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维护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是进一步完善现代城市的交通运营管理体系、推动现代城市的社会经济与国民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而维护社会稳定往往对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发展起着特别重要的决定性作用。所以,要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风险源进行分析,以更好地促进现代城市轨道建设和运营提供保障。
关键词:轨道交通; 风险评估; 研究分析; 社会稳定风险;
0 引言
随着我国各个城市的发展和人口数量不断快速增长,很多的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的情况日益严重,需要通过合理规划,并按规划实施轨道交通工程予以缓解。由于轨道交通属于线性工程,沿线涉及的利益相关者较多,且施工工艺较为复杂、影响面较广、工期较长,因此,综合来看,轨道交通项目是一项系统性且兼具复杂性的项目工程。
1 风险评估工作存的重要意义
1.1 识别和分析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
工程项目在建设中,可能会面临很多不同方面的风险因素,或者不可预测的社会性的突发事件等,这就要求决策者事先对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辨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一般通过沿线的踏勘;走访、调研项目所在街镇;征求相关政府部门意见,分析项目规划、立项、设计、施工、运营整个实施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参考风险因素识别对照表,识别项目风险因素,并进一步整合归纳主要风险因素。一般主要存在但不仅限于以下主要风险因素: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可能引发的风险;基坑开挖影响沿线房屋质量可能引发的风险;施工期影响周边环境及交通出行可能引发的风险;运营期振动和噪声等环境影响可能引发的风险;区域历史遗留矛盾叠加可能引发的风险。
1.2 社会调研与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人类社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生力军,其对经济发展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同样也是引发社会冲突的诱因所在。有鉴于此,项目利益相关者调查工作就成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通过对拟建设的项目进行调查可以了解和分析公众的相关利益以及他们的参与意愿是否强烈。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对轨道交通项目沿线的公众和利益相关者进行调查,主要包括实际走访以及对项目(代建)单位、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以及项目所涉街(镇)开展座谈等方式,充分了解项目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唯有此,才能真正了解社会利益群体的真实想法,真正做到风险防范。此外,这也是实现公众知情权的必然要求,只有允许公民充分参与,知情权才能落到实处,这也是衡量人们意见正确表达是否可靠的基本方法和依据。
1.3 有利于各项风险防范化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在我国,城市之间所呈现的面貌各不相同,与城市发展并存的风险因素既然城市发展过程中所呈现出来共性因素,同样也有其个性的一面。基于此,在拟建设项目之前,必须对城市当地的地理环境、人文特征有着清楚的认知与把握,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以往的项目建设经验分析可能会存在的风险点。因此,不同类型和特点的城市要有不同的风险评估模式,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所评估的内容和评估流程等很多方面都具有不同的多样性和特色,因此,把握和抓住不同的特点和风险分析因素有利于确保不同的轨道交通项目顺利地建设和实施。
2 目前风险评估工作存在的现状
2.1 主要利益相关者及其意见诉求有所遗漏
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最主要、最直接的利益者是沿线村(居)民以及企事业单位。以往,在交通轨道项目建设的前期阶段,很多地方人民政府往往忽视利益相关者参与的过程,很多有关的宣传信息贯彻不够到位,不能够完全充分地征求项目相关的人民群众的意见,这就在某种程度上激化了群众与当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项目建设可能会迫使部分村(居)民离开原来的住地;施工及运营期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生活环境影响和交通出行影响。因此,项目单位及相关部门应提前做好规划,了解居民和企业的征收补偿诉求;关注施工范围居民的意见,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相关街镇与被征收人做好沟通,做到合法合规征收补偿,确保项目的平稳推进。
2.2 识别的主要风险因素缺乏准确性
风险的识别是进行项目风险估计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部分咨询公司对项目风险的识别主要存在以下的不足:一是部分咨询公司较多的参考甚至直接复制同类项目建设的风险评估案例,未充分结合所评估所在区域的实际的情况,对风险分析及估计“千篇一律”、缺乏个性化分析;二是进行风险评估的过程中过分地依赖专家意见,而有的专家并没有赴现场实地踏勘,或对沿线的利益相关者的诉求了解不充分;三是不能及时与当地维稳、信访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充分的了解当地遗留的历史矛盾、利益相关者的人员结构、年龄、文化背景、维权意识等、有无意见领袖、针对拟实施项目是否已发生了信访、上访等情况。实际上,轨道交通的建设项目虽然很多看起来都很相似,但是由于它们所在的地域以及当地村(居)民维权意识大不相同,都有自己独有的特殊性,所以,即使是一个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其自身的风险识别特点也可能大不相同。
