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多民族大团结的历史发展轨迹,铸就了不同民族人们的邻里友善、扶贫济困、互帮互助的良好传统美德,由此也形成了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基础的慈善观念意识,并随之形成了慈善组织。尽管在 1949 年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我国的慈善组织发展曾遇到了发展停滞期,但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得到不断解放,人们的思想观念得到了更新,人们对于人格尊严和社会生活权利的意识不断提高,使我国的慈善事业由低潮实现了向高速发展的转变。特别是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的慈善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不仅在数量上不断增多,而且在组织规模上也扩大了许多。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慈善组织的管理模式、危机事件中的应急响应机制、慈善活动形式等都有了很大的转变和创新,在医疗援助、教育扶贫和社会救助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慈善组织影响力和话语权不断增强的同时,一些诸如“郭美美事件”等有关慈善组织的社会问题也暴露出来,并引起了较广泛的社会讨论,使慈善组织遇到了严峻的公众信任危机,一时间,各级慈善组织的社会援助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在这样的形势下,对当前慈善组织开展社会援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慈善组织社会援助的路径进行思考和创新成为一项重要的现实课题。
一、慈善组织的概念和主要特征
1. 慈善组织的概念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并没有对慈善和慈善组织进行明确的界定,大多数情况下则是用“公益”来进行诠释,但从本质上来讲,慈善和公益是共通的,具有相同的意义。对于慈善组织的概念,顾名思义指的是通过募捐等形式来将社会中的资金或财务聚集起来,为社会弱势群体、遭遇自然灾害和受到生命威胁的人群提供帮助和服务的非盈利组织或专业团体。慈善组织最大的特点是为社会中特定的群体提供援助服务,而并非是为组织成员提供服务。
2. 慈善组织的主要特征
从慈善组织的概念和本质来看,决定了慈善组织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志愿性和民间性等主要特征。
公益性,这是慈善组织形成和开展活动最为核心的特征,也是组织运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慈善组织的根本宗旨是为需要帮助的群体提供帮助,为他们提供无偿的服务来增加他们的作为社会群体应得的利益。秉持公益性是慈善组织的使命,也是增进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障。
非营利性,与其他社会组织不同,慈善组织不以组织盈利为目的,它虽然从社会中筹集资金和财务,但这些筹集来的资源并不是为组织内成员所用的,而是无偿的分配给需要帮助和救济的弱势群体,慈善组织的成员要求具有较强的资金维护管理能力以及较高的觉悟和意识。
志愿性,慈善组织的志愿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慈善组织的成员往往是出于自身意愿,志愿参与到慈善组织的活动中;另一方面,慈善组织在筹集资源的过程中,对募捐人的行为也没有强制的要求,是依靠人们自愿的贡献和捐助,体现自由自愿原则。
民间性,慈善组织许多是民间自发形成的组织,是非政府性的社会团体,在开展组织活动过程中,接受政府的监管和捐助者的监督。慈善组织面向整个社会进行募集自愿,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二、慈善组织开展社会援助的重要作用
1. 为社会特定群体提供了更多的资助
在我国,政府具有相应的社会救助机制和实施办法,但往往存在一定由制度规定所带来的被动性和约束性,政府救助形式也主要是对贫困群体进行一定的物质援助,如通过发放“低保”等方式来保障受救助者的温饱问题,对于受救助者的精神援助常常忽视。而慈善组织的社会援助则不仅仅局限于有限的贫困人群,而且还包含了许多陷入生活困境中的群体,如辽宁慈善总会开展的儿童疾病救助工作,对患有先天性心脏疾病、唇腭裂症等儿童提供医疗帮助等。又如辽宁锦州慈善总会开展的重病群体援助工作,对一些患有严重肾病需要巨大医疗费用的家庭给予帮助等。这些慈善组织的行为使更多弱势群体得到了资助。
2. 为政府社会救助工作缓解了压力
政府救助是国家依据社会发展的整体情况来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群体进行保障性援助,这是国家财政进行有力支持和保证的。然而如上文所述,政府救助大多集中于给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的物质补助,并且是逐年提高的,这对国家的财政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而慈善组织在社会募捐方面有着其独特的优势,能够极大限度的动员企业家、名人和其他组织等来筹募资金,这些强大的力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社会救助工作的压力。
3. 提高了社会援助的效率,扩大了社会援助的范围
在政府开展的社会援助工作中,多由多个部门分头实施,并且所救助和扶持的群体覆盖面存在一定的限制性,社会援助的效率和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十分有限。而慈善组织具有志愿性和民间性的特征,组织成员来自各行各业,跨多个领域和多个层次,在开展社会援助时,不仅有着较多的路径,而且可以涵盖很广的救助群体范围,在一些突发性自然灾害中,慈善组织也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募集善款和赈灾物资,并自发地派往救援地,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会援助的效率和灵活性。
三、当前慈善组织进行社会援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 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我国,社会各界关于慈善法立法关注已久,但不论是政府、专家学者、广大群众,还是慈善组织人员都对慈善法的立法有着不同的声音,使慈善法仍因一些原因没有出台。
而与此同时,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等对于慈善组织的救助方式、救助途径和行为规范等都缺乏完善的规定和指导,使慈善组织的实际社会援助工作中,无法达到法制化和制度化,这就在开展社会援助的过程中,会遇到纠纷和矛盾,甚至由此引发较严重的社会负面舆论,导致慈善组织的活动陷入僵局和困境。
