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青海省正在进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推动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稳增长、调结构和促改革不容忽视的环节。现结合2013年度火炬统计相关数据,对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进行分析。
1 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特征
1.1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规模不断壮大
截至2013年年底,青海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72家,其中当年新认定高企16家,复审通过5家。高企总数较上年度增加28.57%,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在不断壮大。
企业规模构成数量显示,72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年收入20亿元以上企业3家,占总数的4.17%;1亿~20亿元企业25家,占总数的34.72%;5000万~1亿元企业12家,占总数的16.67%;1000万~5000万企业20家,占总数的27.78%;1000万以下企业12家,占总数的16.67%。
从亿元企业构成及数量上显示,2013年度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收入亿元以上28家,较上年度增加33.33%。28家亿元企业中,生物医药领域7家,资源与环境技术、新材料、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各5家,高技术服务业领域3家,新能源2家,电子信息领域1家。
数据显示,2013年度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数量大幅增加,高企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逐步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与此同时,规模型高企中,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类企业发展速度日益凸显,年收入亿元企业数量占亿元企业总数的42.86%,逐渐与传统的装备制造、矿产资源类高企并驾齐驱,引领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1.2 高新技术企业结构构成持续优化
高新技术企业结构构成趋于优化。截至2013年年底青海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72家,其中区内企业16家。按领域划分,72家高企分布于生物医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电子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资源与环境技术等7大领域。从各领域的企业分布分析,生物与新医药技术领域19家,占总量的26%;资源与环境技术领域9家,占总量的13%;新能源与节能技术领域8家,占总量的11%;高技术服务业领域14家,占总量的19%;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领域10家,占总量的14%;新材料技术领域10家,占总量14%;电子信息技术领域2家,占总量的3%。数据显示,相比2012年度,2013年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中生物医药、高技术服务业、资源与环境技术等领域企业数量增加明显,说明省内产业结构的调整作用在高新技术企业中逐步显现。
1.3 高新技术企业年增长势头良好
2013年,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44.89亿元,较上年度增长42.04%;企业平均工业产值3.45亿元,较上年同期提高12.01%。总收入325.52亿元,较上年度增长90.56%;企业平均总收入4.58亿元,较上年度提高17.38%。71家(1家企业复审未通过未报送)高新技术企业年净利润19.58亿元,较上年下降40.65%。
通过数据可见,2013年度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各项经济总量指标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长。受近年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2013年青海省高企产品利润空间受到压缩,净利润较上年度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1.4 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队伍不断增加
2013年,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从业人员45049人,较上年度增加98.31%;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12630人,较上年度增加38.41%。当年,从事科技活动人员7296人,较上年度增长30.80%;其中,中高级职称人员3518人,同比上年度增长72.37%。
随着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的增加,企业从业人员也有大幅增加,科技活动人才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人才结构逐步向技术型人才方向发展,更多的高素质、知识型人才投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以满足其对技术人才的需求。
1.5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活动成果显着
2013年度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产出显着。
统计上报的71家(1家企业复审未通过未报送)高企中60%拥有企业研发机构,当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15.49亿元,较上年度增加93.38%,有力保障了高新技术企业科研经费所需。71家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专利申请215项,其中发明专利99项,专利授权168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39项,较上年度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通过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度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继续加大自主创新力度,专利申请与授权量均较上年度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增效明显。在市场低迷的大背景下,企业逐渐认识到只有科技创新、产品创新才能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总体而言,在国内外经济环境错综复杂,外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态势依然向好。高新技术企业的规模数量不断扩大,工业总产值不断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也不断得以增强,一批有竞争力,有创新活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正慢慢成长起来,逐渐成为青海省高新产业的代表和示范,对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2 下一步工作的设想
2.1 政府鼓励,政策引导
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对在国家、省、各级各类计划立项与推荐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和支持。例如设立省级专项资金,以项目等形式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发展;积极组织推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国家各类科技项目,争取科技创新资金支持;进一步优化完善和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依托高新区和各工业园区的发展,建设集孵化、转化、产业化功能于一体的高水平创新创业载体,重点引导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2.2 市场主导,企业主体
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与企业主体的作用,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正确引导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实现科技金融与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融合,拓展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放大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杠杆效应,吸引银行和社会资金聚集高新技术企业。
另一方面引导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和市场开拓,充分发挥企业主观能动性,打造稳定的经营平台和经营环境,提高企业稳定创收能力;鼓励企业加强产学研用的技术联合,增强企业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研发能力,保障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2.3 中介服务,集聚资源
在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过程中,除发挥政府企业力量外,还要积极调动中介机构的各项服务职能。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对现有的服务机构,鼓励其完善服务内容,构建包括企业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在内的功能较强的科技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认定、成果转化等高质量、专业化的服务,满足其快速发展的科技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