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大宪章》诞生之日算起,英国宪制已经走过了近800年历史,至少经历了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两个历史时代。当今日之学者把宪政制度和民主制度融为一体加以理解,并竭力颂扬宪政民主的伟大时代时,很少有人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即至少在英国,政治制度并非一开始就是一种民主制度,它有一个逐渐民主化的漫长历史过程。所谓民主的各种制度性因素如议会制、选举制、多党制、内阁制等等,都是在这个过程中历史地形成的。它们的含义也并非一经形成就固定不变延传至今。因此,对英国的乃至对资本主义所谓的民主的哲学研究需要我们追溯其历史生成过程。这种历史追溯无疑有助于我们厘清概念,更好把握事物整体的紧密联系。只有通过富有历史纵深感的深度考察,才能使我们领略英国政治制度形成以来的历史本来面目,才能有助于我们更加准确地理解近现代英国发展的真实历史过程,由此概括出英国式政治的基本特征及其形成与发展的内在规律。
本文的基本观点是,英国政治制度发展的历史堪称一部“为权利而斗争”的历史,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要义一是规约政府的权力,一是要确认和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权力”与“权利”的关系问题就是英国政治制度理论在其发展中始终围绕的核心问题,用“权利”来制约和限制“权力”则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然而,就民主的本义即“人民的统治”或“人民当家作主”而言,资本主义的宪政民主只不过是民主政治发展过程的一个历史阶段,一个必然要被超越的历史阶段。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也就是在一个贯彻资本逻辑从而必然产生贫富分化和阶级分化的社会中,“权利”这个体现法律上、形式上人人平等的概念无法掩盖社会成员之间事实上、实质上的不平等,因而它归根到底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和财产安全的工具。资本主义的宪政民主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寡头政治的一种隐秘的存在方式。
基于这个基本观点,本文的总体结构划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了第一章和第二章。主要是阐述英国古代社会的政治遗产以及英国政治制度在英国封建社会的政治框架内的形成。自英格兰王国建立之始,属于日耳曼民族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在部落公社时期所形成的遵从习俗和习惯的遗风,已经给这个王国留下了两份政治遗产:一是“王在法下”的政治观念,一是进行政治协商的会议传统,即由贵族阶级成员组成的“贤人会议”.这两份遗产都与对王权的限制密切相关,前者将王权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中,后者则是贵族阶级限制王权的一种组织机构。正是这两份遗产为英国日后政治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做出了政治文化传统的铺垫,使得英国人能够早在封建社会时期借助王权与贵族阶层的反复斗争熔炼出英国政治制度的两块基石,即法律制度和议会组织及议会制度。
这两块基石的构成中所包含的基本矛盾就是权力与权利的矛盾。直至1688年的光荣革命,英国封建社会的政治斗争大都是围绕着王权与宪法和议会的角逐展开的。
第二部分包括了第三章至第十一章。主要是按照历史发展线索分析和阐述英国政治制度的民主化过程。这个民主化过程的起点是1688年的“光荣革命”,在三百余年的历史中,英国式制度的发展孕育出民主的各种因素,如维护个人自由的权利法案、议会制、选举制、政党制、内阁制等等。在这期间,与政治制度密切相关的政治理论也蓬勃兴起,使英国成为自由主义理论的发源地。而自19世纪后半叶以来,英国工人阶级争取自身权利的斗争更进一步推进了英国政治制度的发展。20世纪以后,英国式的政治制度基本完成了民主化过程,但这种制度的本身的历史局限性也暴露出来。
第三部分为本文的最后一章。主要是以马克思主义原理阐述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分析和批判。最后评述英国当代社会理论家吉登斯的“第三条道路”的理论,以及他对资本主义宪政民主的批判。
摘 要
近35年来,中国经济实现了世界经济史上空前的经济增长并迅速成为经济总量世界第二的经济巨人。尽管人们试图从不同的学科角度探索中国经济增长的原因,但是,至今尚未见令所有人认同和满意的科学解释。其中,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解读似乎可以总体上把握经济百年的逻辑轨迹,但是,中国的政府和市场都不是西方主流经济学视域中的标准类型的政府和市场。新制度经济学将政府作用放大到国家层面,认为国家作为具有暴力潜能的产权制度的供给者,能否供给并有效实施并保护“有效率”的产权制度成为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然而,中国政府在产权私有化方面坚决地拒斥了“华盛顿共识”的政策主张,显然,这一关键改革举措及其现实的经济增长效率,用新制度经济学或发展经济学简单的国家模型无法解释。因此,如果承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源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制度建构,承认中国经济增长中国家的作用几乎无处不在,就必须超出新制度经济学或政治学的国家概念范型,回归唯物史观视域中的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并从这种国家观的演进中理解中国的经济增长和巨型社会制度变迁。
马克思国家观在批判黑格尔的国家观中开始创生,实现了国家观从“观念决定现实”到“现实决定观念”、从“想象的关系”到“现实的关系”、从“国家决定家庭和市民社会”到“市民社会决定国家”、从“国家至上”到“国家有限”的转变。在考察全部人类历史的发展逻辑结构中确立国家结构、功能、目标和合理性依据,确立了结构主义的国家观。国家作为上层建筑的制度形式与思想形式的意识形态,共同决定于、服务于经济基础结构,服务于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经济发展目标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人文社会发展目标。这种结构主义的国家观在唯物史观的历史逻辑中,呈现出“革命”性“暴力显能”型国家与“发展”性“暴力潜能”型国家。前者是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的革命剧变时期,以用制度根本变革来解放生产力为基本特征,后者是在社会的稳定发展时期,以制度的渐进改善来发展生产力为根本特征。国家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以能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第一尺度。