2. 援助资金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慈善组织虽然在很多方面相对于政府社会救助有着优势之处,但究其自身的善款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特别是在善款来源、善款使用和善款保存等方面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透明性不足,这就导致了捐助者对于慈善组织降低甚至失去信任。此外,当慈善组织所援助的项目和对象越来越多时,其必然要面对扩大资金来源的问题,而与此同时,由于许多慈善组织在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的水平有限,使慈善组织的资金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最终导致社会援助工作质量下降。
3. 社会援助的路径较为固定而缺乏创新
尽管慈善组织相对于政府社会救助在援助形式上较为丰富,援助的群体也较为宽泛,但从近些年的援助途径来看,主要是贫困群体援助、教育援助、医疗援助和自然灾害援助这四个方面,经过几年的发展,在只出现了援助数量的增多和忽视了援助质量的提升和路径的创新。在许多慈善组织中,还仍停留在简单的自选援助对象、自定援助方式、自寻合作医疗机构等等初级的阶段,缺乏一个系统化的标准和流程,导致有些应当被援助的对象难以被发现而最终孤立无援。此外,当前各个慈善组织也缺乏一个统一的信息交流平台,援助信息仅仅通过自发组建的社会软件通信群组来进行交流,导致各地区的信息无法形成共享,造成援助资源难以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并由此限制了援助路径的拓展和创新,所以创建一个统一的信息交流平台对于慈善组织创新援助路径十分必要。
四、慈善组织社会援助的路径创新思考
1. 完善慈善立法,规范社会援助行为
任何一个组织活动的开展都应当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约束,慈善组织的社会援助活动也应当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为此,国家层面上应当加快慈善法和相关法律的立法工作,充分调研当前慈善组织的活动规律、管理水平等,并基于我国实际国情,从贫困群体援助、老弱群体援助、医疗服务援助、教育援助及基本生活条件保障援助等方面,出台完善的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提高慈善组织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从而能依据法律法规明确地选择需要援助的对象,并选择相应的援助方式,通过合适的援助路径来为援助对象提供规范的援助行为。
2. 推进透明化建设,提高援助资金管理水平
慈善组织能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可,最为关键和核心的影响因素即是慈善组织自身对于所募集善款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慈善组织要提高自身所进行的援助活动的社会认同度,不断扩大影响力,赢得更多人的支持,必须要推进自身的财务透明化建设。只有不断提高对援助资源的管理水平,才能增强组织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进而保障组织活动稳定、有序、良性地进行下去。为此,慈善组织应当建立内外部全方位的监督体制。一方面,要对组织的相关资金募集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及时的公布,接受人们的监督,确保每一笔资金都得到合理的使用。另一方面,要规范组织内部的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申报使用流程,同时还要规范组织成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明确不同人员的义务和权力,使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确保慈善组织良性发展。
3. 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创新社会援助形式
慈善组织要科学地开展各项活动,最终还是需要专业的人才来支撑,特别是随着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慈善组织的援助项目越来越多的今天,更加需要专业化的高水平人员才对慈善组织进行管理。所以,慈善组织应当加强自身专业化能力的建设,一方面,慈善组织的管理人员要及时转变观念,引进专业的管理人员到组织中来,不断提高慈善组织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思想素质,确保慈善组织在运行过程中各项工作的专业性和可靠性。另一方面,要学习和借鉴先进的管理模式,协调好与政府各个部门的关系,特别是与民政部门、各级慈善总会等建立起较好的信息沟通机制,为慈善组织的援助工作建立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此外,还要创新社会援助的形式,在做好基本援助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心理援助、精神支持、基本护理、社工服务等等援助服务,为更多需要援助的群体提供专业的帮助和服务,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4. 建立统一的信息交流平台,拓宽网络援助路径
良好的信息共享是一个组织实现发展的重要保障,针对目前慈善组织信息交流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级慈善组织应当树立整体意识,建立统一的信息交流平台,不仅要将各个地区的慈善组织聚集在一起,而且要展开宣传,让更多人了解并使用慈善组织的信息交流平台,将求助信息和资源捐助信息等及时发布出来,确保信息得到有效地利用,这样才能将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用。此外,慈善组织还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来创新社会援助路径,如开展网络援助活动口号征集、网络募捐等等活动,来引起更多人关注慈善、关注需要帮助的人,促进每一个人形成奉献和帮助的意识,同时促进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朝着人性化的方向不断前进。
参考文献:
[1] 陈莲凤 . 社会建设视阈下的慈善组织发展探析 [J]. 发展研究 ,2014(11):85-88.
[2] 林卡 , 吴昊 . 官办慈善与民间慈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J].浙江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4):132-142.
[3] 傅金鹏 . 慈善组织演进轨迹与培育路径 [J]. 重庆社会科学 ,2012(8):13-21.
[4] 钟丽欢 . 公益慈善组织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以广州为例 [J].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2):22-24.
[5] 赵宝爱 . 慈善事业的专业化问题研究 [J]. 新疆社会科学 ,2012(1):123-128.
[6] 邓新龙 , 黄劲松 . 我国慈善组织公信力之法律规制 [J]. 政法学刊 ,2014(6):55-58.