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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差异及其监管思路(2)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2-11 共12050字

  基于此,私密是技术的一大属性,而专利就是用来保护技术的私密不受侵犯的利器。技术可以直接提高生产力进而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而科学则不然,它若想推动经济发展,必须通过技术来进行转化。④ 技术与科学并不等同,比如 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基因对于生物体性状调节机制的发现、限制性核酸内切酶的发现、质粒的发现,都不等同于转基因技术的出现,更不等同于转基因产品的上市。但是科学却能引领技术的发展,比如在第二次工业革命时,作为主导技术的电气和无线电技术,催生了电灯、汽船、电话、汽车、电报以及输电网等新型传输技术等等一系列现实的产品,而这些技术都依赖于电磁感应现象和电磁学的确立。再比如,在表观遗传学方面的突破,催生了以表观遗传修饰为核心技术的第二代转基因技术的出现,第二代转基因技术不需要直接地改变生物体基因,只需要在基因表达过程中予以干涉,如此基因改良技术将使得转基因作物性状的产生更加精确、迅速、高效。⑤ 这种转基因技术对于基因改变较小,同时也可以避免现存转基因技术伦理上的争议。现代社会,科学的进步是技术突破的前提和先导,只有科学上取得重大突破,再加以智慧的应用,技术才能水到渠成。

  科学技术进步的必要条件就是学术自由。某一权威的学术机构认为,学术自由应该体现在“学者有权探究知识,不管探索可能导向哪里,但同时又有责任完全地、准确地报告其研究成果”.⑥ 推动学术进步的主体一定是专心于它的专家学者们。学术自由,可以让学者感到社会的尊重珍惜,有了这些专心致力于高深学问而宁可默默无闻的专家和教授们,那些看上去冷门实际上却有可能推动整个人类进步的科学才不会消失殆尽,科学研究者不着眼于现在的得与失,而是为未来的突破创造可能性。投身科研本身就需要极大的热情,专注科研需要极大的定力,在别人纷纷 “往上爬”的时候踽踽独行,在成果看不到应用希望的时候愿意默默去坐冷板凳。假如这样的人我们的社会不珍惜,不给他们自由的保障,那谁来推动我们的未来? 以 3D 打印技术为例,它被称为 “上上个世纪的思想,上个世纪的技术,这个世纪的市场”.⑦ 科学是技术的铺路者,学术自由是保障铺路者的 “安全帽”.建立保障学术自由的良性机制与制度,切实让学术自由成为一种实践规范,⑧ 只有这样才能提升学者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激发学者的思维和探索活力,从而推动科学的不断进步提高,加快知识创新和人才培养的进程。

  技术与产品之间也是类似关系。产品是生产出来的物品,技术是产品的先决条件。但是产品与科学技术最大的不同,就是自由度的区别,产品中包含了太多社会价值和人文因素,它的风险的直接承担者是消费者,而大多数消费者并不具有直接辨别产品安全性的能力,对于产品风险并没有抵抗能力,因此产品相对于技术并没有那么大的自由度,它必须对消费者,对整个社会负责任,产品是技术的结晶,不是技术的附庸,产品必须是被检验过的技术,是能够完全造福人类的技术的推广。真正好的产品,不仅需要核心技术作为支撑,更需要经过严格的检测与把关。
  
  ( 三) 监管产品而不是技术

  由前文的论述可知,科学、技术、产品 3 者虽然一脉相承,但是却在人类社会中扮演着迥异的角色,科学是探路者,技术是中转站,产品是最终目的。科学和技术的创新与研发存在的风险是微乎其微的,科学技术转化为产品,风险的范围就会由科学家及至普通民众,才有可能引发大规模破坏性的后果,这才是政府作为社会理性代表监管的关键所在。