帝国主义与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列宁将马克思主义与俄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发展了马克思的革命型国家观,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观,同时提出了“新经济政策”对发展型国家观进行了有益探索。斯大林改变了列宁对发展型国家观的探索路向,创立了政治上高度集权、经济上高度集中的“斯大林模式”,建立了实践的“一体化”国家。这种国家结构与马克思唯物史观中的国家观不同,经济结构已经失去独立的存在条件而同意识形态结构和政治结构实现了一体化。国家作为上层建筑不再是决定于、服务于经济结构,而是恰恰相反,经济结构从属于、听命于受意识形态结构决定的政治结构。国家变成万能型国家,党政合一、党军合一、政企合一、政事合一,党政军经文的一体化权力,使国家无所不在、掌控一切。进而,实现了国家权力对经济权力的替代和僭越。这种计划经济模式尽管在国家初创时期实现了高速的经济增长,但由于权力扭曲经济规律,无法解决“信息”问题和“激励”问题,使经济增长最终陷入增长停滞。
新中国的国家观念在建国初期具有发展生产力和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的双重目标,“一边倒”的意识形态结构使中国迅速完成了本该长期过渡的根本制度变革。
由于意识形态的作用,制度变革后的共和国没有实现革命型国家观向发展型国家观的转变,毛泽东采取了极端的无产阶级专政形式--继续革命的国家观,最终导致了“十年动乱”,使国民经济增长停滞并处于崩溃的边缘。
改革开放首先是由于意识形态实现了由“两个凡是”到实事求是的转变,实际上就是实现了向马克思国家观历史性回归,即实现了由“观念决定现实”到“现实决定观念”、由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由政治标准向生产力标准的转变。同时,也是实现了由革命型国家观向发展型国家观的转变。
国家开始制定由经济基础所决定的适合于国情的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开始重建相对独立并充满活力的市场结构并最终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建立以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为目标的有效率的产权制度中,在充分正确发挥政府作用和不断增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过程中,在改革开放是伟大实践中,实现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
摘要
本文将卢卡奇的民主化进程的论述与其社会存在本体论的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对卢卡奇民主思想的理论前提、内在逻辑、主要观点以及卢卡奇民主思想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化建设的启示意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弥补了学界对卢卡奇民主思想研究不足的缺憾。
卢卡奇的民主思想可以分为早期和晚期两个阶段。卢卡奇早期通过对俄国革命经验的总结,对法西斯专制的批判,撰写了《勃鲁姆纲领》,提出了结合具体国情、以民主的方式建构国家的主张,从而开启了其民主的研究路向,这构成了他后来哲学研究的“隐秘目标”.
卢卡奇晚期以整个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为考察对象,结合社会存在本体论的理论构想,再次明确提出了民主思想。他的社会存在本体论试图将伦理价值维度纳入劳动之中,建构劳动的伦理学,这成为他晚期民主思想的理论前提和内在逻辑。卢卡奇将社会主义民主化改革视作人类解放的必由之路,他通过分析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在发展道路上遇到的挫折,通过揭露和批判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把自由时间异化为消费主义的“闲暇时间”,立足于劳动寻求人类解放的途径。卢卡奇将劳动作为社会存在的核心概念,认为劳动是社会存在中唯一具备目的性的范畴,劳动可以将自然和社会的因果律纳入人的目的论设定之中,是人区别于动物本能的合类性的活动。劳动的合类性经历了 “无声的”合类性和“有声的”合类性两个历史阶段,民主是在劳动从“无声的”合类性向“有声的”合类性飞跃过程中产生和发展的,人的“有声”的合类性活动通过语言交流与协商的民主方式来协调人们的社会关系,克服以往社会个体劳动的自由性与人们社会关系的盲目性之间的矛盾,使人成为自己社会关系的主人。卢卡奇认为,真正的民主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才能实现。
卢卡奇强调日常生活对于民主化进程的重要作用,他指出,民主的形式和内容将依据日常生活需求的变化而调整,并会回归于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对人进行塑造。由于日常生活具有直接性和自发性,因此,卢卡奇将民主的生长点置于作为日常生活的理性表达的市民社会之中,将市民社会视为与国家共同推进民主化进程的力量。他强调市民社会的基础性作用,认为在民主化进程中,国家权力将逐渐退却,国家将转向服务于市民社会。这样,卢卡奇就从推进民主的视角重申了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观点。
卢卡奇提出了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的具体设想。他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因此,社会主义民主要通过多种形式呈现出来。他对社会主义经济结构调整、市民社会培育、人民参与决策和监督以及党内民主建设等进行了前瞻性的探讨。但是,由于当时社会条件和他的学术眼界的局限,卢卡奇受到计划经济框架的束缚,在论述市民社会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时陷入了矛盾之中。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在资源分配中的基础地位的确立,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问题进入了人们的视野,我们应充分认识市民社会对民主化推进的重要作用,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多维度的民主参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