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几年, 人们对学前教育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所以学前教育的立法问题也就成为了人们的热门话题。在经济和科技快速发展的今天, 提高国家的软实力也是重中之重, 本文分析了我国当前学前教育的发展情况, 并且结合如今学前教育所存在的特点, 对学前教育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了探讨研究。本文也提及了学前教育立法的依据, 要本着以公平公正的教育为原则, 并且以终生教育为指导理念, 以我国现有的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为基础, 结合我国当前的发展情况, 结合我国现有的法规和地方条例的实施经验来制定学前教育法。
关键词:学前教育; 立法; 必要性;
自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的综合实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经济科技快速发展的同时, 教育行业也在发展,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改变, 在当今社会学前教育受到了很大的关注, 目前学前教育在发展的过程中, 会遇到一些问题, 所以要想学前教育得到有效的改善, 就要建立符合当今发展的学前教育法。建立学前教育法, 可以为学前教育事业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使学前教育有更全面的发展。学前教育立法可以更好的提供幼儿园建园标准, 保障幼儿和教师的权益, 有法律提供基础并严格实施并监督该法律可以更好的促进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
一、学前教育立法的必要性
(一) 由学前教育本身特点所决定
一般七岁以下的儿童的生长和发展速度是最快的, 同时处于该年龄段的儿童大脑学习新事物的能力较强, 可塑性高, 也是奠定人生基础的时间段, 学前教育的教育对象就是0—7岁的儿童。建立学前教育法可以更好的为学前教育开展良好的环境, 清除存在的潜在问题, 促进学前教育的更好发展。学前教育与其他阶段的教育存在较大差距的原因就是因为教育对象的不同, 学前教育的教育对象具有特殊性。首先, 教育对象年龄段较低, 各个方面还在发育过程中, 所以智力、能力不足, 需要培养和开发。其次就是学前儿童的学位意识不足够, 虽然他们与成年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他们没有能够承担的能力, 属于无民事行为的公民, 他们不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学前教育的复杂性就在于它不仅肩负着教育儿童的责任, 还要能够承担保护儿童和肩负家长服务的任务, 由于学前教育的复杂性, 其中必然存在多种的问题与矛盾, 所以必须建立相关的法律为其提供保障。
(二) 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需要
只有制定了相关法律, 才能做得到依法职教、依法行政。目前我国的学前教育存在着幼儿园的权利被忽视、幼儿教师的待遇、培训、医疗保障得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虽然对幼儿园的建立注册有规定的程序, 但在幼儿园转向和注销方面并没有严格的规定, 近几年幼儿园事故频发, 但是目前并没有合理的规范和处理程序, 同时对幼儿园所需经费的来源没有明确的规定, 这些问题都是我国现有的监狱法律和地方条例的不完善所造成的问题和影响, 这些问题都会对学前教育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建立合理的学前教育法, 可以让学前教育有更好的法律保障, 有了正规的法律轨道, 可以提高学前教育的地位和保证, 明确政府的责任, 以更新的标准来引导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同时有也明确了教育部门和教育人员所承担的事物和责任。有关的法律法规得到了完善和更新, 可以更好的做到有法可依。
(三) 顺应学前教育立法国际性趋势的需要
一个国家最不可缺少的就是教育, 教育可以提高整个国家的文化实力和整体素质, 从当今的国际情形中我们可以看出各国对学前的教育都十分重视, 所以建立完善健全的学前教育法是当今国际形势的走向。现在已经有一些国家已经建立起相应的学前教育法, 像美国、英国都在通过立法来促进教育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加强国际之间的交流合作, 并且更好的保证儿童的权益, 促进学前教育, 我国应该加快立法的步伐。同时, 我国还是《儿童权利公约》签约国之一, 所以更应该提高对儿童教育事业的关注度, 为各国学前教育的发展作贡献。
二、学前教育立法的主要依据
(一) 遵循教育立法的基本理念与价值取向
法律的制定、出台以及实施, 都需要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形来确定, 并且要符合当今的价值取向和观念。学前教育法律要想具有更好的指导理念和完善的法律体系, 就要根据科学的发展观念和正确的价值观来制定, 要遵循现在的教育理念, 立法要具有公平、公正的教育体制, 以及终身的教育理念。教育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就是坚持教育公平, 所说的教育公平就是指使社会中的每一个公民都享有接收教育的权利, 只有教育实现公平、公正, 才能更好的促进社会的公平。教育公平不仅包括小学教育、中学教育等, 更应该包括学前教育, 国家应该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做好监督作用, 促进教育的公平性。所以在学前教育立法时, 一定要依据最基本的教育公平原则, 为每一个人都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 接受教育是一个连续性的过程, 而学前教育作为众多教育的开始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并且学前教育是对儿童的启蒙教育, 对儿童今后的发展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 学前教育法的要建立在教育的性质的基础上, 体现学前教育的公平性与公益性, 并体现学前教育在众多教育的重要性。
(二) 以宪法和教育法律为直接依据
学前教育法的制定要以现在实行的法律为依据, 例如《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 都是学前教育法制定的法律参考和依据。宪法是我国法律制定的最先依据, 并且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与宪法产生冲突矛盾。因为《宪法》是我国的最高法律效率, 所以学前教育法的确立首先应以宪法为法律依据, 在确立过程中各项法律法规都不能与宪法产生矛盾。学前教育法要本着提高全国人民的文化知识水平的原则, 以《宪法》中的规定为基础, 体现《宪法》精神, 遵循法律条款来制定。
(三) 总结国内学前教育规章、地方性条例、法律实施经验
从《幼儿园管理条例》颁布之日起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二十年, 根据这二十年中的社会发展和教育变革, 法律也要随着形式改变。根据二十年中相关教育的法律的实施情况, 和法律的执行力度进行相应的分析, 并总结经验, 对《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和补充, 制定出适应现在社会的更加完善的法律规章制度。对于新的关于学前教育法律的出台, 已经成为人们的迫切希望和教育历史发展的必然。对于地方来说, 地方性的学前教育的立法工作可以作为全国性学前教育法律制定的垫脚石。像江苏、青岛、北京这些地方人大已经适应社会潮流, 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已经相继出台了关于学前教育的地方性法规。以北京为例:北京市为我们国家的首都, 各方面引领者全国各地的发展, 关于学前教育立法也早早出台了《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 根据这一条例明确了学前教育责任、学前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保障, 并在其中明确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地方相关法律的出台就是想要加快北京市学前教育的发展, 并为其提供法律保障, 从立法角度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问题。以此同时也可以起到为全国性学前教育立法做经验参考的效果。
总结本篇文章中所提到的, 加快学前教育立法已经是迫在眉睫了, 有了法律的保障就相当于为学前教育披上了一层保护网, 可以约束不良行为, 还能对犯罪行为进行一定的惩治。立法应该针对学前教育的根本问题, 例如:办园体制、财政投入、对幼儿教师的约束等, 从根本问题上进行解决才能制定出合理的高效的法律制度。建立一个以《宪法》、《教育法》为指导, 以《学前教育法》为核心的针对于学前教育的法律。
三、结语
在这个法治社会下, 法律实施是实现立法目的、发挥法律作用的前提。作为实行依法治国的中国的公民, 我们当然要时刻保持警醒, 增强法律意识, 从我们身边的事情做起, 当一个守法的公民。在学前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过程中, 我们要提高教学质量, 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以立法为用法的根本。保护祖国未来的花朵茁壮成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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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价学前班”警示加快学前教育立法[N].北京青年报, 201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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