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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类节目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与对策(2)

来源:当代电视 作者:魏珍
发布于:2017-02-11 共3331字
  目前我国普法类电视节目的形式千篇一律,大多都是选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由主持人进行讲述分析,最后由相关法律专家进行剖析。节目大多通过揭露社会的阴暗面映射出法律知识对青少年成长发展的重要性。这些案例虽然能有效帮助法律知识较薄弱的青少年学习到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但大量的负面信息也会使其内心焦虑、恐慌,对其心理健康产生极大的影响。
  
  2.引发青少年逆反心理
  
  普法节目中大量青少年犯罪的案例必然会引起家长的担心,唯恐自己的孩子在外染上种种恶习。所谓关心则乱,对正处于叛逆期的青少年要求苛刻、加强管束,容易激发青少年的叛逆心理,取得适得其反的效果。
  
  3.给青少年留下心理阴影
  
  目前,大多数普法类节目都讲求犯罪现场的真实重现,以达到逼真的效果,满足观众的好奇心,获得高收视率。但这些血腥、暴力画面的频频出现,不仅无法实现普法的目的,还可能在青少年心中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
  
  三、普法节目的完善措施
  
  优秀的普法类电视节目是我国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媒介,对社会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普法类电视节目不应只注重博取观众眼球、获取高收视率,更应承担起普法类电视节目的社会责任,将宣传法制理念、普及法律知识、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作为节目的宗旨,本着“电视节目为人民,电视节目为法制”的理念,将普法类电视节目办好,重新唤起观众对它的关注热情,促进普法类电视节目的良性发展,使其与当今中国的法制建设真正接轨。
  
  1.报道青少年犯罪事件时要加以选择
  
  节目在对案情进行回顾时,应减少血腥、暴力画面的播报,应将节目的重心放在对案件的研究与剖析上,重点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例如留守儿童常年无父母的陪伴,对亲情的缺失与极度渴望;青少年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父母过于严格的管束激发了其逆反情绪;在校过于繁重的学习压力使得青少年负面情绪暴涨等。深度挖掘青少年的犯罪心理,从源头上理清青少年犯罪心理产生的根本原因,对症下药,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从根本上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2.注重内容和形式的创新
  
  在自身发展中,普法类电视节目应努力实现内容与形式的创新。法律本身即是一个严谨的知识体系,要想让屏幕前的青少年深入了解法律知识,激发其通过节目了解法律的热情,必须注重案例的丰富性与多元化,利用新媒体增加节目的观赏性和吸引力,使普法类节目在获得最大经济利益的同时,更好地承担向观众普及法律知识的社会责任。
  
  3.对学校教育存在的缺陷进行有效补充和完善
  
  普法类电视节目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对学校法律教育存在的缺陷能够起到一定的补充和完善作用。在青少年的教育过程中,普法类电视节目能够在认知、态度、行为等方面,“潜移默化”地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养。由于一些普法类电视节目中所传播的法律知识不够系统,且不同系列的普法类电视节目间的联系不够紧密,是不利于青少年建立宏观整体的法制观念的。一方面,家长要正确认识普法类电视节目对青少年可能产生的影响;另一方面,学校也要安排学生收看优秀的普法类电视节目,以增加学生的法律意识。
  
  由于青少年的辨别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有限,认知发展还不够完善,因此,学校可以通过适当的途径,与家长一起引导青少年进行法律学习和观看普法类电视节目,使普法类电视节目的教育功能最大化。
  
  综上所述,普法类电视节目以一定的机制影响着青少年的法律素养,然而,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不是单一的,它还与青少年自身的特点、家庭、学校及社会环境有关。因此,需要学校、家庭以及普法类电视节目共同努力,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原文出处:魏珍. 普法类电视节目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影响[J]. 当代电视, 2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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