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教育是提升个人艺术文化修养的重要教育形式,随着现代艺术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艺术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受关注度日益提升。由钦丽丽和李波共同编着的《中外音乐欣赏》(2006年5月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汇总了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等五院校的音乐文化教学内容与教学经验,全面介绍了西方的古典音乐、西方的现代音乐、中国的古典音乐、中国的近现代音乐,兼顾了中西音乐欣赏教学课程的理论性和实践性,着重突出了学生对中外音乐内容与形式的理解与欣赏,切实开阔了学生的音乐艺术视野,提升了学生的音乐审美度。
全书共四篇:第一篇是西方古典音乐的欣赏,着重介绍了西方古典音乐中的巴洛克音乐、古典主义音乐和浪漫主义音乐;第二篇是西方现代音乐的欣赏,着重介绍了西方现代音乐中的印象主义音乐、表现主义音乐、新古典主义音乐、先锋派音乐、爵士音乐、流行音乐、第三潮流音乐等不同流派与风格;第三篇是中国古典音乐的欣赏,着重介绍了中国古代音乐中的文人音乐和民间音乐,突出了中国古典音乐的文化审美和民族民间风格;第四篇是中国近现代音乐的欣赏,着重介绍了我国近现代音乐中的战时音乐、新中国成立初期音乐、“文化大革命”时期音乐、新时期音乐等内容。除此以外,编着者还在附录中进一步解答了“怎样倾听音乐”等音乐欣赏的指导问题,有效增强了该书的实用性。
该书在中西方音乐欣赏的系统性论述中,对中西方音乐的艺术发展史、艺术风格、艺术内容与艺术形式等进行了横向对比。在该书论述的基础上,笔者认为,中外音乐教育的差异根植于中外不同的民族历史和艺术文化土壤,但随着艺术全球化的交流与合作,中外音乐教育的理念与实践也进行了广泛且深入的碰撞与交流,全方位促进了当前世界音乐文化的多元发展。
一、中外音乐教育的共性分析
中外音乐教育都包含了两大内容,一是中外音乐艺术知识与技能的教育,二是音乐艺术欣赏的审美教育。以前者为主要内容的音乐教育需要根据中外音乐不同的音乐理念、音乐内容与音乐形式进行深入的分析与专业的学习,且由于中国与其他国家、地区在民族历史、文化和艺术传承方面的差异,所以音乐的内容与形式明显不同,要想学好中外音乐艺术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人们需要围绕特定国家或民族的音乐进行专业的学习与实践训练;而以后者为主要内容的音乐教育则更强调音乐在人的情感、审美等方面的艺术表达,要求人们在音乐欣赏的过程中探索自身潜在的音乐本能,提升自身的音乐艺术修养,在音乐中发现美、欣赏美和创造美,实现内心心理结构的稳固与和谐,这一点在中外音乐教育的目标与价值上并无不同。由此可见,中外音乐教育存在着本质性的共性,具体来说,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方面,中外音乐教育并不一味强调音乐技能技巧的训练,而是将音乐教育作为教育人、培养人的一种手段,秉持着以人为中心的音乐教育核心理念。西方三大音乐教学法,即达尔克罗兹教学法、柯达伊教学法和奥尔夫教学法,在音乐教育中都充分强调了情感、体验、感受、即兴表达,其中,“原本性”是奥尔夫音乐教育的核心观点,而柯达伊则追求“让音乐属于每一个人”。由此可见,国外音乐教育高度重视音乐教育在美育上的功能与作用,清晰认识到音乐专业人才培养之外,大众音乐教育也至关重要。同样,在中国古典音乐教育与近现代音乐教育中,音乐的内容始终大于音乐的形式,音乐中的道德规范、文化内涵、人文精神、美学体验等在古典音乐、文人音乐、战时音乐、新时期音乐等不同时期的音乐发展中贯穿始终。与国外音乐教育的美育稍有不同的是,中国音乐教育中的德育被放在了美育的前面,中国音乐对音乐本质的艺术审美进行了更加鲜明的内容规范。总之,中外音乐教育都在音乐形式之外共同探索艺术内容的深远价值,在这一点上,中外音乐教育有着鲜明的共通之处。
另一方面,中外音乐教育都在不断发展与革新,在艺术教育全球化交流与合作的背景下,中外音乐教育相互借鉴、相互促进,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创新教育发展格局,为世界音乐教育的创新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世界艺术与世界艺术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且深入,单一的音乐教育体系逐渐被多元化的音乐教育体系所取代。以我国音乐教育的发展来看,我国经历了艺术教育理念的几次重大转变,包括传统音乐教育理念发展时期、西方教育理念借鉴时期和中西方教育理念并存时期。也就是说,在艺术教育全球化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中外音乐教育正以开放和包容的姿态进行碰撞与交流,双方都坚持以现代音乐艺术的教育需求为核心,广泛学习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音乐教育经验并进行合作,进而实事求是地制订相对应的音乐教育课程方案,切实推进现代音乐教育的多元化、现代化和创新化发展。
