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哲学问题,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主题之一。人类对自然的看法,受到科学水平高低的影响。从人类发展文明来看,人与自然经历了人与自然的原始统一关系( 农业文明) ; 人与自然的对立关系( 工业文明) ; 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生态文明) 。从马克思哲学看,人与自然是对立统一关系,人与自然是对象性关系,人具有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20 世纪中叶诞生了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70 年代后产生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超循环理论、突变论及混沌理论等系统科学,给人类认识自然提供了新的维度。竞争协同律是系统论的基本规律,20 世纪系统科学的进展,使得人们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协同对系统演化的意义,认识到既竞争又协同才是系统演化的真正动力源泉,使得竞争和协同成为系统科学的基本范畴。
所谓竞争协同律是系统内部的要素之间以及系统与环境之间,既存在整体同一性又存在个体差异性,整体同一性表现为协同因素,个体差异性表现出竞争因素,通过竞争与协同的相互对立,相互转化,推动系统的演化发展。本文从竞争协同律的角度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尝试性探讨。
1 人与自然是既竞争又协同关系
自然的界定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自然有不同的概念。费尔巴哈认为作为自然界产物的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和自然界处于不可分离的联系之中,离开自然界,人就无法生存。费尔巴哈写道: “我憎恶那种把人同自然界分割开来的唯心主义,我并不以我依赖自然为可耻。”
马克思把自然分为天然自然和人化自然。国家教委社会科学研究与艺术教育司组编的《自然辩证法概论》一书中把自然分为广义与狭义自然。所谓广义的自然界是指整个宇宙,包括非生命世界与生命世界两个子系统。狭义的自然界是指与社会相区别的自然界。
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认为,自然界和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是以系统方式存在的,或者自成系统,或者处于系统之中。从这个角度来看,人与自然也是以系统的方式存在的。如果从狭义角度来看自然,把人与自然作为一个系统来讲,系统中的要素人与自然存在差异,人类有人类个性,自然有自然生存状态,两者差异必然会产生竞争。同样,两者为维持系统的有序性趋势,同一性,所以整体同一性表现出人类与自然的协同关系。因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存在都有自己存在的理由,它们作为个体性的存在,就是处于相互竞争之中存在,协同反映的是事物之间、系统或要素之间保持合作性、集体性的状态和趋势,这与竞争反映的事物、系统或要素保持的个性的状态和趋势正好相反。
如果从广义角度来看,人是一种自然存在物,人类是自然长期进化的产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属于生命世界系统) ,人的生存与发展依赖于自然界,无人类,地球演化可以照常进行,而人类没有自然,人类不可能生存,所以人类的存在与发展离不开自然,人类要同自然竞争发展与协同进化。
马克思曾经说: “像野蛮人为满足自己的需要,为了维持和再生产自己的生命,必须与自然进行斗争一样,文明人也必须这样做,而且在一切社会形态中,在一切可能的生产方式中,他都必须这样做。”
达尔文主义认为,生存竞争是生物进化的主要因素; 克鲁泡特金认为,“互助是一切生物的本能,互助法则是一切生物包括人类在内的进化法则”,“互助为一个自然法则和进化的要素,也许可以弥补一个重大的空白”。
其实,综观人类发展史,我们应该把两者的理论综合起来,生物的进化存在竞争与互助的关系。现代的生态学大量事实可以告诉我们,任何生物不能单独生活的,世界是普遍联系与发展的,在种群之内,个体与个体存在竞争与互助,在种群之外,群生物之间有互助,有竞争等等。人类的进化与发展,就是人类与自然竞争协同的结果,人类没有同自然的竞争,我们依然生活在原始森林,不可能创造出人类的文明。例如,动物界中,无时不上演你死我活的竞争。但是在一个系统中,要从破坏到平衡,从无序到有序,要靠系统中各要素的相互作用来维持,正如协同学所说,协同导致有序。人与自然也不例外。闵家胤研究员指出: “协同形成结构,竞争促进发展。”德国学者哈肯创立了“协同论”,描述了系统进化过程中内部要素及其相互之间的协同行为,并指出这种协同行为是系统进化的必要条件。
系统论的竞争协同律认为,协同和竞争是相互依赖的,没有协同,就没竞争,同样的,没有竞争,就没有协同。
这样,竞争与协同的相互依赖,相互转化成为系统发展演化的推动力。人与自然是一个系统,那么保持这个系统相对的稳定状态,保持人与自然和谐的状态时,离不开竞争与协同。竞争与协同不仅相互依赖,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通过竞争达到合作,在合作之中又进行竞争,竞争又导致新的合作,新的合作之中还会出现新的竞争。中国古代的“相生相克”理论表明,生物的个体、物种、种群和群落之间的进化是相互竞争及相互协同的关系。
