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人们对身体健康状况越来越重视, 这就使得医患之间的关系变得尤为重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是符合事物规律的, 是顺应社会发展需求的, 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之要求。本文通过结合实际, 寻求解决我国医患关系的策略与方法, 积极尝试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供建议和参考。
关键词:和谐; 医患关系; 诚信; 监管;
正确解决医患关系紧张问题,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它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 社会主义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更关系到国民健康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 人们对健康与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 因此, 必须要以辩证的眼光、发展的眼光, 结合客观实际, 有的放矢的解决医患关系问题, 创新思维观念, 寻求解决对策。
1 发挥政府职能部门调控作用, 实现医患关系标本兼治
1.1 秉持以人为本思想, 加大对患者人文关怀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 医学的概念早已不只体现在科学上, 更体现在人文关怀上, 所以, 在医疗卫生行业, 我们要明确以人为本的核心观念, 借助“生物—心理—社会”这一医学途径, 牢固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把患者看做具备权利的个体, 而并非只是生病的客体。
1.2 推出“三调解一保险”组合拳
要创新工作思路, 通过医院内部投诉化解一部分, 第三方人民调解调解一部分, 司法处理一部分的形式, 建立第三方妥善化解调处机制, 从源头上减少医疗纠纷, 通过提升医疗技术能力, 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注重人文关怀和服务, 加强医患沟通。在医疗服务过程中, 尽早预防和尽量减少纠纷的产生。
1.3 继续深化“平安医院”建设
果断处置、严厉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创造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把平安医院建设纳入到平安中国建设中, 与国家十二个部门形成合力, 借助平安医院与十二个部门联动机制, 使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得以协作落地。
2 加强理论知识学习与培训, 着力提高医生人文素质
2.1 加大医生的教育培训力度
要解放思想, 开拓思维, 积极探索“引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模式, 对广大医务工作者展开深入教育, 让人性思想深深埋在他们内心里, 主动地把人文思想用在具体的医疗实践中, 为融洽和谐的医患关系穿针引线。教育医生在进行医疗服务的时候, 医方要切身注意对患方进行帮助, 力争进行人性化、自觉化、主动性的服务。要尊重、关心、体谅病人, 医生向患者提供技术治疗、患者向医生提供生理及心理的体验, 在这个过程中医生应该给予患者满腔的爱和充足的精神慰藉, 消除对经济效益的追求, 为诊疗服务注入博大的人文关怀, 这既为众多病人的利益期盼, 也彰显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夙愿。
2.2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要在医疗卫生行业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时代精神, 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 营造健康向上、诚实守信的行业新风气, 传递医患正能量;要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诚信意识, 增强医务人员的诚信情感、信念和意志, 要在行业内倡导诚信实践。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做到诚实守信, 一切医疗行为均以患者利益为出发点, 竭尽自己所能守护患者健康, 这是现代医疗行业行规。要想真正树立诚实守信意识, 领导要带头, 医务人员要自觉。在诊疗过程中, 患方也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约束自身行为, 一方面加强对医学知识的学习, 加深对疾病、对医院、对药品、对医疗服务价格的了解等, 多渠道、多方面获得诊疗信息, 要学会尊重科学、实事求是;另一方面加强与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要给予医务人员充分的信任, 积极配合医务人员进行诊治, 要真正关心、理解、信任医务人员, 不能单纯地把医患双方的责任单方面地推向医方, 患方也同样要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做出努力。
2.3 加强医疗机构间的合作与交流
要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取长补短, 开拓视野。特别是要加大与优秀机构之间的互助共创, 也可以加大与国外优秀医疗机构的合作。比如, 北京中日友好医院, 充分吸收日本医疗中的优秀医生带来的好的治疗方法以及关于医患关系的一些好的做法, 打开视角, 解放思想, 开拓创新, 推进医疗工作国际化。只有各界共同行动起来, 弘扬诚实守信的精神, 才能建设诚信的医疗环境。
3 牢固树立医生服务理念, 严肃处理医生违背医德事件
3.1 坚决抵制虚假、欺诈行为
医疗机构要做到对丧失医德、追逐利益、伤天害理的事件和医务人员, 绝不包庇、姑息, 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给人民群众一个公道;对于无理取闹、采取不正当理由或不正当方式的“医闹”行为, 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 为医务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3.2 持续抓好抓实整肃行风行动
医生是道德的化身, 医者仁心, 医生的形象重于生命、贵于金钱。要持续抓好抓实整肃行风行动, 在形成震慑之势的同时, 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要毫不手软地狠抓“红包、回扣”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坚决惩治害群之马。
3.3 坚决遏制医药购销商业贿赂
要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行为, 进一步改善医疗质量和服务态度。从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探索, 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3.4 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
认真做好行风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健全患者满意度“第三方”调查评价机制, 促进行风建设, 依法依规治理常态化、长效化。
