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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北林业局非公制造林工作的不足与建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07-30 共11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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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80年代初,国有造林中出现职工造林责任心不强,造林“二率”偏低的现象,鹤北林业局提倡各单位和个人自筹资金营造“储备林”,弥补国有造林过程中面积保存低的问题,但由于当时的管理体制和相关政策不健全,非公有制造林工作在一段时间没能得到长足发展。针对这些情况,鹤北林业局在非公有制造林工作中不断地进行着有益的探索,率先在森工系统进行营林体制改革,大力推进非公有制造林工作,鼓励和调动全局职工非公有制造林的积极性,促进了非公有制造林工作的发展。

  1、鹤北林业局非公有制造林的现状

  鹤北林业局非公有制造林,不论是从造林地块的选择,还是从造林树种的选择,都渐趋合理,所造的树种主要有:红松、云杉、落叶松、杨树和果树等,截止到2013年全局累计完成非公有制造林4733余hm2,当年造成活率在90%以上,3年面积保存率在80%以上,并且早期所造的非公有林如今现已郁闭成林,有的林木已进入轮伐期,造林成效非常显著。

  2、鹤北林业局非公有制造林存在的问题

  a.森工系统的资源管理部门2010年对鹤北林业局非公有制造林进行了摸底检查,但至今也没有给发林权证,很多造林户心中没底,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造林户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非公有制造林的快速发展。

  b.在非公有制造林中,早期造林的地块有些在后来的森林经营分类时被划分在重点公益林内,即使将来造林户获得了林权证,按现有的政策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造林户也不能进行采伐利用;有些到了林业局收购年限的地块,由于林业局经济原因也不能及时收购,影响了非公有制造林的利益兑现工作。

  c.缺乏非公有制造林的经济扶持政策,相当数量的职工非公有制造林资金不足,对非公有制造林是“心有余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非公有制造林的快速发展。

  d.非公有制造林的科技含量相对较低,综合效益不高。

  3、建议

  3.1加强非公有制造林管理工作

  认真研究《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向造林户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鹤北林业局非公有制造林管理办法》。

  3.2加大宣传,积极鼓励非公有制造林

  积极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及广播、电视、板报、简报等新闻媒体进行非公有制造林宣传,使每名职工群众都能充分了解非公有制造林的现实好处和长远利益,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非公有制造林的积极性。

  3.3科学规划

  林业局鼓励干部职工群众尽量在荒山荒地或退耕还林地上营造,严禁在郁闭度大于0.2以上的有林地内营造。严格履行由营造者提出申请,各基层单位提供适合造林地块统一报营林公司,由林调队专业营林调查队进行调查,经营林部门审核,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进行生产的工作程序。

  3.4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把非公有制造林质量管理与国有造林同等对待,由林业局检查和验收,统一进行管理。造林质量不合格的同样要求进行整改和处罚,使非公有制造林质量明显的提高。做好对非公有制造林进行幼林抚育和“两率”调查,为造林户合理安排补植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从而保证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避免因技术原因而导致的人、财、物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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