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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学前康复服务体系对内地发展的启示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1-09 共3497字

  香港学前康复服务体系比较完备,其发展路径和现状对内地学前特殊教育和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均有借鉴作用,本文旨在结合香港学前康复服务分析对内地发展的启示.

  一、统一特殊需要幼儿筛查标准,完善筛查制度

  香港对特殊需要幼儿的筛查包括两种,一种是在出生时及婴儿早期对所有婴儿的筛查,另一种是对有特殊需要幼儿的体能智力测试服务,标准统一.第一种筛查是对所有婴儿包括亲职教育、免疫接种和健康及发展监察.第二种是香港卫生署提供儿童体能智力测试服务.这个测试的服务对象是"12岁以下有发展障碍或行为问题的儿童,特别是那些有复杂问题,需要各科专家协助评估的儿童,包括发展迟缓、动作协调障碍、视障、脑麻痹、自闭症、语言发展迟缓、智力障碍、弱听、读写障碍、专注力失调/过度活跃症等."这个测试服务也涉及行为情绪问题,数学障碍及由于后天性脑损伤引起其他问题的儿童.

  在儿童体能智力测试中,有些幼儿是家长主动带去筛查,另一些则是在幼儿进入幼儿园后,幼儿教师根据经验建议家长带幼儿进行筛查.这两类筛检均为香港卫生署负责,筛查和评估标准统一,有权威性.通过这样的筛检,除非家长因个人原因不愿意带幼儿进行筛查,基本上有特殊需要的幼儿均能被有效地筛检出来,得到及时的早期干预.幼儿被筛查出有特殊需要后,其测试报告上的专业建议,以及后续专业社工的协助均能帮助家长选择最合适幼儿的学习和康复服务.内地幼儿在出生后会在医院进行全面检查,初步完成筛查,之后在社区医院按照月龄接种疫苗,同时接受发展性筛查.但对于发展迟缓等类型的幼儿没有统一的筛查标准,一部分幼儿进入幼儿园后,尽管幼儿教师发现幼儿有些与众不同,但也无能为力.这将延误幼儿早期的干预,可能错过最佳干预时期.因此,可以参照香港地区的筛查标准编制学前特殊需要儿童的筛查量表,建立专业的筛查评估团队,给幼儿提供合理的教育安置建议.建立特殊需要幼儿数据库和筛查转介制度,为特殊需要幼儿及家长提供政府认可的早期干预和康复服务机构,政府负责筛选并监管此类机构,以保证幼儿康复的专业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将每个机构可提供的学位在网上公布,家长可以根据机构服务类型选择适合幼儿的服务机构进行早期干预和教育.机构无权拒绝或筛选转介系统分配给的特殊需要幼儿,但幼儿家长可以选择机构.

  二、政府主导建立登记和转介系统

  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是香港为保障0~6岁有特殊需要幼儿获得最合适的转介和康复而提供的服务,这个转介系统由香港社会福利署负责.幼儿参加测试后,如报告有特殊需要,则相关社工会帮助特殊需要幼儿及家长申请进入"香港社会福利署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排位,等待进入不同类型的机构,即特殊幼儿中心、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兼收计划(融合幼儿园)和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等三类机构,接受学前康复服务.同时,专业社工会根据测试报告中的建议帮助家长进行咨询,协助家长选择最适合幼儿的机构类型进行排位.家长可以根据孩子的情况和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排队等候不同类型教育机构的空位,不同程度的幼儿会相应地得到香港政府提供的不同类型的经济资助.一名特殊需要幼儿只能申请一种类型的机构进行轮候排位.家长可根据区域、地区或中心类型的不同为儿童选择三个备选康复机构.同时,专业社工也会根据幼儿的评估结果和康复机构的轮候时长给予家长相关建议.如果家长中间调整候选机构,或已经轮候到但拒绝进入该机构,社工则会帮助家长修改或取消申请,取消后如需要再次申请则需要重新轮候.

  这个转介系统提供了公开公平的转介服务,帮助特殊需要的幼儿得到了适宜的学习和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体现了香港特殊教育中"平等"的重要理念.学前康复资源公正、有效的分配是影响学前特殊需要幼儿得到有效服务的重要保障.在内地也有类似的登记系统,但主要用于登记备案等,还不能作为特殊需要幼儿进行康复服务和教育安置的转介系统.对于这类幼儿,高效地利用现有优质康复和教育资源对他们的康复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对这类儿童的家庭也是一种资源的支持,体现了教育公平的理念.政府应该借鉴香港转介系统的经验,在现有资源系统上创设类似平台,帮助特殊需要幼儿及其家庭与相关优质教育资源机构搭建平台,相互信息对等,将优质康复教育资源送到特殊需要幼儿家庭,也要让有需要的特殊幼儿家庭有途径寻找到可用的优质康复教育资源.

