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志愿者,即专门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志愿服务的人群,早在20年前,六灶地区已成立中医养生功法队伍,经过20年的不断完善、健全,目前10个村委、2个居委均成立了以社区统一领导的14支队伍,20余年来,他们为六灶人民的身心健康做了大量工作,并多次参加区、市中医养生功法比赛,获得了荣誉,得到了大家的肯定。结合卫生综合体制改革,家庭医生责任制实施和推广,为了解六灶地区中医养生功法健康促进志愿者志愿协助家庭医生对社区慢性疾病患者提供中医学健康服务情况,笔者于2013年12月进行了针对性调查,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2013年六灶地区登记在册、擅长中医养生功法健康促进志愿者156人,其中男8人占5.1%,女148人占94.6%;年龄36~78岁,平均(58.8±8.6)岁;普通人群133人占85.3%,大专以上学历3人占1.9%,退休人员86人占55.1%(见表1)。
1.2方法
自制调查问卷,内容包括一般情况、训练中医养生功法种类、训练养生功法年限、自身训练前后健康状况改变、学习中医养生功法渠道、志愿协同家庭医生为社区慢性病人训练养生功法志愿、是否需要报酬、患者由于被帮助健康状况的改善情况等。由经过培训的调查员进行面对面调查,发放问卷156份,收回有效问卷156份,收回率为100%。
1.3统计分析
用Excel录入,建立数据库,数据经过逻辑校对,采用SPSS 16.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2、结果
2.1志愿者训练中医养生功法原因
10个村委、2个居委中擅长中医养生功法健康促进志愿者,以村委为单位,切磋功法技艺,互相学习。其中提高自身健康状况者130人(83.3%),构建和谐社会者82人(52.6%),有成就感、满足感者78人(50%),充实业余生活者74人(47.4),感觉现在帮助他人、将来回报我者70人(44.9),为人民服务者49人(31.4),弘扬中华文化者37人(23.7),消磨时间者23人(14.7%)。
2.2志愿者对协助家庭医生的基本情况
训练养生功法时间:1年者48人(30.8%),2年者24人(15.4),3年 者16人 (10.3%),4年 以 上 者68人(43.5%);功法种类:一种者21人(13.5%),两种者64人(41.0%),三 种 者16人 (10.3%),四 种 及 以 上 者55人(35.3%);志愿协同家庭医生为社区慢性病患者训练养生功法态度:很愿意27人(17.3%),愿意111人(71.2%),无所谓18人(11.5%)。
3、讨论
3.1中医养生功法的起源及作用
中医养生功法起源于上古,是古代的一种养生技术,为历代医家所推崇,通过练身使真气按照一定循行途径和次序进行流通,有调营卫、御外邪、益气血、疗百病的功效。三国时,华佗发明了五禽戏,对后世医疗保健起到推动作用。中医养生功法,从医疗意义上来讲,可以充分调动发挥人体内在因素,积极预防治疗;从保健意义来看,可以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3.2对基层中医学服务能力提升的紧迫性认识
中医学预防保健作用独特,费用低廉,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深受广大城乡居民欢迎。目前,上海市89%的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村卫生室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健康意识和理念不断增强,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对中医学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与此同时,还存在着基层中医学服务体系不健全现象,综合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基层中医学服务与城乡居民对中医学服务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3.3家庭医生责任制服务
在社区对慢性病中医学健康管理、保健康复面广量大,完全靠家庭医生在社区广泛全面深入展开工作,是不切合实际的。目前,六灶社区共有高血压患者1 805人,糖尿病患者856人,咳喘病患者563人,对社区患有慢性病的弱势人群,选择适宜他们疾病养生功法进行干预,对改善其健康状况、减轻疾病发作、节约医疗费用、减轻社会和家庭经济负担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社区慢性疾病中医学健康管理能获得社会各方面支持,可逐步解决基层中医学服务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初步构建社区中医学健康管理模式,推进中医学参与家庭医生制度建设。本次调查发现,有88.5%的中医养生功法爱好者,志愿协同家庭医生并组织带领患有不同慢性疾病人群传授中医养生功法,由于他们的帮助,使患有不同慢性疾病的患者健康状况得到改善,志愿者们会有成就感,自尊得到提高。探讨以家庭医生为主导,获得了擅长社区中医养生功法健康促进志愿者的支持,创新了社区中医学管理模式,提升了社区中医学服务能力,健全发展了六位一体功能,能较广泛地满足社区慢性疾病对中医的保健需求,规范家庭医生医疗行为。六灶地区擅长中医养生功法爱好者的助人为乐思想、奉献精神、崇高品德的正能量,与目前倡导加强基层中医学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是相吻合的。
参考文献:
[1] 张胜康.关于志愿者行动的价值讨论,以“5.12”汶川大地震志愿者行动为例[J].广东社会医学,2010,27(3):15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