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信息有效时限包括:(1)自主评价信息不设时限。(2)良好信用信息公布期限为 3 年,以证明文件上载明的日期为起始时间,如证明文件上无明确日期,以公布时间作为起始时间。(3)不良信用信息中的提示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 6 个月,警示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 12 个月。在信用信息公布期限届满后,系统自动生成信用档案。
信用信息维护管理包括:(1)自主评价信息市场主体填报后自行公布、更新和维护。(2)良好信用信息经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公布。(3)不良信用信息由信用信息管理部门归集整理,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公布。已公布的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需要变更或撤消的,由该信息原提供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信用信息管理部门完成。
三、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标准
为构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配套制定了《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量化标准。该指标体系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定实行百分制,内容分为 8 个方面,共细化出 23 个观测点。
1、资质资格。设置企业资质情况、人员情况、体系认证 3 个观测点,权重占 15%.企业资质管理是对从事建筑活动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业务能力等进行量化评审,以确认其承接项目的范围,发放相应的资质证书的一种制度。根据企业资质等级设置不同的分数,资质等级越高得分越高。注册建造师是企业构成的基础,是企业实力的具体体现。按照资质要求的注册人员数量要求,量化考核注册人员数量是极为有效的手段之一。管理体系认证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等。
2、经营情况。设置建筑业产值、中标比例和中标规模 3 个观测点,权重占 15%.建筑企业产值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经济活动有效成果的综合反映,一般代表一个企业的经营情况,也是衡量一个企业经济状况的重要指标。建筑业产值与建筑企业资质挂钩,与企业资质情况呈正相关性。在一定时期内的企业比例(企业年度所有中标项目中标额总和与年度建筑业产值的比值)和中标规模(中标额),可以直接衡量一个企业在此段时间内的收入情况。因此通过一定时期内的建筑业产值、中标比例和中标规模的累加计算,可以得13、奖惩记录。设置企业获奖情况、不良信息 2个观测点,权重占 20%.在建筑市场没有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之前,行业内、地域内对于企业的奖优罚劣都有各自的规定。在奖励方面比如有全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省部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省部级建设工程优秀奖和各地方的工程奖项等。在惩罚方面有行业主管部门的通报、警告、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等。对于企业的奖励和惩罚是不同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而设置的,通过而将奖惩结果按照类别和范围设置分数并且累计计算。
4、市场行为。设置项目部人员管理、分包管理、合同管理 3 个观测点,权重占 10%.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检员等项目管理人员是工程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直接承担着项目的顺利实施。分包管理包括建设过程中是否出现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情况。合同管理包括总承包单位与甲方、分包方是否签订合同、合同备案及合同执行情况。
5、质量行为。设置材料检测、分包项目监控、实物质量 3 个观测点,权重占 10%.由于建筑产品的生产周期长、使用时间久、投入大、固定性等特点,建筑市场比其他市场更加看重企业对于质量的管理和控制。借助各项已经确立的管理体系指标数值,对其进行累加,可以宏观的把握企业本身对于质量管理的控制程度和成熟度。保障进入工程项目的材料优质合格是项目承担单位的责任,也是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将检查材料进场复检记录纳入质量行为管理是一重要举措,也是工程质量的根本保证。分包项目监控主要检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商的管理记录,以便完善总包对分包的管理。实物质量主要是施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分为合格、整改、停工整改和未检查等四个方面。
6、安全行为。设置安全制度与实施情况、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措施及危险源管理 3 个观测点,权重占 10%.安全生产是为预防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形成良好劳动环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安全制度与实施情况主要包括项目部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及记录情况、现场是否按制度执行等。安全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抽查焊接、起重、电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等。安全措施及危险源管理主要包括安全措施方案是否合理,施工现场脚手架、卸料平台、安全网、防护棚等防护用品使用是否符合方案规范的要求;施工现场的深沟、边坡、临空面、临水面边缘,登高作业,现场安保,用电,防火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7、文明施工行为。设置现场围挡、场区管理、环境及渣土管理 3 个观测点,权重占 10%.文明施工是施工管理以人为本,达到管理工作标准化、施工组织科学化、施工程序合理化的要求。现场围挡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围挡的高度、材料强度及美观性,围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场区管理主要包括项目部场区布置方案是否合理、符合规范要求,现场是否按图布局等。环境及渣土管理主要包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粉尘、噪音、场区周边清洁度的控制;办理渣土装运备案的情况等。
8、劳务用工行为。设置农民工业校、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执行情况 3 个观测点,权重占 10%.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建筑企业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农民工业校是指对本企业农民工的再教育按要求而设立的业校达标情况。农民工实名制主要包括企业每月上传农民工实名制信息情况。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每月对农民工工资月结算执行情况。