  三、政府购买优质学前康复教育机构服务

  香港学前幼儿教育归属香港福利署负责,香港政府主要通过提供三种机构类型的服务对0~6岁特殊需要幼儿提供的学前康复服务.第一类是特殊幼儿中心.特殊幼儿中心是为2~6岁中度和重度以上的残障幼儿提供特别训练和照顾的教育机构.机构收费是政府限价的,政府也会给此类中心一定的经济资助.此类特殊幼儿中心只接受转介系统轮候的幼儿.第二类是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主要为初生至两岁的弱能儿童提供早期干预服务.2~6岁的特殊需要幼儿,若没有在同一时间内接受其他康复服务,也可接受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的服务,这类机构的服务对象为0~6岁的学前幼儿.政府也会给予此类机构相应的经济补贴.第三类是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兼收计划,也就是融合幼儿园.这类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2~6岁有任何一项发展障碍的儿童,包括:轻度弱智、轻度肢体伤残及没有严重行动问题、轻度或中度听觉受损、轻度或中度视觉受损.进入兼收计划幼儿园的幼儿也必须是中央转介系统中轮候的幼儿.兼收计划费用除了正常的学费以外,特殊需要幼儿不用额外交费.政府会为每个参与兼收计划的幼儿园配备特殊教育教师,比例约为6∶2,即6名特殊需要幼儿配备2名专职特殊幼儿教师.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辅助措施保障学前康复,比如暂托服务和"关爱基金项目"等.

  政府已经为内地的康复服务和特教服务给予了资金上的支持,但和特殊需要幼儿的教育康复费用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为了给这类幼儿更好的教育资源,政府可以整合现有教育资源,给不同类型和程度的特殊需要幼儿以不同类型的教育资源,以达到"适宜"教育的目的.购买现有社会康复服务和教育资源是帮助达成"适宜"教育的合适方式.政府可以先对现有社会机构进行评估,之后给予评估合格的社会机构经济资助.

  也就是要鼓励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倡导和资助普通幼儿园转型为融合幼儿园,并在师资和学费上提供资助和帮助.

  四、鼓励开办公立融合幼儿园,培养学前融合教育师资

  香港地区的兼收计划使轻度特殊需要幼儿可以进入普通幼儿园进行融合学习,这也是世界教育发展的趋势.内地部分大城市已经在普通幼儿园里进行了学前融合教育,但试点幼儿园数量有限.同时试点幼儿园可能为了满足普通幼儿的入园需求,有时不得不放弃接受特殊需要幼儿入园.而对特殊需要幼儿来说,学前融合教育对他们一生的成长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可以帮助他们缩小与普通幼儿的差距,并能让普通幼儿接纳特殊需要幼儿,双方双向互动,有利于社会大融合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而言,没有学前融合,即使小学进行随班就读,也可能因为普通学生和家长的不接纳而造成对特殊需要学生的二次伤害.因此,政府应鼓励公立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转型为融合幼儿园,并对现有私立融合幼儿园进行资金上和师资上的支持.当然缺乏有经验的学前融合教育师资也是制约普通幼儿园发展学前融合教育的瓶颈之一.内地应该从政策层面推进学前融合,鼓励更多幼儿园参与学前融合教育,提供相应政策、资金和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在师资培养方面,政府应鼓励高校前瞻性的培养学前融合教师.香港地区兼收计划幼儿园中,特教教师均有学前教育专业教育背景,既获得过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又同时接受过特殊教育相关培训,具有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有这样资质的教师是在幼儿园担任学前特殊教育教师的先决条件.香港对幼儿园的现有普教教师和特教教师也有系统的特殊教育在职培训.内地现有幼儿园教师几乎都具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但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制度还未推行.为满足学前融合教育教师的师资需求,现有高校应重视培养此类师资,并对现有幼儿园师资进行在职的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培训.师资是学前融合教育能否成功的重要保障,政府和高校应尝试探索新的培养模式,多元化的培养体系,培养出适合融合教育的幼儿园教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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