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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女》中的“美人之贻”辨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4-23 共2213字
标题

  《诗经·邶风·静女》这首诗清丽可人,千百年来广为传颂,深受文学爱好者的喜欢,也曾入选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现在还保留在粤教版高中语文教材必修一中。但是关于诗中的“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一句,人们一直将其理解为女子第二次赠送礼物给男子,如朱熹在《诗集传》里就这样解说:“言静女又赠我以荑,而其荑亦美且异,然非此荑之为美也,特以美人之所赠,故其物亦美耳。”中华书局出版的由刘毓庆、李蹊译注的《诗经全译》对这两句诗的翻译为:“不是因为茅草有什么美丽,是美人赠送给我的礼物才这般珍贵。”程俊英先生的《诗经译注》云:“不是嫩茅有多美,只因美人送得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的《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说:“这是美人送给我的。”而粤教版高中语文教材对这句诗没有注释,笔者与几个学校的语文教师交流后发现,大家讲授时都采用“这是美人送给我的”译法。笔者认为这样翻译不对,下面进行详细考辨。

  其一,若是将“美人之贻”理解成女子再次赠送茅荑给男子,那么不符合中国古代赠答信物的礼仪。《静女》诗的第二章有“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句,意思是说“幽静的姑娘多么美丽柔婉,她赠送我一只管箫”,美丽的女子已赠送给男子一件礼物,而若将“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理解为女子再次赠送给男子白茅的嫩芽,那女子就连续给男子赠送两次礼物了,这让人甚感怪异,怎么一直是女子在赠送礼物,男子没有回赠礼物呢?中国古代不是讲究一赠一答、礼尚往来的礼节吗?《诗经·卫风》中有一首《木瓜》诗,诗云:“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这首诗写的正是男女相悦而互相赠答礼物的诗,说的是女子把木瓜赠送给男子,男子便回报她一块琼琚,并且说这不是一般的回报,是永结情缘的凭据。而东汉张衡的《四愁诗》中亦是多次写到男女之间定情信物的赠答,如“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美人赠我琴琅玕,何以报之双玉盘”等。纵览中国的古典诗词,写这种男女赠答定情信物的作品比比皆是,而几乎看不到写一个女子连续两次赠送礼物给男子的诗。

  其二,若是将“美人之贻”理解为女子再次赠送茅荑给男子,其中茅荑的采摘过程很艰辛,似也不符合女性的活动范围。《静女》诗中提到过这个茅草的嫩芽是如何得到的,即“自牧归荑”,这句诗说的是,茅荑是从牧地带回来的,何谓“牧”?《尔雅·释地》云:“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许慎《说文解字》解释“郊”字云“:距国百里为郊。”朱熹《诗集传》:“牧,外野也。”清人方玉润《诗经原始》:“牧,郊外也。”

  可见牧区早已经是远离村庄聚落了,人迹罕至,若说白茅的嫩芽是女子从牧区带回来的,那么偏僻遥远的地方,女子独自去不是太危险、太劳累吗?所以说“自牧归荑”的应该是男子,男子在牧区从事劳动,采摘了茅草的嫩芽带回来赠送给女子。

  故而“美人之贻”这句诗的意思是:男子送给女子茅草的嫩芽。这样一来也符合赠答的礼仪,二来也符合生活客观实际,茅草的嫩芽是男子从遥远的牧区带回来的,而不是女子孤身一人去采摘的。但是有人或许还有疑虑:诗句是“美人之贻”,翻译成美人赠送的很通顺,而翻译成赠送给美人,是将诗句中的宾语前置了,这是什么情况?其实这句诗中确实是存在一个特殊句式---宾语前置。“美人之贻”是一个宾语前置句,它的正常语序应该是“贻美人”,意即赠送给美人的,“之”字是宾语前置的标志。

  作者将宾语前置的原因就是为了押韵,若按正常的语序行文,便不能与第三章的前三句诗“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押韵。这种宾语前置的现象在《诗经》中还有多处,如《秦风·车邻》:“未见君子,寺人之令。”“寺人”指宫里的宦官一类的仆人,“寺人之令”的正常语序为“令寺人”,这两句意思为,宫里的妃嫔没有见到大王,便命令寺人去寻找大王。

  再如《邶风·新台》中的“鱼网之设”,译时顺序应为“设鱼网”,译成现代汉语为“施张鱼网”.再如《小雅·甫田》中的“农夫之庆”一句,“庆”为奖赏之意,译时顺序应为“庆农夫”,译成现代汉语为“奖赏勉励农夫”.以上列举的诗例都是以“之”字为标志的宾语前置句,这些诗句的共同特征是“之”字后面均为动词谓语,如“贻”“令”“设”“庆”,分别是“赠送”“命令”“张设”“奖赏”之意。这类宾语前置句若不加以辨析,就会出现文意理解失误的现象。

  还值得指出的是,当将“美人之贻”翻译为赠送给美人时,还符合茅草的嫩芽适合赠送给女性而不是男性的民俗特点。因为《卫风·硕人》里有“手如柔荑”之句,是说新娘柔嫩的手如白茅的嫩芽一般柔软、白净,作者细致地观察到茅草的嫩芽柔软、洁白,极富美感,适合用来和女性白皙的手作比。《召南·野有死麕》里有“野有死麕,白茅包之”“野有死鹿,白茅纯束”之句,是说男子猎杀了香獐以及野鹿,接着用白嫩的茅草将猎物包好,然后充满爱意地将其送给心仪的女子。再如《小雅·白华》“白华菅兮,白茅束兮。之子之远,俾我独兮”,是写女子看到男子在分别时赠送给她的用白茅包好的礼物,睹物思人,更加惦念远行的男子。可见,用白茅对礼品进行包裹,使礼品更具有美感,这符合女性喜欢洁净钟爱纯美的心理。故而《静女》中的男子送白茅的嫩芽给女子,一方面体现了男子被女子的年轻美貌所吸引,也被她的温柔、娴静所吸引,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男子对女子的美好祝愿,希望她能永远像柔荑一般美丽、圣洁,并永葆青春的活力。

  总之,《静女》中的“美人之贻”是宾语前置句,应该是男子将茅草的嫩芽赠送给女子,而不是女子第二次赠送礼物给男子,这样理解,既能完满地体现爱情诗中的赠答礼仪,也避免了读者可能会发生的疑问:女子怎么会独自一人跑到远郊去采茅草嫩芽?并且符合茅草的嫩芽适合作为礼物送给女性的民俗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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