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3 促进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各国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世界市场的形成为企业带来了崭新的机遇与挑战。国外市场的开放既扩大了需求,使企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也使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在各国的贸易壁垒面前,在各个国外的同行企业的百般阻挠之下,想要开拓国外市场更是难上加难。知识产权保险为本国的企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使出口企业在面对国外大企业的知识产权诉讼时,能够有资源、有力量积极应诉,尽可能在诉讼过程中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与国外的企业在相对平等的平台上进行竞争。这对于我国企业争取有利的国际竞争环境、增强国际地位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有助于促进我国产品的出口。
2.1.2.4 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保险能够从资金方面为企业保驾护航,从而提高企业的创新、研发动力,使企业不用担心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才研发出来的新产品却轻易被他人盗用,从而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这会鼓励企业积极进行研发投入,有利于新产品的创造与生产,有利于增强经济活力,有利于我国从制造型大国向创新型大国转变,用科技和创新带动国家经济长期良好发展。
2.1.2.5 丰富和壮大保险市场。
目前我国的财产保险市场上,创新型的产品有限,各家保险公司在有限的传统保险产品中瓜分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想要扩大业务规模,实现保费收入的大幅增长是很困难的。而知识产权保险恰恰是保险业中尚未开拓的新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保险公司可以在这一新的市场范围内开疆扩土,率先进行研发投入,实现业务的增长,从而拉动保险业的新一轮的繁荣与增长。
2.2 我国发展知识产权保险的可行性。
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发展知识产权保险的现实基础,在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保险市场等方面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都为我国发展知识产权保险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2.1 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不断完善。
到目前为止,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法规,从《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到后来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使企业或个人在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能够有法可依,有据可循。良好的法律环境一方面会促进科技研发,增加知识产权的数量,另一方面也会促使企业越来越重视运用法律的方式进行维权,这都给知识产权保险的发展提供了空间。法律风险的增多会导致企业更加容易被卷入知识产权纠纷,而此时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就显得十分重要,能够为企业解决相当大的一部分困难,因此企业就会更加积极的投保知识产权保险。
2.2.2 国家日益重视政策相继出台。
近年来,国家日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来促进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其中,对金融行业支持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多次提出意见,指导金融行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发挥作用。例如,2006 年,我国颁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年-2020 年)》,纲要指出,国家提倡并支持金融行业为高科技企业,尤其是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以促进企业创新发展。2010 年,国家各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并在《意见》中指出,保险可以在文化产业的振兴和发展的过程中,在防范和分散风险方面起到很大的作用。为文化产业提供保险,也可以形成新的保险领域,扩展保险市场。这些都说明,我国不仅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鼓励运用金融手段对知识产权提供保护,这就为知识产权保险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2.3 保险市场不断发展壮大。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首先,保险行业的规模迅速扩大,风险承受能力不断增强。目前,我国原保费年收入达到一万亿元以上,保险业的资产总额已经超过 7 万亿元;其次,保险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形成了多种所有制并存的良好的竞争格局;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多样,保险监管逐步完善,服务领域不断拓宽。
1980 年以来,我国保险业从无到有,从弱小到发展壮大,如今,在稳定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但我国保险业在承保技术、发展模式、营销方法以及管理模式等方面都已经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这些都为我国探索知识产权保险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