人与自然关系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关系,诚然自然界是人类母亲,在学术上有自然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之说,但是人类与自然有一种关系是自始至终不可能消除的( 除非人类不存在) ,那就是竞争协同关系。不过,从自然发展史与人类发展来看,这种竞争协同关系在不同的时期,会因人类的认识及实践能力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形式。大概经历了一个由原始竞争协同到对立竞争协同,再到能动竞争协同发展的演变过程。
2 人与自然原始竞争协同关系
人类从自然演化出来之初,人类对自然的了解是无知的,生产力低下,实践能力有限,在生存阶段与其它生物一样共同形成一个食物链,来维持生命,在自然环境中,人与自然相互依附关系是一种为了生存而进行的原始竞争协同关系。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 自然界中死的物体的相互作用包含着和谐和冲突; 活的物体的相互作用既包含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合作,也包含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斗争。如贝尔纳认为,从远古时代的猎人和农夫开始,人就从事推翻自然界的平衡以利自己的活动。
所谓原始竞争协同是人类与自然的竞争处于一种被动过程,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的生存与繁衍而进行实践活动,这种实践对自然破坏不大,冲突也不明显,在自然界本身再生能力与自我恢复能力下,能及时净化人类对自然环境所造成的有限影响,人类对自然的破坏很容易达到新的平衡状态。正如马克思所说: “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自然界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自然界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慑服于自然界。”
从系统角度看,这时人类与自然维持一种原始的,天然的竞争协同关系,不过人类是屈从、顺应自然,自然处于主导决定地位。人类通过图腾崇拜、敬畏自然,消解人与自然的矛盾,维持着原始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在中国文化中“天人合一”就包含了这样一层意思。
3 人与自然对立竞争协同关系
近代以来,由于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加强,出现一些片面认识的观点,把自然作为人类改造与认识的客体来看,如笛卡尔提出,我思故我在,把主体客体两分,将人与自然界区分为两个各自独立的实体; 康德提出“人为自然立法”; 黑格尔认为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属于“主—奴关系”,即人是主人,自然是奴隶。
人从自然宇宙中彻底脱落出来并成为与其对立的存在,人与自然从此分别归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人是理性存在物,是一个社会存在物等等。在这种思想的带动下,人类肆无忌惮对自然进行改造,认为人类可以战胜自然。然而事与愿违,在人类高唱凯歌时,出现大量的环境污染问题及生态环境问题,人类理性受到怀疑。恩格斯曾讲过,“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
人类对自然界索取超过自然的自身调节,人类单纯为追求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忘记自然的法则,忘记人类与自然不单纯是竞争关系,还存在协同关系。人们只记得达尔文所讲,“生存竞争,适者生存”,忽视了协同或互助,从而出现了人与自然对立竞争协同的关系。所谓对立竞争协同关系,就是人在科学理性至上的价值观下,只强调对自然的掠夺、征服,人与自然分离,忽视了人与自然协同关系。人类对大自然索取,竞争的行为超出了大自然所能“忍受”的限度,自然界就会以“报复和惩罚”的方式来否定人的行动。
4 人与自然能动竞争协同关系
当现代人类对自然平衡的干预超过自然界的再生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时,出现全球性环境污染问题,危机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理性的人类逐渐认识到人类的生活除了受社会规律支配处,还要受自然规律支配。人的生活不但离不开自然,而且会改变自然,影响自然的演化,成为自然演化发展的新因素。在理论界,对人类的发展出现了悲观主义,乐观主义与现实主义,不管哪种观点都给人类未来发展提供思考的警醒。当务之急,人类要与自然树立一种新的自然观。当然在其中有很多学者提出要树立大自然观,走出人类中心主义、自然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等,但从系统科学理论竞争协同律看,我们应该要树立一种能动竞争协同观。所谓能动竞争协同是指人类在受动性基础上,发挥人类的能动性,努力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竞争协同关系,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标。
