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对福州市医疗健康产业数字化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制约医疗健康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为了促进福州医疗健康产业数字化发展,从福州市医疗健康产业数字化发展的新型基础设施、医疗健康平台、保障机制以及引进创新技术型专业人才等方面提出策略,探索最适合福州医疗健康产业数字化发展的模式,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数字福州”智慧城市。
关键词 : 数字经济;医疗健康;互联网; 5G;
福州致力于“数字福州”的发展建设,为打造高质量的数字经济发展新引擎,积极推动国家东南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软件产业园区以及各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发展。突如其来的疫情使传统产业链受到巨大冲击,医疗数据统计、管理、运用等成为了催促医疗健康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加速器,从而加快推动福州医疗健康产业数字化的发展。
一、福州数字经济概况
(一)福州数字经济发展现状
福州致力于“数字福州”发展建设,积极推动“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发展,大力扶持产业数字化转型。根据中国信息通讯研究院发布的2020年中国省市数字产业化规模及GDP占比情况来看,福建省数字产业化规模超1.5万亿元,处于全国中上游,其GDP占比超30%,位居全国第二。
据赛迪研究院发布的报告中指出,福建省2020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指数(DEDI)为38.6,位居全国第七,远远高于指数平均指标;据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来看,福州的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指数(FJDEI指数)连续四年(2017-2020)以85.30、88.10、87.68、88.49在九市一区中遥遥领先,走在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前端。
(二)福州发展数字化医疗健康产业的优势
1. 福州自然资源和社会禀赋优越
福州拥有“首届健康中国年度标志城市”称号、获得气候生态类国家气候标志,空气质量位于全国排名前列,被誉为最适合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城市之一;福州连续五年获得“中国领军智慧城市奖”,在福建省开通了第一个5G数字基站。
2. 数字经济项目规模大
福州成功举办四届(2018-2021)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第四届峰会洽谈形成数字经济对接项目523个、总投资3188亿元[1]。2020年福州市数字经济规模超4600亿元,年均增速超25%,GDP占比46%,其规模及增速均为全省第一[2]。随着新冠疫情的蔓延,福州推出中国首个省级健康码———“八闽健康码”,广泛运用于交通出行、医疗健康就诊等方面,是福建防控疫情的一大利器[3]。
3. 大数据中心产业园区的建立
2020年国家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在福州正式开园,马尾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也投入使用。福州市打造的产业载体平台还包括省超算平台、省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数字中国研究院等,推动产业数字化发展[4]。
4. 政府政策的大力扶持
政府积极出台鼓励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如《数字福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福州市推进5G发展工作方案》[5]。为加强对数据的管控、提高医疗健康数据的利用率,福州市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行有关医疗健康数据合理运营的《福州市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二、福州医疗健康产业数字化存在的问题
(一)线上线下医疗互动不畅通
福州“互联网医疗服务”还处于发展阶段,医疗沟通方面存在障碍。医疗就诊程序缺乏专业知识的客服,难以提供有效的医疗判断,针对病情进行专家线上会诊、询问还需一段时间转接,医患互动通道不畅通,患者体验感较差。
(二)缺乏核心数字技术专利
福州在医疗健康产业不同学科的科研成果和大数据应用技术方面的专利数量有限,大部分成果仍然处在研究阶段,未投入临床试验,现有的大部分技术都是由国内外引进,自身缺乏核心数字技术专利项目。
(三)医疗健康数据利用率不高
福州医疗健康数据利用率较低主要是因为各个医院对于医疗数据的共享程度低:一是医生重视程度不足,未能对信息录入进行有效监管[6]。二是因为福州各级医院的医疗系统建设时期不同、标准存在一定差异性,导致整体数据在整合中存在难度。
(四)数据来源存在壁垒
健康医疗数据属于患者个人隐私,出于对患者隐私安全考虑,福州现在开放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仅限于产业园内企业和科研机构使用。平台数据大多来自福州定点医疗机构,省属他市医疗机构的数据不足,他省医疗健康数据还未涉及,数据来源存在局限性。
(五)线上医疗的医保可支付范围小
针对新型“互联网医疗服务”,2019年发布的《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中并未详细划分医保可支付范围及项目[7]。远程影像诊断、心电诊断等项目的医保支付处于空白状态[8]。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尚未开通线上结算功能,医保跨省大病救助和购药也尚未开通[9]。
三、制约福州医疗健康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因素
(一)医疗健康产业数字化基础设施不够完善
福州的基础设施无法满足快速发展的数字化医疗健康产业,设施安全性能不足,网站、程序存在网络漏洞,缺乏时效性;后台缺乏IT方面专业人士监督,线上服务效率较低;远程医疗受互联网影响大,智能移动终端数据传输受限,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未完善。
(二)缺乏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
福州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各行各业缺乏专业高层次数字技术人才现象普遍,相关的数字技术研究院、实验场地较少,医疗健康产业与数字化的科研成果投入应用的实际成果较少,大部分实验成果均未投入临床试验,仍处于研发阶段。
(三)数据属权和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欠完善
由于对患者隐私的关注以及某些疾病在人群中的发病率较低,医疗数据往往比其他数据类型呈现出不平衡的类别和较少的数据点[10]。我国针对这一方面的患者数据没有具体的法律说明,互联网安全保障机制尚未健全,其立法署权问题将成为今后大数据开发与利用方面的巨大阻碍。
(四)缺乏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平台