二、中外音乐教育的差异性分析
第一,中外音乐教育对音乐的分类分期有所不同。以该书为例,西方音乐教育主要根据音乐艺术的风格流派进行分类,包括巴洛克、古典音乐、流行音乐等,而中国音乐教育主要根据历史时期进行划分,通过不同历史时期艺术文化的内容与形式分别论述,强化了音乐艺术作品与风格的历史属性与文化属性。不同的音乐分类方式反映了中外音乐教育价值导向的不同:在中国传统音乐教育中,音乐教育是一种有效的教化手段,沿袭到今天,人们探讨不同朝代的音乐教育与音乐作品,也通常会将其与历史、文化结合在一起,从而更进一步强化人们对当时的历史、政治、社会、文化的多方位认知与理解;而在西方音乐教育中,其最早与宗教的关系更为密切,对音乐内容与形式的控制力度较小,给了音乐教育与音乐创新更大的发展空间。因而在国外音乐教育的发展中,音乐教育更强调个性、自由,音乐本身艺术风格和艺术价值的教育明显多于音乐以外的其他内涵的教育。
第二,中外音乐教育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有所不同。西方国家强调音乐教育的自主性和体验感,要求学生夯实音乐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巧,并切身融入音乐当中感受音乐的技术美和艺术美,在音乐教育的过程中充分强调人在音乐教学中的即时创作,开拓学生的音乐艺术知识面,培养音乐的音感。由此可见,西方音乐教育更强调艺术本身的知识与技术,不管是专业音乐教育还是大众音乐教育,西方音乐教育在音乐审美的教学方面更趋于理性和精确。相对而言,我国的大众音乐教育更偏向感性和体验一些,学生需要充分了解音乐的历史背景、文化内涵、艺术特色、情感共鸣等,从而置身于音乐中有效品味音乐的艺术美感,带有显着的主观性和特殊性。而在专业音乐教育上,我国的音乐教育主要以灌输式教育为主,它虽然是以西方音乐教育的理念为框架,充分强调了音乐基础知识与技巧的学习,但是却没能很好地融入西方音乐教育中的艺术自觉,未能收到良好的音乐教学效果。总之,我国音乐教育应当加快两种极端化音乐教育现有模式的融合,积极推进音乐教育的理念变革,让专业音乐教育和大众音乐教育都能够在科学合理的模式下真正提升我国国民的音乐艺术修养。
第三,中外音乐教育的实践策略与评估机制有所不同。一方面,就实践策略而言,中外音乐教育都充分认识到了音乐艺术实践的重要性,但是在课程设计与课程实践方面,中国音乐教育的实践教学比例较小,不尽合理的课程设置阻碍了音乐教育的创新实践,学生大多被局限在课堂的理论课教学中,其个性和创新思维未能得到很好的挖掘和训练。而以美国为代表的音乐教育则更强调实用主义、个人主义和多元发展,因此国外音乐教育讲求音乐教育的实用性,它以“个人”为教学单位,充分强调了个人在音乐教育过程中的思维发展、艺术发展、情感发展、社会发展等。对此,我国应当加大对音乐教育实践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增强音乐教育的实用性,让学生更好地在音乐教育中个性化地、创新化地成长与发展。另一方面,就评估机制而言,因为不同国家与地区的教育体制与社会习惯不同,所以国内外音乐教育的评估机制也并不相同,主要包括理论考试、实践表演、音乐鉴赏测试等,这些不同的评估机制都有着各自的优点与不足,尤其在我国,长期以来的考试制度,虽然简化了音乐教育的评估方式,但简单粗暴的评价未能真实地反映当前我国音乐教育的现状与成果,也未能给予学生更多个性化和创新化的发展空间。对此,我国应当积极学习和引进其他国家音乐教育中的多元评估方式,让音乐教育的评估机制更加科学化、专业化和多元化。
综上所述,中外音乐教育在教育价值导向、教学理念、课程设置、音乐实践、考核评估等方面既存在着共性,也存在着差异性,二者各有亮点,也各有不足。从交流与学习的角度来说,我国的音乐教育需要在扎根于本土民族音乐文化的同时积极地面向世界,培养开放的艺术文化心态和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现代高素质人才。立足于我国音乐教育的发展视角,为了更好地与世界音乐教育协同发展,我国需要加快音乐教育改革的创新步伐,传承我国传统与现代音乐教育理念与方法,积极借鉴并创新国外优秀的音乐教育理念与策略,与其他国家的音乐教育展开广泛且深入的交流与合作,有效促进我国音乐教育理念的多元化发展,推动我国音乐教育的现代化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