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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源税演变对煤炭企业的影响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4-28 共2310字

  一、引言
  
  资源税在中国的改革进程,自从1994年财政体制的分税制改革而随之诞生了“资源税”,但随着经济日益高速发展和油气矿产等资源的大量使用,资源税所带来的财政收入增长幅度与资源的消耗增长并不匹配,而资源枯竭、环境污染、过度开采等等问题的涌现也在客观上加速了资源税改革的进程。在2010年6月率先在新疆实行资源税费改革,对天然气和原油由从量计征变为从价计征,资源税的改革步伐渐渐加快,并将改革推广到内蒙古、甘肃等12个省。可以肯定,在可以预见的几十年中针对资源税的改革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到煤炭,金属矿直至水资源上,而其中资源税的计征方式必然会根据经济发展和环境考虑的双重维度上进行调整。

  二、资源税演变及理论综述
  
  1.理论分析。假设企业的效用函数为利润,即企业的追求目标是利润最大化。

  L:企业利润 C:成本 T:纳税额 t:从价税率或从量税率 P:价格 Q:产量 k:回采率 B:与回采率有关技术水平则有如下:Max L=(1-t)*P*Q-C ①s.t. T=t*P*Q ②C=kQ+B(k) ③t=1-ak ④其中①式为企业的利润函数,②式表示纳税额是从价税率与销售额的乘积。③式表示成本为回采率与产量的乘积与技术成本的和,此处把固定成本纳入在B中的不变量,在此处假设B只与回采率有关的技术变化,并且B是k的增函数,意味着企业保持更高的回采率需要有更高的技术而花费更高的研发或者是改变设备带来的成本。④式表示从价税率改用浮动税率,与回采率成反比,其中a为调整系数,使得更高回采率的企业的从价税率更低。

  将②③④代入①中可得L=(aP-1)kQ-B(k)对回采率k和技术分别求一阶导数来得到与回采率有关的边际利润。

  ML(k)=(aP-1)kQ-MB(k)当P处于低位时,提高k即较高的回采率会使得企业ML(k)为负数,即边际利润递减,因此企业的理性选择应该是用较低的回采率使利润更高,但P处于较高的值时,即回采率的边际利润为正,那么技术进步带来的回采率的提高有助于企业获取更高的利润,而社会也因为更高的回采率起到了保护资源的作用。

  三、结语
  
  1.煤炭行业资源税改革的具体实施步骤。从价税有效弥补了从量税不对市场价格最反应的不足,而对企业的影响则是会让企业想方设法降低成本在市场上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更强的竞争力。也就是说,从价税会促使企业缩减成本,缩减成本最大的动力来自于技术的进步,更先进的组织模式和规模效应,而这两点又是中国的煤炭企业缺乏的。

  2012年河南省全省煤炭企业数量由原来的530家减少到30家,六大骨干煤炭企业产量达到全省总产量的86.9%,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众多小煤矿因为技术手段落后回采率偏低,对宝贵的煤炭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对环境的破坏相比技术成熟的大企业更甚。小企业的价格偏高会在市场上因为背负更高的税收压力而遭到淘汰,如果资源税的征收能考虑到不同煤炭的出产的不同回采率的背景因素,那么对环境保护的作用会因为提高了煤炭行业的进入成本而更加成效卓着。

  税制改革是中国经济制度改革的攻坚环节,计划经济的影响至今没有完全消除,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难题依然存在并给税制改革加大了难度。2012年 12月21日,发改委发出《关于解除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正式取消电煤双轨制 .这样的重大改革几经呼吁之后终于是姗姗来迟,但又是这么及时,预示着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改革同样将在不久的将来出现。在所有煤炭市场的价格彻底市场化之后,从价税率的杠杠作用愈发凸现出来。在“电煤双轨制”的时代,计划煤所占的市场份额超过一半以上,然而由于电价的严格控制,发电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因此当计划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时,发电企业不愿意提高煤炭价格,而煤炭企业因为机会成本的原因,不愿意签订煤炭供应合约,或者以次充好来弥补差价,这都是计划于市场双轨并行带来的畸形经济形态。合约煤的取消使得资源税用武之地更加广阔,而因为其作用更加关键,资源税改革也必须更加审慎,步步为营。

  2. 结论。煤炭行业所属的能源行业是整个经济运行的上游行业,当资源税改革所定的从价税率较高时,当税率超过5%时,企业税负超过30%,最终结果就是导致市场定价部分的煤炭价格变高,直接导致下游企业的成本变高,给整个经济运行带来负担。

  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资源税的适当比例分享可以对双方造成帕累托改善,而对煤炭企业减少本就不应存在的地方费用,制定统一的全国资源税征收标准,使得税收真正的公平,也能对煤炭行业的进一步市场化起到推动作用,使得煤炭市场的运行更有效率,而煤炭行业企业本身尽管会承受更大的税收,但是公平竞争和技术改进的外在压力会致使煤炭行业的规模效应真正发挥出来,改变当下中国大、中、小煤窑并存的混乱局面。

  但是,资源税的从价税率必须更加谨慎的制定,而在规模效应出现后如何制止煤炭行业的自然垄断的出现,致使煤炭市场进一步滑向卖方市场,这是我们应该警惕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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