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是糖尿病患者最常见的并发症,是一种复杂的进展性的眼底病变,到目前为止,激光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是争取保持一定视力的主要治疗[1].现将 134 例(264 眼)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激光治疗的临床情况作回顾性分析,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 2014 年在我院行视网膜激光治疗且复查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患者 134 例(264 眼),其中男 64 例(126 眼),女 70 例(138 眼),年龄 25 岁 ~82 岁,平均年龄 54.6 岁;糖尿病病程:最短发现 1 d,最长 25 年;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分期:Ⅲ期 138 眼,增殖前期 58 眼,Ⅳ期 49 眼,Ⅴ期 19 眼;激光治疗情况:全视网膜光凝 127 眼,次全视网膜光凝 34 眼,局部视网膜光凝 103 眼。
1.2 术前准备 每例患者均行视力、眼压、裂隙灯、散瞳直接眼底镜、眼底彩照及荧光素眼底血管造影(FFA)检查,部分患者行黄斑区相干光断层扫描(OCT)检查。所有患者术前均签署激光治疗知情同意书,并在血糖控制达标、全身情况平稳下行视网膜激光治疗。
1.3 治疗方法 ①设备及激光治疗次数:激光采用科医人多波长氪激光机,糖尿病视网膜病变Ⅲ期的患者根据病情行1~3 次激光治疗,增殖前期和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患者分 4 次行全视网膜光凝术,每次间隔 5 d~7 d.②光凝参数:曝光时间:0.2 s~0.3 s,黄斑区曝光时间选择 0.2 s,周边视网膜光凝选择 0.2s~0.3s.光斑直径:200~500μm,后极部选行 200μm直径光斑,血管弓以外及周边视网膜选择 300μm~500 μm 直径光斑。能量:90~360 mW,光斑反应:Ⅱ~Ⅲ级,后极部用低能量,达Ⅱ级光斑反应,血管弓以外及周边视网膜达Ⅲ级光斑反应。波长:后极部均选择黄光,血管弓以外一般选择绿光,屈光间质浑浊患者选择红光。点数:研究病例局部视网膜光凝点数最少 268,行全视网膜光凝,每次激光治疗点数 500 左右,总共点数 2 000~2 500,每个光斑之间间隔 1 个光斑大小距离[2].③光凝范围及方法:局部视网膜激光治疗,根据病变所在,行区域性治疗。全视网膜光凝范围:自视乳头上下 1~1.5 DD 外,视乳头鼻侧 1~2 DD 外,以及黄斑颞侧 1~2 DD 外,至周边达赤道或以远为全视网膜光凝的范围。全视网膜光凝首先行黄斑环形光凝及视盘周围光凝,以后分 3 次光凝下方、颞上、鼻上。增殖期患者,首次治疗时对新生血管进行间隔半个光斑的侧重治疗,并行黄斑环形光凝及视盘周围光凝,第 2 次光凝下方视网膜,之后是颞上、鼻上。
2 结果
2.1 视力 视力疗效评判标准:视力 0.1 以上者,视力上升 2 行为上升,下降 2 行为下降;视力小于 0.1 者,以上升 0.02为上升,下降 0.02 为下降[3].研究病例中,视力保持不变 205 眼(77.7%),视力上升 23 眼(8.7%),视力下降 36 眼(13.6%)。
2.2 黄斑水肿 激光治疗前后黄斑水肿变化,应用海德堡 Spectralis OCT 对治疗前后进行线对线的对照,黄斑区神经上皮层厚度变化 20 μm 以上或视网膜水肿高度、液性暗腔等病变发生明显改变,视为黄斑水肿变化。未行 OCT 检查的依据FFA 及眼底彩照,观察黄斑水肿变化。黄斑水肿无明显变化169 眼(64.0%),黄斑水肿发展 79 眼(29.9%),黄斑水肿好转 16 眼(6.1%)。
2.3 病变消退 行激光治疗后,一般要求患者术后 1 个月复查眼底,3 个月复查 FFA 和 OCT,研究病例术后首次复查时间:最早 1 个月,最迟 1 年,平均 7.4 个月。病变消退满意,不需要补充激光治疗的 150 眼(56.8%),病变未完全消退,需补充激光治疗的 91 眼(34.5%),病变明显发展 23 眼(8.7%)。
2.4 其他 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激光治疗后发生玻璃体积血 6 眼(2.3%),神经上皮脱离 9 眼(3.4%),缺血性视盘病变 5 眼(1.9%)。
3 讨论
视网膜激光治疗是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有效手段,但其在发挥治疗作用的同时,也对视网膜的正常结构和功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如果治疗不当,反而会适得其反,发生一些并发症,或导致病变发展,视力进一步下降。这就要求我们要把握好激光治疗的适应证,掌握激光治疗技巧,定期随诊,及时处理并发症。