2.3 风险因素的分析不够到位
轨道交通项目的评估指标应对项目建设在经济、时机上的可行性予以充分论证。对于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可能引发的社会重大风险的基本可控性问题分析的深度不够,轨道交通的建设项目可行性评估的指标除了充分考虑建设在经济、技术上的风险外,关注的冲突问题重点应该在土地房屋征收、生态环境、运营影响等与相关公共利益者之间存在的明显利益冲突的问题上,这些冲突问题一旦处理失当,就会引发严重的社会矛盾危机。
2.4 提出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缺乏针对性
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有效化解的措施可有效地避免、减少与有效地控制风险,从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利益直接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从而就可以确保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然而,有些社会稳定风险的防控和有效化解政策措施的内容相对来说看似很全面、完整,但是,往往缺乏针对项目个性化、针对性,泛泛而谈,不能很好地为各相关职能部门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提供出较为科学的指导性意见,无法有效地降低或规避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概率和影响的程度。
3 轨道交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点
3.1 社会风险因素识别
一般来讲,在轨道交通项目风险评估工作中,社会风险因素的识别是评估工作开展的必要前提。风险识别旨在将待建项目中潜在的风险提前显现出来,以便在项目萌芽阶段就解决项目中存在的隐患。另外,从影响社会稳定发生的根源来看,项目潜在的社会风险因素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根本原因。最后,社会风险因素的提取要遵循一定的程式法则,一般都要项目立项、项目施工过程以及对项目周边进行调查研究从而发现潜在风险。
3.2 把握不同城市之间的差异性
由于各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基础存在很大差异,因此。不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面临的社会风险各有其特殊性。有鉴于此,在进行社会风险因素识别的时候,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要在充分了解当地城市地理环境以及人文特征的基础上,结合以往的经验判断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事件,做到防患于未然。
4 风险评估的研究方法
4.1 访谈法
访谈法的优点主要是被询问者可以对受访者拟建项目的基本内容以及可能涉及的问题有一定的了解;通过面对面与被询问受访者的交谈的形式,了解到的信息更加的具体准确,这样直接的接触方式,能够更直接地看出被受访者存在的潜在问题。
4.2 对照表法
对照表法主要是根据实际的情况设计编制拟建项目的对照表和风险因素类型对照表,风险因素类型对照表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类型、风险的因素、参考评价的指标、是否为该拟建项目风险的因素和其说明。
4.3 综合风险指数评价法
根据拟建项目总体风险评判的标准、预测评估可能拟建项目引发的重大风险事件及评估可能直接参与的风险人数、单因素的风险分析程度和评估综合因素对风险的分析程度指数等方面可以综合地评判拟建项目的初始风险标准等级。拟建项目的综合权重和风险分析指数的定量归一计算指数表主要包括项目的风险因素、权重、风险分析程度和综合风险分析指数。综合风险分析程度指数是根据拟建项目的特点,结合拟建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经济社会和发展的状况,由风险专家打分确定的具体风险标准计算指数值。
5 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5.1 评估方法的检讨
现有的评估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许多需要检讨的地方。首先,在理论方面,现有的社会风险评估体系存在不科学的地方,其将重点倾注在指标体系建设上,从而忽略了理论研究,致使社会风险评估在理论体系层面相当薄弱。其次,在综合得分层面,由于风险因素较多导致每次项目的综合得分并不高。在现有的评估方法中,常用的方式是加权求和,但因对于风险因素的考量过多,从而导致综合得分偏低,这严重影响了评估工作的合理性,风险评估工作也缺乏准确性。
5.2 风险评估后的防范落实
我国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应当放在风险的控制层面。鉴于此,国家有关方面已经就风险的防控工作有了进一步的指示,国家发改委已经明确提出任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施工前必须进行社会稳定性分析,也指出了要对重大基础项目进行过程的风险因素以及风险程度进行评估,力图将风险控制工作做到位,从而发挥评价的真正作用。我国今后乃至将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就是要如何有效防范风险进一步作出深入研讨,而不应该只是将精力倾注在风险识别方面,有效控制风险才是下一步重点研究的方向。
6 结束语
开展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利于维护和实现城市轨道交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防范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通过其他经济法律手段保障和维护社会利益直接相关者的安全和合法权益,预防和有效化解破坏社会稳定的风险,为城市轨道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提升了城市的规模和综合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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