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全国政协原秘书长、原地质矿产部部长朱训同志撰写的《阶梯式发展是中国经济发展态势的基本特征》一文,在上期发表之后,引起了广大理论工作者以及哲学、经济领域研究者的高度关注。正如我国着名理论专家、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求是》原总编辑邢贲思所指出的,朱训同志在长期的矿藏勘探和研究中,总结出一套找矿哲学,并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关于认识论和唯物辩证法,运用实践论和矛盾论,提炼出“阶梯式发展理论”. 这个理论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值得称赞的是,他将“阶梯式发展理论”进一步推广、丰富、提高,并使其广泛运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实践。“阶梯式发展理论”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实践中,是否有规律可循?本期刊发朱训同志撰写的《阶梯式发展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特征》,对当前正在推进的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阶梯式发展是指客观事物随时间从一个台阶跃进到另一个台阶的发展,是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日常生活中广为常见的一种发展方式。 阶梯式发展论认为,发展是一个过程,过程是由紧密相连而又具有不同质的几个或若干个阶段组成的。
发展就是通过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而迈上一个又一个新的台阶。纵观自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历程,也正是经历了几个时间跨度不等的大的阶段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从一个台阶迈上了一个又一个新的台阶。
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阶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阶段。这是从大一统的“计划经济”转向“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阶段。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虽能集中力量办大事,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管的过死,企业缺乏活力,严重的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提出要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经营领域方面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自主权。这实际上是打开了大一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缺口,开始启动市场机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商品经济开始活跃,市场作用逐步显现,改革取得初步成效。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使人们认识到要使社会生产力有一个大发展,就必须突破完全排除市场机制的大一统的计划经济体制。
于是在 1981 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首次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允许市场机制存在与发挥调节作用,为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开辟了道路。这个时期,除了对市场作用有了新的认识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也有了新的认识。在经济所有制成分结构方面,开始由“一大二公”向含有民营与个体多元所有制经济结构发展。自此,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自此上了第一个台阶。
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二个阶段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到十二届三中全会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二个阶段。十一届六中全会之后,市场地位的存在和调节作用的发挥,对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随着改革实践的深入和认识水平的提高,使人们对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关系有了新的看法,不再把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对立起来。于是在 1984 年 10 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概念。这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邓小平同志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经济做出了新的解释,说出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没有说过的新话。十二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开始由农村转向城市即转向整个经济领域。自此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起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补充”被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推上了第二个台阶。
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三个阶段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到十三大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三个阶段。十二届三中全会之后,经过三年的实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人们对在我国应该建设什么样的经济体制的认识又向前迈进了一步。1987 年党的十三大提出“我国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计划和市场都应该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稍后又提出“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些提法的演变说明人们对于市场机制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看得更加清楚,对计划与市场之间关系的认识越来越接近客观实际。自此,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迈上了第三个台阶。
经济体制改革的第四个阶段
党的十三大到十四届三中全会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第四个阶段。20 世纪 80 年代后期,经济活动中市场调节的比重在一些领域已接近与超过了计划调节。这一时期,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体制改革成就与困难并存。面对这一状况,社会上出现了姓“社”姓“资”的争论。为把改革继续推向前进,就要在思想观念上有新的重大突破。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提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都不是社会制度的属性。他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 372 页)。
由于有关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陈旧观念的破除,为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明确地提出“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并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了基本框架。
1993 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根据十三大精神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提出“市场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自此,我国经济体制迈上了第四个台阶。
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五个阶段
十四届三中全会后到十六届三中全会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五个阶段。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迈上第五个大台阶的时期。这个阶段的改革一个重要特征是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结合在一起加以推进。
十五大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1997 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还强调“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关于基本经济制度结构方面,十五大强调“要继续调整与完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十五大还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这个时期不同所有制经济成分特别是民营经济得到空前发展。1999 年,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将个体和民营经济的地位从公有制的补充上升为重要组成部分。期间,市场调节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社会商品零售市场、农产品收购市场和生产资料出厂环节中市场调节比重高达80%-90%.
2002 年,党的十六大强调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十六大强调要坚持与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倡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经济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2003 年 10 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的名称从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变为“完善”.这不单纯是两个字之差,而是意味着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广度上和深度上同时向前推进。这个时期在涉及市场与政府关系问题上,还有一个重大的改变就是将以往的“五年计划”改为“五年规划”.从“计划”改为“规划”表明既要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又要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经济体制改革的第六个阶段
十六届三中全会之后的十多年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第六个阶段。随着改革实践的推进与深化,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应是什么样的制度,对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应是什么样的经济制度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党的十七大提出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提出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要求到 2020 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也是邓小平同志 1992 年南巡时在设计改革问题的讲话中提出的希望。他说:“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2 页)。十八届三中全会还决定把经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
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决定》在两个方面有了重大突破,一是市场作用方面,一是基本经济制度方面。《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并指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基础。关于市场作用问题从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市场起“基础性”作用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对市场作用从“基础性”到“决定性”的论断充分说明我们党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与决心。在基本经济制度方面,有两点特别值得注意,一是全会在决定中重申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二是《决定》强调“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决定》不仅把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一样看作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把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一样看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从“组成部分”到“重要基础”进一步提升,也说明我们党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中,在推进经济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关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方面,《决定》还有一个重要的决策,就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制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并说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自此,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标志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开始向新的更高的台阶迈进。
回顾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 37 年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历程,无论从对经济体制模式的选择上,还是对市场机制在经济体制中起什么作用的认识上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基本经济制度结构中应处于什么样地位的认识上,都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实践的深入,经过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而如同攀阶梯似地一步一个台阶似地逐步向前推进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