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近年我国在森林病虫损害控制领域的研究成果及相关理论的日益成熟,例如在森林有害生物的可持续管理、生态学有害生物管理以及持续植物保护等。以上防治与控制策略都是注重对森林生态、经济以及社会效益的保护,而在森林病虫损害的控制上,还是应当遵循效益原则,从而正确实施相应的森林病虫控制措施,控制森林病虫对森林综合效益造成的损害。
1 森林病虫损害控制的首要原则
综合效益是实现森林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以当前的经济与技术能力来使得森林生态系统能够产生最大限度的综合效益是森林事业经营的主要目标。森林综合效益主要包含森林经济效益、森林社会效益以及森林生态效益,森林社会效益与森林生态效益经过一系列的物化过程以后也会转化为森林经济效益。因此,森林事业只有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对于森林病虫损害的可持续控制才真正能够保障森林事业的综合效益。森林病虫损害的可持续控制效益原则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尽可能获得最大限度的森林综合效益下,应当选取最科学合理的森林事业经营与管理模式,例如有目的的进行树木的栽种、考虑可否进行树木的混交及其混交方式等等。二是应当采用合理且符合森林特点的病虫损害防治与控制策略以及管理机制,从而尽可能的降低森林综合效益遭受病虫损害所产生的损失程度。
对森林病虫损害的可持续控制必须要从森林事业的长远和总体效益角度出发,也就是实现森林事业的总体可持续发展。利用化学制品来进行森林病虫的防治与控制受到各方的反对的主要原因就是这种方式只能够解决一时的问题,而很难做到对森林事业长久、总体效益的维护和促进发展,同时还会对森林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以此来使得森林病虫损害可能会更加严重。
2 森林病虫损害减少的主要目标
在进行树木的有目的的栽种或者对于森林事业的管理与经营者来说,病虫是影响其效益提升与功能发挥的主要原因之一,这类病虫通常被统称为有害生物。有害生物的概念并不是很符合生态学上的定义,这主要是因为每个物种都是通过长期的物竞天择的自然规律中最终演化和生存下来的,对于自然生态环境的维护以及促进都起到了独有的作用。所以,每一个物种不但是有益于自然生态环境,而且在一些情况下也会对自然生态环境产生一些害处,而这两者在某种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转化的。森林植食昆虫以及病原物尽管能直接造成树木生产的损害或者导致其死亡,但是这两种生物在森林的总体演变以及循环和森林生态环境稳定性的维护上却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并且在生态环境的演变中,在森林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多样化以及土壤和森林健康都领域,这些生物也发挥了其强大的促进作用。
总而言之,在森林病虫损害的防治与控制的对象并不是有害生物,而应当是对森林生态系统失调以及森林损害影响森林综合效益提升等方面的可持续控制。在对森林病虫损害的控制上还应当制定和实施多样化的且切实可行的策略,从而尽快的恢复与维护森林生态均衡,以此来让人们适应新的森林生态系统的均衡方式,例如在松毛虫的防治与控制上,就必须运用种群调节的相关措施来让松毛虫较强的生态效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从而使得松毛虫能够恢复到原有的功能发挥水平。
3 森林病虫损害控制在效益原则指导下的可行性应对策略
3.1 创建森林综合效益的评价机制,尽最大限度提升森林事业的综合效益
首先,要把森林社会效益与森林生态效益进行量化处理,从而创建森林综合效益评价机制,同时还要把森林病虫损害风险设置为这一机制的重要参数,并且还要引入到森林综合效益评价机制的标准当中去。其次,制定和实施多样化的森林病虫损害的纺织与控制措施,具体可以通过政府的补贴以及税收政策来促进森林事业的病虫损害和效益的提升,同时还要对森林事业的经营与管理者在树木的种类的选取以及栽种上进行指导,以此来避免森林结构、经营模式以及控制策略等方面的不合理对森林综合效益损害的加剧。
3.2 创建符合森林事业综合效益的病虫损害防治与控制措施
首先要创建符合森林综合效益的管理指导理念和管理体制,并且将成灾率设置为体制的重要标准,成灾率能够较为准确的体现出森林事业一段时间之内的病虫损害的综合整治与控制状况。为了能够更好地对森林病虫损害进行防治和可持续控制,应当允许部分地区或者一段时间内存在成灾,并且这样的做法对于部分地区或者一段时间的森林综合效益的提升是有一定的好处的。其次就是要重视在森林病虫损害的防治与控制效果,同时还要重视森林生态环境结构的整体调节以及各环节的功能发挥,摒弃对有害生物进行单一的清除的错误做法,在遵循森林病虫发生的特点基础上来对其产生的过程进行动态化的检测,从而使得病虫损害的产生能够与森林事业的整体发展进行结合,这样才能够以长远的眼光来有目的、有秩序的对森林病虫损害进行防治和可持续控制;最后是要对有害生物在森林综合效益发展中的有益功能进行再次开发,同时还要尽最大限度控制其有害作用的发挥。具体是要从森林生态的整体发展角度出发,来对有害生物的有益于有害作用进行衡量,从而运用最为合理的防治与控制策略。任何森林病虫损害的防治与控制措施都具有两面性,只要在措施的制定与实施上做到科学合理,就能够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3.3 创建符合森林事业发展特点的病虫损害的防治与可持续控制措施
森林事业发展的特点体现在其生产周期长且经济效益提升速度较慢,而且在经营与管理上都是采用粗放式的模式,对于各种灾害的抵御能力较强,整体生态系统稳定性较好,并且森林各类损害的产生往往会集中在一段时间之内。当前的森林病虫损害的防治与可持续发展模式都具有较强的农业病虫害防治的影子,在防治与控制观念、措施以及各类设备上都是直接从农业当中引入的,这也就使得森林病虫损害只能够治标而不能治本,同时其对森林整体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也会造成的破坏,所以尽快创建符合森林事业发展特点的病虫损害的防治与可持续控制措施已经是十分迫切的任务。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森林事业的病虫损害的防治与可持续控制问题上,我们不能够单一的认为某个物种具有危害性或者有益性,而是要站在综合效益的角度上认识病虫在森林总体生态系统发展中的作用,这样才能够分辨出其有益或有害,进而采取科学、合理、高效的措施来进行防治和可持续的控制,从而实现对森林生态环境的维护与均衡,以此来提升森林事业的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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