我们知道事物是不断发展,我们所讲的生态或自然的平衡不是绝对的,只是相对的、动态的,人类是在不断打破自然的平衡,然后调节新的平衡才发展到今天的,自然界的演化是按照自己的规律方式建立平衡,它不会为人类社会发展而自动调节,这样人类为自己的发展,就要发挥能动性来同自然竞争协同,打破原有的对立竞争协同。马克思曾经说过:
“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
这种观点为我们人类发挥能动性来协调人与自然关系指明方向。恩格斯告诫我们: “我们必须时时记住; 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
马克思指出: “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 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 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
这就说明人与自然是相互制约、相互依赖关系,人具有受动性与能动性的统一。总之,人类作为一个理性的动物,面对当前存在的环境问题,作为单方面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标的人类来讲,只有充分利用人类的智慧,发挥人类的能动性,同自然竞争协同,实现我们人类美好的愿望。主要途径如下:
首先,人类要尊重自然、敬畏自然。自然创造人类,并为人类提供生存环境,人类只是自然的一分子,我们不要忘记自然是人类的母亲。何况人类对自然的改造所造成的不平衡是近期无法预测的。所以在行为上,我们要在已知的规律下,严格约束自己,不能随心所欲地对自然进行改造,要有可持续发展的目光; 在观念上,我们要克服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片面性,树立生态价值观。我们要承认自然的价值和权利,重新定位自身的行为方式,主动与自觉承担必要责任与义务,实现人类与自然的持续发展。
自然价值除了它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许多方面的价值,如生存价值,它支持人类生存与发展。罗尔斯顿把自然价值表述为十三种: 生命支撑价值、经济价值、消遣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基因多样化的价值、历史价值、文化象征的价值、塑造性格的价值、多样性与统一的价值、稳定性和自发性的价值、辩证价值、生命价值、宗教价值。
其次,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对于拥有智慧和理性的人类来说,可以通过调整人、社会、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第一、发挥合作精神。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事实告诉我们生态危机和环境问题是没有地域边界的,全球性的生态受到破坏,任何国家与地区都会受到影响; 环境问题不仅是人与自然关系问题,而要涉及人与人的利益、国家与国家的利益关系; 所以自然环境的保护与环境问题解决需要人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互相合作。第二、在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础上,合理组织人类物质生产活动。人与自然矛盾是由人类物质生产活动引起的,因此我们要在生产方式上,以保护与维持自然生态平衡为基础,改进生产工艺,开展回收再利用工程,使生产生态化。在生活上,我们提倡一种节俭、绿色消费,防止铺张浪费。第三、调整社会关系,建立合理的社会制度。人是社会关系的人,人与自然矛盾虽然由主体人的物质生产活动引起的,但是根本上来讲,是由社会原因造成。正如马克思说过,共产主义社会是实现人与自然之间协调一致的必要条件,因为“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
这就告诉我们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需要社会制度保障。总而言之,人类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对自然的认识过程是一个无穷尽的过程,人类不可能现阶段穷尽自然规律。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是人类发展的永恒主题; 人与自然的关系不论过去,现在、将来,仍然是竞争协同关系,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认识能力及实践能力的提高,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越加凸现。人和任何生物一样永远摆脱不了自然规律的制约。因此,人类要从人类中心主义的误区中走出来,自觉地将人类生存与发展纳入到大自然的协同发展之中,发挥人类应有的能动力性,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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