四、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为加快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在行政主管部门推动下,进一步完善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相继出台了《天津市行政机关归集和使用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天津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天津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归集标准》、《天津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归集标准》、《天津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信用信息标准》、《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等,制定了同类工程业绩使用分类标准和资信标准使用的实施细则,建立了天津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同时,通过落实《招投标违规曝光办法》,实施市场黑名单制度,建立和推行了奖优罚劣制度,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营造诚信受益、失信受损的市场环境打下了良好基础。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的诚信意识,结合天津市建筑市场实际情况,于 2010 年开始建立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该体系建立的目的是通过建立施工企业信用量化考核标准,形成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并通过对评价结果的运用,不断完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2014 年开始推行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将直接和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资信得分相对应。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主管部门。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受市建委的委托,具体负责企业信用评定的日常管理工作。市、区两级建设工程招标、合同、监察、质量、安全、劳务等建筑市场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协助市建交中心共同做好企业信用征信和评评定工作。天津市建筑行业协会协助信用信息主管部门做好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定等工作。参评企业包括在本市进行工商注册且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本市及中央驻津施工企业,以及评定周期内在天津市承揽过建设项目的外地进津企业。为加强对建筑市场的全面、动态信息化监管,这些企业全部纳入了信用评定范围。
信用评定依据主要包括对企业自身能力的信用评价和对其承担建设项目各类实施行为的信用评价。对企业能力的信用评价主要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中的相关数据;对项目各类实施行为的信用评价主要依据相关监管部门对企业在承担建设项目上的不良记录、市场行为、质量行为、安全行为、文明施工行为、劳务用工行为等检查记录。
信用等级标准按照企业信用评价得分汇总。信用等级分为 A、B、C、D 四级。其中,A 级企业为信用良好企业,表示企业完成合同履约的施工能力和管理能力较强,经营状况好,在工程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方面有良好表现。可以参加年度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A 级外地施工企业可申请年度进津备案;B 级企业为信用一般企业,表示企业具有合同履约的施工能力和管理能力,经营状况正常,在建筑市场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新进入本市建筑市场和无信用记录的施工企业为 B 级企业;C 级企业为信用欠佳企业,表示企业在施工能力、管理能力或合同履约方面存在欠缺,在建筑市场经营活动中有不良行为。各市场管理部门对 C 级企业承担的建设项目予以重点监管;D 级企业为信用不佳企业,表示企业在施工能力、管理能力、经营状况或合同履约方面存在问题,在建筑市场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列入黑名单。D 级企业属于市场准入限制范围。
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定的构建与运行,体现出建筑市场诚信建设多方共建、多维考量、多措并举的基本特点。
多方共建。该指标体系的构建基于企业自愿、政府推动和协会服务原则,将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和建筑业协会三方力量充分调动和运用起来。市建委作为信用评价的主管部门,针对本市建筑市场具体情况,制定了统一的信用评定办法和信用指标体系;市建交中心具体负责对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的统计、归集、评比和发布。施工企业遵循自觉自愿原则填报企业人员、经营和资产状况等基本信息,以此作为参评依据。市建筑业协会本着服务企业的基本精神,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信用评价宣传和推广工作。
多维考量。对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定指标和评价观测点的设计,既包括可以反映企业实力的资质、人员、资产、技术、经营状况等信息,又包括企业讲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履约等项目行为,力求对企业信用评定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多维考量。
多措并举。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定工作的具体操作,一是运用了传统的企业统计报表数据和各类奖惩得分记录;二是充分依托《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填报、统计、更新、公布与共享的一体化;三是将信用评定结果与市场准入和招投标活动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制度,促进“用信用争市场、以诚信定输赢”市场观念的形成。
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定的一个重要应用就是将施工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信用评定结果与市场准入和招投标活动挂钩,使企业资信得分与企业信用评价得分等比例对应,在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资信标评标办法和加减分标准和企业市场信用信息与投标挂钩制度。这一制度有利于促使并鼓励讲诚信、重管理的企业中标,引导企业注重标后管理,对于规范和净化招投标市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均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督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中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研究报告(2011)--“十二五”蓝图与新时期战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3]天津市建筑业与建筑市场管理年报(2010-2014 年),天津市建委建筑处
[4]王孟钧,建筑市场信用机制与制度建设[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5]中国建筑业协会,2011 中国建筑业年鉴,《中国建筑业年鉴》杂志有限公司,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