数据中心的数据仅限园区内企业及科研究机构使用,针对医疗健康人群需求,大部分数据无法达到快速共享,数据共享存在壁垒;平台数据来源于福州医疗定点机构,其他省份数据在共享方面仍存在阻碍,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的匮乏,不同区域的数据平台无法实现快速性、有效性的健康数据共享。
(五)“互联网+医疗”全国医保支付体系尚未健全
随着医疗健康产业数字化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成为了最具代表性的一种表现形式,要想发展好“互联网+医疗”服务,关键便在于医保支付。就我国医保体系而言,数字化发展的医疗健康产业在线上医保支付管理、支付明细、以及支付范围等方面都在漏洞,异地线上的医保支付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
四、国内外医疗健康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经验借鉴
(一)美国“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经验借鉴
1. 构建远程医疗的定价机制
远程医疗是利用数字医疗数据和通信技术来辅助远程临床医疗[11]。美国从远程医疗从业人员和患者所在医疗站点两个方面进行费用支付,结合工作人员的时效和医疗站点的距离,根据实际医疗物资分布情况,划分医疗费用等级进行结算,大大降低了远程医疗在费用结算方面的医患冲突率。福州可以针对具体项目进行具体定价,加强项目收费标准的管理,避免医疗资源的过度浪费。
2. 明确医保支付的限制条件
关于新型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的医保支付,Medicare(即美国医疗保险计划)针对不同服务项目列出“医生费用表”,依据医疗服务价值程度,以固定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定价,对人力资源、物价成本、药品监管等方面进行协调,以此衡量医保的支付与否[12]。
福州可以以此为例,先确定医保予以支付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类型,再统筹各区域间的医保服务项目,协商物价、药品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确定医保予以支付的各项服务价格标准,明确医保支付的限制条件。
(二)江苏“互联网+医疗健康”的经验借鉴
1. 医疗数据交换平台的建设
“江苏健康通”是江苏省依托省、市、县建立的全省统一的省域全民健康信息服务平台[13]。居民医疗数据是由专门的监督平台进行数据监管,按照统一建设、分级部署、分级监管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系统性监督。福州可依托“省、市、县”建设全面化、系统化的数据交换、监管平台,优化健康信息的传播效率,提高整体数据的利用率与医疗资源的合理规划效率,加快医疗健康产业数字化进程。
2. 信息化的数据整合模式
江苏统一规划管理、分级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技术标准、安全标准、信息资源通道和业务规范政策保障机制,加强数据整合归纳模式与信息资源管理技术服务,走在全国医疗健康数字化前端。福州应加强信息化技术与数据管理的融合,建立健全新型“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管理模式,优化整合医疗健康数据,加强信息标准的管理与信息资源通道的流畅性,保障数据在信息化过程中的时效性与安全性。
五、促进福州医疗健康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对策
(一)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福州应积极筹划数字医疗“新基建”项目,推动5G智能技术在医疗健康产业的试用;加强5G线上线下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医疗”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产业与信息技术的协调管理、重视医疗健康平台的信息化管理与沟通互动时效管理等方面之间的联动管理、加强政府部门与医疗健康行业中间组织机构的关联性,促进医疗健康产业与数字化的可持续融合发展。
(二)加大创新性高技术的数字人才培引力度
福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应积极响应并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八条措施》,提高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效率;加大对人才方面的投资、培引力度,培育高技术的数字人才、鼓励人员的创新、吸引高技术数字人才的回归。引进人才服务中心针对《福州市2021年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汇总》,提出有效的人才引进策略,为人才引进政策添砖加瓦。
(三)建立数据安全和数据属权的法律法规
我国并没有统一的信息系统,这需要国家出台相关的政策加以支持,以国家为单位建立数据安全和数据属权的法律法规。福州应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避免信息外泄,造成经济损失;结合市场资源分布情况,有效利用《福州市医疗健康大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对市场进行合理的、规范的数据收集与利用;在市、县范围内的各大医疗机构,实现统一系统标准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电子病历等,方便信息收集与利用;在数据的存储方面,依照相关的政策,扩大系统存储功能,做好信息资源备份工作,保障系统数据的安全有效性。
(四)加快推动全国数据开放共享平台的建立
我国现阶段尚未健全统一规模的大数据共享平台,福州市需有效利用东南大数据中心产业园,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推进“用个国家数据中心、5个区域数据中心、X个应用发展中心”的发展,争取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南方中心的归属权,扩大数据投入使用范围,建立健全的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开发共享平台。
(五)拓宽医保支付范围合理定价
有关于新型“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的合理的、详细的范畴,福州市政府要通过消费市场进行详细调查,结合当前的市场需求,对现阶段福州医疗健康产业的物价水平、资源稀缺程度进行有效分析。药品监管局结合福州市出台的新型互联网诊疗政策,加强对医疗器械、药品进出口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合理分配各利益相关方的资金需求。福州应积极确定医保给予支付的“互联网+医疗”的服务项目和医保可支付的费用明细,拓宽医保可支付的合理范畴。
本文对福州医疗健康产业数字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制约因素进行分析及对策研究,希望福州市能更好的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响应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号召,加快实现福州市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步伐,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数字福州”智慧城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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