研究病例显示:多数患者行激光治疗后视力保持不变,病变消退满意,且无明显并发症发生,病情得以控制。34.5%的患者在首次激光治疗后复查,病变未完全消退,需补充激光治疗,多数为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患者,行全视网膜光凝后,仍残留新生血管和毛细血管无灌注区,给予激光补充、加强治疗。8.7%的患者在激光治疗后,病变发展,黄斑水肿加重,究其原因如下:①患者糖尿病病程较长,全身情况差,血糖控制不达标,合并糖尿病肾病、低蛋白血症等,激光术后黄斑水肿加重所致。②部分糖尿病视网膜病变Ⅲ期患者,激光治疗适应证把握不当,过早、过强干预治疗,术后病变反而发展。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激光治疗后 6 眼发生玻璃体积血,除新生血管自发出血的可能外,激光治疗时对新生血管不恰当的处理,也是导致玻璃体积血的一个原因。9 眼激光术后发生神经上皮脱离,多为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发展,黄斑水肿加重合并神经上皮脱离。多数在球后注射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或玻璃体腔注射曲安奈德(TA),或玻璃体腔注射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药物后消退。缺血性视盘病变为糖尿病的又一常见眼底并发症,是由于高血糖引起的血管改变而导致的并发症,对于激光术后发生的缺血性视盘病变,除正常发生概率外,激光治疗是否为其诱因也不能完全排除。
从本文资料显示结果及我们平时激光治疗工作中,我们有以下体会:①严格遵守激光操作规程,养成每次激光操作前检查、调整激光参数的习惯,防止错误使用激光参数而导致不必要的并发症发生,避免犯低级错误。②注重曝光时间的运用,延长 0.1 s 的曝光时间比一味增加能量能更好地提高光斑反应。③对于视网膜新生血管的处理,很多文献、术者指出禁忌直接对新生血管进行光凝,我们在治疗中对新生血管进行了间隔半个光斑直径的侧重治疗,术后行 FFA 复查时,新生血管处光斑略密集,有利于新生血管消退。查阅相关书籍,有术者主张对新生血管进行包绕处理[1],避免对新生血管进行过强的激光治疗[4],而不是绝对地回避。而对于已经行过全视网膜光凝的患者,残留的视网膜新生血管可以在周围及其视网膜血管本身进行光凝,我们较认同该观点。④对于非增生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患者,若不合并黄斑水肿,黄斑区无明显渗出,不要过早进行激光干预治疗,以免加速病变发展。2014 年《我国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临床诊疗指南》也明确指出:对于非增生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根据视网膜病变的程度以及是否合并黄斑水肿决定是否行激光治疗。对于未合并黄斑水肿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不建议行全视网膜光凝术,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早期治疗研究(ETDRS)研究结果显示,进行早期 PRP 比推迟光凝治疗者更容易进展到中度视力下降[5].⑤对于增生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激光术后新生血管长期难消退者,不要过度激光治疗,可借助抗VEGF 药物玻璃体腔注射,促进新生血管消退,但若视网膜存在大面积毛细血管无灌注区,慎用抗 VEGF 药物,以免加重视网膜缺血。⑥对于视网膜水肿、渗漏较重的患者,激光术前玻璃体腔注射抗 VEGF,先消除视网膜水肿,有利于激光更好地起效。⑦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患者,有时黄斑区结构杂乱,要准确判断黄斑中心凹位置,严格把握黄斑区格栅光凝的适应证和参数。因为数年后激光斑会扩大数倍,或许格栅光凝后近期无明显视力受损,但多年后光斑扩大,影响至黄斑中心凹,进而导致视力严重受损。⑧合并白内障激光治疗时,注意调整三面镜角度,避开浑浊的晶状体,不要一味增加能量,当光斑指示在视网膜上最清晰时,光斑反应最好。当从屈光间质浑浊处移至屈光间质清晰处视网膜时,要注意及时降低能量,以免引起过强光斑反应。⑨人工晶状体对激光有更高的通透率和更低的散射,加之屈光间质清晰度提高,行激光治疗时能量应适当降低,避免过度光凝,减少不良反应发生。尤其行周边光凝时,应调至较小功率,以免产生出血或其他并发症[6].
总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是糖尿病患者最常见的并发症,其发生和发展与糖尿病病程、血糖水平、血压、血脂等诸多因素有关,而激光治疗是把“双刃剑”,我们要利用好这支武器,扬长避短,更好地发挥出它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筱荣,黎晓新,惠延年。糖尿病眼病[M].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133-149.
[2] 张福燕,李志敏,李建阳,等。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光凝术的并发症与处理[J].中国实用眼科杂志,2009,27(9):993-995.
[3] 杨继红,张海宁,吴子旭,等。视网膜静脉阻塞的临床治疗及疗效分析[J].中国实用眼科杂志,2008,26(12):1316-1319.
[4] 张惠蓉。眼底病激光治疗[M].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48-64.
[5]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眼底病学组。我国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临床诊疗指南(2014 年)[J].中华眼科杂志,2014,50(11):851-865.
[6] 周宏峰,郝毅。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后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激光治疗[J].中国实用眼科杂志,2007,25(8):906-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