010(02):82~84.
[2]董葆霖.学习商标法再谈商标立法宗旨——纪念商标法颁布三十周年[J].中华商标,2012(12):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