  以对于转基因监管最为严格的欧盟为例。欧盟的转基因管理实行的是 “以技术为基础”( technology-based) 的管理模式,主要包括审批制度、标识制度、可追溯制度和共生管理等。① 欧盟对于转基因实验的审批也很严格,即使是实验性质的种植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欧盟1998 年曾经停止过 15 个成员国的转基因食品的经营,1999 年又曾经暂停过转基因植物的种植。

  这些对于技术的限制导致了欧盟成员国转基因技术的研发障碍,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欧盟现今技术上远远落后于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为了保护自身农业免受冲击,欧盟采取了对于转基因极为严格的市场准入措施,即便是已经在欧盟境内获得销售许可的转基因产品,也允许欧盟的各个成员国在一定的情况下,实行临时限制或禁止其在境内销售的办法。② 这导致了国外某些公司和政府的强烈不满,2003 年,被称为 “转基因贸易问题第一案”的美国、加拿大、阿根廷 3 国与欧盟的贸易纠纷就是技术强国向技术弱国强推产品的一个典型例子。欧盟对于转基因的限制措施使得以上 3 国尤其是美国转基因产品出口受到重挫,这 3 个国家均向 WTO 提出申诉,认为欧盟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自由贸易原则,最终,2006年 11 月,专家小组做出了考察报告,认定欧盟对美国、加拿大和阿根廷 3 国对其出口的转基因产品所实行的禁止或限制销售措施违反了依据《卫生和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 简称 SPS 协议)下其应当承担的条约义务,构成了对美国、加拿大和阿根廷等起诉方利益的损害,并要求其予以纠正。③由此可见,在现有国际秩序下,如果没有自己的转基因技术,国外的转基因产品强势入侵是不可避免的,转基因不一定安全,但是别人的转基因产品一定比自己的转基因产品更不安全,因为可能涉及国家粮食安全命脉,决不可拱手让人。所以,技术上的研发不能放松,毕竟转基因推广是大势所趋,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也得到了很多权威的认可。退一步讲,转基因即使是不安全的,但其也会是现代生物技术的开端,会引领更好的技术出现。我们要相信,谁引领了技术进步,谁就引领了 “绿色革命”,谁就在未来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对于技术的监管只会阻塞技术的突破,限制解决现有问题的新技术的出现。相比来讲,对于产品的监管可行也可控得多。

  我们对于产品的严格监管,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第一,加强对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审核,以大学、科研所为依托,建立更加专业的转基因检测机构。对于检测机构要建立更加严格的准入制度,对于机构与人员、质量体系、仪器设备等多方面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④ 保证测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建立能够专业、独立对现有检测技术进行改进的兼具科研的双重检测机构。

  第二,对于转基因产品涉及的专利问题也要予以审查。基因专利本身在法律上也一直是一个待讨论的话题。美国 Myriad 公司确定了人体 BRCA基因 ( 乳腺癌易感基因,具有这种基因的人会较容易患上乳腺癌) 的位置,并将其从染色体中分离、测序,随后,Myriad 公司对 BRCA 基因及诊断测试方法提出专利申请,并最终获得授权。这项专利的获得,使得 BRCA 基因被该公司垄断和 “独自享有”,其他人和其他机构不得侵权。⑤ 而该公司可以趁机抬高这项服务的价格,原本提供这项服务的机构---宾夕法尼亚大学和耶鲁大学则不得再提供该基因的诊断测试服务。

  这一案例引起了美国社会乃至全世界对于基因专利的一场大讨论,如果对于基因申请专利,那么是不是以后针对此基因的产品都要向该公司缴纳专利使用费。后来一部分患者将 Myriad 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定专利无效,但是 Myriad 公司1按照基因专利法规来讲,只要个人或机构能够分离、测序 DNA 并确定它在生物体内的功能,就能给基因申请专利。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早就开始了抢注发现的基因。而一旦获取了基因专利,一条基因可以开发出一系列产品,继而长期获得高额利润。① 基因专利的受害者当然是转基因产品的消费国,尤其是依赖于该类产品的国家。比如,因为美国孟山都公司的注册专利和基因抢注行为,使得印度的棉花厂商因生产含有该专利的转基因棉花而受到美国对其产品的抵制和限制,从而给印度的农民和商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② “物美价廉”的转基因产品上市尤其是转基因种子上市,可能造成的是整个社会观念和社会习惯的改变,是社会对于产品的依赖,如果人们离不开的产品的核心专利把握在别人手里,那么无疑我国的国家安全会受到极大威胁。