4 培养医患沟通能力, 探索医患沟通平台和机制建设
4.1 加强医方与患者家属的沟通
患病就诊, 知道病情是起码的要求, 医务人员对患者及家属有告之病情的义务, 在告之真实病情后, 更能赢得患者的配合或家属的支持, 使治疗取得更好的效果。医生对在用药、检查、改变治疗方案等可能发生的情况, 都要根据不同的对象进行有选择的告之, 这样既尊重了患者, 又拉近了关系, 也可避免可能发生的矛盾。
4.2 加强医方与患者本人的沟通
在医疗服务工作中, 医务人员加强与患者沟通交流, 时时体现对患者的细心、耐心、关心和爱心, 处处体现对患者的人性化服务, 是医疗服务的必然趋势。
4.3 要积极搭建医患沟通平台
赋予医患双方平等的话语权, 让双方都有同等的机会来阐述自己的观点, 增进医患间的尊重与理解。要树立先进典型, 把握舆论导向。
5 借助媒体桥梁, 主动传递和谐医患关系正能量
5.1 注重舆论导向
媒体是正义的代言, 要提高医疗新闻报道质量和内涵, 把医疗费用高、就医难等问题进行深刻分析, 及时将国家当前实施的一系列政策传递出去。媒体要深层次的报道医患之间的相互包容和理解, 有助于增加医患双方的互信, 要做真理和正义的代言人, 要传播正能量, 树立正确的报道观。
5.2 坚持正确、积极的舆论导向
树立医疗卫生行业中不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典型, 着重塑造医生正面形象, 多宣传医患正能量, 让患者感受到医生救死扶伤的神圣职业精神, 也增强医生的职业成就感。
5.3 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让社会公众了解和理解病人角色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了解医疗利益和风险的并存性, 了解法律在维护医患双方权益方面的公正性。
6 健全完善法治体系建设, 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保驾护航
6.1 完善医疗纠纷三方调节和三方赔付机制
加大医疗纠纷的调处疏通渠道, 同时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通过优质资源纵向流动, 优质资源下沉, 建立基层首诊, 分级诊疗, 双项转诊机制, 逐步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的问题, 提高人们群众获得感。
6.2 完善大病保障和特殊人群医疗救治机制
通过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使得人民群众在看病就医过程当中增加满意度, 提高获得感。
6.3 建立健全风险机制
建立无过错医疗风险国家赔偿制度;建立无过错医疗风险补偿立法机制;建立无过错医疗风险救助补偿方法。使医患双方感觉到法律的公平公正。
6.4 建立医疗差错医疗事故保险机制
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也是一种法制智慧的体现, 要大力推进医师业的责任保险制度, 这是国内外已经证明的医患关系解决方式的基础之路。
6.5 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维权渠道
针对医疗纠纷暴力化倾向, 司法机关应该明确认识到医疗环境和医疗秩序是公共秩序, 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医院是一个救死扶伤的场所, 一旦受到医疗纠纷当事人的干扰甚至是有意破坏, 不仅是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职业权利的侵犯, 也是对其他病人就医权利的侵犯。一方面, 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维权的渠道, 为患者提供足够的平台去申诉、控诉、投诉, 医院也要立即对患者投诉及时受理, 尽快给予答复, 要有医院纠纷事件跟踪机制, 为健康负责;另一方面, 必要时公安部门应该加强对其的介入, 依法制止处罚那些对医务工作者实施侮辱及人身伤害、破坏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 必要时可以在一些大医院设立警务室, 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秩序。
7 因地制宜, 建立健全医疗信息公开机制
7.1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信息公开前, 应当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若出现不按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或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 欺骗服务对象, 或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等情况, 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7.2 签署知情同意书
签署知情同意书有利于减少医患纠纷, 强化知情同意工作, 履行告之义务, 是医护人员进行自我保护、对患者权益保护、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有力保证。
7.3 建立患者投诉举报平台
为方便患者举报投诉, 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投诉监督电话、投诉电子邮箱, 并在各诊区、住院部设立意见投诉箱及意见薄。患者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认可, 可通过口头、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 提出意见和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8 加大对医疗卫生行业的投入和监管力度
8.1 医疗机构职能要积极向服务型转变
人的全面发展必须以人民群众的健康为前提, 然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也是医疗机构应尽的义务。医疗机构要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而不断向服务型医疗转变。
8.2 要加大对医疗卫生行业的投入力度
政府要加大对医疗卫生行业的投入, 削弱医疗机构与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商等社会经济组织之间的利益关联, 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为医院提供适当的支持与投入, 从根本上破除医疗机构因为财政支持力度不足而出现的以药养医的尴尬局面。
8.3 要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评价体系, 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民众参与的监管制度, 杜绝医疗特权, 把广大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让政府对公共医疗行业的投入不再成为只有某些人才能享有的特权, 而是任何民众, 不论年龄、性别、阶层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 从而确保医疗机构的公益性, 彻底转变“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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