  现今一些大公司已经开始了 “基因抢注”.2001年,美国孟山都公司对于发现于中国的野生大豆的一段序列一口气提出了 64 项专利申请,这样有可能导致的后果是,中国育种专家或者农民很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侵犯了孟山都公司的专利权,进而面临高额赔偿。③ 所以上市的转基因产品必须要对其涉及的技术专利和基因专利予以审核,对于那些涉及国外专利的产品的上市要持谨慎态度。

  三、监管产品而不是技术的合理方法

  ( 一) 积极推动生物技术应用

  以转基因技术为核心的生物技术的应用是大势所趋,转基因的应用必将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21 世纪是生物的世纪。一方面来说,只有一项技术真正被应用,才能更好地促进这项技术的发展。无论是军事还是民用领域,生物技术的应用都会极大地推动生物科学的发展。以世界上最大的转基因巨头美国孟山都公司为例,该公司每年将其营业收入的 10%用于科技攻关和技术研发,直接瞄准当今和未来国际生物技术的最前沿,该公司每天仅仅用于科研的投入就达到了260 万美元,④ 令其他公司乃至其他国家都无法望其项背。可见生物技术的产业化会使受益者投入更多的资金进入到这个领域,从而真正推动这个领域的进步。市场这只 “看不见的手”,会自动将更多的人才和资金吸引到这个前途无限的领域,也有望迅速改变我国生物技术落后的现状。

  美国政府每年投入到生物技术和生物工程的费用达到几十亿美元,坐落在马里兰州的军事医学研究所,其实就是美国基因武器的研发中心。世界上已经有许多国家借助生物技术研发出了各种“生物武器”.⑤ 但是,生物技术具有研究和开发周期长、技术含量高、产品寿命周期长等特点,这由此决定了该产业是一个高风险、高投入、高收益、长周期的行业。⑥ 在项目的种子期、创业期、扩展期和成熟期,都需要大量的、持续的资金投入。仅靠政府投入难以满足其需要,更无法使其紧跟世界先进水平,也会导致其与市场的脱节。

  针对我国目前现状,国家应该尽快让一些“检定合格”的转基因产品走出实验室,让转基因技术真正造福于我国人民,促进我国生物科学的长足发展。在适度的监管环境下,通过推动技术密集型生物公司的成立和发展,进而推动生物技术的应用,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生物技术的应用,也会改变如今生物专业“冷门”的现状,《2014 年大学生就业报告》将生物工程专业列为 “红牌”警告的十大专业之一。⑦ 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我国生物技术应用不够造成的。应用不够导致人才的缺失,然后导致科学技术整个的停滞不前,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只有推动生物技术的应用,才能吸引到更多人才投身于生物科技的研发,形成 “科学-技术-产品-经济-人才-科学”的良性循环。

  生物技术的兴起和发展,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我们的强国梦。

  ( 二) 在转基因的应用过程中引入保险机制

  既然要推动生物公司的建设,那么就必须要开创生物公司全新的盈利模式和风险监管体系。

  转基因的应用实际上是一个 “试错”的过程,虽然以现在的知识和监管体系来讲,试错的风险并不高,但是试错的代价却是极其高昂的,它涉及千千万万人民的生命安全,不能有丝毫的马虎。所以要通过一些措施防控这种风险,其中一种合适的方法就是在生物技术的应用过程中引入保险制度,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由国家授权第三方权威机关对生物产品进行评估,一旦发现高风险产品则不允许上市,一些鉴定为 “安全”的产品则需要生物公司为其购买 “保险”,这些产品进入市场以后,如果出现像 “三鹿奶粉”那样重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则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这样做不仅仅是给生物技术公司创造了一种可行的盈利模式,更是给生物技术的应用提供了一条可能的道路,通过为转基因产品买保险的方式,防控风险,监督风险,体现的是科技应用过程中的人文关怀与社会理性。

  保险的范畴要涵盖转基因生物风险的各个方面,现今公认的转基因风险按照产品的风险,主要有食品安全方面的风险和生态安全方面的风险,所以针对转基因产品的保险应该分为 “食品安全”保险和 “生态安全”保险。如果已经上市的转基因产品出现了食用性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将由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产生了对于周围环境的破坏,或者造成生态圈的不良后果,也由保险公司理赔。这样一来,无论是食用还是种植,都没有了任何后顾之忧。

  保险所能起到的作用,不是让人们接受转基因食品,而是的的确确保障这种产品一旦出了问题,能够及时筹措资金,保障受害者的利益,尽最大可能挽回损失。现有转基因产品的风险并不高,全球迄今为止没有出现过一例因为食用转基因食品而出现严重后果的例子,也并没有哪项被科学界权威认可的动物性实验验证了这一结论,所以转基因产品的保险并不会增加多少生物公司的成本,政府也可以对生物公司的这部分成本进行补贴,以提高转基因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结 语

  从前文论述中可以知道,自转基因技术诞生伊始,美国就已经获得了转基因技术上的极大优势,这种优势一直持续到现在,美国一直凭借着这种优势想要在未来的技术革命中继续保持领导地位,向别国推广自己的转基因产品,并利用严密的专利封锁措施使得转基因技术 “为己所用”,这种情况不仅对我国粮食安全产生了极大威胁,尤其是如果在我国转基因技术尚未发展起来的情况下,中国市场一旦被外国产品抢占,其后果不堪设想。转基因是现代生物技术的核心,是基因理论实际应用的一大突破,从当今来看,生物技术必将引导又一次的科技革命,所以,综合我国国情与世界科技发展趋势,我国都应该大力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技术尤其是转基因技术,一方面可以防止外来转基因产品和专利的 “组合”攻击,另一方面则为我国科技的快速崛起创造机遇。要想让科学技术快速发展,除了大量经费的投入和政策分配以外,还要有一个自由、宽松的环境,所以要尽量破除对于科学和技术的监管,让科技真正自由发展,也许某一个不经意的发现就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推动整个科学的进步,也许某一项技术的突破会为解决现有的难题提供一条可能可行的道路。而对于产品,我们则需要本着对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对未来生态负责任的态度,要严格转基因产品的准入制度,加快建设专业、权威的转基因风险评估机构,并将相关信息向公众公开,真正做到权威鉴定,透明监管。

  此外,针对转基因风险的确存在这一事实,我们应当认识到这是科学技术的不确定性导致的,随着科技的进步,科技和产品结合得越加紧密,这种现象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有可能越来越普遍。风险的存在和民众安全的渴求俨然成为了转基因应用的一大瓶颈。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在正确认识的基础上理性思考,通过社会舆论、政府调控等建立更加合理的风险防控机制。

  保险就是其中一种可行的方法,通过在转基因产品应用过程中引入保险,可以在某些重大安全问题出现的时候及时反应,把损失降到最小。而分类保险,则将转基因的风险细化为 “生态风险”和 “食品安全风险”分别评价和管理,有助于我们对于风险的监控。

  只有一项技术真正走向应用,强大的经济效益才会强力推动技术的进步,这项技术也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价值。我们要积极推动转基因的应用,这不仅会让我国的转基因技术取得长足发展,有利于建立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也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但是同时我们也要正确认识到其风险,并予以严格的监控,通过保险保证其在应用中的安全性,才能让转基因技术真正造福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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